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人靠衣装
“于老板,过四天来找我取钱!”
陈正威出去后看到不远处的的于冲,就直接开口。
于冲脸上的笑容就真诚多了,当即就道:
“四日后我再让人来!我先预祝老弟在这边大展宏图了!”
“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我们这些华人漂泊海外,互相扶持才能站住脚。于老板以后要是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可以来找我!”陈正威走过去揽着于冲的肩膀笑道。
随后陈正虎带陈正威去安顿,连带陈巧娘和陈正武一起。
“你们这两天先在我这落下脚,然后再找个地方。”
走了没多远,几人来到巷子里,这里地上污水横流,散发着一股臭味。
两边都是破旧的木头房子,一些女人就在门口生火做饭。
“不用进去了,这附近哪有旅店?要能洗澡的!”陈正威站在巷子口就直接道,压根就不准备进去了。
他刚刚从黄先生那拿了200块,剩下的钱会在动手前送过来。
“花那个钱做什么?我那里还有空地方……”陈正虎下意识道。
他是住在巷子里的一处阁楼,大概十几平,除了他之外还有个叫刘阿林的人住。
那人在手工卷烟厂里做工,要晚上才回来。
“按我说的!要这附近最好的旅馆!”陈正威心中有些不高兴,他可没兴趣去住猪窝。
陈正虎这才带着三人又走了两条街,同时介绍道:“这边是安松堂的地盘。这边的赌场、妓院都归他们管……”
唐人街的组织分为三种,第一种就是兄弟结社,也就是所谓的堂口,或者三合会。
唐人街十几条街,大大小小的堂口却不少,这安松堂就是其中一個。
走过一个街口,陈正虎朝着远处看了一眼,只见一帮穿着黑色马褂,头上缠着辫子的人坐在巷子口打牌,有的人腰间还明晃晃的别着斧头。
“那些人就是安松堂的斧头仔,别招惹到他们。”陈正虎提醒道。
斧头仔,也就是打仔。
陈正威饶有兴致的看了几眼。
随后一行人来到一家三层楼的旅店,前台坐着老板娘大概30左右,相貌一般般。
要了房间后,几人被带到三楼。
推开房间只见里面空间不大,大概十平左右,有两张硬床和一张小桌子,一个柜子。
这个房间一天35分,走廊有个公共洗漱室。
“这就是最好的房间?”陈正威撇了下嘴,还不如如家呢。
“更好的就得去唐人街外面了,来这边的都是来赚钱的,有钱人谁来这里啊?”陈正虎觉得陈正威想要的太多了。
看样子自己这个血亲,原本家里条件不错。
房间里没有单独的卫生间,走廊里有个公用洗漱室。
陈正威去公用洗漱室先洗了个澡,唯一不错的这里还有淋浴,虽然只是一个温水管从头顶浇下来。
简单帮陈正武也洗了一下,随后换了最好的一套马褂。
这看起来就利索多了,就是后脑勺上那根辫子不太方便。
陈正威还不会系,披散在脑袋后面就更丑了,干脆随便扎在脑后。
陈巧娘去洗澡的时候,陈正威和陈正虎在房间里闲聊,从陈正虎这里才知道事情始末。
就像他之前在码头上看到的那样,华人在这边抢了不少人的工作,因此在唐人街外经常受到袭击。
金山市的300家洗衣店,其中八成都是华人开的。
这次被打死的,就是两个洗衣店的老板。
宁阳会馆中的老一辈的习惯息事宁人,不过青壮年是另外一个想法。
而那个黄先生,叫做黄宝儒,就是青壮派的带头人。
不过宁阳会馆只是个乡党,又不是堂口。黄宝儒也只是个普通商人,因此这事才落到自己头上。
至于陈正虎,原本在制衣厂工作,最近失业了,在会馆那等着想找份工作。
黄宝儒给了他三块钱,让他这几天给自己帮忙带路。
“他们人不少,正威,你有把握么?”陈正虎问道,多少有些担心。
“你带路就行了!”陈正威咧开嘴笑了笑,杀气十足。
等陈巧娘也洗完。
三人总算是干净了,众人下楼找地方吃饭。
几人都是狼吞虎咽,就连陈正虎也是如此。
一个炖肉,一个炒肉,两个小菜,一壶酒,一共花了41分。
按照陈正虎的话,这些钱可以买三磅肉了。
这边牛排是13分一磅。
巧娘和正武将盘子都舔干净,这顿饭才算吃完。
陈正威第一个做的事就是去把头发剪了,吓的陈巧娘连忙拉着他:“哥,不能剪,要杀头的!”
