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绒绒的日子 作者:茭白
分卷阅读61
的小桥,桥柱上缠绕着绿色的藤蔓,几朵小花迎风摇摆。
沈诺深深吸了口气又重重吐出,仿佛要把胸中的浊气一次性排个干净。精灵城花香扑鼻,连迎面吹来的风都混着青草的香气。身边几人皆是一副心旷神怡的模样。
兔子先生眨了眨眼,突然煞风景地说。“我们要不要先吃个饭?听说这里的火锅不错。”
这个提议让人无法拒绝。自从《兽语》推荐了这里的火锅之后,莱茵纳一度差点被蜂拥而来的玩家挤爆。
兔子能吃辣?离墨和沈诺的脑中同时飘过一个疑问。事实证明他不仅能吃,而且比他们三人都能吃辣。拥挤的火锅店里,四个人团在一个小角落里默默在鸳鸯锅里涮肉片。
第一个败下阵的是哥舒,他夹起一片牛肉扔进清汤里。俊美的容颜微染薄汗,抿唇小口喝着冰饮料压抑口中的麻辣感。
离墨和沈诺几乎同时败下阵,两人一个不动声色地喝着冰水,另一个干脆直接把冰块扔进嘴里降温。
兔子先生怡然自得地涮着一片菜叶,火红的汤底上浮着一层厚厚的辣油。红唇微肿,汗湿的金发贴在颈项,皱眉解开领口好凉快一些。即使如此,他依旧在有条不紊地进食着。捞起一串红艳艳的金针菇,“要不要?”
沈诺瞅着那串金针菇晃了晃,晃出几滴辣油,忙避之不及地摇头。太可怕了。从食道到胃仿佛都在燃烧。
对方干掉金针菇。一手撑头吸着杯子里的西瓜汁。
扑腾着翅膀的猫头鹰送来一个包裹。兔子先生舔了舔嘴唇,眯着眼睛从包裹里拿出一本书。“这个月的《夜幕下的盛宴》到了。”
沈诺注视着他懒洋洋靠着椅背翻书,突然身体有些发冷,不着痕迹地抖了两抖。他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果然,五分钟之后,对方喜滋滋从书上抬起头。“你们什么时候结婚?”
哥舒默不作声给他夹了筷菜。可惜兔子先生不是沈诺,不会被美食转移注意力。他高兴地指着杂志上的图片,“没想到你们进度那么快。都穿上情侣装了。”
沈诺哭着一张脸凑过去看了一眼。这期的《夜幕下的盛宴》居然为他开了个专题报道。“暗夜城的客人——囧萌仓鼠的隆重登场。”
“各位女士先生,各位大人,想必你们一定注意到了暗夜城最近出现的一抹身影。他娇小的姿态以及新鲜的血液让所有人沸腾。今天就让我们来历数一下囧萌仓鼠玩家害死人在暗夜城的二三事。”后面几页是对旅游纪念品店老板娘、牙好胃口就好酒吧老板以及咖啡店老板的采访。
最让沈诺无语的是,居然还有他和离墨一起参加宴会的截图。两个人靠得极近,又是礼服出场,确实像是要去结婚。唯一能让他欣慰的就只有这几张照片把他拍得略有小帅,小小地翘了翘尾巴。
……等等,什么是囧萌仓鼠?不应该是帅哥或是美男吗?什么叫“以娇小的姿态以及新鲜的血液让所有人沸腾”,血族这群变态!
兔子先生两眼连冒绿光,反正自从自己的兴趣爱好在几人面前暴露之后,他也懒得掩饰,越发变本加厉起来。
哥舒和离墨对视一眼,同时望着天花板发呆。沈诺狠狠地剐他们一眼,居然让他一个人对付腐魂燃烧的兔子先生。
“哎呀讨厌。”他捏着嗓子翘起兰花指,“人家早就是离墨的人了。”
离墨的表情像是吃了一碗隔夜馊饭。
兔子先生的表情也很奇妙,他捂着嘴顺了顺气,暗自庆幸自己没吐出来。沈诺这招太吓人了。“咳,我觉得饱了。你们呢?”
所有人都在点头,包括沈诺自己。他容易嘛他,这一招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委实太过凶残。好想吐啊,呕。
难得的聚餐就这样落下帷幕。吃完饭,四个人慢慢在莱茵纳城中溜达,权当做饭后消化运动。
莱茵纳城并没有正规的道路,多是人工踩出来的小路。唯一的主干道是木板铺成的一条道路。道路两旁树木林立,树荫森森,远方传来精灵曼妙的歌声。
这样的美景连上帝都不忍打扰。沈诺仰起头望着蔚蓝的天空,突然路边的房子打开一扇窗。一个木盆出现在他头顶上方。他还没来得及扯着兔子先生探讨,哗啦啦一盆水当头浇下。
搞什么啊!
