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留香目光犀利如刀,落在小厮的双腿之间,她相信只要是个男人,就会吓得哆嗦。
“好汉爷,就不劳驾爷您了,小人几年前就阉割了的!”
小厮仍然很平静,波澜不惊,一副你爱咋地就咋地的模样。
不是他镇定,也不是他胆子大,只是摸进王府的好汉爷实在是太多了,这要是放在几年前,哪天不得迎接几拨好汉爷。
明的,暗的,那些进入王府的好汉爷,没有一个肯在王府杀人害命的,都是奔着王府中仅有的,值钱的玩意儿来的。
“好汉爷,您来的不是时候,这个时候王府中可没有什么值得您出手的东西。要不,您等过年过节,宫里有赏赐的时候再过来看看?”
小厮很体贴地看着好汉爷。
奚留香真的已经憋成内伤了,她还看不出来,这王府也就是房子和这块地皮值点银子吗?
刚才去了厨房,才发现厨房中连锅碗瓢盆都不全。就不用说找点吃了,连个耗子都没有。
“真是清如水明如镜啊,这见鬼的王府里弱智王爷,难道是包青天吗?”
她低头看着跪在脚下的小厮,难怪没有看出来这个小厮是太监,他的年纪还小,特征也不明显,十四、五岁的模样,清秀的脸上透着几分平静和稳重,看上去如此欠扁。
“少废话……”
奚留香说话底气明显不足,她不过是想问几句话而已,这小厮的废话这么如此多?
“好汉爷,您要是着急,过几天就是王爷的寿辰,宫里多多少少都会有点赏赐,也会有人送礼过来,您过几天再过来看看如何?”
“闭嘴!”
奚留香终于怒了,小厮很听话地闭上嘴巴不再说话,也是,好汉爷来一趟容易吗?结果连根毛也没找到,一定很不痛快。
“把这里的情况跟爷仔细说说,说的越详细越好,爷满意了有赏。”
奚留香发现“爷”这个称呼,很对她的胃口。
旦夕国,元王府,她的老公,是旦夕国的嫡长子元王,不是如今皇后的亲生儿子,而是前一位皇后所生。
她,奚留香,据说她出生的时候,满室飘香,经久不散,因此得名。
她是元王的原配夫人,正经的王妃,元王妃,当今宰相的嫡女,虽然不是长女,但也是根红苗正的嫡女,宰相千金。
她是个傻子,小时候坠落水中,后来发烧病愈后变成了傻子,痴痴呆呆的。
本来,以她的身份,可以养在相府中过超级米虫的幸福生活,锦衣玉食,直到老死或者撑死。
但是,旦夕国竟然有一位弱智的皇子,而且是嫡长子,于是,傻傻相配。当今旦夕国的皇后,亲自向皇上进言,请皇上赐婚,把她哥哥家的傻女儿,许配给了元王做王妃。
元王府名声在外,另外有一个鼎鼎大名的称号“傻傻府”!
王府的王爷是弱智,王妃是傻子,傻傻联合。
元王,和傻妃同病相怜,落水后智力就一直停留在七岁,皇上怜悯立为太子,其后因其弱智,加封元王,太子的名分却是没有削去。
奚留香欲哭无泪,穿就穿吧,王妃就王妃吧,哪怕她那位王爷老公有个三妻四妾的,也比现在要强吧?
“好汉爷,就是这些,这些啊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要是哪天好汉爷您闲了,尽管来找来福,来福一定侍候着您,说的更精彩。”
来福眉飞色舞,说得很欢乐。
来福,这名字,怎么听着和楼下狗的名字一样?来福很有说书的天赋,伶牙俐齿,难得是面对她这位好汉爷,没有一丝慌张失措。
“看起来,这元王府中,也是藏龙卧虎啊,一个小太监都如此镇定。”
“来福,爷记得你的名字了,今天你让爷很满意,改天爷好好赏你。你在王府当什么差?住在何处?等爷闲了,再来听你说书。”
“好汉爷,小人就是侍候王爷的奴才,是王爷身边的书童,就住在那里。”
黑暗中,来福向王府中最大的房间指了指:“好汉爷下次到那里就可以找到小人。”
“元王可是也住在那里吗?”
