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时尚修仙 作者:无衣y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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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对不会只弄这些上不得台面的小把戏。拉莫尔这些年兢兢业业的试探蒂凡尼,就像心虚的去招惹拴着链子的狼犬,小心翼翼的往前迈步,一旦狼犬有点风吹草动,立刻远遁千里,跑的比谁都快,而若狼犬总是摆出懒得搭理他的姿态,他就会慢慢胆大起来,会尝试着越下界……循环往复。

    结果这次还没等蒂凡尼出手,他们那边就已经状况频出了,若一开始蒂凡尼还会认为他们就是纯属倒霉,这足足倒霉了三天,就必然是有人出手了。与樊芷兰接触这么久,这人的真实性格还算了解,与他高冷霸气的外表截然相反,本质上他是个非常好相处的人,还特别缺乏常识,然后……偶尔会贤惠又妩媚,将猝不及防的蒂凡尼惊出一身冷汗。

    谢天谢地这种状况属于偶然突变,经历几次之后,蒂凡尼就淡定了,且越来越有被同化的趋势,他就像当年的郝英俊,在审美上不知不觉的就被洗脑了,慢慢的,竟然觉得迈着小碎步翘着兰花指的樊芷兰还真有点小迷人……午夜梦回时想到这点,觉都要睡不着了。

    当然,因为樊芷兰一向注重隐私,得知蒂凡尼可能并非良配之后,也与他保持了距离,所以在樊芷兰的本性探讨上,蒂凡尼只看到了冰山一角,根本没有深入过,导致樊芷兰明明精分的那么明显,蒂凡尼依然未能做出准确判断,只认为这是樊芷兰的一点点无伤大雅的小癖好,没有在意。

    总之,樊芷兰目前在蒂凡尼看来,他就是个心思单纯偏于良善的世外高人。要知道,在现代社会,光有本事没有脑子,也很容易吃亏,蒂凡尼再有自信,也知道自己身边并不是绝对安全,掌握着自己的小命的樊芷兰这么单纯好骗,尽管对他的笼络有些好处,万一被敌人抓了&伤了&杀了岂不是大大不妙?但是等见到莱切的悲惨下场,蒂凡尼彻底放心了,并对樊芷兰刮目相看,相处起来多了一些小心,这人并不好惹啊……

    他们并未因两个碍眼的家伙而改变行程,也没有躲躲闪闪的生怕给人知道他们是在游玩,在威尼斯呆了两天之后,就又启程去了罗马。

    既然到了罗马,就不得不去一次梵蒂冈。这里是世界上领土面积最小、人口最少的国家,位于罗马西北角高地,是名符其实的城中之国,但身为教宗国,是世界上六分之一人口的信仰中心,拥有着独特而重要的影响力。

    这里面积只有北京故宫的五分之三大,本国人口还不到五百人,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由圣伯多禄广场、圣伯多禄大殿、宗座宫、岗道尔夫堡和梵蒂冈博物馆组成,整体气质显得恢弘而神圣,充满着浓郁的宗教氛围。

    樊芷兰这是才知道这个世界的宗教文化构成,在原来的修真界,据说除了修仙者、修妖者和修魔者之外,还有极少量的人选择了一种独特的修炼方法,称之为佛修。修佛的人并不一心关注己身,他们要修炼一种名为‘念力’的东西,所以主张融入凡人之中,布下道场,广修佛寺,虽然在修真界中名声不显,在凡人界却发展的如火如荼,上至王公贵族,下至普通百姓,遍布着他们的信徒。

    这事儿当年空梦仙子与樊芷兰提过一耳朵,她很轻蔑的说,那些秃驴个个表现的心怀苍生,实际上还不是为了自己能立地成佛?与她们这些妖女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斗法手段那么单一还敢多管闲事,修的铜皮铁骨又能如何?还不是一锤子打个稀巴烂!所以樊芷兰对所有宗教方面的印象都来于此,被郝英俊细细的科普过后,他倒是生出了许多兴趣,来这个世界这么久连个低阶修真者都没见过,不知道这些洋和尚有多少本事?

    进了梵蒂冈,人流如织,许多穿着白袍黑袍的人夹杂其中,据郝英俊说,这些就是那些神职人员了。樊芷兰为了表示尊重,他并没有施加敛身术,看了看自己身上那身雪白色的袍子,他有点囧的意识到,自己如今的形象还挺适合冒充的,这都有好几个人认错了,话说别的教堂他也去过,可没见到这么多神职人员,早知如此就该换身衣裳再来。

    蒂凡尼安然的坐在轮椅上,对樊芷兰尴尬的处境视而不见,这家伙肯定一早就料到了如今的局面,偏他竟也不提醒一声,实在可恨!樊芷兰一怒之下,不帮他推轮椅了,还拦着他的手下过去帮忙,将装大尾巴狼的蒂凡尼丢在原地,这人没办法,摸了摸鼻子,最后只能认命自己小心遥控,在熙攘的人群中穿行的好不艰难。

    樊芷兰又用上了敛身术,他努力观察过那些神职人员,还有宗教建筑了,将灵气凝聚在双目上,就能看到有薄薄的乳白色雾气自四面八方汇集而来,这就是所谓的信仰之力了,但不知为何,这些信仰之力并没有被什么人或者阵法吸收,而是慢慢地逸散掉了,实在可惜得很。

    既然并无人可以看穿他,他还是藏着点好了,省的被人当成珍稀动物围观。

    ☆、第047章

    这就说明,要么这个教会只是水货,纯粹是利用愚民手段在装神弄鬼,要么就是曾经辉煌过,但后来不知为何也衰落了,大能逝去,利用信仰之力的方法早已失传,所有阵法都已废弃——从郝英俊科普的宗教史中,可以看出,第一种可能极小,这里应该也与国内的传承一样,在某个节点,天地突发巨变,一切有关成仙成神的传承都迅速衰落下去,再不复初时的辉煌,所以宗教也就只剩下了一个壳子。

    蒂凡尼观察了樊芷兰一会儿,见他脸上的叹惋之色终于渐渐消去,才终于笑道:“怎么,有什么感慨?”

    樊芷兰一边慢慢散步,一边问道:“你信神吗?”

    蒂凡尼摇摇头,“我总认为将信仰付诸于神灵的人,是非常软弱的,我小的时候,有很长一段时期是信神的,但是突然有一天,我就再也不信了,我开始信我自己。所以当年终日祈祷,神都没有应许我的,我自己帮自己实现了。”

    樊芷兰有些讶然的看了他一眼,赞赏的笑笑,“你是个强大的男人。”真是好可惜啊,怎么看都是自己喜欢的那款,为什么偏偏是个风流的渣呢?他不想跟他娘一样,患上美男收集癖,虽然平时要多风光有多风光,到人生的最后一段,她却只能自己度过,因为她谁都不信,谁都不爱。但与此相对的,他更不想跟他娘的收藏品一样,别管当年和她有过多少纠葛,最后依然风流雨打风吹去,多年后他娘很可能连人的名字都不记得。

    可惜,实在可惜。

    但是初恋是在是一个美好的词汇,樊芷兰初初情窦一开,虽然注定不会有什么结果了,但眼前这人,还远未到面目可憎的地步,事实上,理性上再怎么清醒,在纯感官上,面前这个坐着轮椅的男人在樊芷兰眼中依旧美好的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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