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之孽 作者:Le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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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城之孽》作者:leila

    文案:

    暑假在西雅图实习的刘宇翔无意中发现叔叔豪宅密室里竟软禁着一个少女。

    孤女蕾拉自十岁起便与世隔绝。重获自由的机会近在眼前,她却犹豫不肯踏出那一步。

    他是人们口中的魔鬼,他是黑暗的化身,他罪不可赦,但他也绝不会放过唯一的她。

    孽缘终尽,到底是谁粉身碎骨?

    阅读提醒:变态出没,请小心!!!!!!

    第1章 prologue

    我的生命曾经一度只属于一个男人。他掌控了我的所有喜怒哀乐,爱恨情愁。他支配过我的思想,佔有过我的身体,但我们即非情侣亦非夫妇。这段孽缘复杂而黑暗,漫长而辛劳,也许世上并没有可以确切形容我们关系的词语......我只知道他是主人,我是他的东西,如此这般。

    在受尽折磨的夜晚里,我深深地恨过他。我曾幻想过他的消失,他死去后我的解脱,可当自由那么毫无预告地来到面前,我迟疑了。忘记如何独立呼吸的我抗拒他但更无止境地需要他。他早在锁我进密室之时就彻底改写了我的思绪。在他软禁我九年的岁月里,我从来未曾真正认识到;

    刘恨陵是魔鬼。他披着人间最完美的外壳,可他内心早已腐蚀。

    如今,我终于可大声说出:

    我的名字叫蕾拉。

    这是我做刘恨陵九年受虐者的故事。

    第2章 bsp;1 盜取的生命

    我出生于加拿大,温哥华的一个角落。我用“角落”其实最确切不过。我的母亲是华裔领养儿,也是街头青年,她十几岁时逃离养父母家,从此做起社会的寄生虫,靠着加拿大丰厚的福利待遇,不愁吃穿,还染上毒瘾。我在烈治文区的一间酒吧后出生。八十年代中曾频频发生此类事件,可我没那么幸运,我未能有幸登上报纸头条。

    很多时,这种dumpster baby(垃圾箱婴儿)出世后会即刻被母亲遗弃。不知为何,我的母亲不但没有遗弃我,还不嫌麻烦把我老远带到美国。听说我的生父是美国某地下乐团一位主唱,在911事件发生以前,加拿大和美国的通行非常简便,他们将我塞进乐团巴士,几乎毫不费力地就让我成功偷渡。

    我是真心相信,我的父母曾深爱过,他们也有意带着我一起生活。只不过,一个二十出头的不知名艺术家和一个十多岁太妹的爱情能维持多久不用多说。兜兜转转我还是落到被送往孤儿院,可那是我五六岁时的事。

    从后来刘宇翔帮我搜集的情报看来,我的母亲一直带我在身边.....直到她死于过量用药。

    她那么苦还一个人带着孩子为什么?这是我最想知道的答案。在北美,每生个孩子政府都会提供牛奶金补贴。她可是为了那每月四百多美金的支票?我宁愿相信她是因为自己是弃儿所以不想女儿也步上后尘。如果真有地狱存在,我们应在那里重逢,到时我会问问她。

    照理说,五六岁的孩子应该记得很多,可我却连母亲的影子都想不起来。她是高是矮,是肥是瘦记忆里一概空白。刘宇翔说那是因为我长年受虐所导致的现象。

    十岁以前的事我记得不清楚,只有在遇见“他”左右才逐渐变清晰。这应该是“他”造成的。“他”一直佔据我的全部,没有他的日子是不被准许的。

    那个人的名字叫刘恨陵。

    初遇刘恨陵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华盛顿洲长年被雨雾笼罩,难得有艳阳天。我穿上我认为最漂亮的粉色裙子随儿童之家的阿姨到隔壁大城市西雅图购物。十岁的我在院里已算中年,一般人手不足时都由我补充。我并不讨厌这种差事,因结束后阿姨会奖励我些小东西。孤儿院里多数是慈善机构捐赠物品,并没有太多好东西。儿童也现实贪婪,尤其是没有太多物资的孩子。我这“中年人”更是得让着小的。时常在分东西时连一个火柴盒汽车都拿不到。

    为何只有我久久没人领养,我不得而知,只能推测因我是浑血儿。如果是纯种亚裔倒也还好,不中不西怕是有的夫妇想别人会说闲话吧。我知道我是美丽的,可我的外貌并未能帮我换取到温暖的家。在那阳光普照的假日,刘恨陵的黑色阿斯顿·马丁注定要停在那个十字路口,迎接我去最黑暗的地狱。

    我正在商店外充当管理货品的人,一对母女从我面前路过。那女儿应该只有三四岁,她一头捲曲金发里打着蓝色蝴蝶结,好不漂亮。我羨慕地看着她们手牵手,笑容满面。那女孩另一只手抱着一个彩色皮球,想必正要去公园。刚从我前面经过,那皮球不知怎地从她手中脱落滚向路边。在郊区长大的我毫无车辆概念,自动地追着皮球冲上大马路。

    那天是星期天,车辆不算多,可命运就是如此弄人,非要在某一刻,某一煞那叫毫无相关的人从此走进彼此生命中。刘恨陵咆哮的跑车猛地停在我面前时,其实我已经捡到皮球正要往回走。他在距离我有一小段路时就已看到我并且刹了车。可是我还是吓呆了。有彷彿一世纪那么久,我一动不动地看着车里男人冷酷的双眼。

    孤儿院长大的我并不是没有看过冷漠,但这个男人的眼睛让人不禁打寒战。日后我才知道那是因为他早已丧失灵魂,我看到的只是一副躯壳。

    之前小女孩的妈妈终于反应过来,三步并两步冲到我身边一把将我拉回人行道,可那辆阿斯顿·马丁并没有就此驶去。

    我的记忆如此鲜明,刘恨陵那天穿着一身灰色,剪裁的完美无暇的西装步出房车。他乌黑的头发一丝不苟,脸上也看不出情绪。在外人眼中他无疑是绝世英俊的,可当时我只感到毛骨悚然,那必然是动物本能。

    他并没有迁就我的高度蹲下来跟我说话,而是距高临下地观察。最后,他低沈地问了一句:“妳叫甚么名字?”

    我没有妈妈警告不许同陌生人说话或告知对方姓名等等,眼前的男人从头到脚都散发着独裁/者的气息,我胆敢违抗,认真报上。

    蕾拉。。。蕾拉。。。他的嘴唇反复轻唸着我的名字。

    几年后,那双唇将在他性慾达到至高满足时呼喊同一名字,那双唇欲反复将我折磨至死。如果人类能有预知能力,在西雅图市中心的人行道旁,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逃走。我想过许许多多的如果。。。如果那天我没有跟阿姨上街,如果我没有跑出去捡球,如果我没有说出真实姓名,是不是一切恶梦均可避免?

    在往后几千个漫长夜晚里,我左思右想却怎么也想不出,如果蕾拉没有遇见刘恨陵,她的生活到底会是怎样。她会顺利离开儿童之家然后读高中,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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