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拜占庭具装骑兵
    夜色深沉。
    道旁的棕榈树下。
    芙琳吉拉的脸上挂着得意的笑容,她不住摆弄着头顶镶嵌有红色,绿色与蓝色宝石的发箍,时不时调整一个角度,询问道:“大人,我好不好看?”
    “好看。”
    洛萨有些无奈地敷衍道。
    的确是很好看。
    可问题是,这个问题,芙琳吉拉已经问过他第四遍了。
    他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打量了一眼般若,见她也抬起手,轻轻抚摸了下雪白脖颈下,佩的一条镶嵌有祖母绿宝石的金项链。
    他忍不住嘴角扬起,心生喜悦。
    送出去礼物,能得到两人的欢喜,也不枉费了他这么一番精挑细选——起先他还担心,送这两份礼物,不如拿等值的钱财为两人升级来得实在。
    看来,无论是什么物种的女性,都难以拒绝亮闪闪的宝石。
    “我们到了。”
    他们下榻的旅店名为“橡木与榛子”,原先主要是接待从萨拉森人统治范围内过来的朝圣者——多为犹太人,科普特教徒。
    拜火教徒们往往慑于雷纳德伯爵过往的恐怖名声,而不敢从雷纳德伯爵的领地通过。
    即使通过也无用,这家旅店主营的酒水服务,而虔诚的拜火教徒们是不饮酒的,因此,这家旅店在战争爆发后,生意罕见没受影响,反而有越做越大的势头。
    必须要承认的是,同是异教徒,但犹太人在萨拉森君主手底下,生存的要远比在基督君主手底下幸福多了。
    比如在伊比利亚,生活在伍麦叶王朝统治下的犹太人,地位比阿拉伯人也差不了多少,许多甚至能身居高位。
    他们将此地视作犹太人的机会之地,大批犹太人从高卢,亚平宁地区迁徙于此。
    但伊比利亚“再征服运动”兴起后,莱昂王国,卡斯蒂利亚王国,葡萄牙王国,纳瓦拉王国以及阿拉贡王国等十字军王国,不断向南开拓,征伐。
    他们每攻破一地,便对当地的犹太人和拜火教徒们施以同样的刑罚,进行大肆屠杀,按照原定历史的发展轨迹,要不了两百年,犹太人最后的乐土也即将逐步被蚕食殆尽。
    洛萨住的房间,是整个旅店最昂贵的“上等房”,是个两间的“套房”,除客厅,卧室以外,还带了一个小阳台。
    整个旅店居住的都是王家骑士团的军士和骑士。
    他现在手头有了钱,自然也不再计较这么点销。
    进房间的第一件事,便是例行的抽奖。
    片刻后,紫色的光芒闪过,充斥整个房间。
    光芒凝聚于洛萨的手心,形成了一柄长约三米,通体由黑色金属打造的细长骑矛。
    只一入手,洛萨便感觉到了一种沉甸甸的冰冷触感。
    这把骑矛的重量,恐怕至少得有八十斤的分量,如果不是骑矛大多是以端举的姿态使用,而非像三国武将里使用长枪那样挥舞,他觉得,这个世界上恐怕根本不存在能使用如此沉重武器作战的人类。
    你获得了具装骑兵的骑矛:这柄骑矛使用陨铁打造,无坚不摧,同时兼具无法被损毁的特性,在冲锋时,增加所属骑兵队伍的防御力百分之二十。
    可以用来解锁拜占庭式或萨珊式具装骑兵军营,使用“全身鳞甲,鳞甲马铠,钉锤,骑矛,骑弓等装备”。
    招募价格为100苏勒德斯,需自配战马。
    解锁里程碑:军区将领(你的麾下拥有至少五十名具装骑兵为你效力)【0/50】
    看描述就知道,这是跟翼骑兵的燕尾旗相对应的道具。
    洛萨皱起眉,具装骑兵究竟是否实用,一直是个难题,就连东帝国和萨珊都开始逐步放弃使用具装骑兵了,就可见一斑。
