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里的老实人罢工了 第53节
“拜拜。”秦溪朝着唐颖挥手后,带着她大哥秦江回他们住的地方了。
至于秦河,他要去看热闹,秦溪也不拦着他,没必要,秦江那是他自己不想去。
第113章 写写画画
今天早上虽然因为一些意外打断了他们的集货进程,但他们之前的收获并不算少。
枞菌捡的并不算多,也就两斤多的样子,秦溪打算自个吃了,吃个新鲜。
那大半背篓蕨菜,一麻袋外加一背篓的竹笋,秦溪都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去处理,还好有她哥帮她。
家里买了一个多月,也用水泡了一个多月的坛子总算是能派上用场了,把坛子里的水倒掉,洗干净后,放置在一边,等待自然晾干。
秦溪打算腌一坛酸蕨菜,一坛酸笋,其余的,全部过水晒干。
择蕨菜苞花了挺长时间的,竹笋也挺难剥的,不过用小刀削掉一部分笋皮后,剥皮倒是简单多了,两个人配合起来,速度也不慢。
秦溪觉得笋干很好吃,所以,打算多晒一些,毕竟大拇指粗的鲜笋肉晒出来,比小拇指还细,掂在手心里,轻飘飘的,不多晒些,是真的不够吃。
等蕨菜和笋子全部处理好,晾晒在架好的竹竿上,已经是两个多小时后了,兄妹俩又回去做饭,一个烧火,一个洗枞菌。
中午的饭是简单的红薯粥,菜是早上采的枞菌,放了一点点猪油和葱花,再用盐和酱油来调味,香的不得了。
做好后,秦溪直接拿碗盛粥,准备吃饭。
“妹妹,不等老二吗?他还没回来。”秦江看秦溪拿上碗筷就打算在大汤碗里盛粥,问道。
以往都是三个人吃饭的,他都习惯了,陡然间变成两个人吃饭了,还真有点不习惯,他刚刚拿碗的时候,都反射性的拿了三个碗,后面又放回去了一个。
“不等他了,这个时候还没回,指不定是陪着去镇上卫生所看热闹去了,等他回来指不定啥时候了呢!”
“我们把他的那份给他留出来不动就是了。”
“你肚子不饿吗?我肚子反正已经饿的咕咕叫了,等他,不可能的。”秦溪边盛粥边说道。
如果说秦河是去干什么大事了,很辛苦,要不了多久就回来了,那等等也无妨,她心甘情愿,可他是去看热闹去了,归时不定,等他,那是不可能的。
“我也饿了,那还是咱们先吃吧!”弟弟什么的,哪有妹妹重要啊!
“那好,把碗给我,我给你盛...”
另一边,刘明终于背着陈月回到了陈惠村,累的是满头大汗,把人放下后,腿软的不行,直接一屁股坐地上了。
陈惠村虽然有个赤脚医生,可他是什么水平,村里人都有数,一般有点什么问题,都是去镇上卫生所的。
之前刘明跑回来,找她大吵了一架后,陈月也没在倔了,跟他道了个歉,服了个软,然后,两人就和好了,刘明下一秒就背着陈月去镇上看大夫去了。
他们这一通操作把新来的唐颖、何远和秦河看的是一愣一愣的,之前还闹腾的跟个什么似的,这么简单就和好了,也太草率了吧!
对此,杨建华表示,那都是常规操作了,要不然,他当初怎么会吃多管闲事的亏。
至于秦河他们,也跟着一起去了,何远还带上了他今天早上的收获,他们要去镇上供销社问问今年蘑菇竹笋的收购价格,好心里有个底。
当然,顺便看看热闹,一举两得啊!
等秦河回到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
“红薯粥在汤碗里,菜在锅里,自己去盛啊!”
