最春风 作者:姚颖怡
分卷阅读366
书生整日在胡同口转悠,已经很让人烦,如今又堵在门口,邻居家的轿子要从这里经过,只能绕到后门。
沈砚看得直皱眉,从马车里下来,开口就骂那些书生挡了他的路,书生们起先见他生得漂亮,还以为是个风雅人物,没想到一张口就是粗话,他的随从们见这些书生胆敢“欺负”自家世子爷,立刻撸了袖子就要动武,好在有书生认出这是骁勇侯府的马车,认出这位就是那个混帐出名的沈砚,没过一会儿,刚才还闹哄哄的杨树胡同,就走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几只鞋子。
因为上次锦衣卫的事,罗绍对沈砚的印像极好,刚才又听说沈砚不但赶走了外面的书生,还没给他惹一点麻烦,罗绍就更高兴了,留了沈砚用饭,还把他在四川时得的一条马鞭送给沈砚。
沈砚好不容易得了空,笑嘻嘻地问秦珏:“小雅是不是跟着来了这里?”
秦珏冷冷地道:“你还想把小雅关到地牢里啊?”
沈砚挠挠头:“我那天也是气糊涂了,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我想好了,把小雅留在明远堂也不是事儿,城外的那座田庄就挺好,离京城也近,就让小雅先住到那里去。”
刚带冯雅欣回京城时,他就想过买处宅子,把她安顿下来,秦珏告诉他,小雅是良家女子,大家闺秀,把她当外室一样养在外面,终归不好,他这才让小雅跟在罗锦言身边。
他后悔死了,如果把小雅养在外面,小雅就不会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现在是保住了小雅的名声,可小雅却要离开他。
他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秦珏冷笑,道:“以前翠花胡同的张小小,被我堂弟养在外面,直到如今我二婶也不让她进门,因为在她们看来,做外室的女子,连做贱妾的资格都没有。”
沈砚愣了一下,正要再说什么,罗绍满脸是笑地走了进来,对秦珏说道:“明天是林侍郎的寿辰,你跟我一起去吧?”
秦珏笑着答应,岳父要带他出去见人,他求之不得。
沈砚见了,也要跟着一起去,罗绍有些为难,秦珏虽然出名,但他是自己的女婿,他带着秦珏一起去,名正言顺。可沈砚的身份摆在那里,勋贵和朝臣向来是两个不同的圈子,沈砚不但是勋贵,还是皇亲,他跟着去了,林家招待起来也是件麻烦事。
可罗绍一向是个好好先生,沈砚既然开口了,他也不忍心拒绝,正要一口答应下来,就听秦珏沉声道:“你有几天没回家了?改天大长公主和昭福县主看到我,会以为是我把你带出去玩的,你明天老老实实在侯府里待着。”
沈砚比秦珏还大了一两岁,此时被秦珏训斥了,非但不恼,反而笑嘻嘻地说道:“你放心,你是探花郎,我祖母最放心我跟着你了。那我明天就不去了,反正那些文官们凑在一起,就会谈论诗词歌赋,我最烦那些。”
罗绍松了口气,第二天高高兴兴带着女婿去赴宴了。
罗锦言则正忙着给绮霞打理行装,早在李毅夫妇来京城时,便曾提起想给去世多年的叔父过继儿女的事,既是承继香火,也就不用必须是儿子,女子也能招赘,生了孩子一样可以承继李家香火。
李老太爷当年带着弟弟,从安徽来到扬州讨生活,在岳父的支持下,不但自立门户,还把生意越做越大。
二老太爷那时只有十几岁,见哥哥为了赚钱风里来雨里去,既要和官庄周旋,又要和那些水匪们拼个你死我活,他不想做个吃白饭的,见到有人出海回来赚了大钱,便也想出去闯一闯。
那时朝廷尚未海禁,江浙和福建有很多人靠此发财,可是二老太爷这一去就再没有回来,直到有渔民救起他的随从,才知道他们那条船已经遇难了。
李老太爷临终之前还在念念不忘,要找回相信为命的弟弟,还从自己名下的产业中分出一部分,留给了二老太爷。
可是大海茫茫,朝廷又已经海禁,再加上宁王之乱后,朝廷对沿海地区钳制更严,李毅彻底死心,断了寻找二老太爷的念头,来到京城时,和身为李家姑爷的罗绍商量,他想从自己的孙子中过继一个,承继二老太爷的香火,可又觉得这样不太好,难免落人口舌,以为他觊觎二老太爷的财产。
罗绍也觉不妥,两人商量后,提议从善堂里抱个孩子过来,不论男女,只要孩子性情纯良便好。
