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水与长天 作者:陈衣归
分卷阅读5
程秋水未施粉黛,出门前套上一件黑色的呢大衣,穿九分牛仔裤,还时髦地露了个脚踝,走在南州的街头,引来一串目光。
低配版的红毯气派,也不过如此吧。
如果不是赶时间,程秋水大概会举着手对每个人娇滴滴地say hello。
十八岁的时候,程秋水顶着南中高考状元的头衔上了一次南州的地方电视台。
第一次面对摄像头,身边围着一堆记者,有点紧张,提前准备好的台词都忘光了。
印象最深的是记者问了句“高考之后有什么打算”,程秋水想了想,冲着镜头挤出一个微笑来:“奇变偶不变,符号看象限。谢谢大家。”
后期剪辑倒是非常用功,电视外头的人看了,觉得这年纪轻轻的小姑娘,眉眼还挺勾人。
读大学的第一年,三个班级一个连进行军训,程秋水当了几回拉歌小队长,被人拍了视频传网上,顿时掀起一阵热潮。她成了微博一度话题人物“最美军训女生”。
后来她就总在南大校花排行榜独占鳌头,这种凭天资赢回来的荣耀让她觉得很爽。
正享受着万众瞩目的美好时光,莫寻的电话就打来了。
“秋水,你到哪儿了?我们已经在这儿等了半小时了。”
程秋水勾了一下嘴角:“嗬,我还以为是单挑,莫老师还带帮手了啊?”
“程老师别开玩笑了,赶紧过来啊。”
程秋水说:“我刚停好车,正过马路呢。”她一边走路,一边朝马路两边扫了几眼,继续对着手机说,“我不认识你说的那个咖啡店,你站门口接我一下。”
“好。”
程秋水把电话掐了,走到马路对面正好红灯亮起来,后面的大妈赶紧加快了步子,推推搡搡把程秋水挤了个踉跄。
程秋水握在手里的手机被弹飞出去,摔在盲道上,那大妈头都不回,继续往前面横冲直撞。她瞅着那大妈奔走的方向,哟呵一声:“现在倚老卖老的还专挑美女下手呢,服气。”
一个优雅地转身,程秋水准备把掉在地上的手机捡起来,意外地发现面前多了个人。
来人穿一件牛仔外套,戴副眼镜,个子不高,但是皮肤很白。
莫寻俯身帮程秋水把手机捡起来。
程秋水检查了一下手机有没有破损的地方,用手指慢条斯理地拂去屏幕上的灰,瞥了一眼莫寻。
莫寻搔搔头发:“进入喝杯东西吧,店就在前面。”
程秋水把手机揣兜里,朝手里哈了口气,搓搓:“走。”
莫寻(自称)是传媒学院的院草,他们摄影团队的小队长,程秋水走在他后面的时候,才注意到他后脑勺的头发挑染了一撮绿色。
几天没见,帅是没帅出什么名堂,行为艺术倒是越做越粪土了。从头到脚展露出一种粪土的骚气。
进店,几个人围坐了一桌,讨论得热火朝天呢,莫寻招了一下手示意:“秋水来了。”
程秋水一瞧,一桌七八个人,没几个她眼熟的。不过见到校花本尊,其余人貌似非常激动。张牙舞爪的。
其实她加入摄影小组也不过是偶然,是莫寻起初打算在校内注册一个社团,她给帮衬了一阵子,算是最老的一批社员。后来时代更迭,进来一群学弟学妹,程秋水就没怎么参加过活动了。
莫寻把程秋水招过去,给她推了张椅子:“其实我们今天找你过来,就是想说一下一月份摄影比赛的事情。”
店内暖气十足,程秋水捂着大衣有点热。
她没坐,手插口袋里:“什么主题?”
“最美大地。”
“然后?”
“你上次去平凉那次……”莫寻欲言又止。
“不给。”程秋水给自己倒了杯白开水,喝了一口。
莫寻见状,问她要不要点杯咖啡。程秋水说:“不喝,伤脑子。”
莫寻把话题拉回去:“虽然你很久没来活动了,但是大家看着你学姐的面子,没给你除名,所以现在还是我们社团的一份子。我觉得这点集体意识应该是要有的。”
程秋水差点一口水喷他脸上。
她没接茬。
莫寻又说:“摄影是艺术,没有你想的那么阴暗。让你贡献一张照片而已,又不是做违法乱纪的事情,根本就谈不上什么违背良心。”
看来他是知道发生在平凉的那件事情。
程秋水说:“无关摄影,更无关艺术,这是我自己的事情。我拍的东西我自己欣赏,有什么问题吗?最美大地这种主题你们都拿不出手?怎么总想着空手套白狼呢?”