秦河坐在简易的小桌子边上,一边往嘴里扒粥,一边跟秦溪秦江两个说他刚刚经历的事。
今年的枞菌收购价是五分钱一斤,竹笋虽然也收,但是价格很便宜,十斤鲜笋才四分钱,这是没有剥笋衣的笋子的价格,当然,他们需要自己送到镇上去。
这个价格,跟往年没什么区别。
笋干的价格则是要高得多,三分钱一斤,所以有很多人,会选择卖笋干,五斤鲜笋能晒出一斤笋干,还是很划算的,而且最主要的一点是,笋干方便保存运输,不用像鲜笋那样,需要花时间精力送到镇上去,笋干的话,等到竹笋季快要过去了,直接一趟送去镇上卖了就行了,能省不少事。
当然,因为价格并不美丽的原因,很多村民不会选择卖笋干,笋干的味道不错,还能饱腹,可以当成红薯玉米土豆这些主食之外的调剂粮食,吃腻了那些东西后,偶尔吃上一顿干笋,换换口味,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中午秦溪在家睡了一个多小时,待不住了,带上她哥,去地里瞅瞅。
去年村里种的油菜花竞相开放,黄灿灿的一片,看起来漂亮极了。
那些勤劳的小蜜蜂们在种了油菜花的地里,都快忙坏了,采不完,根本采不完。
“哥,你说跟着这些小蜜蜂,能不能找到它们的窝?”
“如果真的能找到它们的窝,我们还不得发啊!”
蜂巢里面有蜂蜜,那可是纯野生蜂蜜,自古以来,价格就一直居高不下,如果运气好,采它个十来斤蜜,两个月的伙食费有了。
除了蜂蜜外,蜂巢里还有蜂蛹,这可是高蛋白食物,用点油,放锅里一炒,放点盐和辣椒,老香了。
“应该能吧!不过它们飞的很快,我们跟不上。”
“这倒也是,还是眼前这片油菜花实在些,就不知道等榨油了,我们能分到多少菜籽油。”
村里吃的油就三种,猪油、菜籽油和花生油。
猪油顾名思义,就是猪肉炼的油,菜籽油是油菜花籽榨出来的油,花生油是花生榨的油。
这个时候,可没人会对这些油挑挑拣拣,那可都是好东西。
现在的陈惠村那真的是百花盛开,什么桃花梨花杏花山茶花,那叫一个色彩缤纷,就算是什么都不做,天气好的时候,找个视野好点的山坡,看美景,那也是一种精神享受。
有时候闲来无事,她还会拿根笔,拿本本子,对着实物描描画画,她也没学过画画,但依葫芦画瓢还是会的,刚开始是个四不像,后面熟能生巧,倒是有那么几分意思在里面了,总而言之,就是闲的。
虽然现在写小说这条路被堵死了,可她脑海中的故事还在,闲来无事的时候,拿根笔在本子上写写画画,虽然不能发表,可写给自己看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在乡下,她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了。
第114章 寄信
四月中旬,村里的枇杷彻底成熟了,各家的小孩子都动起了歪心思,有枇杷树的人家,看护的也更仔细了。
之前树上的枇杷还没彻底成熟,只是青中带黄的时候,就已经有小孩子在打歪主意了,不过被抓住揍了两顿后,好多了,不然,树上那点枇杷哪能留到现在。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真要是有人一直惦记着你家里的东西,晚上都偷摸给你霍霍了。
至于后山的那两颗枇杷树,早就被村里“势力最大”的两拨小孩子给占了,天天派人在那守着,那叫一个积极,眼瞅着已经熟的差不多了,最近那两拨小孩的老大,已经在考虑该怎么分配树上成熟枇杷的问题了。
陈惠村的枇杷品种并不是很好,果实不大,里面的籽却是不小,果肉只有夹在表皮和内核中间那薄薄的一层,但作为村里难得的水果之一,依旧深受村里孩子们的喜欢,哪怕是青涩的枇杷,他们也能吃的津津有味,酸涩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新奇的味觉体验,只要没毒他们就都能大胆尝试,大人们不会管这个事的。
这天,秦河出去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前面的衣服兜着不少的枇杷,黄澄澄的,个头看着饱满又丰润。
“这枇杷哪来的?”秦溪笑着问道,这枇杷瞧着还挺不错的。
说话间,她拿了一个枇杷,剥开表皮吃掉后,被酸的皱起了眉头。
看似是熟了,其实还没彻底熟,就算是彻底熟透了,这个品种的枇杷吃起来依旧带着酸酸的味道。
“哈哈,是不是有点酸?”
