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星 作者:S大人
分卷阅读118
伦特毫不意外的看着自己的哥们儿拿着被透支的银行卡回来了。
“你……”哥们儿一手拎着一大袋子的生活用品,另一只手递过那张薄薄的银行卡来。
“不用给我了。”塞伦特赶紧抢过那堆东西:“你把它剪了吧!”
“别开玩笑了,免费给你买点儿东西无所谓,你信用卡中透支这么多东西你让我剪了?我才不给你还。”哥们儿将银行卡扔在塞伦特家的桌子上,然后揉了揉艾文的小脑袋。
“中午好,莱纳德叔叔。”
“中午好,艾文小朋友。”
塞伦特将那堆蔬菜整齐的码在厨房的地上,然后围起围裙来开始削马铃薯。
“啊,多么壮观的场面。”莱纳德倚在厨房门口:“我那个小学时候连手工课都不及格的好友现在居然在削马铃薯。”
“你有两个选择,一,闭嘴;二,闭嘴并且过来帮忙。”塞伦特低着头认真的对待着手上圆溜溜的东西:“不要小看我,我会做饭。”
莱纳德瞪大了眼睛,悄没声息的在他后边摇了摇头。
“不如我们叫外卖。”莱纳德提议道。
“nooooooooooooo!!!!”艾文突然爆发了:“我吃了整整四天的海鲜披萨饼!去他的海鲜披萨饼!!!!!!”
莱纳德掏掏耳朵:“你就不能换个口味?”
塞伦特尴尬的说道:“海鲜味道的最便宜了。”
看到好友混到这个份儿上,莱纳德叹了口气:“我把丽莎叫过来好了,虽然我妻子不能算得上是顶级厨师,但是做个家常菜还是女人比较在行。”
“不用,你相信我。”塞伦特固执的跟马铃薯皮较量着:“我真的会做饭,还做得很好。”
“你哪儿来的时间学做饭?你这么忙,还能有闲心学这个东西?”
塞伦特手中顿了一下。
“看着看着就学会了。”
“看什么?看电视?”
“不,看别人做。”
莱纳德没听明白,不过也不打算继续追问了,尤其是当塞伦特最后真的端上来几盘色香味俱全的佳肴的时候。
“hey,buddy,”;莱纳德惊讶的说:“真高级呢,还是中国菜!”
“咳。”喜悦之情溢于言表的某人假模假样的咳了一声:“你们家缺不缺保姆?”
马上就要大块朵颐的莱纳德放下勺子:“什么,保姆?”
“丽莎刚刚生产,你家肯定需要保姆。你看,我会做饭,我还会带小孩子,我会看家……”塞伦特无所谓的说道。
莱纳德哈哈大笑起来:“你得了吧!我可没有那么多闲钱,请一个国际巨星给我家的宝宝当保姆。”
“我连这个公寓都快住不起了。”塞伦特杵着腮帮子,眼睛看着莱纳德:“我现在交不起电费水费公寓管理费甚至连猫粮都快买不起了。”
莱纳德叹了口气:“别跟我开玩笑了,我不相信你赚不到钱。即使你现在赚不到钱,你之前也肯定有不少的存款。”
“嗯哼。”塞伦特往桌子上一趴:“那些是保命的钱……我要留下来给艾文上贵族学校,留下来给艾文做工作资金投入,留下来给艾文结婚用……”
“可是你又不是以后都不再赚钱了!哦,这个菜炒的可真好吃。”
“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现在不会有一家公司敢要我。”塞伦特突然坐正身子:“我回乡下跟你一起经营农场吧!”