“是,王爷一向住在那里。”
奚留香本想去看看那位弱智王爷,想了想兴趣顿失,此刻她一点兴趣都提不起来,也不想去看她的那位弱智老公。
她回身迅速地消失在黑暗中,这王府中的守卫,还真是松懈,她在王府游荡了半夜,连个侍卫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不,不是没有看到,侍卫还是有的,只是那些侍卫早早就找了个好地方,睡得正香,任凭她这个江洋大盗从面前堂而皇之地走过。
“王妃,吃饭了。”
奚鱼把粥和简单的菜,放在奚留香面前,奚留香低头看着桌案上简单到极点,平常百姓家一般的饭菜。
这就是她如今,旦夕国皇族嫡长子正牌王妃的生活,不要说满汉全席,连个荤腥也没有见到。
此刻她想到奚鱼的名字,还真是险些笑了出来,颇有把奚鱼放在锅里炖成红烧鱼的想法。
“王妃,你乖乖地吃吧,一会儿奴婢给你拿去。”
奚鱼又开始来老一套。
“昨天的,你还没有给我呢。”
奚留香撅起嘴,傻子少了许多顾忌,不如便做一回顽童,和府中府外的人,做一个游戏。
“哦,王妃还记得?”
奚鱼抬眼看着奚留香,心中有些诧异,一般这位傻妃,是不大会记得昨天事情的。
奚留香抬眼呆呆地看着奚鱼,粉嫩的小脸如同盛开的桃,一双大眼睛透着灵气十足,不能说多漂亮,青春的气息扑面而来。
圆圆的小脸,带着几分纯真,看上去不过是十几岁的少女。
奚留香不由得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才想起来,还没有看过,如今这张脸是否如以前那般迷人,纯真和靓丽。
“王妃,大事不好,十殿下又来了,殿下简直就是把元王府,当做他家的后园了!”
“好汉爷,就不劳驾爷您了,小人几年前就阉割了的!”
小厮仍然很平静,波澜不惊,一副你爱咋地就咋地的模样。
不是他镇定,也不是他胆子大,只是摸进王府的好汉爷实在是太多了,这要是放在几年前,哪天不得迎接几拨好汉爷。
明的,暗的,那些进入王府的好汉爷,没有一个肯在王府杀人害命的,都是奔着王府中仅有的,值钱的玩意儿来的。
“好汉爷,您来的不是时候,这个时候王府中可没有什么值得您出手的东西。要不,您等过年过节,宫里有赏赐的时候再过来看看?”
小厮很体贴地看着好汉爷。
奚留香真的已经憋成内伤了,她还看不出来,这王府也就是房子和这块地皮值点银子吗?
刚才去了厨房,才发现厨房中连锅碗瓢盆都不全。就不用说找点吃了,连个耗子都没有。
“真是清如水明如镜啊,这见鬼的王府里弱智王爷,难道是包青天吗?”
她低头看着跪在脚下的小厮,难怪没有看出来这个小厮是太监,他的年纪还小,特征也不明显,十四、五岁的模样,清秀的脸上透着几分平静和稳重,看上去如此欠扁。
“少废话……”
奚留香说话底气明显不足,她不过是想问几句话而已,这小厮的废话这么如此多?
“好汉爷,您要是着急,过几天就是王爷的寿辰,宫里多多少少都会有点赏赐,也会有人送礼过来,您过几天再过来看看如何?”
“闭嘴!”