底下有个炮灰甲发言:“美的不是大地本身,是人文内涵。”众人捧杀。
程秋水冷笑:“如果你们真觉得平凉这种地方能评得上最美大地,你们可以自己去看看,没有我的作品你们也可以拿奖,不要妄自菲薄。年轻人脚踏实地一点,不要总想搞什么大新闻。”
莫寻反驳:“秋水,你不是圣人,不要总是站在道德制高点想问题,很多事情不是你的责任,你要……”
程秋水翻了个白眼:“就是不想给你照片你能咋地?”
她四周迅速扫了一圈:“说完了吗?”
没人接话。
“说完走了。”
程秋水往嘴里塞了颗巧克力,沉默地走了一路,取车。
莫寻没有跟过来。
短暂的会面,两边都不愉快。她不后悔来,面子给出去了,是有人自己不好好把握。
小小的甲壳虫蹲在停车场里,程秋水扶着门把手,等糖在嘴巴里面化完,她才拉门进去。
开车之际,满脑子想的都是那对穿着花衣裳的夫妇。
大一秋天,她在平凉待了半个月。那座山是大雪山的一条支脉,据说是全中国最穷的地方。那里的小孩吃东西都吃不饱,根本念不起书。
程秋水走的时候,拍下了那组照片。妻子快要临盆。她本以为有了新生儿的喜悦,能让他们对生活多抱有一点希望。但是一个多月以后,程秋水听到消息,夫妻两个自杀了。
因为太穷。
快要到家,程秋水切断了思路,把车缓缓地开进君水湾的地下车库。
找了一圈车位,开到最里面的时候,看到一辆明晃晃的车。
记得那天,在摄影棚下面见过这辆车,当时她还纳闷是谁的。
一辆草绿色的jeep牧马人,这车好像不是很贵,但是车型和颜色都巨好看。
程秋水窃喜。
她看这辆车的旁边有个空车位,把她的车跟着停在旁边,不过开进去的时候轮子没打正。
程秋水下车观望了一下才发现,这两辆车的前座近得有点离谱了,他的驾驶座车门估计不太容易敞开。
看一下右边,是一堵墙。程秋水眉头一皱,站在韩意的角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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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秋水未施粉黛,出门前套上一件黑色的呢大衣,穿九分牛仔裤,还时髦地露了个脚踝,走在南州的街头,引来一串目光。
低配版的红毯气派,也不过如此吧。
如果不是赶时间,程秋水大概会举着手对每个人娇滴滴地say hello。
十八岁的时候,程秋水顶着南中高考状元的头衔上了一次南州的地方电视台。
第一次面对摄像头,身边围着一堆记者,有点紧张,提前准备好的台词都忘光了。
印象最深的是记者问了句“高考之后有什么打算”,程秋水想了想,冲着镜头挤出一个微笑来:“奇变偶不变,符号看象限。谢谢大家。”
后期剪辑倒是非常用功,电视外头的人看了,觉得这年纪轻轻的小姑娘,眉眼还挺勾人。
读大学的第一年,三个班级一个连进行军训,程秋水当了几回拉歌小队长,被人拍了视频传网上,顿时掀起一阵热潮。她成了微博一度话题人物“最美军训女生”。
后来她就总在南大校花排行榜独占鳌头,这种凭天资赢回来的荣耀让她觉得很爽。
正享受着万众瞩目的美好时光,莫寻的电话就打来了。
“秋水,你到哪儿了?我们已经在这儿等了半小时了。”
程秋水勾了一下嘴角:“嗬,我还以为是单挑,莫老师还带帮手了啊?”
