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余桦的彷徨
    燕京的刘索拉终于坚定了自己的写作方向,但浙省的余桦却还在彷徨之中。.
    83年底,余桦独自从海盐赶往申城,终于找到《延河》杂志社编辑方明华,在他的悉心指导下,那篇《星星》在《延河》杂志社发表。
    这是余桦第一次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小说,也是整个海盐人的第一次。
    全县轰动。
    为此,他先是借调最后调入县文化馆。
    这可是他梦寐以求的地方啊。
    办公室不太明亮但很宽敞,整个办公室几乎见不到人,外面一片安静。
    还有比这更有利于自己创作的地方吗?
    进入办公室第一天,他这么着。
    可是一年多过去了,他发现自己错了,错的离谱。
    这一年来,他勤奋耕耘,写了《男高音的爱情》、《老邮政弄记》《几时你能再握这只手》等几个短篇小说,分别发表在《西湖》《青年作家》和《延河》上。
    但并未像第一篇小说《星星》那样给他带来快乐,反倒是沮丧。
    有人公开指责他写的这些东西:“太小气”“不深沉”,甚至是“拙劣的模仿。”
    他承认自己的是在模仿。
    有些是模仿汪曾祺,有些是模仿川端康成。
    可是,怎么才能写出“大气”、“深沉”的作品?
    余桦不止一次回望自己这二十多年的经历:没有像方明华那样插过队,当过编辑,也没像莫岩童年经受这么多苦难,没有上过大学、没有当过工人,也不曾有过曲折,不曾有过坎坷。
    他不知道可以写什么、怎么写,感到迷茫而又痛苦:
    “我多么希望,能够到流放到西伯利亚,像古代苏武那样牧羊,这样或许就能写出好的东西。”
    有一次他实在忍不住,对自己的新婚妻子说出这番话,结果媳妇赶紧摸了摸他的额头。
    “余桦,你没发烧吧?可别吓我啊?!”
    从此他再也没对任何人说过这话。
    今天外面下着雨,来上班的人很少,他一如既往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默默看着各种报刊杂志。好长时间没动笔了。
    他感觉自己仿佛遇到一无形的堵墙。
    自己已经碰得头破血流却无法通过。
    突然,他看到方明华的这篇文章,精神一振认真读起来。
    一遍、两遍.
    整整一天,余桦就沉浸在这篇文章中,他写的每一句,每一个字都仔细琢磨。
    “先锋类小说其实每一部作品都是在写作者自己,表现作者的的内心世界,而每个人的经历,内心世界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写出的小说也是独一无二的。”
    “冷漠、客观、简洁并暗含着讽刺意味的语言表现作者的焦灼而忧虑的心灵。可以用冷峻的语言作“利斧”劈开蒙蔽人们眼睛的生活假象,但在这冷峻的语言下又跳跃着一颗灼热的心,于是形成了这外冷内热悲喜交加的叙事风格.”
    慢慢的,余桦终于明白了。
    “每一部作品都是在写作者自己,表现作者的的内心世界”——如果我的作品写我自己,那写什么?
    医院。
    从小,就在医院的各个角落游来荡去,对手术室里提出来的一桶桶血肉模糊的东西就习以为常,和那些凄惨的哭声,
    他还记得一件事情。
    前几年被安排到一座城市的口腔医院进修,那个时候刚好枪毙了一个二十一二岁的犯人,枪毙完了以后,就把死去的犯人往隔壁小学里一个油漆斑驳的乒乓球桌上一扔。
    没过多久,从申城来、杭州来的各个科的医生就在那瓜分,什么科都有。
    什么挖心的、挖眼睛的.
    那帮人谈笑风生,习惯了。
    难道这些就不能写到小说里?
    死亡、鲜血、冷漠.
    就如明华所说的,用“冷漠、客观、简洁并暗含着讽刺意味的语言表现焦灼而忧虑的心灵。可以用冷峻的语言作“利斧”劈开蒙蔽人们眼睛的生活假象.”
    想到这里,他笑了,看着下个不停的梅雨,从来没感觉到这雨是这么可爱。
    因为,他看到他眼前那堵墙,轰然倒塌。
    多年以后,他回忆说:
    “在我即将沦为文学迷信的殡葬品时,是明华的那篇文章在川端康成的屠刀下拯救了我。我把这理解成命运的一次恩赐。”
    这些已经成名或者即将成名的先锋小说作家们从方明华这篇文章中汲取着能量和营养,但有人却陷入困惑。
    今天下午,方明华正在办公室准备下一期的讲课内容。
    这次简单,主要是讲现代诗歌的写作技巧:
    “现代诗是自由的,但并不代表音韵就不重要,句式的长短变化或者整齐,韵脚的和谐,就是美的一部分。这是从旧诗中得来的财富。”
    “这是句式长短在诗歌中的作用,这使得诗歌富有节律感,即使现在失去了词的唱法,仍然读起来是朗朗上口的,这就是艺术的美。而在现代诗中,也有人从中得来了不少经验,一些好的诗人,他们的诗都有这样的特点。”
    ”譬如徐志摩、戴望舒的诗歌,现代的如舒婷的事,再譬如余光中的诗句。”
    “真正的诗歌是艺术与理想的完美合一,是色彩、情感、音响、线条、张力的对应统一,是真、善、美的语言凝炼
    方明华正在办公室里奋笔疾书,办公室门突然被敲开,进来的竟然是陆遥,夹着他那个万年不变的人造皮革公文包。
    “陆大哥。”方明华站起来感到很惊讶。
    “你不是去铜川写作了吗?怎么又回来了?贾哥让伱又要讲课?”
    “不是,我突然静不下心了。”
    “怎么了?”
    方明好给他倒了一杯茶,然后坐在他对面。
    “哎就是你前一次在西大礼堂里讲的那些东西。”陆遥长叹了口气继续说道。
    “明华,我给你说过,我写的这部大长篇,是以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十年间为背景,写的是黄土地上一对青年兄弟奋斗的故事,典型的现实主义题材,我整整构思了三年,信心满满的开始。现在却突然感觉我写这些东西是不是过时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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