    因为防御力本就只是骑兵们需要考虑的第二侧重。
    第一侧重永远是机动性。
    二战时期,打闪电战的如果都是虎式,三德子照样闪电不起来。
    如果这柄骑矛,是跟翼骑兵的燕尾旗同时出现在洛萨手中,他肯定更愿意用它来解锁军营,留下翼骑兵的燕尾旗作为道具,哪怕它的价格更为高昂。
    “百分之二十的防御.唉,这又不是游戏,增加了百分之二十的防御,效果跟百分之二十的速度完全是两码事。”
    骑兵们的防御力已经足够强了,弱点是甲胄薄弱处,那里即使加上百分之二十的防御,该被一刀捅穿还是被一刀捅穿。
    人皮总不能像般若这样,既柔软又坚韧,摸起来还滑溜溜的。
    只能说,聊胜于无罢了。
    思索片刻,他决定把这件事暂时抛到脑后。
    反正一时半会儿,他也没办法返回约格律斯堡,这柄骑矛看起来还算合用,留在手中当做武器也是好的。
    汉斯无疑更适合这件装备,因为他有枪剑双精的技能,这个技能对汉斯剑术的提升洛萨已经看在眼里。
    若是能给汉斯换上这样一柄神器,战斗力肯定会暴增。
    但问题是,这样一柄骑矛,对于坐骑的承受力也是一种巨大的考验。
    窗外,突然响起一阵嘈杂声。
    洛萨匆匆冲下楼,神情有些疑惑:“怎么回事?”
    有人忿忿不平道:“丕平骑士要跟一个蒙特利尔骑士决斗,起因是他质疑我们的荣誉,可我们明明俘虏了萨拉森人的王子。”
    洛萨皱起眉。
    果然,我就知道这群大头兵一喝了酒,就会把他“不要向外人透露我俘获了扎希尔王子”的命令抛诸脑后。
    这个丕平当然不是法兰克那个赫赫有名的矮子丕平,而是王家骑士团一个勇猛的骑士。
    在战场上,他毫发无伤,斩杀两名精锐的马穆鲁克骑兵,算是不可多得的猛士。
    洛萨没有制止,而是高声道:“那就决斗吧,骑士的荣誉,不容玷污,让天父来见证,究竟谁更有资格活下来。”
    丕平看了一眼洛萨,激动道:“没错,老子在战场上能像杀鸡一样杀死萨拉森的奴隶骑兵,捏死伱这种软蛋更是轻而易举。”
    “就就因为这个便要决斗吗?”
    对面的蒙特利尔骑士们面色如土,结结巴巴,再没有了一开始的嚣张气焰。
    这个时代就是如此,任凭你嘴巴再怎样厉害,对手直接丢出手套,要跟你决斗,一切还是要按照武艺高低来论高下。
    “但决斗,是明天的事,现在,立刻都返回各自的房间休息,若让我知道谁敢违背我的命令,我保证,我会将他吊死在绞刑架上。”
    洛萨高声道:“莱恩,莫德尔,你们两个即刻带领斧卫巡逻,把我的命令告知给所有人!”
    “遵从您的意志,大团长。”
    两人立刻应道。
    洛萨瞥了一眼对面的几个蒙特利尔骑士,有些不屑地移开眼神,他根本就没跟他们对话的欲望,因为地位根本不对等。
    “洛萨爵爷,可以跟您谈谈吗?”
    有人从洛萨身后走来,低声道。
    他特意将手中的印信露出来,使洛萨看到。
    洛萨冷哼道:
    “你是雷纳德伯爵手底下的人?”
    “是的,大人。”
    洛萨沉默片刻,点头道:“跟我来吧。”
    他们来到旅店里一件密室,隔壁就是扎希尔王子所在的房间。
    汉斯带着翼骑兵们,时刻看守着这位王子,轮替下来的,就会在这个房间休息,毕竟,这可相当于一笔两千枚苏勒德斯的巨额财富。
    而且,若是出了意外,也意味着他跟萨拉丁,将陷入不死不休的局面。
    “汉斯,你也过来。”
    密室里。
    洛萨,汉斯,般若,芙琳纷纷落座。
    这个世界不简单,充斥着巫术,邪神,恶灵,诅咒.各种邪门的东西,他可不敢一个人跟陌生人同处一室。
    这么大阵仗?