“没看那么多人都把头发剪了?这叫入乡随俗啊!”陈正威没好气道。
陈巧娘拗不过他,眼泪都快下来了。
陈正威摸着脑袋上面原本光溜溜的地方,在船上一个月,倒是长出来一点儿,干脆就让把两边的头发推光,头顶留了个寸头。
他在理发店还看到了发油,要不是头发太短了,他倒是想留个两边铲的油头的。
看着镜子里精神奕奕的短发青年,陈正威感觉顺眼多了。
起身出去后又找个绅士服的店,这里有成衣和定制,甚至还有二手的衣服卖。
店里是个戴着眼镜的老师傅。
“要正装还是非正装?”
绅士服在这个时候分成两大类,正装通常都是燕尾,是裤子和马甲外套三件。
里面是浅色立领衬衣,领口扎着丝巾或者是一种叫做阿方克斯的领巾,有些类似领带,不过系上后褶皱很多,有些鼓胀。
而非正装是短尾,这时候叫做袋型常服,因为正式礼服是将肩部垫起来的,也要进行束腰,而这种衣服像口袋直接套在身上,比较随意,是这几年才流行起来的。
实际上这种已经很接近陈正威熟悉的西服了。
陈正威了解一下后就选了两套短款的黑色西服,一套亚麻色的裤子加马甲,一套白色的裤子和马甲。
四件白色衬衣,还选了个丝绸的高顶礼帽。
在这个时期,帽子是身份的象征,也是必须要戴的配饰。
像工人会戴鸭舌帽,而修路工、报纸小贩、送奶工会戴软毡帽,而丝绸的高顶礼帽是富人最喜欢的选择。
陈正威深知出门做事,衣服一定要得体。
人靠衣装么!
而且这里的钱购买力很强,这些加在一起,只花了17块。
其中西装一套6块75分,已经是比较考究的丝绸面料,衬衣一件80分到1块钱。
而在隔壁的皮鞋店,一双高档的皮鞋只需要1到2块钱。
片刻后,陈正威换了一身衣服出来,陈正虎心中暗暗乍舌。
这片刻的功夫,陈正威就花了19块50分,自己一个月都赚不到这么多。
看着身穿亚麻色的裤子和马甲,白衬衣,黑色西服外套,还戴着高顶礼帽的陈正威,就连他也不得不承认对方比自己更像是一个在这边扎根的人。
而且还是有钱人。
不过陈正虎总感觉好像少了点什么,片刻后恍然大悟。
“你还缺一根文明杖!”
“文明杖……”陈正威听到这名字就有些嗤之以鼻,心想印第安人肯定有话说。
不过手杖还是要买的。
转了半圈才找到一家卖手杖的店,陈正威饶有兴致的打量一圈后问:“有没有那种中间带剑的手杖?”
“很少有人用,里面如果要夹剑,只能是鬼佬的细剑,以刺为主。速度虽然快,但不能硬碰硬,很容易折断,咱们明人用不习惯。要的话需要订做,七天能做好。”手杖店的老板说道。
“咦?”陈正威顿时笑起来,这老板是个行家啊。
“那短剑呢?”
