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与光同尘 作者:谦少
分卷阅读148
那团黑影充耳不闻,动也不动。
“这家酒店很恐怖,据说有闹鬼的传闻,到了午夜十二点,走廊上的灯就会灭掉……”晏斯梵不紧不慢地朝着他笑。
那团黑影动了动,伸手捂住了耳朵。
晏斯梵也不生气,顺手把门带上了。
大概过了四十秒,门被拍得震天响,暴风骤雨一样。晏斯梵带着笑拉开门,一团穿着红色卫衣的人影就一头撞在了他身上,他伸手揽住,被那人摔开他的手。
那少年也不知道是跑的还是吓的,满头冷汗,墨黑头发乱糟糟的,火红卫衣衬得他皮肤雪白,一双眼睛,气势汹汹地瞪着程曦。
“人渣!”
本来在倒咖啡的程曦挑起眉毛:“白小胥?”
“就是我!想不到吧!”白小胥脾气炸得很:“你这种渣渣,做了亏心事见我不心虚吗?你这种人迟早出门就被车撞!他吗的!”
晏斯梵懒洋洋坐在桌子边上,只在白小胥爆粗口的时候朝他做了个禁止的手势。
这应该算是程曦这辈子难得的几次被人骂了没有打回去——前几次也都跟林郁有关。
“林郁现在怎么样?”程曦沉默了一瞬,然后问他。
“托你的福,好得很!”白小胥现在完全跟刺猬一样,逮谁咬谁:“你还没死,他怎么会有事呢?”
程曦脾气好得连晏斯梵都惊讶了。
“坐,”他指给白小胥:“那个房间有床可以睡,等会有人送晚餐来。你想走的话我帮你叫车。”
白小胥虽然平时上蹿下跳一副“我要打十个”的架势,其实毕竟是读书的家庭出来的,骨子里善良得很,也说不出太恶毒的话来。而且程曦态度这么好,他反而不知道说什么了,又不能真的冲上去不分青红皂白地打他,冷冷哼了一声,在椅子上坐了下来。坐了两秒,大概是觉得自己这样很没气势,又站了起来,抱着手臂站在一边,一脸“我很不开心”的表情。
晏斯梵看着他在一边气呼呼的,忽然伸手摸了一下他的头。
白小胥顿时炸毛,跳了起来:“你又摸我头!”
“是啊……”晏斯梵笑得嘴角带勾:“不能摸吗?”
“你是傻子吗!”白小胥彻底炸毛:“还要我说多少次!摸了会长!不!高!”
“哦……”晏斯梵懒洋洋地:“我觉得高度也没那么重要嘛……”
“你当然觉得不重要!”白小胥心酸得很:“你都一米八了!都不用长了!”
晏斯梵嘴角又翘了起来。
明明是懒到天下人死光了都无所谓的性格,在看着这个小书呆子炸毛的样子的时候,却比看到什么都开心——他要是知道这就是晏斯梵一直欺负他的原因,大概又要大叫“变态”了。
“小白,把我的电脑拿过来,”晏斯梵很顺手地指挥白小胥。
白小胥敢怒不敢言地从门口的地上捞起一个电脑包,态度十分恶劣地扔到了晏斯梵脚下。然后不爽地把卫衣地兜帽拉起来遮住脸,找了个墙角又蹲了下去了。摆明了一副“饿死不食周粟”的态度。晏斯梵上游戏打了两场,送饭的人到了。
程曦看完了一沓业绩报告,伸手去拿风险评估。屏幕上的数据此起彼伏,他只不时地扫上一眼。他在戒烟,所以很依赖咖啡,一天这样高强度地工作,就算是他这样精力充沛的人,也有点勉强了。
“这么卖力,当心过劳死。”晏斯梵刚刚连威逼带激将骗着白晓胥开始吃饭,走过来开始看程曦。
“活得悠闲一样会死,不过早晚而已。”程曦倒是看得开。
“这么看破红尘,难道要出家?”