后来出了李青越的事,李毅气得不成,也就把这件事放下了。
罗锦言把绮霞的事告诉了李青风,只说是落难的大家闺秀,李青风一口答应:“只要是惜惜看中的人,那一定错不了,我这就给我爹写信。”
李青风的信是用了罗绍的官凭,六百里加急,没过几日便到了扬州。
姚颖怡说今天更新又晚了,有两百多字是白送的,不要钱。。。
第三五四章 东床婿
所谓住对月,并非真的是在娘家住上一个月。
罗绍带着秦珏去赴林侍郎寿宴,原本也就是想过足做岳父的瘾,可是效果却好得出乎他的想像。
秦珏高大挺拔的身材,英俊清秀的容貌,世家子弟特有的矜贵气派,他跟在罗绍身后,刚一亮相就引来无数目光。
在场的大多都是六部官员,其中不乏有见过秦珏的,就是没有见过的,看到他跟在罗绍身边,众所周知,罗绍的儿子刚过百日,能陪他一起来的,不是自家子侄就是女婿。
秦珏在京城的名声并不好,除了他年纪轻轻考中探花以外,余下的全是负面评价。
他虽然刺杀宁王名留青史,但在文官眼中,他就是杀人如麻的煞星。
翰林院里混吃等死几个月,便摇身一变做了御史,胆大妄为,初出茅庐的第一次上朝,便能进御书房参加廷议,且,据说他弹赅了京官五人,山西官员二十八人,如今三司尚未会审,他已官升一级。
这在同样科举出仕,一步步熬出来的文官眼中,无疑就是个异类。文官推崇的是中庸之道,而秦珏的所作所为则是锋芒匕露之举,有人嫉妒,有人羡慕,更多的人则在观望,想看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什么时候摔个大跟头。
因此,见过他的人很多,但是真正与他接触过的人却是凤毛鳞角。
尤其是今天秦珏是以晚辈身份出现的。
罗绍却对自己的女婿很有信心,秦珏的举止淡定而又从容,言谈谦恭中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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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整日在胡同口转悠,已经很让人烦,如今又堵在门口,邻居家的轿子要从这里经过,只能绕到后门。
沈砚看得直皱眉,从马车里下来,开口就骂那些书生挡了他的路,书生们起先见他生得漂亮,还以为是个风雅人物,没想到一张口就是粗话,他的随从们见这些书生胆敢“欺负”自家世子爷,立刻撸了袖子就要动武,好在有书生认出这是骁勇侯府的马车,认出这位就是那个混帐出名的沈砚,没过一会儿,刚才还闹哄哄的杨树胡同,就走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几只鞋子。
因为上次锦衣卫的事,罗绍对沈砚的印像极好,刚才又听说沈砚不但赶走了外面的书生,还没给他惹一点麻烦,罗绍就更高兴了,留了沈砚用饭,还把他在四川时得的一条马鞭送给沈砚。
沈砚好不容易得了空,笑嘻嘻地问秦珏:“小雅是不是跟着来了这里?”
秦珏冷冷地道:“你还想把小雅关到地牢里啊?”
沈砚挠挠头:“我那天也是气糊涂了,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我想好了,把小雅留在明远堂也不是事儿,城外的那座田庄就挺好,离京城也近,就让小雅先住到那里去。”
刚带冯雅欣回京城时,他就想过买处宅子,把她安顿下来,秦珏告诉他,小雅是良家女子,大家闺秀,把她当外室一样养在外面,终归不好,他这才让小雅跟在罗锦言身边。
他后悔死了,如果把小雅养在外面,小雅就不会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现在是保住了小雅的名声,可小雅却要离开他。
他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秦珏冷笑,道:“以前翠花胡同的张小小,被我堂弟养在外面,直到如今我二婶也不让她进门,因为在她们看来,做外室的女子,连做贱妾的资格都没有。”
沈砚愣了一下,正要再说什么,罗绍满脸是笑地走了进来,对秦珏说道:“明天是林侍郎的寿辰,你跟我一起去吧?”