莱纳德放弃了跟这个怪胎的交流,转过头来跟艾文聊天了。
塞伦特自己笑了笑,拿起勺子来尝了一口自己炒的菜。
哪里好吃了,感觉还差得远呢。
苏继秋听见自己手机的闹铃声,他摸索着掏了掏枕头两侧,都没有摸到那个吵闹着的手机。
暗自诅咒了一声,他努力挣扎着从床上爬了起来。时差搞得他生物钟完全错乱,他以为应该是在午夜,但是现在外边艳阳高照。
终于在床头的柜子上发现了手机。苏继秋按掉闹铃以后,看了看时间。
“梦寰,起床了。”苏继秋穿上自己的衣服:“去接马。”
阿哈尔捷金马,产地:土库曼斯坦。
它在中国有一个人尽皆知的名字,“汗血宝马”。
这种珍贵的精灵一直被土库曼斯坦视作国宝,它身上的皮毛闪亮的像是镶嵌了金丝的绸缎一般,在阳光下奔跑起来的神态优美无比。
这是世界上最古老的马种之一,它们有着亘古悠长的高贵血统,无比耐渴的生存能力,全身圆润的肌肉,光鲜亮丽的皮毛。它那美丽的大尾巴轻轻甩过,就像是扬起了一阵飘渺的金粉。
真正纯种的阿哈尔捷金马已经绝无仅有了,被各国的皇室当做极品礼物互相馈赠着。纵使是花大笔的钱,现在也很难买到品相和血统纯正的捷金马。
苏继秋的这匹小崽子,当然也不是完全纯正血统的捷金马。
说起来这个小白马的来历,倒是苏继秋一直津津乐道的东西。
中国现存的纯种捷金马只有11匹。苏继秋曾经跋山涉水的去拜访过其中五匹的主人。每一匹马驹都给他带来了绝无仅有的震撼,马匹的主人将自己的捷金马供奉为神明一般,每天梳毛,打理,如痴如醉。捷金马的后代繁育极其严格的控制着,尽管如此,中国的马种之中,捷金马的后代依旧无法达到纯种的品格要求。
毕竟无法找到两匹纯种的马,所以繁育出来的后代都是一代不如一代,最终都会成为普通的,或者比普通的稍微优秀一些的马匹。
就在苏继秋回涉水村的那天,老乡亲家有一个人养的母马下崽儿了。
那匹母马的花色很普通,枣红,四蹄踏雪。毛色也不够亮丽,身材也不够匀称。但是她生下的小马驹,居然通体雪白,白的晃眼。
母马的主人是在母马怀孕之后才发现自己家养的马居然揣上小崽儿了。至于这匹雪白的小崽儿的父亲是谁,大家都认为就是山里来的一匹野马罢了吧。
苏继秋目睹了整个过程,然后他发现了那匹白色的小崽儿,毛色鲜亮的有些特殊。他走过去翻开小崽儿的皮毛,果然就在贴近皮肤的地方看见了血红色的毛细血管。
如此浅层的毛细血管,当这匹马昂扬驰骋的时候,它流出的汗必是血色的。
苏继秋有些激动,这匹马的父亲,即使不是纯种的捷金马,肯定也含有捷金马的血统,待到这只小崽儿这一代,发生了几率微乎其微的返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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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特毫不意外的看着自己的哥们儿拿着被透支的银行卡回来了。
“你……”哥们儿一手拎着一大袋子的生活用品,另一只手递过那张薄薄的银行卡来。
“不用给我了。”塞伦特赶紧抢过那堆东西:“你把它剪了吧!”
“别开玩笑了,免费给你买点儿东西无所谓,你信用卡中透支这么多东西你让我剪了?我才不给你还。”哥们儿将银行卡扔在塞伦特家的桌子上,然后揉了揉艾文的小脑袋。
“中午好,莱纳德叔叔。”
“中午好,艾文小朋友。”
塞伦特将那堆蔬菜整齐的码在厨房的地上,然后围起围裙来开始削马铃薯。
“啊,多么壮观的场面。”莱纳德倚在厨房门口:“我那个小学时候连手工课都不及格的好友现在居然在削马铃薯。”
“你有两个选择,一,闭嘴;二,闭嘴并且过来帮忙。”塞伦特低着头认真的对待着手上圆溜溜的东西:“不要小看我,我会做饭。”
莱纳德瞪大了眼睛,悄没声息的在他后边摇了摇头。
“不如我们叫外卖。”莱纳德提议道。
“nooooooooooooo!!!!”艾文突然爆发了:“我吃了整整四天的海鲜披萨饼!去他的海鲜披萨饼!!!!!!”
莱纳德掏掏耳朵:“你就不能换个口味?”
塞伦特尴尬的说道:“海鲜味道的最便宜了。”
看到好友混到这个份儿上,莱纳德叹了口气:“我把丽莎叫过来好了,虽然我妻子不能算得上是顶级厨师,但是做个家常菜还是女人比较在行。”
“不用,你相信我。”塞伦特固执的跟马铃薯皮较量着:“我真的会做饭,还做得很好。”
“你哪儿来的时间学做饭?你这么忙,还能有闲心学这个东西?”
塞伦特手中顿了一下。
“看着看着就学会了。”
“看什么?看电视?”
“不,看别人做。”
莱纳德没听明白,不过也不打算继续追问了,尤其是当塞伦特最后真的端上来几盘色香味俱全的佳肴的时候。
“hey,buddy,”;莱纳德惊讶的说:“真高级呢,还是中国菜!”