程曦那么多朋友里面,只有晏斯梵是真的和他是同一类人,都聪明,看得穿,所以有点嘲弄地冷眼旁观周围的事情。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在这社会里没法找到自己的位置,所以干脆嘲笑这个体系。但是,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们会做得比谁都好。只不过程曦已经开始挣脱,晏斯梵还睡在笼子里。
程曦熟练地指挥电脑下单,他个人偏爱在收盘前出手,偏偏时机把握得最好。电脑的光照在他面孔上,抿着嘴唇飞快地操作,眼睛里简直像有星星,整个侧面比雕塑还好看。
“其实我觉得你还缺点东西。”晏斯梵说。
“什么东西?”程曦鼠标敲击,把手上抓着的几支股票都抛了出去。
“你应该加个眼镜的,”晏斯梵带着点揶揄:“最好是银边的,看起来衣冠禽兽一点。就直接可以拍股市风云了。”
程曦笑了笑。
别的不说。
如果自己戴了眼镜的话,以后回去的时候,小鱼大概会觉得很不习惯吧。
93教训
虽然秦家名下俱乐部的清樽红烛、那不勒斯都名声在外,但是真正见面的地方,却是在一个程家名下的私人会所里。
北京是程家地盘,到了这里,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目光下,何况,和“那个人”联姻的家族,也是不可撼动的庞然大物。
所以要见,也不能在私宅见。
林辰碧还在读书的时候,就被女子大学的国文教授称赞过“沉静肃穆,有烈女之风”,她名字借的是“浮光跃金,静影沉璧”八个字,寻常女孩子起名字喜欢用风花雪月,像大家闺秀反而多用贞静之类的字。她是独女,快大学时才生了一个幼弟,家族长辈给她弟弟起的名字,叫丹朱。“谁知心眼乱,看朱忽成碧”,粗浅听来,倒也对得工整。
只是,尧顺位于舜而不予子丹朱,她二十四史都读过,不至于连这点直白的暗示都听不懂。家族有了嫡子,她越是优秀,反而越是坏事。
唯一的办法就是匆忙嫁了,小时候就订下来的亲事,联姻,世交,对方是她从小就见过的病秧子,但也是独子。要是嫁了过去,又是亲上加亲,大家冰释前嫌,她仍然是那个尊贵优秀的家族长女,一家人亲亲热热,其乐融融。
可惜她有了喜欢的人。
此时一切都过去了。她已经是香港的秦夫人,儿女双全,尘埃落定。
她虽然名字起得风雅,其实不太喜欢那些风花雪月的东西,这间会所的帷帐用的是蓝孔雀毛织的,深沉墨色,隐隐约约透出点荧荧的蓝色来,时明时暗,倒像是那个人的风格。
已
分卷阅读148
-
分卷阅读148
那团黑影充耳不闻,动也不动。
“这家酒店很恐怖,据说有闹鬼的传闻,到了午夜十二点,走廊上的灯就会灭掉……”晏斯梵不紧不慢地朝着他笑。
那团黑影动了动,伸手捂住了耳朵。
晏斯梵也不生气,顺手把门带上了。
大概过了四十秒,门被拍得震天响,暴风骤雨一样。晏斯梵带着笑拉开门,一团穿着红色卫衣的人影就一头撞在了他身上,他伸手揽住,被那人摔开他的手。
那少年也不知道是跑的还是吓的,满头冷汗,墨黑头发乱糟糟的,火红卫衣衬得他皮肤雪白,一双眼睛,气势汹汹地瞪着程曦。
“人渣!”
本来在倒咖啡的程曦挑起眉毛:“白小胥?”
“就是我!想不到吧!”白小胥脾气炸得很:“你这种渣渣,做了亏心事见我不心虚吗?你这种人迟早出门就被车撞!他吗的!”
晏斯梵懒洋洋坐在桌子边上,只在白小胥爆粗口的时候朝他做了个禁止的手势。
这应该算是程曦这辈子难得的几次被人骂了没有打回去——前几次也都跟林郁有关。
“林郁现在怎么样?”程曦沉默了一瞬,然后问他。
“托你的福,好得很!”白小胥现在完全跟刺猬一样,逮谁咬谁:“你还没死,他怎么会有事呢?”
程曦脾气好得连晏斯梵都惊讶了。
“坐,”他指给白小胥:“那个房间有床可以睡,等会有人送晚餐来。你想走的话我帮你叫车。”
白小胥虽然平时上蹿下跳一副“我要打十个”的架势,其实毕竟是读书的家庭出来的,骨子里善良得很,也说不出太恶毒的话来。而且程曦态度这么好,他反而不知道说什么了,又不能真的冲上去不分青红皂白地打他,冷冷哼了一声,在椅子上坐了下来。坐了两秒,大概是觉得自己这样很没气势,又站了起来,抱着手臂站在一边,一脸“我很不开心”的表情。
晏斯梵看着他在一边气呼呼的,忽然伸手摸了一下他的头。
白小胥顿时炸毛,跳了起来:“你又摸我头!”
