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整理情绪,就是好些天。
    越整理,我就越发现,自己大概、好像、也许是真的是动了心。
    我仔细回想从和楚煜城认识到现在发生的所有事情。
    刚开始认识他的时候,我当时只是一门心思想要搞钱,每天一睁眼就是一长串沉甸甸的数字压在我心头,没有这方面的心思。
    加上他当时因为谨慎所以对我有多番不礼貌的试探,所以我对他的印象一开始只是一个阴晴不定的,能爆金币的有钱人。
    虽然后来他也找我说开了,也邀请我加入了他的“除恶小队”,但是又因为他阻止我对何菲菲动手,让我原本的偏见也随之加深。
    再后来,我几乎就已经完全收起了对楚煜城的那些旖旎心思,只是他将当做一个可以引起何菲菲嫉妒心的“工具人”。
    直到我在团建那天,在何菲菲针对我的圈套里,打出了一个漂亮的反击之后,徐叔才点破楚煜城这样做只是为了害怕我承受报复。
    至于他为什么害怕,徐叔也给了一个充分的理由,因为他要报他哥哥的仇,也需要我帮他开发凶宅。
    这样想来,他要是真的想要阻止我教训何菲菲,能有一万种方法阻止我。可惜,当时的我被姚敏敏的死冲昏了头脑,连一句解释都不想多听,当局者迷,说的大概就是当时的我吧。
    再想想,如果不是他,我不可能接到那个一百万的大单子,解决掉压在自己心头这样一大块沉甸甸的石头……
    我透过他现在那张因为劳动而黢黑的小脸,想象着楚煜城原本的模样。
    我想到他轮廓分明的脸庞在阳光下的剪影,想到他站在拍卖台上带着眼镜侃侃而谈的成熟,想到他叫我“苏学姐”的时候眼底微微的不情愿,想到他因为哥哥的死亡而微红的眼眶,也想到了他那天醉酒后将头埋在我肩窝里,发丝划过脸庞我感受到的那一丝酥痒……
    这些以前我都经历过的细节,如今细细想来,这才后知后觉般地在心底激起一层层涟漪,让我的心砰砰作响。
    “咳咳咳……”
    一阵咳嗽声将我拉回现实。
    我绕到旁边一看,原来是楚煜城在小灶台后边生火。
    灶台边上烟气缭绕,他被迎面而来的烟熏得连连咳嗽。
    “灿灿,这柴火有些湿了,咳咳……烟大,你去搬一些干的来。”
    等我去屋子后头拿了一些柴火回来的时候,正瞅见他用衣袖擦着脸。烟气熏得他的眼睛已经流出了眼泪,混合着他脸上的烟灰被他的衣袖抹得满脸都是,活像一个刚从泥巴里打了一圈滚出来的小狗。
    我没忍住笑出了声音来。
    他见到我笑了,也许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所以也咧开嘴笑了两声,露出了一排洁白的牙齿。
    憨憨的模样看得我都软了几分。
    心脏又开始砰砰作响起来。
    咳咳……那十八年没有动过的春心,如今倒是动得十分频繁,像是要将此前没有动过的一并动了一般。
    饱暖思淫欲,实在是诚不欺我。
    既然我已经想通了,自己确确实实是喜欢人家的,自然也没什么好遮遮掩掩的。
    我想表白了。
    不过嘛,现在不是好时机。
    表白这种事情自然还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的。
    天时?1967年春末,不不不,不行,至少要从共感中出去才对嘛。
    地利?不不不,这个一个小土房子一点也没有浪漫的气氛,
    人和?这就更扯淡了,我现在还套着一个男人的壳子呢,是个成年男人,而楚煜城现在还只是一个未成年人。
    让我的对着一个还没有我高的小屁孩说这样的话?这着实有点不好说出口了吧。
    最重要的一点,我不能试图去改变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一旦想要改变,就会失去对身体的控制。
    我没有胆量去冒这个险。
    万一我前脚刚表白,后脚这恶鬼就将我的身体使用权夺走了,那我岂不是想干啥干不了,想说啥也说不了了?
