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79
麒麟(1-6部+番外) 作者:桔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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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的战斗。
春节佳节,满大街的行人,可是这五色缤纷的时尚流行反倒衬托出夏明朗和陆臻这两道军绿色的卓尔不群来。尤其是夏明朗,明明只是一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散步似的随意步行,却偏偏有一种难言的气势,再配上陆臻瘦削挺拔的身姿,两个人走在一起简直是自成一脉,迎面而来的行人竟会不自觉给他们让出空间来,回头率更是100%,陆妈妈被看得实在吃不消,索性落后一步走,离开目光的焦点。
照理说老妈看儿子,理应是越看越帅,可是陆妈妈在后面跟着,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儿子到底还是嫩了点。
路上人多,吃饭的地方人就更多,夏明朗跟着陆臻在那宽阔的大商场里绕来绕去,终于摸到餐厅门口,却看到眼前一大排沙发,已经坐满了人。
“这是怎么回事?”
“排队,等号!放心,我妈已经订了位子了,我们不用等!”
至于嘛,就为了吃顿饭!?夏明朗暗道。
等侍者过来,领着入了座,陆妈妈一边脱大衣一边心有余悸似地说道:“小臻,等下吃完饭,你一个人陪夏队长在市区里看看吧,我可不想再跟你们走在一起了。”
“妈!你嫌弃我啊!”陆臻哀号。
“太引人注目了,搞得像国家要员似的!”陆妈妈笑道。
“妈,你要想啊,一个中校,一个少校给您一个人做跟班,那就是国家要员的待遇!”
反正说话不费事,陆臻只要找到机会就恭维他老妈,陆妈妈心里听得再受用也忍不住诧异:“你这孩子这趟回来怎么嘴巴变这么甜了?”
这地方陆妈妈比较熟,一手主导点了菜,其实从麒麟基地里出来的人,根本就不用担心他们会挑食,逼到急处什么东西没吃过,不停地夸好吃也不过是努力发挥语言优势,力求哄得陆妈妈开心罢了!
等吃完饭,大家商议定:由陆妈妈开车先走(反正留下给他们也没人会开),而陆臻则带着夏明朗看看大上海,晚上坐地铁回家。陆臻看着他妈妈的背影消失在转角处,脸上的笑容马上垮了下来,随手解开了常服的风纪扣,松了口气道:“累死我了!”
“你这佞臣也不好当啊!”
“什么嘛,我这是忠臣孝子,大仁大义!”陆臻有点感慨:“说穿了,除了说说笑话,逗他们开心,我还能为他们做点什么呢?本来就回报不了什么,现在就更没什么。”
夏明朗无言,只能伸手拍拍陆臻的肩膀。
“好了!”陆臻声音一高,把兴致又调动起来:“来吧,让小生带着你这土包子去见识一下什么叫大上海!”
2.
要说上海这地方,其实真没什么可逛的,不过是一个百货公司连着一个百货公司,陆臻和夏明朗俩大男人,还穿着一身军装常服,逛商场这么无聊的事,那真的是断他们头也不会肯去做的。
倒是陆臻眼巴巴地拉着夏明朗去了一趟上博,隆重地推出了他的心头宝:盘子。
夏明朗是没什么艺术鉴赏力的人,陆臻说:啊啊啊,这是我最喜欢的盘子,夏队长装模作样地看看,严肃地点头:嗯,很漂亮。其实在他心里,他着实觉得那只乾隆御制掐丝珐琅彩双耳瓶要长得好看多了,只是那些话他放在心里想想就算了,他才懒得和陆臻就年代、画工、瓷工、艺术的、历史的、民族的、世界的角度去讨论啥虚无飘渺的话题呢。
唉,有时候想想吧,娶个高学历的老婆就是这么点不好,真的,绕死你,夏明朗当然聪明地选择了沉默。
这就是夏队长另一个优点,不当多话的时候绝对不多话。
从上博出来之后他们又在南京路上走了一下,在万国建筑徘徊过,隔江眺望东方明珠,陆臻看看时间差不多,便拉了夏明朗打道回府。
只是陆臻实在离家太久,千算万算没算到此刻正是晚高峰时段,偏偏又赶上大年初二这好日子,地面上就已经摩肩接踵人挤人,再下地铁站一看,黑鸦鸦的一片人头。
夏明朗从没见过这阵势,顿时惊叹道:“咱中国果然人多啊!”
陆臻许久没做这人海中冲杀的事,心里也有点发怵,关照道:“跟着我哦,可别走丢了!”