“将杖身加粗一点,短剑倒是可以想想办法。不过也会比正常短剑细一些!”那老板想了想后认真道。
“那就短剑!”陈正威立刻道。
随后买了一把金银做顶部装饰的手杖,大拇指粗细,随手挥舞两下,还算顺手,价格是2块45分,又给了老板两块钱作为订金,订制一把中间是短剑的手杖。
将这些忙活完,也到傍晚了,找地方又吃了晚饭,三人回去休息。
陈正虎本来也想离开,不过被陈正威留下打听这边的情况。
快到深夜时陈正虎走后,陈正威琢磨一下,这边情况下比他想的还复杂,尤其是华人的处境很恶劣。
自己在这边还是得在宁阳会馆立足。
毕竟这些人都是乡党,而在海外讨生活,乡党、宗亲都相对可靠一些。
不过会馆里那些习惯忍气吞声的老家伙已经跟不上时代了。
像黄宝儒这样的青壮派,光有这个心,手下连能用的人都没有,根本没那个魄力和手腕。
自己拉拢一群青壮,就能反客为主,将宁阳会馆给吞了。
宁阳会馆是最大的几个会馆之一,起码有五六千会员。
这些人虽然没什么大用,但每人每年五块钱会费,这一年下来就是两三万。
这些钱交到那些老东西手里有什么用?
交到自己手里,自己才能庇护他们的安全,帮他们搞定麻烦啊!
……
陈巧娘和陈正武在一张床上,陈巧娘侧身看着黑暗中的陈正威,半响后突然小声问道:“哥,真的是你么?”
“什么?”陈正威挑了下眉毛,自己这么明显么?
“就是觉得你跟以前不一样……”陈巧娘的声音有些紧张。
陈正威翻找了一下记忆,哼哼道:“伱八岁尿裤子我都记得,还被爹抽了一顿。”
“连家都没了,不能再像以前那么活了。我要变,你们也得变,才能在这活下去。不但要活,还得比别人活得好!”
听着陈正威斩钉截铁的语气,陈巧娘眼中多了几分安心。
“哥!”
“我知道了。”
陈正威出去后看到不远处的的于冲,就直接开口。
于冲脸上的笑容就真诚多了,当即就道:
“四日后我再让人来!我先预祝老弟在这边大展宏图了!”
“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我们这些华人漂泊海外,互相扶持才能站住脚。于老板以后要是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可以来找我!”陈正威走过去揽着于冲的肩膀笑道。
随后陈正虎带陈正威去安顿,连带陈巧娘和陈正武一起。
“你们这两天先在我这落下脚,然后再找个地方。”
走了没多远,几人来到巷子里,这里地上污水横流,散发着一股臭味。
两边都是破旧的木头房子,一些女人就在门口生火做饭。
“不用进去了,这附近哪有旅店?要能洗澡的!”陈正威站在巷子口就直接道,压根就不准备进去了。
他刚刚从黄先生那拿了200块,剩下的钱会在动手前送过来。
“花那个钱做什么?我那里还有空地方……”陈正虎下意识道。
他是住在巷子里的一处阁楼,大概十几平,除了他之外还有个叫刘阿林的人住。
那人在手工卷烟厂里做工,要晚上才回来。
“按我说的!要这附近最好的旅馆!”陈正威心中有些不高兴,他可没兴趣去住猪窝。
陈正虎这才带着三人又走了两条街,同时介绍道:“这边是安松堂的地盘。这边的赌场、妓院都归他们管……”
唐人街的组织分为三种,第一种就是兄弟结社,也就是所谓的堂口,或者三合会。
唐人街十几条街,大大小小的堂口却不少,这安松堂就是其中一個。
走过一个街口,陈正虎朝着远处看了一眼,只见一帮穿着黑色马褂,头上缠着辫子的人坐在巷子口打牌,有的人腰间还明晃晃的别着斧头。
“那些人就是安松堂的斧头仔,别招惹到他们。”陈正虎提醒道。
斧头仔,也就是打仔。
