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纵横 作者:刘天军
一百六十章 大哥来访
一百六十章 大哥来访
这股凛冽之极的杀气,一现即隐,短暂的让人怀疑,这股杀气是否真正存在过,但,巴兰比那将要迈出的脚步,已经停了下来,他下意识的环顾四周。
茫茫黑暗中,仿佛每一个不被人注意到的角落,都有可能隐藏着一双凶睛,正满怀恶意的盯视着自己呢。
一种极度冰寒的感觉,从天灵盖延伸到屁眼。
用不着求证,这是必然存在,并完全可以推断出来的事情。
巴兰比恢复了冷静,他的脸色,渐渐变为岩石般的深沉坚定,他久久无语的看着身前的帐篷,忽然跪到在地,并以草原上最虔诚的姿势,进行了一次跪拜,然后,他站起身来,转身离去。
这时候,帐篷中,传出若有若无的一声回魂般的呻吟。
这声音,并不能使离去的脚步有丝毫的停滞,高昂的头颅更不曾犹豫回顾,这一刻的巴兰比,那毅然决然的背影,已经超越了羞辱,超越了痛苦,超越了人世间情感的羁绊。
这是一座低矮的帐篷,灰朴朴的毫不起眼,帐篷内没有点灯,借着从帐壁缝隙透射进来的朦胧微光,隐隐约约的能够看见,在地上,堆满了一条条鼓鼓囊囊的超大号麻袋,由于多次搬运,这些极为结实的麻袋,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损,于是,幽暗的帐篷内,到处都闪烁着星辰般的璀灿金光。
站在麻袋最高处的陆恒,微闭着眼睛,陶醉般的深呼吸:“这,才是人世间最美丽的景致啊!”
刚刚从外面走进来,一向以读书人身份自许的秦翔,正好听见陆恒的这声赞美,不由狂撇嘴角,什么品味啊,满是铜臭气息。
人世间最美丽的景致是什么?是春花秋月,是冬雪夏荷,是山川江河的雄奇秀丽,是碧海蓝天的肆意逍遥,是乘一叶扁舟,温一壶美酒,携一卷书简
不过,也别说,看着这些金光闪闪的麻袋,明明知道价值连城,但却可以毫无顾忌的把它们踩在脚下,那种完全拥有,高高在上,并富足天下的感觉,也着实是很爽啊!
秦翔不敢再想下去了,他怕自己的品味会因此而降低,于是,他故作奇怪的问道:“恒少爷,你不在中军大帐里呆着,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已经回国了,这些钱,马上就要分给大家了,我要是不抓紧再看上几眼,以后,这样美丽的景致,可就是再难看见了,所以,我决定了,今天晚上,我就在这帐篷中休息,我要躺在这些麻袋上面睡觉。”
秦翔听了,再次撇嘴,他觉得自己的半个脸都在抽筋,心想,恒少爷啊恒少爷,你还真能装呢,你以为我不知道啊,你这是为了躲蔽玉琉公主的追杀,而躲到这里来的,真是煮熟的鸭子__嘴硬啊。
“这些钱,到时候分成两半,拿出一半来,分给这些族兵,每人一份,不许出现任何的克扣,伤残者,领一份半,队长以上级别,还有战亡者,其家属领双份。”
“从剩余的那一半里面,按照当初制定协议的比例,该分给马贼的,就分给马贼,答应卖给马贼兵器军械的,就从那上面扣除,该支付赊欠辛氏辛大子马款的,就支付马款,可别忘了给人家利息,当初,辛大个子买给咱们的这批优良战马,可是承担极大风险了。”
“美玉和宝石这一类难以估价的东西,到时候,就交给吴良那个奸商折现吧,料他也不敢黑我”
“对了,秦翔,你在暗中观察巴兰比,得出什么样的结论了?”