“是啊……”晏斯梵笑得嘴角带勾:“不能摸吗?”
“你是傻子吗!”白小胥彻底炸毛:“还要我说多少次!摸了会长!不!高!”
“哦……”晏斯梵懒洋洋地:“我觉得高度也没那么重要嘛……”
“你当然觉得不重要!”白小胥心酸得很:“你都一米八了!都不用长了!”
晏斯梵嘴角又翘了起来。
明明是懒到天下人死光了都无所谓的性格,在看着这个小书呆子炸毛的样子的时候,却比看到什么都开心——他要是知道这就是晏斯梵一直欺负他的原因,大概又要大叫“变态”了。
“小白,把我的电脑拿过来,”晏斯梵很顺手地指挥白小胥。
白小胥敢怒不敢言地从门口的地上捞起一个电脑包,态度十分恶劣地扔到了晏斯梵脚下。然后不爽地把卫衣地兜帽拉起来遮住脸,找了个墙角又蹲了下去了。摆明了一副“饿死不食周粟”的态度。晏斯梵上游戏打了两场,送饭的人到了。
程曦看完了一沓业绩报告,伸手去拿风险评估。屏幕上的数据此起彼伏,他只不时地扫上一眼。他在戒烟,所以很依赖咖啡,一天这样高强度地工作,就算是他这样精力充沛的人,也有点勉强了。
“这么卖力,当心过劳死。”晏斯梵刚刚连威逼带激将骗着白晓胥开始吃饭,走过来开始看程曦。
“活得悠闲一样会死,不过早晚而已。”程曦倒是看得开。
“这么看破红尘,难道要出家?”
程曦那么多朋友里面,只有晏斯梵是真的和他是同一类人,都聪明,看得穿,所以有点嘲弄地冷眼旁观周围的事情。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在这社会里没法找到自己的位置,所以干脆嘲笑这个体系。但是,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们会做得比谁都好。只不过程曦已经开始挣脱,晏斯梵还睡在笼子里。
程曦熟练地指挥电脑下单,他个人偏爱在收盘前出手,偏偏时机把握得最好。电脑的光照在他面孔上,抿着嘴唇飞快地操作,眼睛里简直像有星星,整个侧面比雕塑还好看。
“其实我觉得你还缺点东西。”晏斯梵说。
“什么东西?”程曦鼠标敲击,把手上抓着的几支股票都抛了出去。
“你应该加个眼镜的,”晏斯梵带着点揶揄:“最好是银边的,看起来衣冠禽兽一点。就直接可以拍股市风云了。”
程曦笑了笑。
别的不说。
如果自己戴了眼镜的话,以后回去的时候,小鱼大概会觉得很不习惯吧。
93教训
虽然秦家名下俱乐部的清樽红烛、那不勒斯都名声在外,但是真正见面的地方,却是在一个程家名下的私人会所里。
北京是程家地盘,到了这里,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目光下,何况,和“那个人”联姻的家族,也是不可撼动的庞然大物。
所以要见,也不能在私宅见。
林辰碧还在读书的时候,就被女子大学的国文教授称赞过“沉静肃穆,有烈女之风”,她名字借的是“浮光跃金,静影沉璧”八个字,寻常女孩子起名字喜欢用风花雪月,像大家闺秀反而多用贞静之类的字。她是独女,快大学时才生了一个幼弟,家族长辈给她弟弟起的名字,叫丹朱。“谁知心眼乱,看朱忽成碧”,粗浅听来,倒也对得工整。
只是,尧顺位于舜而不予子丹朱,她二十四史都读过,不至于连这点直白的暗示都听不懂。家族有了嫡子,她越是优秀,反而越是坏事。
唯一的办法就是匆忙嫁了,小时候就订下来的亲事,联姻,世交,对方是她从小就见过的病秧子,但也是独子。要是嫁了过去,又是亲上加亲,大家冰释前嫌,她仍然是那个尊贵优秀的家族长女,一家人亲亲热热,其乐融融。
可惜她有了喜欢的人。
此时一切都过去了。她已经是香港的秦夫人,儿女双全,尘埃落定。
她虽然名字起得风雅,其实不太喜欢那些风花雪月的东西,这间会所的帷帐用的是蓝孔雀毛织的,深沉墨色,隐隐约约透出点荧荧的蓝色来,时明时暗,倒像是那个人的风格。
已
分卷阅读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