陈正威饶有兴致的看了几眼。
随后一行人来到一家三层楼的旅店,前台坐着老板娘大概30左右,相貌一般般。
要了房间后,几人被带到三楼。
推开房间只见里面空间不大,大概十平左右,有两张硬床和一张小桌子,一个柜子。
这个房间一天35分,走廊有个公共洗漱室。
“这就是最好的房间?”陈正威撇了下嘴,还不如如家呢。
“更好的就得去唐人街外面了,来这边的都是来赚钱的,有钱人谁来这里啊?”陈正虎觉得陈正威想要的太多了。
看样子自己这个血亲,原本家里条件不错。
房间里没有单独的卫生间,走廊里有个公用洗漱室。
陈正威去公用洗漱室先洗了个澡,唯一不错的这里还有淋浴,虽然只是一个温水管从头顶浇下来。
简单帮陈正武也洗了一下,随后换了最好的一套马褂。
这看起来就利索多了,就是后脑勺上那根辫子不太方便。
陈正威还不会系,披散在脑袋后面就更丑了,干脆随便扎在脑后。
陈巧娘去洗澡的时候,陈正威和陈正虎在房间里闲聊,从陈正虎这里才知道事情始末。
就像他之前在码头上看到的那样,华人在这边抢了不少人的工作,因此在唐人街外经常受到袭击。
金山市的300家洗衣店,其中八成都是华人开的。
这次被打死的,就是两个洗衣店的老板。
宁阳会馆中的老一辈的习惯息事宁人,不过青壮年是另外一个想法。
而那个黄先生,叫做黄宝儒,就是青壮派的带头人。
不过宁阳会馆只是个乡党,又不是堂口。黄宝儒也只是个普通商人,因此这事才落到自己头上。
至于陈正虎,原本在制衣厂工作,最近失业了,在会馆那等着想找份工作。
黄宝儒给了他三块钱,让他这几天给自己帮忙带路。
“他们人不少,正威,你有把握么?”陈正虎问道,多少有些担心。
“你带路就行了!”陈正威咧开嘴笑了笑,杀气十足。
等陈巧娘也洗完。
三人总算是干净了,众人下楼找地方吃饭。
几人都是狼吞虎咽,就连陈正虎也是如此。
一个炖肉,一个炒肉,两个小菜,一壶酒,一共花了41分。
按照陈正虎的话,这些钱可以买三磅肉了。
这边牛排是13分一磅。
巧娘和正武将盘子都舔干净,这顿饭才算吃完。
陈正威第一个做的事就是去把头发剪了,吓的陈巧娘连忙拉着他:“哥,不能剪,要杀头的!”
“没看那么多人都把头发剪了?这叫入乡随俗啊!”陈正威没好气道。
陈巧娘拗不过他,眼泪都快下来了。
陈正威摸着脑袋上面原本光溜溜的地方,在船上一个月,倒是长出来一点儿,干脆就让把两边的头发推光,头顶留了个寸头。
他在理发店还看到了发油,要不是头发太短了,他倒是想留个两边铲的油头的。
看着镜子里精神奕奕的短发青年,陈正威感觉顺眼多了。
起身出去后又找个绅士服的店,这里有成衣和定制,甚至还有二手的衣服卖。
店里是个戴着眼镜的老师傅。
“要正装还是非正装?”
绅士服在这个时候分成两大类,正装通常都是燕尾,是裤子和马甲外套三件。
里面是浅色立领衬衣,领口扎着丝巾或者是一种叫做阿方克斯的领巾,有些类似领带,不过系上后褶皱很多,有些鼓胀。
而非正装是短尾,这时候叫做袋型常服,因为正式礼服是将肩部垫起来的,也要进行束腰,而这种衣服像口袋直接套在身上,比较随意,是这几年才流行起来的。
实际上这种已经很接近陈正威熟悉的西服了。
陈正威了解一下后就选了两套短款的黑色西服,一套亚麻色的裤子加马甲,一套白色的裤子和马甲。
四件白色衬衣,还选了个丝绸的高顶礼帽。
在这个时期,帽子是身份的象征,也是必须要戴的配饰。
像工人会戴鸭舌帽,而修路工、报纸小贩、送奶工会戴软毡帽,而丝绸的高顶礼帽是富人最喜欢的选择。
陈正威深知出门做事,衣服一定要得体。
人靠衣装么!
