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米油盐诗酒花[重生] 作者:青青绿萝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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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隔壁,两个人算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县城又是那么大点儿地方,两个人一块儿上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可高三毕业的时候,左晨旭一家就搬到市里去住了。

    她去了省城读大学,左晨旭则去了首都,两个人也是好久没有见面了。

    “我一直住在那里。”孟樱的声音都放柔和了,“你还记得吧?”

    “嘁,住了十几年哪能忘,那就这么说定了。”

    霍云松站在门外听完了整段对话,和他想象的不同,原来孟樱和左晨旭的重逢是那么简单,那么欣喜,只听一听就能想象在阳光灿烂的少年时代,他们曾是如何的亲密无间。

    也许,在小孟樱摔倒的时候,他也曾扶起过她,也许,在下大雨的时候,两个人曾撑着一把伞回家,也许,作业忘记写的时候,他自然而然地会拿她的作业过来抄,也许,当她被人欺负的时候,他会是第一个站出来保护她的人。

    他们肯定有过很美好的时光,毕竟,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所以孟樱最后决定嫁给了他,不是吗?

    只可惜,那么美丽的开始,却不曾有个好的结局。

    这一生,左晨旭不会再有机会开始这个故事了。

    他保证。

    第13章 襄王有意

    孟樱对这一次同学聚会很重视,这表现在她去许裁缝那里做了一身新裙子,浅青色的丝麻长裙,花纹像极了《捣练图》里仕女所着的襦裙,孟樱十分稀罕,立即买下做了长裙。

    许裁缝戴着老花眼镜,笑眯眯地看着她试穿:“我就说这里只有阿樱能把这布穿得好看,你说是不是?”他问的是靠在窗边陪孟樱一起来的霍云松。

    他侧头微笑了一下:“是。”

    虽然知道孟樱做新裙子不是为了给他看,可当他看到那么鲜活美丽的孟樱时,他觉得其他的一切都不再重要。

    “真好看。”他由衷称赞。

    孟樱是美人吗?这恐怕很难说是,她不过是县城里的平民姑娘,并没有令人一眼惊艳的美貌,甚至他们初见时,她已经憔悴病重。

    但他从未注意过她的容貌,他只是喜欢她而已,因为喜欢她,所以蹙眉顾盼之间,便觉得心悸不已。

    孟樱像是被他说得难为情了,一头钻进更衣室里换下了裙子,不过好心情还在继续,因为她路过一家饰品店的时候买了一把珍珠回家串手链。

    教程是网上下的,线是普通的钓鱼线和细钢丝,教程很详细,有各个步骤的分解图示,但孟樱研究了半天发现自己好像没有点亮这个技能,只能遗憾地放弃。

    她转眼去淘宝上下了个订单。

    凌晨一点多的时候,孟樱从梦里醒来,迷迷糊糊地去上厕所,没想到霍云松的房间里还透着灯光,她一时好奇就敲了敲门。

    霍云松很快就把门打开了,孟樱“你……”了一个字,后面的话就梗在了喉头——她看见霍云松桌上的那个珍珠手链了,那串珍珠手链的花型很复杂,中间一层的主体交织成四叶草的花纹,上下还各有两层波浪纹,如果不是因为特别美,孟樱也不会兴起编织的念头。

    但看起来复杂,编起来更复杂,她今天尝试了一下午都没有成功。

    可现在,那串被编织好的珍珠手链就静静放在那里,在昏黄的灯光下闪着温柔的光泽,美得不可思议。

    “你还没有睡?”霍云松像是没有注意到她的表情似的,随口说,“那正好,来试试看,不知道有没有大了。”

    他拿了手链围在她的手腕上量尺寸,不大不小,正好可以扣上。

    “看起来可以。”霍云松把手链松开,“给你。”

    孟樱怔怔接过,声音轻得听不见:“你是干什么呀?”

    霍云松快速眨了眨眼睛,像是没有想到她会那么问,他看了她几秒钟,顿时笑了:“阿樱,我说过我喜欢你。”他的笑意弥漫开来,“我既然喜欢你,当然是想讨你欢心,难道你看不出来吗?”

    孟樱看出来了,正是因为看出来了,才觉得无所适从,她一直没有想好要怎么面对他那天看似突兀实则顺理成章的告白,幸好霍云松从没有提起过。

    但他不提起,并不代表他没有动作。

    他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笑容,每一个动作,都在不断地诠释着“我喜欢你”。

    熟睡醒来,夜色浓重,万籁俱寂,孟樱比白天更容易打开心房,她微微垂着头,指尖拨着手链上的一颗珍珠,低声说:“你不要这样,我可能……”可能没有办法给你回报,因为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不是喜欢你,会不会喜欢你。

    “那并不重要,我喜欢你,并不一定要你也喜欢我。”霍云松口中说着安慰她的话,内心却早已有了决定,可越是有了成算,他的语气越是温和动人,“喜欢一个人就好比是太阳东升西落,春天树木发芽,都是自然到极点的事,你不必强求。”

    如果一切顺利,自然不必强求。

    可若是路途坎坷,如不强求,他拿什么来改变命运?

    但他的态度安慰到了孟樱,她松了口气,又有些愧疚地看着他,霍云松见机不可失,立即抱了她一下:“真的没关系,很晚了,早点睡吧。”说罢还在她的发上吻了一下。

    这天时地利人和,孟樱愣是没发现自己被占了便宜,还一脸愧疚地回房间睡觉去了。

    霍云松觉得大晚上的没白演这出戏,要知道他八点多的时候就把手链编完了,愣是拖到这个时候演那么一出,和当年陈阿娇费尽心力找司马相如写《长门赋》有得一拼了。

    不过……他后知后觉地发现,刚才那一抱和前世他抱孟樱感觉区别很大。

    前世他抱过她很多次,心里只有怜惜痛惜,但今天孟樱是半夜起来的,只穿着睡裙,里面应该……没穿内衣。

    霍云松想明白了,他在黑暗中笑了起来,差点忘了,晨钟暮鼓二十年是前世的事了,今生的他才二十七岁,还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呢。

    顺理成章的,他夜里做了一个很美好的梦。

    第二天孟樱发现天井里晒了床单,她瞅了两眼,多嘴问了句:“怎么今天洗,天气又不好。”

    今天是个阴天。

    霍云松拿着簸箕去倒垃圾,无比自然地回答:“我昨天做了一个梦,”顿了两秒钟,又补充,“和你。”

    孟樱整整过了五秒钟才反应过来他话里的涵义,她面红耳赤,心跳加剧,这种感觉太陌生了,以至于她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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