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哥和小红/混混 作者:苍白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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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天上的雨水呦,海棠花儿不会自己开,只要哥哥你耐心地等待哟,你心上的人儿就会跑过来哟……”

    顾铭忍了很久,终是忍不住开了口:“你不要唱了!”

    张春天把手摁在吉他微颤的弦上:“怎么了?你嫌这歌老么?我咋觉得挺有味儿呢,还打算练好了追小姑娘呢,我看上了初三四班的张秋,我们学校鼓乐队打大鼓的,那大长头发,辫子又黑又粗,好喜欢,我这不也寻思也搞搞音乐么,相互之间也好交流,只可惜我明年就要去山东了,爱情来的实在不是时候……”

    顾铭站起来,纵身一跃,从水泥管子上跳下去:“是太难听了。”

    张春天不太开心,但也没说话,只是发狠的开始秀琴技,他的肉手在吉他上刷刷一阵猛搂,本打算来一段霸气的曲子,不成想忽然一个没搂准,重心一歪,整个人从管子上载了下去,登时就摔了个头拱地。

    顾铭已经走远了,闻声又跑回去将张春天拉起来,那胖小子摔的迷迷糊糊,站都站不利索,头倒是没摔破,却是摔断了门牙,嘴皮子当场血肿,脸上两行浊泪。

    顾铭把气息奄奄的张春天背到医院,找地方给他家人打了电话后,接着就见到了张春明。

    郑哲虽然跟着张春明混,但都尽量把两边分的很开,从来不把那边的人往家领,所以两人彼此看着都面生,张春天病怏怏的给俩人介绍,顺便说了要一起去山东的事,张春明本身就因为这事对顾铭印象不错,当得知顾铭是春天的朋友就更热情,拍了拍顾铭的肩膀叫他跟春天好好处哥们,还说明年找辆好车送他俩过去。

    顾铭为此松了口气,张春天说的时候他从来不信,张春明拍板这事就算是板上钉钉了。

    过了秋天家里忽然来了个怪人,那男的四十多岁的摸样,横眉竖眼的,长相凶悍,顾铭开了门的时候,那灰毛脑袋伸进门,搞的顾铭一度以为他是要账的。

    可说了两句话才知道那是郑哲他爸。

    郑德昌得到的消息比较晚,他知道郑哲惹了事都是俩月后了,他气囊囊的找上门来,却堵着这么个小白脸儿,起初郑德昌还以为是他儿子的女朋友,进了门才发现是个小子。郑德昌进屋找了一圈,发现没人就问顾铭郑哲去了哪儿,待得知答案后,男人坐在屋子里抽了两根烟,看了看郑哲睡过的床,用过的东西,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十二月份的时候东北的雪已经下的很厚了。

    顾铭今年穿的是小黑袄,他赚的勉强能维持他的一切开销,没有结余,回不了家,不过跟张春天说好了要等来年六月一起走,这就很快了。

    顾铭想着如果到来年六月份郑哲还不回来那他也走。

    他等他大半年已经很可以了,算是仁至义尽。然而能做出这种举动,顾铭自己都很诧异,他对郑哲有种说不上来的感情,胶化不开,是一种习惯,在顾铭最无助的时候被迅速捆绑,不易察觉,潜移默化,离远了才觉出来。

    本来这种感觉应该在顾铭走了之后才察觉,未成想郑哲先他一步,倒是让顾铭提前感受了一把。

    他就像一只狼崽儿,被圈养了一年,虽然难以驯服,也依旧是野,可那傻小子忽然走了,顾铭守着他留下的家,经常有点怅然若失。

    即便他曾经厌恶郑哲限制他的自由,限制他的喜好,非要自以为是的把他养成一只他心目中的小白兔,但这在顾铭艰难的成长中真不算什么,和其他相比,这些简直微不足道,而且顾铭也分得清好歹,明白讨厌一个人的管教跟这个人是好人是两码事。

    顾铭在来这儿的两年里,有了一点历练,也慢慢的有了一点未来的计划,他那个小脑袋能想的事越来越多,算计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所有的青涩和弱小都将慢慢褪去,变的成熟,强大,不受限制,无所畏惧。

    天越来越冷,很快就又临近年关,三十晚上,张春天要在家过年,不好出来,然而顾铭也不是很在意,他买了一串红鞭炮,因为不舍得一下子全放光,便拆开外头的红纸,将炮捻子上的小洋鞭儿一个一个往下拆,一个人站在雪地里单独放了很久。

    他用香一个个点着上头的捻子,然后朝上头一扔,嘭的一声炸出碎血似的红缨。

    到处都是震耳欲聋的鞭炮声,顾铭这个小洋鞭儿的动静实在太小,他在雪地里站的时间长了点,雪又太大,等他放完了小洋鞭儿,已经冻出了两个红脸蛋,头顶和肩膀也盖着一层薄薄的雪,放最后几个的时候顾铭不小心崩到了自己的手,手指头看着不红不白的,好像没什么事,可却把顾铭气了个半死。

    但他也不能骂自己动作慢,就在心里默默的骂郑哲:“怎么还不回来,都过多长时间了,这头野驴!不着家!”

    过了新年,顾铭又长了一岁,若按虚岁算的话,也可以算得上是成年了。

    第 23 章

    郑哲在扎鲁特旗下面的一个县蹲了半年。

    这是郑哲是第一次出远门,两个人寒鸦似的缩在那辆破212里,哆哆嗦嗦的狂奔了七百多公里,得知目的地是内蒙古的时候郑哲多少稍微开心点,他在来的路上一直沉浸在悲伤和悔恨中,他当时走的着急,在家收拾那么半天一样重要东西都没带,他的存折,他的顾小红,他都应该扛着就上车,结果他只卷了这么一堆没用的衣服,简直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

    老孟听了就只是笑他,问他听说过谁跑路还拖家带口?不够累赘的。

    不过如果能够在内蒙古的大草原上骑骑马,看看羊群,那郑哲还是有些高兴,不成想下了车才知道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全是小平房,这里跟老家那边的县城差不多,别说草原了,连快草皮子都看不见。

    郑哲赶了一天一夜的路,结果看见这么个屯子地方,极度失望:“羊呢?草地呢?”

    老孟连续开了十多个小时,浑身酸痛,满眼都是红血丝,他比郑哲大了二十岁,见多识广,就很不以为然的说了句:“这地方哪有,这里离东北这么近,大部分都是汉人,都上班种地的,哪儿来的羊,要看羊你得往西去,或者上郊区,那边有山包和黄羊。”

    老孟在这方面似乎经验很多,也不知道他是不是之前来过这里,很快就找了个一户独门小院安顿下来。

    俩人过冬的耗子似的,除了购买必要的东西,基本上可以算得上是足不出户,郑哲呆了一个月简直要抓狂,这里一天三顿饭都是肉食和面食,吃羊肉吃的郑哲觉得自己都要成了羊精,浑身发膻,简直恨不得往身上撒一把孜然盖盖。

    老孟不让他出门,他起初还能看看电视,可到后来他连电视也看不下去,经常双目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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