沈诺愤怒地盯着那扇窗户。一名红发精灵的脸出现在窗边又飞快地缩了回去。
眼前视野变化,触目所及只有比他还高的绿草,还有身边离墨的脚。
一只嘴巴红肿的兔子忧郁地盯着他,“乱倒洗脚水是没有公德的。”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 追文中的苦逼孩子 亲的长评,抱住啃啃。大挥手,兔子仓鼠随便你挑一只蹂躏~
划水的兔子先生……不知道动图能不能看见。
沈诺:喂,哥舒!兔子先生倒了!哥舒?哥舒!!!
哥舒:(淡定)回家是清蒸还是红烧呢……
兔子先生:……你果然是禽/兽。
哥舒:你不是睡着了么?
兔子先生:我,我梦游!
☆、卖萌两人组开工
“这是怎么回事。”,幽静的精灵村里一只兔子和仓鼠面面相觑。愤怒的仓鼠浑身炸起毛,远看像是一团小雪球。兔子就显得相当忧郁,鲜艳的红唇仿佛时髦的复古妆容。
“是精灵泉的泉水。”离墨解释道。
同样一个坑,沈诺接连掉进了两次。顿时,仓鼠的毛更蓬了。“为什么是洗脚水?”
兔子先生目光中透着一股忧伤,甩了甩耳朵,“因为精灵喜欢用精灵泉的水洗脚。”
%@#%#%#……库科依你居然把精灵的洗脚水加在酒里给我喝!我#$%$……
被人淋了一头洗脚水,在场的四个人面色都不太好看。胖墩墩的仓鼠转了个身,抬头仰望离墨,“为什么你没变成蝙蝠?”
“变蝙蝠是技能。”离墨淡淡说道。
兔子先生和沈诺同时盯着他。
“至少血族新手任务时是人形的。”不像面前圆滚滚的两只。
兔子先生回过头,两条短腿磨磨蹭蹭走到哥舒身边,伸出小短爪晃了晃。
沈诺被萌得一脸血,哥舒脸色有些僵硬弯下/身抱起兔子。兔子先生团了团,在哥舒怀里拱了个舒服的位置。哥舒伸手顺了把毛,兔子舒服得扭了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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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小桥,桥柱上缠绕着绿色的藤蔓,几朵小花迎风摇摆。
沈诺深深吸了口气又重重吐出,仿佛要把胸中的浊气一次性排个干净。精灵城花香扑鼻,连迎面吹来的风都混着青草的香气。身边几人皆是一副心旷神怡的模样。
兔子先生眨了眨眼,突然煞风景地说。“我们要不要先吃个饭?听说这里的火锅不错。”
这个提议让人无法拒绝。自从《兽语》推荐了这里的火锅之后,莱茵纳一度差点被蜂拥而来的玩家挤爆。
兔子能吃辣?离墨和沈诺的脑中同时飘过一个疑问。事实证明他不仅能吃,而且比他们三人都能吃辣。拥挤的火锅店里,四个人团在一个小角落里默默在鸳鸯锅里涮肉片。
第一个败下阵的是哥舒,他夹起一片牛肉扔进清汤里。俊美的容颜微染薄汗,抿唇小口喝着冰饮料压抑口中的麻辣感。
离墨和沈诺几乎同时败下阵,两人一个不动声色地喝着冰水,另一个干脆直接把冰块扔进嘴里降温。
兔子先生怡然自得地涮着一片菜叶,火红的汤底上浮着一层厚厚的辣油。红唇微肿,汗湿的金发贴在颈项,皱眉解开领口好凉快一些。即使如此,他依旧在有条不紊地进食着。捞起一串红艳艳的金针菇,“要不要?”
沈诺瞅着那串金针菇晃了晃,晃出几滴辣油,忙避之不及地摇头。太可怕了。从食道到胃仿佛都在燃烧。
对方干掉金针菇。一手撑头吸着杯子里的西瓜汁。
扑腾着翅膀的猫头鹰送来一个包裹。兔子先生舔了舔嘴唇,眯着眼睛从包裹里拿出一本书。“这个月的《夜幕下的盛宴》到了。”
沈诺注视着他懒洋洋靠着椅背翻书,突然身体有些发冷,不着痕迹地抖了两抖。他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果然,五分钟之后,对方喜滋滋从书上抬起头。“你们什么时候结婚?”