奚留香终于怒了,小厮很听话地闭上嘴巴不再说话,也是,好汉爷来一趟容易吗?结果连根毛也没找到,一定很不痛快。
“把这里的情况跟爷仔细说说,说的越详细越好,爷满意了有赏。”
奚留香发现“爷”这个称呼,很对她的胃口。
旦夕国,元王府,她的老公,是旦夕国的嫡长子元王,不是如今皇后的亲生儿子,而是前一位皇后所生。
她,奚留香,据说她出生的时候,满室飘香,经久不散,因此得名。
她是元王的原配夫人,正经的王妃,元王妃,当今宰相的嫡女,虽然不是长女,但也是根红苗正的嫡女,宰相千金。
她是个傻子,小时候坠落水中,后来发烧病愈后变成了傻子,痴痴呆呆的。
本来,以她的身份,可以养在相府中过超级米虫的幸福生活,锦衣玉食,直到老死或者撑死。
但是,旦夕国竟然有一位弱智的皇子,而且是嫡长子,于是,傻傻相配。当今旦夕国的皇后,亲自向皇上进言,请皇上赐婚,把她哥哥家的傻女儿,许配给了元王做王妃。
元王府名声在外,另外有一个鼎鼎大名的称号“傻傻府”!
王府的王爷是弱智,王妃是傻子,傻傻联合。
元王,和傻妃同病相怜,落水后智力就一直停留在七岁,皇上怜悯立为太子,其后因其弱智,加封元王,太子的名分却是没有削去。
奚留香欲哭无泪,穿就穿吧,王妃就王妃吧,哪怕她那位王爷老公有个三妻四妾的,也比现在要强吧?
“好汉爷,就是这些,这些啊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要是哪天好汉爷您闲了,尽管来找来福,来福一定侍候着您,说的更精彩。”
来福眉飞色舞,说得很欢乐。
来福,这名字,怎么听着和楼下狗的名字一样?来福很有说书的天赋,伶牙俐齿,难得是面对她这位好汉爷,没有一丝慌张失措。
“看起来,这元王府中,也是藏龙卧虎啊,一个小太监都如此镇定。”
“来福,爷记得你的名字了,今天你让爷很满意,改天爷好好赏你。你在王府当什么差?住在何处?等爷闲了,再来听你说书。”
“好汉爷,小人就是侍候王爷的奴才,是王爷身边的书童,就住在那里。”
黑暗中,来福向王府中最大的房间指了指:“好汉爷下次到那里就可以找到小人。”
“元王可是也住在那里吗?”
“是,王爷一向住在那里。”
奚留香本想去看看那位弱智王爷,想了想兴趣顿失,此刻她一点兴趣都提不起来,也不想去看她的那位弱智老公。
她回身迅速地消失在黑暗中,这王府中的守卫,还真是松懈,她在王府游荡了半夜,连个侍卫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不,不是没有看到,侍卫还是有的,只是那些侍卫早早就找了个好地方,睡得正香,任凭她这个江洋大盗从面前堂而皇之地走过。
“王妃,吃饭了。”
奚鱼把粥和简单的菜,放在奚留香面前,奚留香低头看着桌案上简单到极点,平常百姓家一般的饭菜。
这就是她如今,旦夕国皇族嫡长子正牌王妃的生活,不要说满汉全席,连个荤腥也没有见到。
此刻她想到奚鱼的名字,还真是险些笑了出来,颇有把奚鱼放在锅里炖成红烧鱼的想法。
“王妃,你乖乖地吃吧,一会儿奴婢给你拿去。”
奚鱼又开始来老一套。
“昨天的,你还没有给我呢。”
奚留香撅起嘴,傻子少了许多顾忌,不如便做一回顽童,和府中府外的人,做一个游戏。
“哦,王妃还记得?”
奚鱼抬眼看着奚留香,心中有些诧异,一般这位傻妃,是不大会记得昨天事情的。
奚留香抬眼呆呆地看着奚鱼,粉嫩的小脸如同盛开的桃,一双大眼睛透着灵气十足,不能说多漂亮,青春的气息扑面而来。
圆圆的小脸,带着几分纯真,看上去不过是十几岁的少女。
奚留香不由得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才想起来,还没有看过,如今这张脸是否如以前那般迷人,纯真和靓丽。
“王妃,大事不好,十殿下又来了,殿下简直就是把元王府,当做他家的后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