“等你吃了两三个后,就不会这么觉得了,这酸枇杷,你会觉得越吃越好吃的。”
“我就觉得这个带着酸味的枇杷好吃,酸酸甜甜的,比起那些甜的枇杷更有味道些。”
秦河把枇杷带到了厨房,拿家里的水瓢舀了水,再把枇杷倒进水瓢里面,简单的搅和清洗一遍,把水倒掉,这就洗好了。
“哥,快尝尝。”秦河把瓢递到了秦江的面前。
“这枇杷谁家的啊?”秦溪手里抓了几个枇杷,继续问道。
这总不能是谁送的吧!据她所知,她二哥在村里还没有关系那么要好的朋友。
这么好的枇杷,就这么白送人,那肯定是舍不得的,所以,她二哥应该是花钱买下了这些枇杷。
“李大嘴家的,她家的枇杷熟了,去了知青点叫卖,我刚好在那里,就去凑了一下热闹,然后,花两分钱,买了一大兜枇杷回来。”
李大嘴在整个陈惠村那都是赫赫有名的,她家的枇杷,没谁敢去动的,因为她不仅凶,还不讲理。
抓到了小孩,也十分较真,不从小孩家长手里敲个几分钱出来,是绝对不会罢休的。
整个村的小孩,都被家里长辈教育过了,绝对绝对不许去她家摘东西,哪怕是野草都别动一根她家的,要是被她找上门来撒泼,那家里的孩子绝对少不了一顿竹板炒肉。
枇杷还没吃完,秦溪就看到了唐颖,她出现在她家门口不远处的位置,现在仍旧在朝着她的方向走来,很显然,是来找她的。
“秦溪,你要去镇上吗?”唐颖扬了扬手中的信,她想要让秦溪陪她去镇上的邮局寄信。
当初的三月之期,早已经到时间了,她实在是等不了了,所以,又写了一封信,打算寄回家,问问家里的情况。
“我...”秦溪犹豫了一瞬,可看到唐颖那双漂亮的,一直盯着她看的大眼睛,到底还是心软了:“算了,我陪你去。”
也就是银盆镇离这陈惠村很近,不然她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答应的,没错,就是这样,这次就当是出门走走散心了。
“好,我就知道你最好了,肯定会陪我去的。”
“咱们现在就走吧!早去早回。”
唐颖现在变得亲切可人多了,当然,在面对陈月云晴“姐妹俩”的时候,她还是一如既往的犀利凛冽,可面对秦溪这种有好感,可拉拢,有拉拢价值的人,她的态度好多了,高傲也收起来了。
她有预感,现在家里面的情况可能不太好了,不然不会不给她写回信,完全没有任何消息传给她,也没有给她寄任何补贴。
其实大半个月前,她就偷偷往家里寄过一封信了,可没有任何的回应,现在大张旗鼓的再寄一封信回去,只不过是想弄清楚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罢了。
“你们两个乖乖在家待着,我会快去快回的。”说完,秦溪拉着唐颖走了。
家里还是要有人守着的,主要是她不放心家里晾晒的那些野菜蘑菇啥的,毕竟村里调皮捣蛋的孩子是真不少,特别是他们之前在车上遇到的那个叫陈军的小胖砸,最近有些飘了,三不五时的就跑他们这来转一转,贼眉鼠眼的,一看就知道不是啥好人。
秦溪打定主意了,他最好盼着,千万不要落她手里,不然,屁股绝对给他打开花,一点情面都不会讲的。
路上,不该问的秦溪没问,她的好奇心虽然重,可事关别人不想说的隐私,还是不要轻易开口为好,免得伤了双方感情,在跟人交往的过程中,她最注重的就是尺度这两个字,不该问的别问,不该管的别管,方为明哲保身的上策啊!
到了镇上,唐颖先是带着秦溪去了邮局,先把信给寄了,她才有心思拉着秦溪在镇上走一走。
“快到饭点了,我请你吃中午饭吧!难得来镇上一次。”
当然,小镇上的国营饭店就别挑剔了,有啥吃啥吧!
唐颖别的没有,钱票还是有不少的,毕竟当初下乡的时候,她妈给她塞了一大把钱票,这段时间虽然花了一些出去,可剩下的在镇上国营饭店吃顿饭,还是没啥问题的,两个小女生,能吃掉多少东西呢!
“别,家里还有事呢!”