    男人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道:“大人,我是雷纳德伯爵手底下的贴身男仆,我谨代表我的主人,雷纳德伯爵和斯蒂芬妮女爵恳求您,能够立刻派出援兵,救援卡勒堡。”
    说完,他又连忙补充道:
    “您先别急着拒绝,我知道您跟我的主人存在一些误会,但现在王国处于危难之际,这些小误会,又岂能影响十字军的大业呢?我主人已经说了,只要您能立刻动身,他就愿意支持贝利安爵爷迎娶西比拉公主。”
    我信你个鬼。
    洛萨露出“和善”的微笑:“我跟雷纳德伯爵关系甚佳,哪来的误会?都是旁人以讹传讹罢了。”
    甭管别人怎么说,他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跟雷纳德伯爵有嫌隙的,免得哪天被人指责“因私废公”。
    “只是你还是去找别人吧,我是第一批抵达蒙特利尔的十字军,你就该知晓,我是绝无拖沓之意的。但我麾下的军队,已遭重创,难以继续作战,且沙漠行军困难,真要军士们立刻启程,赶往卡勒堡,我这大团长的位置恐怕都要坐不稳了。”
    男人低声道:“但您应该也知晓,卡勒堡是王国的门户,一旦失守,萨拉丁的大军长驱直入,您的领地也将旦夕不存。”
    洛萨沉声道:“异教徒两路大军入侵,王国局势危如累卵,这个时候了哪还有心思考虑自己领地的存亡呢。”
    见洛萨是好赖话听不进去,使者低声道:“雷纳德大人已经说了,他会赠予希伯伦的封地,给第一支进入卡勒堡的援军的统帅,还会拿出每个军士十枚第纳尔,每位骑士一百枚第纳尔的酬金作为奖励。”
    洛萨皱起眉,思索片刻,道:“你早这么说不就好了?”
    “既然这样,明日我们就出发,前往卡勒堡。”
    洛萨语气微顿,道:“使者,你也该继续往西走,将这件事告知其余十字军领主了对吗?”
    “没错,大人。”
    “事态紧急,你这就上路吧。”
    洛萨挥了挥手,示意他离去。
    “感谢您的帮助,愿您早日抵达卡勒堡,获取希伯伦尊贵的伯爵头衔,我家主人必定在将来,把您当做挚友。”
    使者没有感到疑惑,在他看来,这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无论麾下的士兵死亡多少,也比不上一座富庶的封地。
    拥有一支武装没有封地算什么?顶多是一支雇佣军!
    更别提这支武装还不是洛萨的私人武装,其所有权是在国王陛下手中,即便是全军覆没了,能换来希伯伦这样一座富庶的封地,也一点都不亏。
    等到使者离去。
    汉斯才开口道:“大人,您真的要?”
    系统的扈从,忠诚度的确毋庸置疑,但这不代表他们就是提线木偶,没有自己的灵魂了。
    洛萨摆了摆手,冷笑道:“不急,先收集辎重,休养生息几天再说。”
    “雷纳德伯爵这是在玩文字游戏呢,卡勒堡现在已经陷入萨拉丁麾下三万大军的重重包围之下,谁能突破重围,第一个登入城内?”
    “希伯伦的封地,呵,听起来的确诱人,可惜是颗带毒药的果子。”
    “再说了,雷纳德伯爵毁约者的名号,在异教徒那儿如雷贯耳,我可不信他能老老实实把希伯伦交出来。”
    希伯伦跟耶路撒冷一样,同样是三教圣地,每年给雷纳德伯爵提供的财税,是维系他“死海之王”称号的基石。
    希伯伦的领主,意味着一个伯爵头衔,这不取决于一座城市的规模和大小,而是取决于一座城市的意义。
    第一任耶路撒冷圣墓守护者,布永的戈弗雷,是耶路撒冷的无冕之王。
    但他统治的地域,明显不像一个真正的国王那样广阔,为何依旧被人们视作是圣地之王?就是因为他占据了耶路撒冷。
    至于伯爵和男爵间的子爵?
    这个时代还没出现。
    当然,也可以将一些宫廷男爵,即享有部分官职的男爵译为子爵。
    侯爵也是同理。
    可以将一些特殊地位的伯爵,如奥地利边疆伯爵,或是莱茵行宫伯爵,译为侯爵,只是他们跟伯爵并没有实质上的区别。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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