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这个老六
    无量山山脚下,悦来客栈。
    “冬梅,无量山地处大理,位置偏僻,为何有这么多的江湖人来此?”
    二楼靠窗户的雅间,风尘仆仆的沈元良洗漱一番后,正准备小酌一杯,偶然间瞥见街道上一波又一波的江湖中人,心中甚是疑惑不解。
    “半月前,有山中猎户偶然见到了莽牯朱蛤,此事传得沸沸扬扬,不少江湖人想要趁机捕捉万毒之王。”
    “以采药为生的神农帮,星宿海的丁春秋,丐帮,姑苏慕容家等,整个大宋江湖来了不少人。”
    提起炉火上的酒壶为沈元良倒了一杯温酒后,冬梅捋了捋秀发,不假思索地说道。
    冬梅一行人得到沈元良的嘱咐,提前三天来到了无量山,随行的监天司人员发挥沈家的优良传统,早就摸清楚了无量山的情况。
    “大理镇南王世子段誉来了没有?”
    想起三天前的遭遇,沈元良转而问起了段誉的情况,虎头蛇尾的,让冬梅摸不着头脑。
    莽牯朱蛤,非大气运、大机缘之人无缘得见。
    整整半个月的时间,成千上万的江湖人翻遍了无量山也没有发现一丝莽牯朱蛤的踪迹,这就是证明。
    可见,莽牯朱蛤就是老天爷专门为段誉准备的,他要是不出现,莽牯朱蛤也不会现身。
    “就是那个不会武功,甚至不愿意习武的段誉?”
    再次确认一遍后,冬梅蹙着眉头,思索片刻后,说道:“按照脚程,段誉应该今天中午达到无量山。”
    端起温热的杏酒,沈元良一饮而尽,然后不紧不慢地问道:“今天是不是无量剑派东西二宗五年一次的比武大会?”
    “对,就是今天。”
    点点头,冬梅毫不含糊地说道。
    ……
    “江昂、江昂、江昂。”
    幽深的密林中,一阵阵类似牛哞的巨吼响彻四野。
    一只形似蛤蟆,长不逾两寸,全身殷红胜血,眼睛闪闪发出金光的莽牯朱蛤从草丛中跃出来,而它的正前方是一个年轻的世家公子。
    只见他浑身上下一身霜白色华丽袍服,头戴束发紫金冠,面冠如玉,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
    百丈之外,一袭月白色劲装,腰悬木剑的沈元良正踱步而来,听到莽牯朱蛤的声音,当即施展从黄蓉那里学来的弹指神通。
    “咻”的一声,一颗圆润的石子宛若离弦之箭,划破天际,径直将正准备弹跳而起的莽牯朱蛤打翻在地。
    凭借着一股巧劲儿,沈元良打晕莽牯朱蛤的同时,也没有给它造成一丝伤害。
    随后取出腰间的牛皮口袋,将毫无反抗之力的莽牯朱蛤装进去,一气呵成,行云流水,看来早有预谋。
    “段公子,段公子。”
    隐隐约约的呼喊声响起,沈元良瞥了一眼浑身僵硬,不能动弹的段誉,随即施展轻功,一步十丈,迅速消失在密林中。
    “做事找对方法,事半功倍,莽牯朱蛤,乖乖成为我的坐骑吧。”
    月行中天,烛火摇曳的房间内,沈元良弹了弹衣服上的露珠,从牛皮口袋内掏出鲜红如血的莽牯朱蛤。利用气运滔天,跟莽牯朱蛤有因果的段誉,沈元良一顿操作猛如虎,做个老六,直接将莽牯朱蛤收入囊中,神不知鬼不觉。
    “少爷,这就是人人都想捕捉的莽牯朱蛤?”
    “传说莽牯朱蛤是瘟神的坐骑,每当人们听到莽牯朱蛤的吼叫声,就代表取人性命的瘟神降临了,灾难也就降临了。”
    打量着案几上不同凡响的莽牯朱蛤,冬梅缩了缩脖颈,有些害怕地说道。
    对于女孩子来说,畏惧蛇虫鼠蚁是刻在骨子里的,不分年龄大小,更何况是红色的“蛤蟆”;
    另一方面,莽牯朱蛤在民间传说中预示着不祥,没有人会喜欢,由不得冬梅不害怕!
    “莽牯朱蛤身为万毒之王,每次出世肯定引起众人竞相争夺,再加上它无解的毒气,有此传说不过分。”
    嘴角微微勾起,沈元良笑了笑,毫不在意地说道。
    有此“利器”在手,到时候伤害的是别人,是沈元良的敌人,而不是自己人,莽牯朱蛤的毒性越厉害越好。
    “以吾之血,缚汝之魂,与汝契约,永生永世,不得背叛。”
    一个时辰后,焚香沐浴的沈元良取出一滴指尖血滴在莽牯朱蛤的肚皮上,以手为笔,鲜血为墨,一个契约符咒转瞬间刻画完毕。
    紧接着沈元良以自身的精神力为引,施展《御兽术》点亮画好的符咒,沟通冥冥之中的无上伟力。
    “嗡嗡!”
    一道血红色的光芒充斥着整个房间,神秘的契约符咒渐渐烙印在莽牯朱蛤的血肉灵魂中,与它融为一体。
    “江昂、江昂。”
    伴随着惊天的吼叫声,幽幽醒转的莽牯朱蛤悄然睁开金光闪闪的眼睛,望着眼前的沈元良,一股孺慕之情溢于言表。
    缔结契约后,莽牯朱蛤就是沈元良的宠物,从此以后生死相随,是最亲密的战斗伙伴,这就是御兽术。
    “你全身红红的,就叫你红红吧!”
    拨弄着案几上不到两寸大小的莽牯朱蛤,沈元良眯着眼睛,不容置疑地说道。
    修仙不是一个人单打独斗,蛊虫、宠物、战斗傀儡等等都要有,身为综武世界第一个修仙之人,沈元良只能独自摸索。
    《御兽术》就是沈元良这段时间的劳动成果,看起来还可以。
    “江昂。”
    莽牯朱蛤瞥了沈元良一眼,金色的眼睛中透露着一丝幽怨之色,好像对这个名字感到不满意。
    施展《御兽术》是双向的,对双方都有利,不是奴役。
    沈元良得到一个潜力非凡的宠物,而莽牯朱蛤被赋予了一丝灵性,不再是浑浑噩噩的异兽,而是灵兽,神话传说中守护山门的灵兽。
    “啊,你觉得红红这个名字很好听,很喜欢这个名字。”
    “我就知道你会喜欢的,红红。”
    强忍着心中的笑意,沈元良还是将红红这个名字安在莽牯朱蛤的头上,谁让他不会取名字,再想其它的名字估计也是金金、朱朱之类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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