“既然信寄过去了,任务完成,咱们该回了。”
就这么点小忙,她要是赖人一顿饭,她秦溪成啥人了啊!
至于秦河,他要去看热闹,秦溪也不拦着他,没必要,秦江那是他自己不想去。
第113章 写写画画
今天早上虽然因为一些意外打断了他们的集货进程,但他们之前的收获并不算少。
枞菌捡的并不算多,也就两斤多的样子,秦溪打算自个吃了,吃个新鲜。
那大半背篓蕨菜,一麻袋外加一背篓的竹笋,秦溪都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去处理,还好有她哥帮她。
家里买了一个多月,也用水泡了一个多月的坛子总算是能派上用场了,把坛子里的水倒掉,洗干净后,放置在一边,等待自然晾干。
秦溪打算腌一坛酸蕨菜,一坛酸笋,其余的,全部过水晒干。
择蕨菜苞花了挺长时间的,竹笋也挺难剥的,不过用小刀削掉一部分笋皮后,剥皮倒是简单多了,两个人配合起来,速度也不慢。
秦溪觉得笋干很好吃,所以,打算多晒一些,毕竟大拇指粗的鲜笋肉晒出来,比小拇指还细,掂在手心里,轻飘飘的,不多晒些,是真的不够吃。
等蕨菜和笋子全部处理好,晾晒在架好的竹竿上,已经是两个多小时后了,兄妹俩又回去做饭,一个烧火,一个洗枞菌。
中午的饭是简单的红薯粥,菜是早上采的枞菌,放了一点点猪油和葱花,再用盐和酱油来调味,香的不得了。
做好后,秦溪直接拿碗盛粥,准备吃饭。
“妹妹,不等老二吗?他还没回来。”秦江看秦溪拿上碗筷就打算在大汤碗里盛粥,问道。
以往都是三个人吃饭的,他都习惯了,陡然间变成两个人吃饭了,还真有点不习惯,他刚刚拿碗的时候,都反射性的拿了三个碗,后面又放回去了一个。
“不等他了,这个时候还没回,指不定是陪着去镇上卫生所看热闹去了,等他回来指不定啥时候了呢!”
“我们把他的那份给他留出来不动就是了。”
“你肚子不饿吗?我肚子反正已经饿的咕咕叫了,等他,不可能的。”秦溪边盛粥边说道。
如果说秦河是去干什么大事了,很辛苦,要不了多久就回来了,那等等也无妨,她心甘情愿,可他是去看热闹去了,归时不定,等他,那是不可能的。
“我也饿了,那还是咱们先吃吧!”弟弟什么的,哪有妹妹重要啊!
“那好,把碗给我,我给你盛...”
另一边,刘明终于背着陈月回到了陈惠村,累的是满头大汗,把人放下后,腿软的不行,直接一屁股坐地上了。
陈惠村虽然有个赤脚医生,可他是什么水平,村里人都有数,一般有点什么问题,都是去镇上卫生所的。
之前刘明跑回来,找她大吵了一架后,陈月也没在倔了,跟他道了个歉,服了个软,然后,两人就和好了,刘明下一秒就背着陈月去镇上看大夫去了。
他们这一通操作把新来的唐颖、何远和秦河看的是一愣一愣的,之前还闹腾的跟个什么似的,这么简单就和好了,也太草率了吧!
对此,杨建华表示,那都是常规操作了,要不然,他当初怎么会吃多管闲事的亏。
至于秦河他们,也跟着一起去了,何远还带上了他今天早上的收获,他们要去镇上供销社问问今年蘑菇竹笋的收购价格,好心里有个底。
当然,顺便看看热闹,一举两得啊!
等秦河回到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
“红薯粥在汤碗里,菜在锅里,自己去盛啊!”