    总之,还是先等我们从这里共感中出去再说。
    ……
    楚煜城考核的结果很快就下来了,他果不其然通过了考核,也顺利进入了平车小队。
    我早就猜到了这个结果,毕竟他可是基本上每次考试都拿第一的学生,学习能力自然不用多说,区区几台机器的运行原理对他来说自然是手到擒来。
    第二天,我下工之后特意去买了好些食材,用了好些粮票肉票,还去集上买了些酥糖和饼干。
    我们商量好了今天势必要好好庆祝一番。
    来这里之前我也没怎么做过饭,以前在家里我基本上也只是在厨房帮妈妈打打下手,但是来这里已经大半年,我也已经能用有限的食材和调料做一些能果腹的东西了。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楚煜城因为有了小伙计十几年的记忆,倒是比我更会弄吃食,所以在家里,他一般负责做饭,我来洗衣服打扫。
    我难得下一次厨,好在也没有翻车,等饭基本做好了,楚煜城也回家了。
    他还带了一个中年男人回来。
    “灿灿,这个是我们平车小队的王队长,我能通过平车队的考核多亏了他的教导,所以今天请他来家里做客。”
    原来是小领导。
    我点了点头,摆出一个笑脸,准备将他迎到桌子前。
    没想到他竟然先开口了:“你不是那个醉云楼的那个角儿吗?”
    我有些惊讶。
    我平时上台演戏的时候都带着浓妆,况且,我现在还穿着粗布麻衣,手脸也早就因为干活变得粗糙不少,大变了模样。
    如果不是对我很熟悉的人,也不会见我第一面就立马认出我来。
    我没有这具身体之前的记忆,只好尴尬得赔笑:“我是,请问您是…”
    “你还真是!”王队长顿时激动起来,他走到我面前,仔细端详着我:“我呀!我当年可喜欢听你唱戏了!尤其是那一曲女驸马那可真是百听不厌呢……”
    我配着他说了好一会话,楚煜城已经将饭菜端上了桌子。
    等到饭菜都入了肚,王队长的兴奋这才平息了不少。
    他喝了好些酒,脸颊上泛着红晕,连眼神都有些迷离起来:“当时啊醉云楼被抄了,我还遗憾了好一阵子呢!不过,小楚你怎么会和他住在一起的?”
    楚煜城将自己曾经是醉云楼跑堂的事情说了出来。
    酒壮怂人胆,在这修修补补的小屋子里,王队长强烈地表达了自己对如今状况的不满:
    “我实在是搞不懂,我除了修机器,也就一个听听戏看看闲书的爱好,怎么到了如今,戏不能听了,书不能看了?连这些都成了错误呢?”
    我和心里深表赞同,还没有开口附和,楚煜城就按下了我的话头,他又给王队长敬了一杯酒:“如今可不敢这么说了,来来来,不聊这些了,我们喝酒!”
    王队长却没有被扯开话题:“嘿!这里就我们三个人,有什么不敢说的!我看小楚你也是性情中人,不然也不会留着这么一个麻烦在身边一起生活的嘛!如今说出来也不过就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有什么不敢聊的!”
    他说我是一个麻烦。
    我垂了垂眼睛,的确,我确实是一个麻烦。
    对于楚煜城来说不是,但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这绝对是毋庸置疑的。
    这突然让我想到一件事情。
    楚煜城是因为和我一起进入的共感,所以才生活在一起的,但是在原本的故事中,一个戏子和一个跑堂,究竟是有着怎么样的过往,才生活在了一起?
    筷子敲着杯口的清脆声音将我的思绪拉了回来。
    王队长就着节拍咿咿呀呀地唱了出来:“中状元,着红袍,帽插宫花好哇,啊好新鲜呐啊~……”
    这首女驸马也算是难得的一首我会唱的了。
    我不好扫人家的兴,毕竟楚煜城以后也需要在他手底下干活,所以我站了起来,拿起架势,合着他的调子唱想要了一段。
    刚开口第一句,唱到第二句,我就发现身体不受我控制了。
    tmd!!!
    一万头草泥马在我的心头奔过——
    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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