现在的秦翔,到是已经习惯了,陆恒那种忽东忽西跳跃似的问话,虽然一路走来,他一直都在思考着这个问题,但此刻,仍然出现了短暂的沉默。
“这个匈奴三王子,是一个很危险的人。”
秦翔一字一顿的说道,他神情慎重,由此显示出,他现在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巴兰比似乎是在极短的时间里,就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就明白了恒少爷你对他的考验,他选择了忍耐,一种坚如磐石,绝非常人所能做到的忍耐。”
“他的身躯,至始至终都保持着挺立,他的脚步,至始至终都没有挪动半步。”
“虽然,对于我们来说,巴兰比越是危险,那么,把他放回草原,便更能掀起轩然大波,更能使匈奴各部落的动乱加巨,但现在,我却不能不认为,把巴兰比放回匈奴可能是一个错误,因为,他太危险了。”
“巴兰比一路上表现出来的机智应变,还有今晚表现出来的坚忍,都证明他是一个极度强悍的人物,如果放他回草原,很有可能是放虎归山,万一有一天,他真的成为匈奴人的王,那么,对于咱们大齐帝国来说,可能是一场巨大的灾难啊。”
黑暗中,陆恒阴森森的问道:“那你的意思是说”
“两个办法,一个办法是,在放巴兰比的同时,也把那些马贼的人质放回草原去,告诉他们,那个在队伍中出现的蒙面人,便是匈奴的三王子巴兰比,咱们陆氏族兵,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个超级大内奸,所以才能奔袭万里,成功回返。”
“有了这样的谣言,巴兰比就算是回到草原,但要想成为匈奴人的王,恐怕也不是能轻易做到的事情。”
“还有一个方法就是”秦翔不说话了,但正所谓,一切尽在不言中。
陆恒在麻袋上踱着步,思忖着,权衡着,黑暗中,没有人能够看清他的表情,而脚下麻袋中的金块,随着他步履的踩踏,发出“嗒嗒”轻响,悦耳动听之极。
这时,一名亲卫在帐门口禀报道:“陈东陈统领他们从平泉城回来了,随陈统领一起来的,还有咱们太尉府的雄大少爷。”
太尉府的雄大少爷?
靠,那不是自己的大哥陆雄么!他怎么来了?
陆恒二话不说的便从麻袋垛上跳了下来,小跑般的迎了出去,这一刻,他到忘了玉琉公主对他的追杀。
“兄弟,大哥我可是想死你了!”
借着辕门灯笼的光亮,陆雄看见从营门中,走出来迎接他的陆恒,那张宽脸上,登时露出惊喜无比的笑容,他快步走了过来,便想跟陆恒来个激情拥抱,但陆恒身上,那股有若实质的浓冽血腥气息,又让他下意识的站住了脚步。
陆雄上下打量着陆恒,三角形的眼中,有着遮掩不住的欣赏,片刻之后,他称赞道:“兄弟,你了不得啊,难怪会被匈奴人称为纵横之鞭呢。”
陆雄是太尉府大夫人王氏所生,长房长子,按道理,这样的身份,在太尉府中,除了太尉陆平,便属他最为尊贵了,但实际情况却是,陆雄,这位太尉府的大公子,却是太尉府中的边缘人员。
陆雄之所以会如此没有地位,跟他的相貌模样有很大关系,矮,出奇的矮,也就到陆恒腰间,粗,浑身上下,比例相同,如同木桩,那张脸,更仿佛是在一出生时,便结结实实的挨了一巴掌,成为平板一块,不见鼻峰。
据说,陆雄刚出生时,因为长得难看,差点没被太尉陆平当场摔死,是大夫人王氏苦苦哀求,才保住了一条小命,大夫人王氏认为,陆雄之所以长得如此奇形怪状,是因为太尉陆平在战场上杀戮过重,遭到报应的结果。
有了这样的认识后,大夫人王氏便成了最虔诚的佛教信徒。
陆雄从小就不招人待见,受尽委屈,在八九岁时,太尉陆平更眼不见,心不烦的把他交给了一名手下将领,带到了西北凉州。
陆雄可以说是生在军营,长在军营,因为被人瞧不起,因为被人欺负,到憋出了一股狠劲来,利用与众不同的身材,习练出了一身与众不同的武艺,十八岁时进入军旅,二十一岁的时候,在一次抗击匈奴游骑的战斗中,利用短小身材,藏身在马腹之下,成功斩杀了匈奴人的千骑长,在二十三岁时,便积功升任中军校尉,在三十七岁时,升任四品折冲将军,已有了开府的权利。
今年的陆雄已是四十岁了,他比陆恒足足大二十三岁。
可能是因为幼年时的不愉快经历,所以随着岁月的增长,虽然陆雄渐渐知道,他的每一次军功进级,正是因为太尉陆平的身影,才没有被压制,没有被同僚排挤冒领,但陆雄仍然很少回京都太尉府,他曾想把大夫人王氏接到凉州来,好能尽尽孝心,但大夫人王氏拒绝了他的请求。
陆雄和陆恒两兄弟见面的机会并不多,不过,陆恒对自己的这位大哥到是颇为佩服,当下欢喜笑道:“大哥,你怎么来了?”
