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与光同尘 作者:谦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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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奇怪怪的人,易云攸不说,南仲远是个享受生活的奇葩,陆沉是严肃端正的君子,至于晏斯梵,从他们认识他的时候,他就是现在这副懒洋洋的样子。

    易云攸会做生意,南仲远会做菜,陆沉能做任何他决心做好的项目,晏斯梵虽然对什么东西都提不起兴趣,但却比谁都看得穿,至于程曦,他喜欢玩大的。

    就像他和林郁说过的那样,零八年他成功加入mata实业的股票卖空,挟裹在股市的大潮里载沉载浮,从那些商场巨鳄的牙缝间抢到自己人生第一桶金,当时他手持的股票市值足足八位数,当时不仅那帮损友对他五体投地,连香港都出动猎头公司要挖这名神秘的买手。

    那是他过去十九年最开心的几天之一,香港股市下午四点收盘,一堆人在南仲远的别墅顶楼开庆功宴,当时正是夏天,繁星满天,夜风吹得太平山上树影翻滚,他端着香槟俯瞰整个城市的夜景。几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不知道天高地厚,一个个对着灯火通明的香港大声喊话,连晏斯梵也大声骂了一句英文脏话,而程曦喊的是“我要征服这座城市!还有这个傻逼的世界!”

    年少轻狂,少年意气,他以为自己能一直往前冲,这世界都挡不住他。他会征服这座城市,还有很多座城市,总有一天,他会站在最高的顶点,然后告诉那个人——那个连坐在他对面和他聊几分钟都不愿意的那个人:你为之抛下我十几年不闻不问的东西,在我眼中,不过是一座废墟!而我以后绝不会为了这些东西,抛下我的孩子,抛下我挚爱的人!这个世界都无法阻止我!

    一夜疯狂,第二天酒醒过来,除了宿醉的头疼和几个七歪八扭倒在沙发上哼哼的朋友之外,眼前还站着老林,说秦夫人派他来接自己。

    与那个人不同,“秦夫人”一年会见程曦两三次,有时候会给程曦准备衣服,有时候会询问程曦的近况。说起来,程曦小时候性格就很倔强,程曦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大概只有三四岁,是由沈泽的母亲陪着。沈妈妈教他,见到她之后一定要叫秦夫人。但是三岁多的程曦一见到她,还是冲过去抓着她的裙子叫“妈妈”。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程曦一直记得丝绸旗袍捏起来冰凉的触觉,和她当时并没有回应自己的表情。

    后来程曦也渐渐学会叫她秦夫人。

    这次见面的地方是一个高级会所,似乎比以往的都要隐秘低调,中式建筑的外观,院子里还摆着一缸一缸的荷花,雕花窗和槅门,在经过幽暗的走廊和一间间房间,最终推开的一扇,里面坐着和自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中年人。

    要说不紧张,是不可能的,从小一直在找他的资料,新闻里短暂的露脸,报纸上的一鳞半爪,还有那些偶尔从沈泽母亲嘴里说出来的一句半句的形容词,看着别人的父亲,也会想自己的父亲是什么样子,只是他一直缺席,一直到程曦一个人长成今天的样子。

    他的第一句话,是“我知道你在香港做的事了。”

    十六岁的程曦紧张得说不出话来,明明昨天晚上才下过决心要证明给他看,要告诉他,就算没有他,自己也可以一样杰出。但是真正见过这个人,这些想法却成了在内心沸腾的岩浆,已经烧灼得心脏都开始疼,却仍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但是。

    程曦虽然激动,却不至于相信自己那点小打小闹会让他从北京跑到这里,八位数说起来多,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一个尾数而已。

    果然,他的下一句话是:“我希望,这辈子你都不要再做类似的事。”

    是的,这辈子。

    “如果你再做这样愚蠢的事,在你的兄弟们对你下手之前,我会先出手,至少我会留你一条命,让你回去见你妈。”

    “这次来,是你妈恳求我的,以后你再自寻死路,我不会再来。”

    这就是程曦的父亲,第一次见到他,和他说的,也是唯一的四句话。

    说完之后,他让警卫员送程曦出去,雕花槅门关上,整个过程,程曦甚至来不及再打量他一眼。

    他只说了四句话,没有来由,没有解释,因为他相信程曦听得懂。

    事实上程曦确实听得懂。

    他的子女,秦夫人的子女,才是各自家族真正的继承人,无论是家族的长辈,还是他们的子女,都不会允许凭空冒出一个私生子,如果只是他们单方面的都好,但是如果牵扯上两个家族家主的名誉,那就必须除之后快。

    事实上,两家那些经过当年那场叛逆的长辈,是默许了程曦的存在的,他们知道,但是从不提起,程曦是刻在所有人心头的名字,陈年累月的禁忌,不能提的孤魂野鬼。

    程曦如果想要冒头,就是找死。

    程家从政,那个人联姻的对象也是政界的庞大家族,林家从商,秦家在商界也是无法动摇的庞然大物。

    就算越过这两家的长辈,如果程曦冒头了,等他们的子女长大了,接掌了权力,他们又会怎么处置程曦?是宽宏大量亲切地叫他哥哥,还是替自己的父母彻底抹去这一“污点”?

    所以那个人说的是“这辈子”。

    政也好,商也好,实业也好,文艺也好,三百六十行,国内国外,从年少,到青年,再到成熟,老去,直到死的那一天,都要做一个平庸的人。平庸地活下去,也只是为了活下去。

    程曦不是没试过。十六岁的他满身锋锐,见过那个人的当天下午,他收兵买马,用别人身份注册公司,营业不到三天,公司被查封,合伙人拘留,法律顾问被打断腿,程曦还来不及给他们分配好遣送费,所有人都作鸟兽散。

    而今四年过去,南仲远开了自己的餐厅,易云攸开始学着接手家族企业,沈泽在学校积累人脉日后准备从政,晏斯梵也去国外读哲学。

    只有他还在这里。

    而且他这辈子都会在这里。

    往后的人生,一眼就可以看到头,平坦,或者说平庸,他可以谈几场恋爱,或者几十场恋爱,他可以花很多钱,可以开昂贵的跑车,入最高级的会所,这些让普通纨绔醉生梦死乐不思蜀的生活,于他来说,却是最大的讽刺。

    他是狼,他注定要在月夜飞奔,注定要撕碎猎物的喉咙,他浑身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要奔跑,要厮杀,腥风血雨也好,筚路蓝缕也好,他有锋利爪子,他有尖锐獠牙,只要放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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