秦河坐在简易的小桌子边上,一边往嘴里扒粥,一边跟秦溪秦江两个说他刚刚经历的事。
今年的枞菌收购价是五分钱一斤,竹笋虽然也收,但是价格很便宜,十斤鲜笋才四分钱,这是没有剥笋衣的笋子的价格,当然,他们需要自己送到镇上去。
这个价格,跟往年没什么区别。
笋干的价格则是要高得多,三分钱一斤,所以有很多人,会选择卖笋干,五斤鲜笋能晒出一斤笋干,还是很划算的,而且最主要的一点是,笋干方便保存运输,不用像鲜笋那样,需要花时间精力送到镇上去,笋干的话,等到竹笋季快要过去了,直接一趟送去镇上卖了就行了,能省不少事。
当然,因为价格并不美丽的原因,很多村民不会选择卖笋干,笋干的味道不错,还能饱腹,可以当成红薯玉米土豆这些主食之外的调剂粮食,吃腻了那些东西后,偶尔吃上一顿干笋,换换口味,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中午秦溪在家睡了一个多小时,待不住了,带上她哥,去地里瞅瞅。
去年村里种的油菜花竞相开放,黄灿灿的一片,看起来漂亮极了。
那些勤劳的小蜜蜂们在种了油菜花的地里,都快忙坏了,采不完,根本采不完。
“哥,你说跟着这些小蜜蜂,能不能找到它们的窝?”
“如果真的能找到它们的窝,我们还不得发啊!”
蜂巢里面有蜂蜜,那可是纯野生蜂蜜,自古以来,价格就一直居高不下,如果运气好,采它个十来斤蜜,两个月的伙食费有了。
除了蜂蜜外,蜂巢里还有蜂蛹,这可是高蛋白食物,用点油,放锅里一炒,放点盐和辣椒,老香了。
“应该能吧!不过它们飞的很快,我们跟不上。”
“这倒也是,还是眼前这片油菜花实在些,就不知道等榨油了,我们能分到多少菜籽油。”
村里吃的油就三种,猪油、菜籽油和花生油。
猪油顾名思义,就是猪肉炼的油,菜籽油是油菜花籽榨出来的油,花生油是花生榨的油。
这个时候,可没人会对这些油挑挑拣拣,那可都是好东西。
现在的陈惠村那真的是百花盛开,什么桃花梨花杏花山茶花,那叫一个色彩缤纷,就算是什么都不做,天气好的时候,找个视野好点的山坡,看美景,那也是一种精神享受。
有时候闲来无事,她还会拿根笔,拿本本子,对着实物描描画画,她也没学过画画,但依葫芦画瓢还是会的,刚开始是个四不像,后面熟能生巧,倒是有那么几分意思在里面了,总而言之,就是闲的。
虽然现在写小说这条路被堵死了,可她脑海中的故事还在,闲来无事的时候,拿根笔在本子上写写画画,虽然不能发表,可写给自己看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在乡下,她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了。
第114章 寄信
四月中旬,村里的枇杷彻底成熟了,各家的小孩子都动起了歪心思,有枇杷树的人家,看护的也更仔细了。
之前树上的枇杷还没彻底成熟,只是青中带黄的时候,就已经有小孩子在打歪主意了,不过被抓住揍了两顿后,好多了,不然,树上那点枇杷哪能留到现在。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真要是有人一直惦记着你家里的东西,晚上都偷摸给你霍霍了。
至于后山的那两颗枇杷树,早就被村里“势力最大”的两拨小孩子给占了,天天派人在那守着,那叫一个积极,眼瞅着已经熟的差不多了,最近那两拨小孩的老大,已经在考虑该怎么分配树上成熟枇杷的问题了。
陈惠村的枇杷品种并不是很好,果实不大,里面的籽却是不小,果肉只有夹在表皮和内核中间那薄薄的一层,但作为村里难得的水果之一,依旧深受村里孩子们的喜欢,哪怕是青涩的枇杷,他们也能吃的津津有味,酸涩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新奇的味觉体验,只要没毒他们就都能大胆尝试,大人们不会管这个事的。
这天,秦河出去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前面的衣服兜着不少的枇杷,黄澄澄的,个头看着饱满又丰润。
“这枇杷哪来的?”秦溪笑着问道,这枇杷瞧着还挺不错的。
说话间,她拿了一个枇杷,剥开表皮吃掉后,被酸的皱起了眉头。
看似是熟了,其实还没彻底熟,就算是彻底熟透了,这个品种的枇杷吃起来依旧带着酸酸的味道。
“哈哈,是不是有点酸?”