接着,又奇怪的问道:“纵横之鞭?什么纵横之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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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股凛冽之极的杀气,一现即隐,短暂的让人怀疑,这股杀气是否真正存在过,但,巴兰比那将要迈出的脚步,已经停了下来,他下意识的环顾四周。
茫茫黑暗中,仿佛每一个不被人注意到的角落,都有可能隐藏着一双凶睛,正满怀恶意的盯视着自己呢。
一种极度冰寒的感觉,从天灵盖延伸到屁眼。
用不着求证,这是必然存在,并完全可以推断出来的事情。
巴兰比恢复了冷静,他的脸色,渐渐变为岩石般的深沉坚定,他久久无语的看着身前的帐篷,忽然跪到在地,并以草原上最虔诚的姿势,进行了一次跪拜,然后,他站起身来,转身离去。
这时候,帐篷中,传出若有若无的一声回魂般的呻吟。
这声音,并不能使离去的脚步有丝毫的停滞,高昂的头颅更不曾犹豫回顾,这一刻的巴兰比,那毅然决然的背影,已经超越了羞辱,超越了痛苦,超越了人世间情感的羁绊。
这是一座低矮的帐篷,灰朴朴的毫不起眼,帐篷内没有点灯,借着从帐壁缝隙透射进来的朦胧微光,隐隐约约的能够看见,在地上,堆满了一条条鼓鼓囊囊的超大号麻袋,由于多次搬运,这些极为结实的麻袋,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损,于是,幽暗的帐篷内,到处都闪烁着星辰般的璀灿金光。
站在麻袋最高处的陆恒,微闭着眼睛,陶醉般的深呼吸:“这,才是人世间最美丽的景致啊!”
刚刚从外面走进来,一向以读书人身份自许的秦翔,正好听见陆恒的这声赞美,不由狂撇嘴角,什么品味啊,满是铜臭气息。
人世间最美丽的景致是什么?是春花秋月,是冬雪夏荷,是山川江河的雄奇秀丽,是碧海蓝天的肆意逍遥,是乘一叶扁舟,温一壶美酒,携一卷书简
不过,也别说,看着这些金光闪闪的麻袋,明明知道价值连城,但却可以毫无顾忌的把它们踩在脚下,那种完全拥有,高高在上,并富足天下的感觉,也着实是很爽啊!
秦翔不敢再想下去了,他怕自己的品味会因此而降低,于是,他故作奇怪的问道:“恒少爷,你不在中军大帐里呆着,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已经回国了,这些钱,马上就要分给大家了,我要是不抓紧再看上几眼,以后,这样美丽的景致,可就是再难看见了,所以,我决定了,今天晚上,我就在这帐篷中休息,我要躺在这些麻袋上面睡觉。”
秦翔听了,再次撇嘴,他觉得自己的半个脸都在抽筋,心想,恒少爷啊恒少爷,你还真能装呢,你以为我不知道啊,你这是为了躲蔽玉琉公主的追杀,而躲到这里来的,真是煮熟的鸭子__嘴硬啊。
“这些钱,到时候分成两半,拿出一半来,分给这些族兵,每人一份,不许出现任何的克扣,伤残者,领一份半,队长以上级别,还有战亡者,其家属领双份。”
“从剩余的那一半里面,按照当初制定协议的比例,该分给马贼的,就分给马贼,答应卖给马贼兵器军械的,就从那上面扣除,该支付赊欠辛氏辛大子马款的,就支付马款,可别忘了给人家利息,当初,辛大个子买给咱们的这批优良战马,可是承担极大风险了。”
“美玉和宝石这一类难以估价的东西,到时候,就交给吴良那个奸商折现吧,料他也不敢黑我”
“对了,秦翔,你在暗中观察巴兰比,得出什么样的结论了?”