当我小孩子啊?夏明朗失笑。
可是,说着不要走散,到后来,还是走散了。
人民广场的地铁站年前彻底地大改造过,陆臻完全不熟,可偏偏仗着自己是本地人,托大不肯去看地图,三转两转的就没了方向,尤其撞上这种高峰时段,人挤得是一个贴一个,难走之极。
陆臻伸长了脖子四下看,总算是让他找到了自动售票机,顿时心里一阵欣喜,奋力挤了过去排队,等他两张车票到手,再回头时却只见行人如织,四面八方全是挤死了的人墙,哪里还有夏明朗的影子。
转瞬间,他马上想到:
1.夏明朗没有带手机。
2.夏明朗不知道他家的地址。
这可怎么办?陆臻顿时觉得心里一悸,有点心慌了起来。
地铁站里本来就人多,偏偏陆臻刚好愣在了地铁的闸机处,被汹涌的人流撞来撞去,身边的人都用不满的眼神看他。
这么大的地方,这么多人,要怎么找?陆臻束手无策。
这……这事……简直有点荒唐。
他们两个,什么复杂的地形没有闯过,什么枪林弹雨都过来了,竟会在这里……
陆臻漫无目的地被人流带着走,无意识地东张西望,但心里几乎已经不抱什么指望了,但愿那个手眼通天的烂人能够找到办法联络基地,弄到他家里的地址。
阴沟里翻船了!陆臻苦笑,垂头丧气地往回走,无论如何,先去家里等着吧!
陆臻太专注于心事便没意识到自己走逆了方向,一时间,千百人来,他一人去,在人缝中挤来挤去,越挤越觉得心里有点发空,就像是在那些夜里,从夏明朗的寝室里离开,行走在寂静的走廊里,那种喜悦与空茫交错的感觉。
夏明朗问过他后不后悔,其实没必要,他从来不后悔,他已经很满足,他只是偶尔会觉得害怕。
患得!患失!
超脱这种天分不是什么人都会拥有的,陆臻能在大部分时候保持心态平和,但,他仍然还是个普通人。
心里,总是有一个地方,在隐隐地忐忑着,害怕失去,在人群中失散,蓦然回首时已无踪影,连最后一面都没有机会见到。
陆臻忽然觉得孤寂,在这最繁华都市的最熙攘地带,眼睛被各种颜色充满,耳朵里回响着成千上万人的喧嚣,心里空成一片雪白。
这里,是他的家乡!
可是似乎他已经不属于这里了!
陆臻站在人流的中央,茫然四顾,视线从行人模糊不明的面孔和头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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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佳节,满大街的行人,可是这五色缤纷的时尚流行反倒衬托出夏明朗和陆臻这两道军绿色的卓尔不群来。尤其是夏明朗,明明只是一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散步似的随意步行,却偏偏有一种难言的气势,再配上陆臻瘦削挺拔的身姿,两个人走在一起简直是自成一脉,迎面而来的行人竟会不自觉给他们让出空间来,回头率更是100%,陆妈妈被看得实在吃不消,索性落后一步走,离开目光的焦点。
照理说老妈看儿子,理应是越看越帅,可是陆妈妈在后面跟着,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儿子到底还是嫩了点。
路上人多,吃饭的地方人就更多,夏明朗跟着陆臻在那宽阔的大商场里绕来绕去,终于摸到餐厅门口,却看到眼前一大排沙发,已经坐满了人。
“这是怎么回事?”
“排队,等号!放心,我妈已经订了位子了,我们不用等!”
至于嘛,就为了吃顿饭!?夏明朗暗道。
等侍者过来,领着入了座,陆妈妈一边脱大衣一边心有余悸似地说道:“小臻,等下吃完饭,你一个人陪夏队长在市区里看看吧,我可不想再跟你们走在一起了。”
“妈!你嫌弃我啊!”陆臻哀号。
“太引人注目了,搞得像国家要员似的!”陆妈妈笑道。
“妈,你要想啊,一个中校,一个少校给您一个人做跟班,那就是国家要员的待遇!”
反正说话不费事,陆臻只要找到机会就恭维他老妈,陆妈妈心里听得再受用也忍不住诧异:“你这孩子这趟回来怎么嘴巴变这么甜了?”
这地方陆妈妈比较熟,一手主导点了菜,其实从麒麟基地里出来的人,根本就不用担心他们会挑食,逼到急处什么东西没吃过,不停地夸好吃也不过是努力发挥语言优势,力求哄得陆妈妈开心罢了!
等吃完饭,大家商议定:由陆妈妈开车先走(反正留下给他们也没人会开),而陆臻则带着夏明朗看看大上海,晚上坐地铁回家。陆臻看着他妈妈的背影消失在转角处,脸上的笑容马上垮了下来,随手解开了常服的风纪扣,松了口气道:“累死我了!”
“你这佞臣也不好当啊!”
