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彪悍人生 作者:顾鹿诗

    第10章 偶遇险境

    洪领瑾脑子嗡的一下血气上涌,不由分说扑过来伸手想要把饼拿回来:“爱吃不吃!!”

    “吃吃吃吃吃!!”朱沙眼疾手快,抓起饼背过身就往嘴里塞,生怕她抢了回去。

    “你咋这么欠,也不怕烫死你。”

    待两人将饼吃完,又绕着小城逛了一圈,周围的酒楼商铺才陆续开张。朱沙到底是本朝人,绕了绕就带着她找到一个牙侩婆子,照着洪领瑾的要求简单询问一下牙侩婆子就满脸笑容地拍着胸口保证:“有有有,贵人找我可就找对了,这每块地皮的味儿我都能给闻出来。”

    洪领瑾闻言着实无语,她就想租个店面,她能闻出味儿有啥用啊?

    “这儿地段最热闹的地方就是这集市,小娘子可是要作何生意?”牙侩婆子问道。

    “吃食,不用太大,干净面向佳就行。”

    “行呐,贵人随我来。”

    说完牙侩婆子就领着二人往集市的街道走去,说是个县城它还真就不大,整个城也就这么一条大路。洪领瑾猜测她们穿越的是江南,城市规格不似长安那么严谨,物资丰饶小桥流水并且还看见有橘树。

    整条街的商铺也不似现代挤得满满当当,大多都是闭门而歇,她掐指算算也就三分之一的大门开着是经商的。

    那么租金应该不高,一会儿得防着点儿。

    “就这儿了,街头这家可是风水极好,原先那家面馆老板就是靠着这风水发的家,据说搬到县里去做更大的生意了。”牙侩婆子把这儿说成宝地,可惜洪领瑾没给什么反应,只是微微挑眉仔细地观察店面内部结构。

    倒是朱沙显得有兴趣多了,冲着牙侩婆子露出妇女之友般的笑容:“哦?这地这么好?”

    “那可不,这才刚腾出来,要不是我没啥手艺我都想在这开小食店。”

    洪领瑾见两人聊的投机,干脆自个儿绕到后厨,这倒也算干净,而且还带了个小后院地方也宽敞,店里的坐塌桌子也都齐全,只要价格合适那这还真不错。

    到时候就让朱沙住在这儿,也不必和她们一群女人挤在刘氏家徒增口舌。

    这院子里到时候还能劈块地出来种些蔬菜植物,这几天她观察过,这最普遍的蔬菜就是葵菜,也就是现代的冬葵。

    至于到时候小吃店的菜谱,她心里也有了个大概,这就是一小城,达官贵人不多,大多都是温饱。让他们花大价钱吃的花里胡哨不现实,不如就来点实惠取巧的。

    趁着入冬前,可以让舞道杠再去山上打些猎物,能换钱的换钱,不能换钱的就做成这店里的菜。必要的对公应酬,让朱沙这个有“身份”证的人去应付就好,平时也可以跑跑堂报报菜名收收钱。

    刘氏可以给她打打下手,重活不能干洗菜切菜总共是可以的。

    至于何巧巧,等攒点钱就送她去城北的私塾念书去,空闲时也可以给自己打下手。

    一番琢磨后洪领瑾满意地眯起眼睛,她只需要呆在厨房就行了,关门以后也可以和舞道杠一起上山打猎。

    “小娘子,你可是在想我?”朱沙不知何时出现在她身后,语带笑意地问道。

    洪领瑾回过神,没好气地瞪他一眼,要不是他帮了自己,还真想骂他一声登徒子,白长这么好一副皮相了。

    “去问问那妇人,这儿什么价格。”

    “放心,我都帮你问好了,拿的当然是最低价格。”朱沙自信满满道,刚那牙侩婆子可是和他聊的忘乎所以,自家什么底细甚至孙儿的长相都给描述的一清二楚。

    “多少?”

    朱沙伸出两根手指在她眼前晃了晃道:“两百文一个月。”

    洪领瑾仔细地算了算,按照她那只金镯的价格换算下来,一个月也就人民币一千块左右,这么大一家店铺加上院子确实便宜。

    “你觉得呢?”不过她终究对这边物价不熟悉,还是得请教朱沙。

    朱沙闻言骄傲地扬起下巴揽功道:“实属便宜,这可是我磨破嘴皮给磨下来的,一开始那妇人开口五百文呢!”

    “……可惜你不是个女人,不然肯定是个厉害的角色。”洪领瑾说完微笑着快步离开,留下朱沙一脸震惊地站在原地冲她喊道:“小娘子你怎能出口伤人!!我堂堂七尺男儿哪像女人!!!”

    又逛了几家店面,最后还是订下了这两百文一个月的商铺,趁着朱沙和她签字画押时自顾自地逛到街尾。这的食材她心里也有了个大概,最便宜的肉类是鸡肉,其次是羊和猪。

    在唐朝还没出现炒的厨艺,酒的酿制也非常劣质,看起来非常浑浊。可惜她对酿酒一窍不通,白白丢失了这么大一块肥肉,只能靠农家小炒菜发扬天下了。

    没有辣椒,没有土豆,她就算想做个大盘鸡都不行啊。

    思来想去,店里第一个招牌菜出来了,用芋头顶替土豆,用花椒和茱萸代替辣椒,姜蒜多放些也算是个山寨版大盘鸡了。

    虽然味道没那么正宗,但这帮古人能上哪去吃正宗的?谁会来砸她招牌不成?

