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老板,炸鸡店还需要店员吗?
第109章 老板,炸鸡店还需要店员吗?
第二天一早。
李瑞发现自己又当上了一回【热心市民】。
昨日新闻:
当街抢了手机就跑,
却因为炸鸡被放倒。
方达广场美食节上,一男子抢夺路人手机、购物袋后狂奔,据监控显示,这名男子百米跑进12秒。
最后竟因嘴馋购物袋内炸鸡,中途停下,被追赶而来的炸鸡店员工抓住。
目前该男子因涉嫌抢劫罪,
已被刑事拘留。
新闻下,网友纷纷评论:
“百米跑进12秒?”
-
“运动员水平了吧。”
-
“没有炸鸡感觉很难追上了。”
﹀
“在这家炸鸡店吃炸鸡,真的好有安全感。”
-
“在这家店买了炸鸡的人,能忍住不尝一口的,属实有点难为人了。”
-
“说的我想去尝尝了。”
-
“你还不知道吗?这家炸鸡可火了,现在想吃都得排队呢。【图片】”
﹀
“我记得前一阵不是有个新闻,电信诈骗的在夜市上买烤串被抓了。”
-
“真的假的?”
-
“真的,我的钱都已经退回来了。”
﹀
“我是那块炸鸡,我可以作证【狗头】。”
而新解锁的菜谱是——炸鸡叉骨。
联系过金老板之后。
肉铺金老板表示自己这里正好有新鲜货,早上可以一起送到炸鸡店。
鸡身上的部位越来越多,
早上的工作也变得复杂起来。
食材进店后需要清洗干净,泡水去血水。
整鸡、块头大的部分,需要的腌制时间更长,则是要放在靠前的时间进行处理。
鸡叉骨,
连接着鸡翅和鸡胸的部位,虽然上面的肉不是很多,但油脂不少。
送货过来的时候,还带着不少多余的脂肪、杂质。
得先去掉才行。
清理好之后,将鸡叉骨从中间一分为二。
人们经常买到的做好的鸡叉骨,
大致分为两种:
一种是由一粗一细两根骨头,呈现l字形连在一起。
但它们其实是分别属于两处骨头的。
细的那段是锁骨的一半,
粗长一些的则是鸡的喙骨。
/v\
(从中间劈开,就是见到的样子)
还有一种叉骨,
则在这两块骨头的基础上,又多了一小段肩胛骨。肩胛骨和细小的锁骨,把喙骨夹在中间。
后一种鸡叉骨更常见。
成本也更低廉。
看起来肉多了一些,但吃起来三根骨头挤在一起,反而更麻烦。
常常让人觉得无处下嘴。
李瑞这次买的是第一种,炸出来会是l形的那种。
清理好的鸡叉骨开始腌制。
加入奥尔良腌料,
食盐、白,
鸡精、蒜粉、胡椒粉、五香粉。
炸鸡这道美食,以鸡叉骨作为原材料的,在蓝星并不是很多国家都有的。
从口味上来讲,明显更贴合华夏传统。
除所以了腌料之外,
还需要准备鸡叉骨专用的撒料。
这种撒料和之前烧烤摊上的秘制烧烤料差不多。
生、芝麻、孜然、椒打碎,再加入适量食盐、白混合均匀。
鸡叉骨腌料放好之后,
李瑞交给了刚刚来到店里的小马。
“来得正好,你擅长的。”
马金戈一边搅拌,和匀,一边和李瑞说道:
“老板,有个事我想和你说一下。”
如此扭捏模样的小马,属实有点罕见。
李瑞好奇的问道:“啥事?”
马金戈回答:
“老板,我今天有个朋友要来。”
“能不能帮我留几份炸鸡啊?我就不让他排队了,这队伍太长了。”
虽然李瑞的炸鸡店,因为客源充足,以及忙不过来,暂时没有开设提前点餐预定服务,和外卖业务,
但马金戈同志,
毕竟是店内的最佳员工。
小小个子,干起活来十分卖力不说,
还屡立奇功,
这次就破例一回了。
李瑞回道:
“原则上是不允许插队的。但是伱既然开口了,你要些什么?”
马金戈:
“嗯,我要土豆泥炸鸡腿.
还有今天的新品看起来也不错,再来一份鸡叉骨吧。”
最后又补充道:“他结账。”
“行,没问题。”
李瑞将店员的炸鸡单独留好,
两人又开始忙碌起来。
时间来到下午。
炸鸡店开业前的一小会儿。
马金戈所说的那位朋友也过来了。
“小马,最近怎么样?”
