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加热了他的冷血 作者:芥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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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能做的就是选择自己的伴侣。”

    “哪有什么配不上!您和他是政治联姻。他姓高贵的波利奥,您姓高贵的克劳狄。您和他是旗鼓相当的!”

    “赫弥亚,很多事你并不知道……普林尼是个很沉默的人,什么事都闷在心里,哪怕再后悔都独自承担。所以……与我结婚,他的痛苦会比别人要大许多。”

    弗利缇娜端着羊奶前来。她扶起无力的主人,将餐布铺在她的腿上,擦净她的双手,把杯子递到她嘴边。

    范妮喝一口羊奶,弗利缇娜拭去她嘴角的奶渍。

    “等我死了之后,我希望你释放弗利缇娜。”范妮对赫伦说,“她是个好女孩,应该和一位自由民结婚,孕育像她这样的贴心忠厚的后代。”

    弗利缇娜激动地下跪。她古板的发髻微微打晃,肩膀发颤,那对红宝石耳环随之摇晃着。她手臂撑着地,难以支撑发抖的身体,好象在以全部的灵魂感谢她的主人。

    “站起来吧,弗利缇娜。这是母亲对你的赐予,你应当接受。”赫伦说,“只要你尽到奴隶的职责,我会为你准备嫁妆。你甚至可以挑选你喜欢的丈夫。”

    弗利缇娜感动得近乎哽咽。

    范妮平定下来,喑哑的嗓音清晰一些:“今天清晨,斯兰差遣奴隶给我送口信,说她的儿子达荷要结婚了,希望你以波利奥家主的身份参加。”

    “达荷?就是那个法官?”赫伦想起一个模糊的影子,声音十分沉重。

    “是的。他是安敦尼的下一任家主,你最好在他的婚礼上露个脸。”范妮说,“作为贵族间友好相处的表达。”

    上一世,在接到这个通知时,赫伦毫不犹豫地拒绝。婚礼和角斗表演的时间有冲撞,贪图享乐的他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后者。

    可现在,他想做个相反的决定。

    ——因为,把他宣判为“非法继承人”的法官,正是这个达荷。面对普林尼的遗嘱和印章,他似乎做了非常公正的判决。

    “好,我去参加。”他点头答应了。

    ……

    贵族的婚礼总是繁琐而盛大的。

    到了黄昏,火把队伍护送新娘到夫家,远看像波动连绵的水灯。

    娇美的新娘最为瞩目。她穿着绣纹花朵的长袍,腰带把纤腰紧紧一束,头戴橘红色纱巾。她浓妆艳抹,红唇像玫瑰那样明艳,像极了民谣里的女神,或者她正是按照那种模样装扮的。

    她被丈夫横抱着跨进门。奴隶朝来宾们撒榛子,寓意多子多福。大理石柱被新人涂抹油脂、缠绕毛线,这象征他们在婚后勤劳富裕。

    赫伦坐在角落,不声不响地吃着糕点。新郎官达荷太过忙碌,他不能毫无眼色地找他攀谈。

    菲碧是在他进门时就开始注意他的。

    她在铜镜前整理头发,涂抹一点橄榄油。她仔细端正黄金发饰,擦亮颈间的珍珠项链。穿金戴银的她像一颗华丽的鎏金球,比新娘更珠光宝气。

    她抿了抿嘴唇使它更红润,拿起准备好的金粉酒杯,朝赫伦走去。

    赫伦瞧她一眼,拍掉手上的蛋糕屑,客套地说:“你位居高官的哥哥结婚了,妻子嫁妆丰厚。我想不会再有这么完美的伴侣了,祝福安敦尼。”

    菲碧紧张的情绪被他的微笑消减不少。她把金酒杯推过去,抚弄发间沉甸甸的黄金。

    “他们是相配的政治联姻,我想她一定能帮助哥哥顺利晋升。她的父亲是资格最深的元老,有很强的话语权。”

    “喔,那她真的很称职,履行了贵族的妻子该有的责任。”他敷衍地说。

    “她的嫁妆数目惊人。因为她,我们安敦尼多了20亩土地和20个接受过教育的奴隶,更不要说那些闪闪发光的珠宝和黄金。”

    她红着脸摸摸鼻子,“不过……我的父亲向我保证,将来在我出嫁时会准备更丰盛的嫁妆。我想……我会比我的嫂子更称职……”

    “祝福你。”赫伦对她真诚地微笑。

    他如此不解人意,使菲碧一时语塞。

    他拿过酒杯,在瞥到杯壁里的金粉时愣了愣。

    黄金碎成颗粒,星辰般凝固在玻璃杯壁中。波浪形的杯口镶着金丝,杯底是牛奶色的白玉,摸起来如丝缎般滋润光滑。

    他缓缓转动酒杯,金粉随着光线折射变幻的色泽,像一团金沙在掌间流动。

    “这只杯子很漂亮。”他赞赏道。

    “我想把它送给你!”菲碧灰沉的脸像焰火般明亮起来,“这可是皇帝赐予我们家族的,听说非常少见。”

    “谢谢!”他举起酒杯,“祝慷慨的安敦尼像台伯河一样经久不息!”

    他呡着酒,拿捏酒杯的手指修长而英气。酒杯抵唇时,他抬起眼帘,眼睛轻缓地看向远处,这是礼仪训练的成果。

    而这双黑眼睛太好看,总让人错觉它收拢一切,可实际上里面什么也没有。

    在人头攒动的宾客中,他捕捉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端酒杯的动作一滞,眉头轻轻一揪又舒展开。

    他飞快地喝光杯里的酒,端着空杯匆匆离开,甚至忘记和菲碧知会一声。

    他看见布鲁图斯了。

    第20章 被摔碎的金杯

    作为骑士,布鲁图斯本无资格参加元老的婚礼。可他好像很有门道的样子,硬是打破了阶层来到这儿了。

    他在与贵族谈生意,想为自己谋些财路。

    他的名声不佳,只好打扮得富贵逼人,给自己长点脸面。头顶一箍黄金发冠,细腻的丝袍镶金线边,头发上洒满金粉,这是最时新的打扮。他身材短小,看上去像一根浮夸的金木桩,有种油腻的艳俗。

    他身后还站着一个高大的奴隶,也打扮得不同凡响。

    隔着老远,赫伦都能闻到那里散发的金钱味。

    他斟满酒,径直走过去,主动碰碰布鲁图斯的杯子,一脸轻松地说:

    “好久不见了,布鲁图斯。你真的很有本事,作为低等的骑士也可以参加安敦尼的婚礼。我想,没有人会拒绝像你这样聪明的商人。”

    布鲁图斯的嘴唇抖动几下,“商人如果蠢笨,只会为合作人带来损失。所有人都渴望智慧,比起出身即拥有一切更佩服靠头脑发家的人,不是嘛?尊敬的波利奥大人?”

    “你说得非常对,可还不算无懈可击。”赫伦笑道,“我想我们有必要给智慧和小聪明作个划分。智慧使人快乐,小聪明只能使人吃苦头,你应该最能明白这个道理。比如,那几箱标写着丝绸的私盐,对吧?”

    布鲁图斯面色发青。与他攀谈的贵族客气一笑,端着酒杯就离开了。

    要谈成的合作被切断,布鲁图斯气得耳边嗡嗡作响。他抓住赫伦的手腕,“你这个骗子,波利奥真是个丑陋的姓氏!”他恨恨地说。

    赫伦一根根掰开他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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