现在的秦翔,到是已经习惯了,陆恒那种忽东忽西跳跃似的问话,虽然一路走来,他一直都在思考着这个问题,但此刻,仍然出现了短暂的沉默。
“这个匈奴三王子,是一个很危险的人。”
秦翔一字一顿的说道,他神情慎重,由此显示出,他现在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巴兰比似乎是在极短的时间里,就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就明白了恒少爷你对他的考验,他选择了忍耐,一种坚如磐石,绝非常人所能做到的忍耐。”
“他的身躯,至始至终都保持着挺立,他的脚步,至始至终都没有挪动半步。”
“虽然,对于我们来说,巴兰比越是危险,那么,把他放回草原,便更能掀起轩然大波,更能使匈奴各部落的动乱加巨,但现在,我却不能不认为,把巴兰比放回匈奴可能是一个错误,因为,他太危险了。”
“巴兰比一路上表现出来的机智应变,还有今晚表现出来的坚忍,都证明他是一个极度强悍的人物,如果放他回草原,很有可能是放虎归山,万一有一天,他真的成为匈奴人的王,那么,对于咱们大齐帝国来说,可能是一场巨大的灾难啊。”
黑暗中,陆恒阴森森的问道:“那你的意思是说”
“两个办法,一个办法是,在放巴兰比的同时,也把那些马贼的人质放回草原去,告诉他们,那个在队伍中出现的蒙面人,便是匈奴的三王子巴兰比,咱们陆氏族兵,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个超级大内奸,所以才能奔袭万里,成功回返。”
“有了这样的谣言,巴兰比就算是回到草原,但要想成为匈奴人的王,恐怕也不是能轻易做到的事情。”
“还有一个方法就是”秦翔不说话了,但正所谓,一切尽在不言中。
陆恒在麻袋上踱着步,思忖着,权衡着,黑暗中,没有人能够看清他的表情,而脚下麻袋中的金块,随着他步履的踩踏,发出“嗒嗒”轻响,悦耳动听之极。
这时,一名亲卫在帐门口禀报道:“陈东陈统领他们从平泉城回来了,随陈统领一起来的,还有咱们太尉府的雄大少爷。”
太尉府的雄大少爷?
靠,那不是自己的大哥陆雄么!他怎么来了?
陆恒二话不说的便从麻袋垛上跳了下来,小跑般的迎了出去,这一刻,他到忘了玉琉公主对他的追杀。
“兄弟,大哥我可是想死你了!”
借着辕门灯笼的光亮,陆雄看见从营门中,走出来迎接他的陆恒,那张宽脸上,登时露出惊喜无比的笑容,他快步走了过来,便想跟陆恒来个激情拥抱,但陆恒身上,那股有若实质的浓冽血腥气息,又让他下意识的站住了脚步。
陆雄上下打量着陆恒,三角形的眼中,有着遮掩不住的欣赏,片刻之后,他称赞道:“兄弟,你了不得啊,难怪会被匈奴人称为纵横之鞭呢。”
陆雄是太尉府大夫人王氏所生,长房长子,按道理,这样的身份,在太尉府中,除了太尉陆平,便属他最为尊贵了,但实际情况却是,陆雄,这位太尉府的大公子,却是太尉府中的边缘人员。
陆雄之所以会如此没有地位,跟他的相貌模样有很大关系,矮,出奇的矮,也就到陆恒腰间,粗,浑身上下,比例相同,如同木桩,那张脸,更仿佛是在一出生时,便结结实实的挨了一巴掌,成为平板一块,不见鼻峰。
据说,陆雄刚出生时,因为长得难看,差点没被太尉陆平当场摔死,是大夫人王氏苦苦哀求,才保住了一条小命,大夫人王氏认为,陆雄之所以长得如此奇形怪状,是因为太尉陆平在战场上杀戮过重,遭到报应的结果。
有了这样的认识后,大夫人王氏便成了最虔诚的佛教信徒。
陆雄从小就不招人待见,受尽委屈,在八九岁时,太尉陆平更眼不见,心不烦的把他交给了一名手下将领,带到了西北凉州。
陆雄可以说是生在军营,长在军营,因为被人瞧不起,因为被人欺负,到憋出了一股狠劲来,利用与众不同的身材,习练出了一身与众不同的武艺,十八岁时进入军旅,二十一岁的时候,在一次抗击匈奴游骑的战斗中,利用短小身材,藏身在马腹之下,成功斩杀了匈奴人的千骑长,在二十三岁时,便积功升任中军校尉,在三十七岁时,升任四品折冲将军,已有了开府的权利。
今年的陆雄已是四十岁了,他比陆恒足足大二十三岁。
可能是因为幼年时的不愉快经历,所以随着岁月的增长,虽然陆雄渐渐知道,他的每一次军功进级,正是因为太尉陆平的身影,才没有被压制,没有被同僚排挤冒领,但陆雄仍然很少回京都太尉府,他曾想把大夫人王氏接到凉州来,好能尽尽孝心,但大夫人王氏拒绝了他的请求。
陆雄和陆恒两兄弟见面的机会并不多,不过,陆恒对自己的这位大哥到是颇为佩服,当下欢喜笑道:“大哥,你怎么来了?”
接着,又奇怪的问道:“纵横之鞭?什么纵横之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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