而且这里的钱购买力很强,这些加在一起,只花了17块。
其中西装一套6块75分,已经是比较考究的丝绸面料,衬衣一件80分到1块钱。
而在隔壁的皮鞋店,一双高档的皮鞋只需要1到2块钱。
片刻后,陈正威换了一身衣服出来,陈正虎心中暗暗乍舌。
这片刻的功夫,陈正威就花了19块50分,自己一个月都赚不到这么多。
看着身穿亚麻色的裤子和马甲,白衬衣,黑色西服外套,还戴着高顶礼帽的陈正威,就连他也不得不承认对方比自己更像是一个在这边扎根的人。
而且还是有钱人。
不过陈正虎总感觉好像少了点什么,片刻后恍然大悟。
“你还缺一根文明杖!”
“文明杖……”陈正威听到这名字就有些嗤之以鼻,心想印第安人肯定有话说。
不过手杖还是要买的。
转了半圈才找到一家卖手杖的店,陈正威饶有兴致的打量一圈后问:“有没有那种中间带剑的手杖?”
“很少有人用,里面如果要夹剑,只能是鬼佬的细剑,以刺为主。速度虽然快,但不能硬碰硬,很容易折断,咱们明人用不习惯。要的话需要订做,七天能做好。”手杖店的老板说道。
“咦?”陈正威顿时笑起来,这老板是个行家啊。
“那短剑呢?”
“将杖身加粗一点,短剑倒是可以想想办法。不过也会比正常短剑细一些!”那老板想了想后认真道。
“那就短剑!”陈正威立刻道。
随后买了一把金银做顶部装饰的手杖,大拇指粗细,随手挥舞两下,还算顺手,价格是2块45分,又给了老板两块钱作为订金,订制一把中间是短剑的手杖。
将这些忙活完,也到傍晚了,找地方又吃了晚饭,三人回去休息。
陈正虎本来也想离开,不过被陈正威留下打听这边的情况。
快到深夜时陈正虎走后,陈正威琢磨一下,这边情况下比他想的还复杂,尤其是华人的处境很恶劣。
自己在这边还是得在宁阳会馆立足。
毕竟这些人都是乡党,而在海外讨生活,乡党、宗亲都相对可靠一些。
不过会馆里那些习惯忍气吞声的老家伙已经跟不上时代了。
像黄宝儒这样的青壮派,光有这个心,手下连能用的人都没有,根本没那个魄力和手腕。
自己拉拢一群青壮,就能反客为主,将宁阳会馆给吞了。
宁阳会馆是最大的几个会馆之一,起码有五六千会员。
这些人虽然没什么大用,但每人每年五块钱会费,这一年下来就是两三万。
这些钱交到那些老东西手里有什么用?
交到自己手里,自己才能庇护他们的安全,帮他们搞定麻烦啊!
……
陈巧娘和陈正武在一张床上,陈巧娘侧身看着黑暗中的陈正威,半响后突然小声问道:“哥,真的是你么?”
“什么?”陈正威挑了下眉毛,自己这么明显么?
“就是觉得你跟以前不一样……”陈巧娘的声音有些紧张。
陈正威翻找了一下记忆,哼哼道:“伱八岁尿裤子我都记得,还被爹抽了一顿。”
“连家都没了,不能再像以前那么活了。我要变,你们也得变,才能在这活下去。不但要活,还得比别人活得好!”
听着陈正威斩钉截铁的语气,陈巧娘眼中多了几分安心。
“哥!”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