“什么嘛,我这是忠臣孝子,大仁大义!”陆臻有点感慨:“说穿了,除了说说笑话,逗他们开心,我还能为他们做点什么呢?本来就回报不了什么,现在就更没什么。”
夏明朗无言,只能伸手拍拍陆臻的肩膀。
“好了!”陆臻声音一高,把兴致又调动起来:“来吧,让小生带着你这土包子去见识一下什么叫大上海!”
2.
要说上海这地方,其实真没什么可逛的,不过是一个百货公司连着一个百货公司,陆臻和夏明朗俩大男人,还穿着一身军装常服,逛商场这么无聊的事,那真的是断他们头也不会肯去做的。
倒是陆臻眼巴巴地拉着夏明朗去了一趟上博,隆重地推出了他的心头宝:盘子。
夏明朗是没什么艺术鉴赏力的人,陆臻说:啊啊啊,这是我最喜欢的盘子,夏队长装模作样地看看,严肃地点头:嗯,很漂亮。其实在他心里,他着实觉得那只乾隆御制掐丝珐琅彩双耳瓶要长得好看多了,只是那些话他放在心里想想就算了,他才懒得和陆臻就年代、画工、瓷工、艺术的、历史的、民族的、世界的角度去讨论啥虚无飘渺的话题呢。
唉,有时候想想吧,娶个高学历的老婆就是这么点不好,真的,绕死你,夏明朗当然聪明地选择了沉默。
这就是夏队长另一个优点,不当多话的时候绝对不多话。
从上博出来之后他们又在南京路上走了一下,在万国建筑徘徊过,隔江眺望东方明珠,陆臻看看时间差不多,便拉了夏明朗打道回府。
只是陆臻实在离家太久,千算万算没算到此刻正是晚高峰时段,偏偏又赶上大年初二这好日子,地面上就已经摩肩接踵人挤人,再下地铁站一看,黑鸦鸦的一片人头。
夏明朗从没见过这阵势,顿时惊叹道:“咱中国果然人多啊!”
陆臻许久没做这人海中冲杀的事,心里也有点发怵,关照道:“跟着我哦,可别走丢了!”
当我小孩子啊?夏明朗失笑。
可是,说着不要走散,到后来,还是走散了。
人民广场的地铁站年前彻底地大改造过,陆臻完全不熟,可偏偏仗着自己是本地人,托大不肯去看地图,三转两转的就没了方向,尤其撞上这种高峰时段,人挤得是一个贴一个,难走之极。
陆臻伸长了脖子四下看,总算是让他找到了自动售票机,顿时心里一阵欣喜,奋力挤了过去排队,等他两张车票到手,再回头时却只见行人如织,四面八方全是挤死了的人墙,哪里还有夏明朗的影子。
转瞬间,他马上想到:
1.夏明朗没有带手机。
2.夏明朗不知道他家的地址。
这可怎么办?陆臻顿时觉得心里一悸,有点心慌了起来。
地铁站里本来就人多,偏偏陆臻刚好愣在了地铁的闸机处,被汹涌的人流撞来撞去,身边的人都用不满的眼神看他。
这么大的地方,这么多人,要怎么找?陆臻束手无策。
这……这事……简直有点荒唐。
他们两个,什么复杂的地形没有闯过,什么枪林弹雨都过来了,竟会在这里……
陆臻漫无目的地被人流带着走,无意识地东张西望,但心里几乎已经不抱什么指望了,但愿那个手眼通天的烂人能够找到办法联络基地,弄到他家里的地址。
阴沟里翻船了!陆臻苦笑,垂头丧气地往回走,无论如何,先去家里等着吧!
陆臻太专注于心事便没意识到自己走逆了方向,一时间,千百人来,他一人去,在人缝中挤来挤去,越挤越觉得心里有点发空,就像是在那些夜里,从夏明朗的寝室里离开,行走在寂静的走廊里,那种喜悦与空茫交错的感觉。
夏明朗问过他后不后悔,其实没必要,他从来不后悔,他已经很满足,他只是偶尔会觉得害怕。
患得!患失!
超脱这种天分不是什么人都会拥有的,陆臻能在大部分时候保持心态平和,但,他仍然还是个普通人。
心里,总是有一个地方,在隐隐地忐忑着,害怕失去,在人群中失散,蓦然回首时已无踪影,连最后一面都没有机会见到。
陆臻忽然觉得孤寂,在这最繁华都市的最熙攘地带,眼睛被各种颜色充满,耳朵里回响着成千上万人的喧嚣,心里空成一片雪白。
这里,是他的家乡!
可是似乎他已经不属于这里了!
陆臻站在人流的中央,茫然四顾,视线从行人模糊不明的面孔和头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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