“咳。”喜悦之情溢于言表的某人假模假样的咳了一声:“你们家缺不缺保姆?”
马上就要大块朵颐的莱纳德放下勺子:“什么,保姆?”
“丽莎刚刚生产,你家肯定需要保姆。你看,我会做饭,我还会带小孩子,我会看家……”塞伦特无所谓的说道。
莱纳德哈哈大笑起来:“你得了吧!我可没有那么多闲钱,请一个国际巨星给我家的宝宝当保姆。”
“我连这个公寓都快住不起了。”塞伦特杵着腮帮子,眼睛看着莱纳德:“我现在交不起电费水费公寓管理费甚至连猫粮都快买不起了。”
莱纳德叹了口气:“别跟我开玩笑了,我不相信你赚不到钱。即使你现在赚不到钱,你之前也肯定有不少的存款。”
“嗯哼。”塞伦特往桌子上一趴:“那些是保命的钱……我要留下来给艾文上贵族学校,留下来给艾文做工作资金投入,留下来给艾文结婚用……”
“可是你又不是以后都不再赚钱了!哦,这个菜炒的可真好吃。”
“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现在不会有一家公司敢要我。”塞伦特突然坐正身子:“我回乡下跟你一起经营农场吧!”
莱纳德放弃了跟这个怪胎的交流,转过头来跟艾文聊天了。
塞伦特自己笑了笑,拿起勺子来尝了一口自己炒的菜。
哪里好吃了,感觉还差得远呢。
苏继秋听见自己手机的闹铃声,他摸索着掏了掏枕头两侧,都没有摸到那个吵闹着的手机。
暗自诅咒了一声,他努力挣扎着从床上爬了起来。时差搞得他生物钟完全错乱,他以为应该是在午夜,但是现在外边艳阳高照。
终于在床头的柜子上发现了手机。苏继秋按掉闹铃以后,看了看时间。
“梦寰,起床了。”苏继秋穿上自己的衣服:“去接马。”
阿哈尔捷金马,产地:土库曼斯坦。
它在中国有一个人尽皆知的名字,“汗血宝马”。
这种珍贵的精灵一直被土库曼斯坦视作国宝,它身上的皮毛闪亮的像是镶嵌了金丝的绸缎一般,在阳光下奔跑起来的神态优美无比。
这是世界上最古老的马种之一,它们有着亘古悠长的高贵血统,无比耐渴的生存能力,全身圆润的肌肉,光鲜亮丽的皮毛。它那美丽的大尾巴轻轻甩过,就像是扬起了一阵飘渺的金粉。
真正纯种的阿哈尔捷金马已经绝无仅有了,被各国的皇室当做极品礼物互相馈赠着。纵使是花大笔的钱,现在也很难买到品相和血统纯正的捷金马。
苏继秋的这匹小崽子,当然也不是完全纯正血统的捷金马。
说起来这个小白马的来历,倒是苏继秋一直津津乐道的东西。
中国现存的纯种捷金马只有11匹。苏继秋曾经跋山涉水的去拜访过其中五匹的主人。每一匹马驹都给他带来了绝无仅有的震撼,马匹的主人将自己的捷金马供奉为神明一般,每天梳毛,打理,如痴如醉。捷金马的后代繁育极其严格的控制着,尽管如此,中国的马种之中,捷金马的后代依旧无法达到纯种的品格要求。
毕竟无法找到两匹纯种的马,所以繁育出来的后代都是一代不如一代,最终都会成为普通的,或者比普通的稍微优秀一些的马匹。
就在苏继秋回涉水村的那天,老乡亲家有一个人养的母马下崽儿了。
那匹母马的花色很普通,枣红,四蹄踏雪。毛色也不够亮丽,身材也不够匀称。但是她生下的小马驹,居然通体雪白,白的晃眼。
母马的主人是在母马怀孕之后才发现自己家养的马居然揣上小崽儿了。至于这匹雪白的小崽儿的父亲是谁,大家都认为就是山里来的一匹野马罢了吧。
苏继秋目睹了整个过程,然后他发现了那匹白色的小崽儿,毛色鲜亮的有些特殊。他走过去翻开小崽儿的皮毛,果然就在贴近皮肤的地方看见了血红色的毛细血管。
如此浅层的毛细血管,当这匹马昂扬驰骋的时候,它流出的汗必是血色的。
苏继秋有些激动,这匹马的父亲,即使不是纯种的捷金马,肯定也含有捷金马的血统,待到这只小崽儿这一代,发生了几率微乎其微的返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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