备注为中年男人的单位领导,杨光,热情地和她打着招呼。
紧接着又皱起眉毛,
有点疑惑地问道:
“我怎么感觉几天不见,你变得敦实了?”
马金戈伸了个懒腰回道:
“工作太辛苦了,累的。”
“幸苦小马。”
杨光走进店来,先是礼貌地跟老板道了谢。
“打扰了老板,给你添麻烦了。”
店外排队的人很多,想吃上一口炸鸡可不容易,他这算是走了后门了。
随后又和小马聊了起来:
“我看你在这里干的挺开心的,乐不思蜀了吧。”
马金戈挠了挠头:
“你不说我还真忘了。”
杨光凑近,小声说道:“这家店真像你说的那么好?我看网上也是好评如潮啊。”
马金戈保留了一点神秘:
“一会儿你尝尝不就知道了。”
很快,一桌炸鸡便端了上来。
香气扑鼻,杨光馋得直流口水。
如果说这家店的卫生方面,随着马金戈的调查,颠覆了杨光对炸鸡店的认知。
炸鸡的味道,也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油炸鸡腿泡在土豆泥里,
吃起来是那种非常厚实的感觉。
一下子就缓解了他舟车劳顿,所带来的疲惫感。
原味鸡米香酥可口,咸淡适中。
看起来干干脆脆的,里面同样有让人惊喜的丰盈汁水。
如小马所说的那样,早上刚到的新鲜食材,现做现炸的,可比家里买的那种半成品好吃多了。
比起以前吃到的炸鸡,更是不知道强到哪里去了。
而最让他惊艳的,
莫过于今天店里的新品——鸡叉骨。
连着骨头的肉,虽然不多。
但这个精选的部位经过炸制之后,金黄酥脆,鲜嫩多汁。
先是先握住短的那边,嗦上一口,
再掉过手来,握着骨头嗦另一边。
吃起来别提有多过瘾。
叉骨本身就腌制的非常到位,几种调料的味道非常丰富,再加上炸完后还放了撒料和辣椒粉之后,那小味道简直绝了。
“小马,店里有啤酒没?”
马金戈走了过来:“杨哥,你给我留点,还有一会儿你结账啊。”
“没问题。”杨光回答。
他随后又问道:
“诶,小马,你帮我问问老板,咱炸鸡店还需要店员吗?”
(本章完)
第二天一早。
李瑞发现自己又当上了一回【热心市民】。
昨日新闻:
当街抢了手机就跑,
却因为炸鸡被放倒。
方达广场美食节上,一男子抢夺路人手机、购物袋后狂奔,据监控显示,这名男子百米跑进12秒。
最后竟因嘴馋购物袋内炸鸡,中途停下,被追赶而来的炸鸡店员工抓住。
目前该男子因涉嫌抢劫罪,
已被刑事拘留。
新闻下,网友纷纷评论:
“百米跑进12秒?”
-
“运动员水平了吧。”
-
“没有炸鸡感觉很难追上了。”
﹀
“在这家炸鸡店吃炸鸡,真的好有安全感。”
-
“在这家店买了炸鸡的人,能忍住不尝一口的,属实有点难为人了。”
-
“说的我想去尝尝了。”
-
“你还不知道吗?这家炸鸡可火了,现在想吃都得排队呢。【图片】”
﹀
“我记得前一阵不是有个新闻,电信诈骗的在夜市上买烤串被抓了。”
-
“真的假的?”