秦珏笑着答应,岳父要带他出去见人,他求之不得。
沈砚见了,也要跟着一起去,罗绍有些为难,秦珏虽然出名,但他是自己的女婿,他带着秦珏一起去,名正言顺。可沈砚的身份摆在那里,勋贵和朝臣向来是两个不同的圈子,沈砚不但是勋贵,还是皇亲,他跟着去了,林家招待起来也是件麻烦事。
可罗绍一向是个好好先生,沈砚既然开口了,他也不忍心拒绝,正要一口答应下来,就听秦珏沉声道:“你有几天没回家了?改天大长公主和昭福县主看到我,会以为是我把你带出去玩的,你明天老老实实在侯府里待着。”
沈砚比秦珏还大了一两岁,此时被秦珏训斥了,非但不恼,反而笑嘻嘻地说道:“你放心,你是探花郎,我祖母最放心我跟着你了。那我明天就不去了,反正那些文官们凑在一起,就会谈论诗词歌赋,我最烦那些。”
罗绍松了口气,第二天高高兴兴带着女婿去赴宴了。
罗锦言则正忙着给绮霞打理行装,早在李毅夫妇来京城时,便曾提起想给去世多年的叔父过继儿女的事,既是承继香火,也就不用必须是儿子,女子也能招赘,生了孩子一样可以承继李家香火。
李老太爷当年带着弟弟,从安徽来到扬州讨生活,在岳父的支持下,不但自立门户,还把生意越做越大。
二老太爷那时只有十几岁,见哥哥为了赚钱风里来雨里去,既要和官庄周旋,又要和那些水匪们拼个你死我活,他不想做个吃白饭的,见到有人出海回来赚了大钱,便也想出去闯一闯。
那时朝廷尚未海禁,江浙和福建有很多人靠此发财,可是二老太爷这一去就再没有回来,直到有渔民救起他的随从,才知道他们那条船已经遇难了。
李老太爷临终之前还在念念不忘,要找回相信为命的弟弟,还从自己名下的产业中分出一部分,留给了二老太爷。
可是大海茫茫,朝廷又已经海禁,再加上宁王之乱后,朝廷对沿海地区钳制更严,李毅彻底死心,断了寻找二老太爷的念头,来到京城时,和身为李家姑爷的罗绍商量,他想从自己的孙子中过继一个,承继二老太爷的香火,可又觉得这样不太好,难免落人口舌,以为他觊觎二老太爷的财产。
罗绍也觉不妥,两人商量后,提议从善堂里抱个孩子过来,不论男女,只要孩子性情纯良便好。
后来出了李青越的事,李毅气得不成,也就把这件事放下了。
罗锦言把绮霞的事告诉了李青风,只说是落难的大家闺秀,李青风一口答应:“只要是惜惜看中的人,那一定错不了,我这就给我爹写信。”
李青风的信是用了罗绍的官凭,六百里加急,没过几日便到了扬州。
姚颖怡说今天更新又晚了,有两百多字是白送的,不要钱。。。
第三五四章 东床婿
所谓住对月,并非真的是在娘家住上一个月。
罗绍带着秦珏去赴林侍郎寿宴,原本也就是想过足做岳父的瘾,可是效果却好得出乎他的想像。
秦珏高大挺拔的身材,英俊清秀的容貌,世家子弟特有的矜贵气派,他跟在罗绍身后,刚一亮相就引来无数目光。
在场的大多都是六部官员,其中不乏有见过秦珏的,就是没有见过的,看到他跟在罗绍身边,众所周知,罗绍的儿子刚过百日,能陪他一起来的,不是自家子侄就是女婿。
秦珏在京城的名声并不好,除了他年纪轻轻考中探花以外,余下的全是负面评价。
他虽然刺杀宁王名留青史,但在文官眼中,他就是杀人如麻的煞星。
翰林院里混吃等死几个月,便摇身一变做了御史,胆大妄为,初出茅庐的第一次上朝,便能进御书房参加廷议,且,据说他弹赅了京官五人,山西官员二十八人,如今三司尚未会审,他已官升一级。
这在同样科举出仕,一步步熬出来的文官眼中,无疑就是个异类。文官推崇的是中庸之道,而秦珏的所作所为则是锋芒匕露之举,有人嫉妒,有人羡慕,更多的人则在观望,想看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什么时候摔个大跟头。
因此,见过他的人很多,但是真正与他接触过的人却是凤毛鳞角。
尤其是今天秦珏是以晚辈身份出现的。
罗绍却对自己的女婿很有信心,秦珏的举止淡定而又从容,言谈谦恭中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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