“等你吃了两三个后,就不会这么觉得了,这酸枇杷,你会觉得越吃越好吃的。”
“我就觉得这个带着酸味的枇杷好吃,酸酸甜甜的,比起那些甜的枇杷更有味道些。”
秦河把枇杷带到了厨房,拿家里的水瓢舀了水,再把枇杷倒进水瓢里面,简单的搅和清洗一遍,把水倒掉,这就洗好了。
“哥,快尝尝。”秦河把瓢递到了秦江的面前。
“这枇杷谁家的啊?”秦溪手里抓了几个枇杷,继续问道。
这总不能是谁送的吧!据她所知,她二哥在村里还没有关系那么要好的朋友。
这么好的枇杷,就这么白送人,那肯定是舍不得的,所以,她二哥应该是花钱买下了这些枇杷。
“李大嘴家的,她家的枇杷熟了,去了知青点叫卖,我刚好在那里,就去凑了一下热闹,然后,花两分钱,买了一大兜枇杷回来。”
李大嘴在整个陈惠村那都是赫赫有名的,她家的枇杷,没谁敢去动的,因为她不仅凶,还不讲理。
抓到了小孩,也十分较真,不从小孩家长手里敲个几分钱出来,是绝对不会罢休的。
整个村的小孩,都被家里长辈教育过了,绝对绝对不许去她家摘东西,哪怕是野草都别动一根她家的,要是被她找上门来撒泼,那家里的孩子绝对少不了一顿竹板炒肉。
枇杷还没吃完,秦溪就看到了唐颖,她出现在她家门口不远处的位置,现在仍旧在朝着她的方向走来,很显然,是来找她的。
“秦溪,你要去镇上吗?”唐颖扬了扬手中的信,她想要让秦溪陪她去镇上的邮局寄信。
当初的三月之期,早已经到时间了,她实在是等不了了,所以,又写了一封信,打算寄回家,问问家里的情况。
“我...”秦溪犹豫了一瞬,可看到唐颖那双漂亮的,一直盯着她看的大眼睛,到底还是心软了:“算了,我陪你去。”
也就是银盆镇离这陈惠村很近,不然她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答应的,没错,就是这样,这次就当是出门走走散心了。
“好,我就知道你最好了,肯定会陪我去的。”
“咱们现在就走吧!早去早回。”
唐颖现在变得亲切可人多了,当然,在面对陈月云晴“姐妹俩”的时候,她还是一如既往的犀利凛冽,可面对秦溪这种有好感,可拉拢,有拉拢价值的人,她的态度好多了,高傲也收起来了。
她有预感,现在家里面的情况可能不太好了,不然不会不给她写回信,完全没有任何消息传给她,也没有给她寄任何补贴。
其实大半个月前,她就偷偷往家里寄过一封信了,可没有任何的回应,现在大张旗鼓的再寄一封信回去,只不过是想弄清楚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罢了。
“你们两个乖乖在家待着,我会快去快回的。”说完,秦溪拉着唐颖走了。
家里还是要有人守着的,主要是她不放心家里晾晒的那些野菜蘑菇啥的,毕竟村里调皮捣蛋的孩子是真不少,特别是他们之前在车上遇到的那个叫陈军的小胖砸,最近有些飘了,三不五时的就跑他们这来转一转,贼眉鼠眼的,一看就知道不是啥好人。
秦溪打定主意了,他最好盼着,千万不要落她手里,不然,屁股绝对给他打开花,一点情面都不会讲的。
路上,不该问的秦溪没问,她的好奇心虽然重,可事关别人不想说的隐私,还是不要轻易开口为好,免得伤了双方感情,在跟人交往的过程中,她最注重的就是尺度这两个字,不该问的别问,不该管的别管,方为明哲保身的上策啊!
到了镇上,唐颖先是带着秦溪去了邮局,先把信给寄了,她才有心思拉着秦溪在镇上走一走。
“快到饭点了,我请你吃中午饭吧!难得来镇上一次。”
当然,小镇上的国营饭店就别挑剔了,有啥吃啥吧!
唐颖别的没有,钱票还是有不少的,毕竟当初下乡的时候,她妈给她塞了一大把钱票,这段时间虽然花了一些出去,可剩下的在镇上国营饭店吃顿饭,还是没啥问题的,两个小女生,能吃掉多少东西呢!
“别,家里还有事呢!”
“既然信寄过去了,任务完成,咱们该回了。”
就这么点小忙,她要是赖人一顿饭,她秦溪成啥人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