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微 作者:无盐不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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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迅速穿好裤子。

    你……你不害怕?

    怕什么?

    我……不男不女……你不觉得我是怪物?

    男孩转回身,摇头,用真挚的眼神看着他。怎么会?你为什么这么想?

    方庭愣住了。为什么这个人能如此坦然的面对真实的自己而不恐惧逃离?为什么被这个人注视时自己会觉得那么……温暖?

    他小时候曾认识一个同为双性人的大叔,他们彼此不知道对方的秘密,直到大叔的秘密被人发现。之后,所有人都对大叔避之唯恐不及,同时还当面指指点点,喊大叔为怪物,对大叔扔臭鸡蛋烂菜叶。他心虚的很,仿佛随大流就能证明自己是正常人似的,他也向大叔扔了两个臭鸡蛋。后来大叔去跳河了。

    他永远记得大叔跳下去之前回头看他的那一眼。没有怨恨,没有绝望。比绝望更无助的,是虚无。

    你……叫什么?

    鲜少与人交流的方庭燃起了久违的迫切想知道一个人的名字的欲望。

    我?男孩笑笑,轻声吐出一个名字,一个从此深深烙印在方庭心上的名字。

    温暖。

    温暖?

    嗯。

    温暖……

    哎,你呢?

    方……方庭。

    好名字!

    ……

    方庭,你不开心吗?

    ……

    不开心的话可以跟我说哦,说出来就好啦!我不会告诉别人的~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方庭当然没有草率到对陌生人掏心掏肺,尽管方庭心底对温暖很是信任。

    方庭和温暖相遇的地方,是某高中高二教学楼的五层洗手间。他们班级相邻,温暖每天都来找方庭,终于有一天,温暖打动了方庭的心。

    温暖笑的孩子似的对方庭说,方庭,我听说你这种情况,做个手术就能好,我那儿有些积蓄,你先拿去,剩下的我们慢慢打工攒!总会好起来的!

    你……方庭惊的说不出话。

    你放心!我会尽我所能帮你的!

    方庭当场泪流成河。一个被亲妈遗弃的怪物,值得他这么付出吗?

    方庭说,温暖,你知道隐藏一个秘密有多辛苦吗?

    温暖无言,拍拍他的肩膀。

    就像随身带了一个不定时爆炸的炸弹,扔不得,拆不得,碰不得。而且不能让别人看见,否则就会万劫不复,被炸的血肉模糊。方庭痛苦的捂上眼睛。第一次知道人妖这个词时,我还在上小学。我的小学老师在课堂上用鄙视讽刺的语气说,不男不女,就是人妖,人妖就该下地狱。我当时怕极了,那之后好一段时间都不敢上学,一个人瑟缩在房间的角落里,生怕自己会下地狱。后来……就遇到了那个大叔。大叔死后,我不仅没有自责自己落井下石,还庆幸没有跟大叔站在一起……我怕跟他一样下地狱。多么可笑啊!

    不是你的错。温暖顿了一下,笑道。作为交换,我也告诉你我的秘密吧!

    你的秘密?

    是啊~别那么看我,每个人都有秘密,我怎么可能没有呢?

    ……

    方庭的情绪多少感染到了温暖。温暖的语气渐渐沉重。他想起了那些不着调的日子。他是个孤儿。社会对于孤儿总是格外优待,这种特殊照顾使温暖莫名其妙产生了优越感。似乎只要亮出孤儿身份,办事就变的容易了许多。孤儿的身份成了一种特殊通行证。温暖享受着这份特殊待遇并以此为荣。

    他的转变发生在初二。他去一个饭馆里找了份兼职工作,试图用孤儿身份为自己争取更高薪酬的时候,老板对他说,你对自己是孤儿很得意?

    温暖怔愣:什么?

    老板说:听你的语气,到目前为止,你应该用这个身份做成了不少事。年轻人,你的路还很长,想要走的更远就必须舍弃这个身份,否则你一辈子都会被它绊住。

    温暖叹了口气。老板对他说了那番话后,他回去辗转了一晚上。他心里明白,社会对孤儿的优待,在某种程度上也算变相的歧视。同情的目光背后有几分真意,他这个当事人心里清楚的很。他不是没有遭遇过恶意,无人撑腰的孤儿被欺压不过是现实中最常见的场景,跟有人走过繁华的大街一般常见。弱者永远没有权利去跟社会谈判。于是他尽力隐藏起曾经让自己引以为傲的孤儿身份,抛弃过去,重新开始。

    那你……方庭小心翼翼的道。

    温暖眯起眼睛,笑了笑。没什么,脱离了那个枷锁,虽然很辛苦,但最起码我看到的世界是真实的,我经历的一切是平等的……

    “温暖内心自卑,特殊的遭遇逼得他只敢笑脸迎人,他的好脾气应该也是这么练出来的。”萧哲尘低声对叶微道。

    叶微瞄他两眼。熊孩子主动跟他说话,莫非是想通了,知道自己是集体的一部分了?

    “你知道我怎么猜出你是双性人的吗?”叶微顿了几秒,见方庭慢慢露出疑惑的表情,才说道,“我认识一个人,他跟你一样,也是双性人,他的遭遇跟你很相似……”

    方庭的眼中浮现出一点光亮,双手紧紧攥着自己的衣角:“他……是谁?还活着吗?”

    “他算是我的养父,刚出生就被遗弃在车流量很大的街头,后来被送到福利院,因为性别特殊而受尽欺负,被福利院的孤儿和附近的小孩子追着喊妖怪,用石子打,用水泼,还有花样百出的恶作剧,处境堪比过街老鼠。十岁那年,他逃了出来,从此一个人在社会闯荡,当过乞丐,当过小时工,跟地痞流氓打过架,跟野狗争过食,然后,”叶微轻轻笑了下,“然后他自己也成为了地痞流氓的一员,专做欺凌弱小的事,因为他想让自己变的强大起来……”

    “他没有错……”或许是从叶微的描述中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方庭听的入了神。

    叶微继续道:“再后来,他在派出所遇到了我另一个养父。一个是死性不改的地痞流氓,一个是年轻气盛的人民警察,经常凑一起打的火热,一来二去,俩人就对上眼了。我这个警察养父人很强势,发现他有意躲着自己的真相后非但不退避三舍,还对他死缠烂打加柔情攻势,让他避无可避,最后顺利抱得美人归了。俗话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这养父都跟了警察了,怎么着也不能再做回以前的地痞流氓了,否则不就是打他爱人的脸嘛?于是转行做了作家,到现在,也有二十多年了吧。”

    萧哲尘就发现,叶微这得瑟劲,真是得了他们廖局的真传。前面说的多严肃多伤感一事实,到后面简直越说越离谱,什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得亏苗叔不在,不然非得把他写进书里给弄个骆驼祥子之类的悲剧形象,让他知道知道作家是不能得罪的。

    尽管叶微后半截说的吊儿郎当的,将伤感的气氛破坏的很是彻底,方庭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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