-
“真的,我的钱都已经退回来了。”
﹀
“我是那块炸鸡,我可以作证【狗头】。”
而新解锁的菜谱是——炸鸡叉骨。
联系过金老板之后。
肉铺金老板表示自己这里正好有新鲜货,早上可以一起送到炸鸡店。
鸡身上的部位越来越多,
早上的工作也变得复杂起来。
食材进店后需要清洗干净,泡水去血水。
整鸡、块头大的部分,需要的腌制时间更长,则是要放在靠前的时间进行处理。
鸡叉骨,
连接着鸡翅和鸡胸的部位,虽然上面的肉不是很多,但油脂不少。
送货过来的时候,还带着不少多余的脂肪、杂质。
得先去掉才行。
清理好之后,将鸡叉骨从中间一分为二。
人们经常买到的做好的鸡叉骨,
大致分为两种:
一种是由一粗一细两根骨头,呈现l字形连在一起。
但它们其实是分别属于两处骨头的。
细的那段是锁骨的一半,
粗长一些的则是鸡的喙骨。
/v\
(从中间劈开,就是见到的样子)
还有一种叉骨,
则在这两块骨头的基础上,又多了一小段肩胛骨。肩胛骨和细小的锁骨,把喙骨夹在中间。
后一种鸡叉骨更常见。
成本也更低廉。
看起来肉多了一些,但吃起来三根骨头挤在一起,反而更麻烦。
常常让人觉得无处下嘴。
李瑞这次买的是第一种,炸出来会是l形的那种。
清理好的鸡叉骨开始腌制。
加入奥尔良腌料,
食盐、白,
鸡精、蒜粉、胡椒粉、五香粉。
炸鸡这道美食,以鸡叉骨作为原材料的,在蓝星并不是很多国家都有的。
从口味上来讲,明显更贴合华夏传统。
除所以了腌料之外,
还需要准备鸡叉骨专用的撒料。
这种撒料和之前烧烤摊上的秘制烧烤料差不多。
生、芝麻、孜然、椒打碎,再加入适量食盐、白混合均匀。
鸡叉骨腌料放好之后,
李瑞交给了刚刚来到店里的小马。
“来得正好,你擅长的。”
马金戈一边搅拌,和匀,一边和李瑞说道:
“老板,有个事我想和你说一下。”
如此扭捏模样的小马,属实有点罕见。
李瑞好奇的问道:“啥事?”
马金戈回答:
“老板,我今天有个朋友要来。”
“能不能帮我留几份炸鸡啊?我就不让他排队了,这队伍太长了。”
虽然李瑞的炸鸡店,因为客源充足,以及忙不过来,暂时没有开设提前点餐预定服务,和外卖业务,
但马金戈同志,
毕竟是店内的最佳员工。
小小个子,干起活来十分卖力不说,
还屡立奇功,
这次就破例一回了。
李瑞回道:
“原则上是不允许插队的。但是伱既然开口了,你要些什么?”
马金戈:
“嗯,我要土豆泥炸鸡腿.
还有今天的新品看起来也不错,再来一份鸡叉骨吧。”
最后又补充道:“他结账。”
“行,没问题。”
李瑞将店员的炸鸡单独留好,
两人又开始忙碌起来。
时间来到下午。
炸鸡店开业前的一小会儿。
马金戈所说的那位朋友也过来了。
“小马,最近怎么样?”
备注为中年男人的单位领导,杨光,热情地和她打着招呼。
紧接着又皱起眉毛,
有点疑惑地问道:
“我怎么感觉几天不见,你变得敦实了?”
马金戈伸了个懒腰回道:
“工作太辛苦了,累的。”
“幸苦小马。”
杨光走进店来,先是礼貌地跟老板道了谢。
“打扰了老板,给你添麻烦了。”
店外排队的人很多,想吃上一口炸鸡可不容易,他这算是走了后门了。
随后又和小马聊了起来:
“我看你在这里干的挺开心的,乐不思蜀了吧。”
马金戈挠了挠头:
“你不说我还真忘了。”
杨光凑近,小声说道:“这家店真像你说的那么好?我看网上也是好评如潮啊。”
马金戈保留了一点神秘:
“一会儿你尝尝不就知道了。”
很快,一桌炸鸡便端了上来。
香气扑鼻,杨光馋得直流口水。
如果说这家店的卫生方面,随着马金戈的调查,颠覆了杨光对炸鸡店的认知。
炸鸡的味道,也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油炸鸡腿泡在土豆泥里,
吃起来是那种非常厚实的感觉。
一下子就缓解了他舟车劳顿,所带来的疲惫感。
原味鸡米香酥可口,咸淡适中。
看起来干干脆脆的,里面同样有让人惊喜的丰盈汁水。
如小马所说的那样,早上刚到的新鲜食材,现做现炸的,可比家里买的那种半成品好吃多了。
比起以前吃到的炸鸡,更是不知道强到哪里去了。
而最让他惊艳的,
莫过于今天店里的新品——鸡叉骨。
连着骨头的肉,虽然不多。
但这个精选的部位经过炸制之后,金黄酥脆,鲜嫩多汁。
先是先握住短的那边,嗦上一口,
再掉过手来,握着骨头嗦另一边。
吃起来别提有多过瘾。
叉骨本身就腌制的非常到位,几种调料的味道非常丰富,再加上炸完后还放了撒料和辣椒粉之后,那小味道简直绝了。
“小马,店里有啤酒没?”
马金戈走了过来:“杨哥,你给我留点,还有一会儿你结账啊。”
“没问题。”杨光回答。
他随后又问道:
“诶,小马,你帮我问问老板,咱炸鸡店还需要店员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