哥舒默不作声给他夹了筷菜。可惜兔子先生不是沈诺,不会被美食转移注意力。他高兴地指着杂志上的图片,“没想到你们进度那么快。都穿上情侣装了。”
沈诺哭着一张脸凑过去看了一眼。这期的《夜幕下的盛宴》居然为他开了个专题报道。“暗夜城的客人——囧萌仓鼠的隆重登场。”
“各位女士先生,各位大人,想必你们一定注意到了暗夜城最近出现的一抹身影。他娇小的姿态以及新鲜的血液让所有人沸腾。今天就让我们来历数一下囧萌仓鼠玩家害死人在暗夜城的二三事。”后面几页是对旅游纪念品店老板娘、牙好胃口就好酒吧老板以及咖啡店老板的采访。
最让沈诺无语的是,居然还有他和离墨一起参加宴会的截图。两个人靠得极近,又是礼服出场,确实像是要去结婚。唯一能让他欣慰的就只有这几张照片把他拍得略有小帅,小小地翘了翘尾巴。
……等等,什么是囧萌仓鼠?不应该是帅哥或是美男吗?什么叫“以娇小的姿态以及新鲜的血液让所有人沸腾”,血族这群变态!
兔子先生两眼连冒绿光,反正自从自己的兴趣爱好在几人面前暴露之后,他也懒得掩饰,越发变本加厉起来。
哥舒和离墨对视一眼,同时望着天花板发呆。沈诺狠狠地剐他们一眼,居然让他一个人对付腐魂燃烧的兔子先生。
“哎呀讨厌。”他捏着嗓子翘起兰花指,“人家早就是离墨的人了。”
离墨的表情像是吃了一碗隔夜馊饭。
兔子先生的表情也很奇妙,他捂着嘴顺了顺气,暗自庆幸自己没吐出来。沈诺这招太吓人了。“咳,我觉得饱了。你们呢?”
所有人都在点头,包括沈诺自己。他容易嘛他,这一招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委实太过凶残。好想吐啊,呕。
难得的聚餐就这样落下帷幕。吃完饭,四个人慢慢在莱茵纳城中溜达,权当做饭后消化运动。
莱茵纳城并没有正规的道路,多是人工踩出来的小路。唯一的主干道是木板铺成的一条道路。道路两旁树木林立,树荫森森,远方传来精灵曼妙的歌声。
这样的美景连上帝都不忍打扰。沈诺仰起头望着蔚蓝的天空,突然路边的房子打开一扇窗。一个木盆出现在他头顶上方。他还没来得及扯着兔子先生探讨,哗啦啦一盆水当头浇下。
搞什么啊!
沈诺愤怒地盯着那扇窗户。一名红发精灵的脸出现在窗边又飞快地缩了回去。
眼前视野变化,触目所及只有比他还高的绿草,还有身边离墨的脚。
一只嘴巴红肿的兔子忧郁地盯着他,“乱倒洗脚水是没有公德的。”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 追文中的苦逼孩子 亲的长评,抱住啃啃。大挥手,兔子仓鼠随便你挑一只蹂躏~
划水的兔子先生……不知道动图能不能看见。
沈诺:喂,哥舒!兔子先生倒了!哥舒?哥舒!!!
哥舒:(淡定)回家是清蒸还是红烧呢……
兔子先生:……你果然是禽/兽。
哥舒:你不是睡着了么?
兔子先生:我,我梦游!
☆、卖萌两人组开工
“这是怎么回事。”,幽静的精灵村里一只兔子和仓鼠面面相觑。愤怒的仓鼠浑身炸起毛,远看像是一团小雪球。兔子就显得相当忧郁,鲜艳的红唇仿佛时髦的复古妆容。
“是精灵泉的泉水。”离墨解释道。
同样一个坑,沈诺接连掉进了两次。顿时,仓鼠的毛更蓬了。“为什么是洗脚水?”
兔子先生目光中透着一股忧伤,甩了甩耳朵,“因为精灵喜欢用精灵泉的水洗脚。”
%@#%#%#……库科依你居然把精灵的洗脚水加在酒里给我喝!我#$%$……
被人淋了一头洗脚水,在场的四个人面色都不太好看。胖墩墩的仓鼠转了个身,抬头仰望离墨,“为什么你没变成蝙蝠?”
“变蝙蝠是技能。”离墨淡淡说道。
兔子先生和沈诺同时盯着他。
“至少血族新手任务时是人形的。”不像面前圆滚滚的两只。
兔子先生回过头,两条短腿磨磨蹭蹭走到哥舒身边,伸出小短爪晃了晃。
沈诺被萌得一脸血,哥舒脸色有些僵硬弯下/身抱起兔子。兔子先生团了团,在哥舒怀里拱了个舒服的位置。哥舒伸手顺了把毛,兔子舒服得扭了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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