    越想越高兴,洪领瑾站在大街上奸笑不已。

    正笑着,突然看见由对面走来几名男子,神情严谨那身子一看就是练家子,走在男子中间的是一名孩童,逮着帷帽薄纱罩到他的膝盖。

    一阵狂风,薄纱被撩起露出孩童稚嫩的脸庞。

    洪领瑾一怔,直觉得眼熟,可她到这除了舞道杠压根就没啥老熟人。

    待一群人和她擦肩而过时,她突然一个激灵,这孩子不就是当时在望阳镇送她铜钱的孩子吗?

    洪领瑾脑海里浮现了一张寻人启事,这孩子现在是已经被家人找到还是……

    心里的猜测还没落实,她已经控制不住自己悄然跟在几名男子身后。

    显然这群男子一早就发现了这名站在大路中间贼笑的女子,如此空旷的大街上她这么堂而皇之地尾随,真拿他们当瞎子还是她有自信?

    “小朋友?”洪领瑾跟在后面疑惑地喊了一声,担心自己是看错了。

    纵使他们不懂小朋友的含义,猜也猜到她的目标就是这娃,几乎是立刻两名男子气势汹汹地站到她的面前,面露不善道:“姑娘何事?”

    孩童也悄悄转过身,也许是她的打扮和当初的乞丐相差太大,好一会儿都没能认出。

    洪领瑾歪了歪脑袋,冲他说道:“你母亲可曾说过,即便是乞丐打门前经过,也要请进屋喝完粥?”

    孩童傻眼,突然欣喜若狂的对她喊道:“小娘子救我!!”

    语音刚落,其中一名男子粗臂一揽将他夹在腋下,其他几名已经迅速将洪领瑾围住。

    “不想死的就滚。”男子恶狠狠的注视着眼前的小娘们,瞧她一身粗布麻衣手无寸铁,只怕她引来官府的人其他倒不怕。

    洪领瑾听着孩童尖锐凄厉的哭喊声笑的一脸无害:“这位兄台,我当然不想死了,不过能容我过去看一眼那孩子吗?”

    说着就要上前,男子哪能这么轻易就让她过去,直当她是脑子被驴踢过摸不清状况,粗胳膊狠狠地朝她一挥。

    原以为这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子被他这一胳膊最少得挥到路边,未曾想她灵活地一个弯腰躲过并且箭步上前,趁着众人晃神之际一个踢腿踹在一名男子的鼻梁上,紧接着又是一个旋身已经站在夹着孩童的领头面前。

    “……看不出小娘子身手如此敏捷,不过你今儿个想要救这小儿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说完众男子欺身上前,试图抓住她,只可惜她就像只泥鳅一样在人群中穿梭。古人打架,讲究一个招式,而洪领瑾擅长的近身没有任何招式可言,只讲究快很准。

    俗话说乱拳打死老师傅就是这么个理,虽然也有挨了几下子,但她已经夺过其中一人手中的短匕横在领头男子的脖子上。

    狂风不止卷起细沙盘旋在街道上,周围已经逐渐开始有百姓开始围观,好事者已经跑到衙门那举报闹事。

    “你看我现在是不是在做梦?”也许是长时间没有动手了,此时的洪领瑾异常亢奋,眼里闪烁着久违的嗜血,细胞里的暴力份子正在雀跃地躁动。

    领头男子咽了口口水,缓缓放下腋下极力挣扎的孩子,挽起袖子露出粗壮的手臂,笑道:“姑娘这是敬酒不吃吃罚酒。”说完抽出攀在腰间的缏子对着她就是猛力一挥。

    洪领瑾反射性后跃躲开,只可惜落入了缏子的攻击范围,又要躲开鞭子爆发的伤害又得躲避围攻的男子,不由有些狼狈。

    看样子自己还是太心急了,也许是那孩子当初手拿铜钱一脸稚气却故意装的老气横秋的模样让她记忆深刻,也许是不想他成为像自己一样失去父母,也许……是他纯洁的眼神触到了她的内心。很多也许,洪领瑾来不及细想,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不能让他们把这孩子带走,一定要将他平安的带回他父母身边!一个会教育孩子从小行善的母亲,怎能承受失去孩子的痛苦。

    啪地一声脆响,鞭子砸在地上溅起阵阵黄沙,其中一名男子趁机上前对她就是一脚,虽然洪领瑾险险躲过可耳畔却响起了鞭子划破空气的呼啸声。

    硬着头皮准备结结实实地接下这一鞭子,可等了片刻却没一点疼的感觉。

    洪领瑾茫然地侧首看去,只见朱沙不知何时站在她的身边,单手握住鞭子随即又吃痛地甩开,委屈地朝她喊道:“哎呀,疼疼疼疼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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