“程老师别开玩笑了,赶紧过来啊。”
程秋水说:“我刚停好车,正过马路呢。”她一边走路,一边朝马路两边扫了几眼,继续对着手机说,“我不认识你说的那个咖啡店,你站门口接我一下。”
“好。”
程秋水把电话掐了,走到马路对面正好红灯亮起来,后面的大妈赶紧加快了步子,推推搡搡把程秋水挤了个踉跄。
程秋水握在手里的手机被弹飞出去,摔在盲道上,那大妈头都不回,继续往前面横冲直撞。她瞅着那大妈奔走的方向,哟呵一声:“现在倚老卖老的还专挑美女下手呢,服气。”
一个优雅地转身,程秋水准备把掉在地上的手机捡起来,意外地发现面前多了个人。
来人穿一件牛仔外套,戴副眼镜,个子不高,但是皮肤很白。
莫寻俯身帮程秋水把手机捡起来。
程秋水检查了一下手机有没有破损的地方,用手指慢条斯理地拂去屏幕上的灰,瞥了一眼莫寻。
莫寻搔搔头发:“进入喝杯东西吧,店就在前面。”
程秋水把手机揣兜里,朝手里哈了口气,搓搓:“走。”
莫寻(自称)是传媒学院的院草,他们摄影团队的小队长,程秋水走在他后面的时候,才注意到他后脑勺的头发挑染了一撮绿色。
几天没见,帅是没帅出什么名堂,行为艺术倒是越做越粪土了。从头到脚展露出一种粪土的骚气。
进店,几个人围坐了一桌,讨论得热火朝天呢,莫寻招了一下手示意:“秋水来了。”
程秋水一瞧,一桌七八个人,没几个她眼熟的。不过见到校花本尊,其余人貌似非常激动。张牙舞爪的。
其实她加入摄影小组也不过是偶然,是莫寻起初打算在校内注册一个社团,她给帮衬了一阵子,算是最老的一批社员。后来时代更迭,进来一群学弟学妹,程秋水就没怎么参加过活动了。
莫寻把程秋水招过去,给她推了张椅子:“其实我们今天找你过来,就是想说一下一月份摄影比赛的事情。”
店内暖气十足,程秋水捂着大衣有点热。
她没坐,手插口袋里:“什么主题?”
“最美大地。”
“然后?”
“你上次去平凉那次……”莫寻欲言又止。
“不给。”程秋水给自己倒了杯白开水,喝了一口。
莫寻见状,问她要不要点杯咖啡。程秋水说:“不喝,伤脑子。”
莫寻把话题拉回去:“虽然你很久没来活动了,但是大家看着你学姐的面子,没给你除名,所以现在还是我们社团的一份子。我觉得这点集体意识应该是要有的。”
程秋水差点一口水喷他脸上。
她没接茬。
莫寻又说:“摄影是艺术,没有你想的那么阴暗。让你贡献一张照片而已,又不是做违法乱纪的事情,根本就谈不上什么违背良心。”
看来他是知道发生在平凉的那件事情。
程秋水说:“无关摄影,更无关艺术,这是我自己的事情。我拍的东西我自己欣赏,有什么问题吗?最美大地这种主题你们都拿不出手?怎么总想着空手套白狼呢?”
底下有个炮灰甲发言:“美的不是大地本身,是人文内涵。”众人捧杀。
程秋水冷笑:“如果你们真觉得平凉这种地方能评得上最美大地,你们可以自己去看看,没有我的作品你们也可以拿奖,不要妄自菲薄。年轻人脚踏实地一点,不要总想搞什么大新闻。”
莫寻反驳:“秋水,你不是圣人,不要总是站在道德制高点想问题,很多事情不是你的责任,你要……”
程秋水翻了个白眼:“就是不想给你照片你能咋地?”
她四周迅速扫了一圈:“说完了吗?”
没人接话。
“说完走了。”
程秋水往嘴里塞了颗巧克力,沉默地走了一路,取车。
莫寻没有跟过来。
短暂的会面,两边都不愉快。她不后悔来,面子给出去了,是有人自己不好好把握。
小小的甲壳虫蹲在停车场里,程秋水扶着门把手,等糖在嘴巴里面化完,她才拉门进去。
开车之际,满脑子想的都是那对穿着花衣裳的夫妇。
大一秋天,她在平凉待了半个月。那座山是大雪山的一条支脉,据说是全中国最穷的地方。那里的小孩吃东西都吃不饱,根本念不起书。
程秋水走的时候,拍下了那组照片。妻子快要临盆。她本以为有了新生儿的喜悦,能让他们对生活多抱有一点希望。但是一个多月以后,程秋水听到消息,夫妻两个自杀了。
因为太穷。
快要到家,程秋水切断了思路,把车缓缓地开进君水湾的地下车库。
找了一圈车位,开到最里面的时候,看到一辆明晃晃的车。
记得那天,在摄影棚下面见过这辆车,当时她还纳闷是谁的。
一辆草绿色的jeep牧马人,这车好像不是很贵,但是车型和颜色都巨好看。
程秋水窃喜。
她看这辆车的旁边有个空车位,把她的车跟着停在旁边,不过开进去的时候轮子没打正。
程秋水下车观望了一下才发现,这两辆车的前座近得有点离谱了,他的驾驶座车门估计不太容易敞开。
看一下右边,是一堵墙。程秋水眉头一皱,站在韩意的角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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