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上人 作者:夜蔓
分卷阅读64
友许博衍。他的资料你们都清楚。”
大家瞬间开了话匣子。
“朝雨,你藏得够深的啊?领导让你去采访,你顺便找了个男朋友啊。”
“你是不是一开始就看上他了啊?许队的颜值和身材担当。”
“朝雨,快说说啊。”
……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追问着,朝雨呼了一口气,正色道:“我是那么肤浅的人嘛。他追的我好嘛!”
“切!你刚刚那什么表情,明明一副舍不得走,许队一出现,你的眼睛都直了。”
朝雨:“……有那么明显吗?吃东西吃东西。”她把东西分给大家。
程晓曦坐在前方,朝雨递了一包薯片给她,“晓曦——”
程晓曦脸色寡淡,她看着薯片袋,又看看她:“谢谢,我不吃膨化食品。”
朝雨回头微微楞了一下。
一旁的钱璟探身说道:“朝姐,给我吧,我早饭没吃,我也不怕长胖。”
去程一个多小时,大家说着话,一会儿就到了。
主办方派了一个工作人员来接待他们。三十八九度的高温,也挡不住来看书的人。诚品书店满满的人。
钱璟去拍照片,不一会儿过来,说道:“朝姐,刘心武老师今天在这里签售。”
朝雨读书的时候很喜欢听刘心武老师揭秘《红楼梦》,听说他最近在揭秘《金瓶梅》。“几点开始签售?”
“没注意。朝姐,你喜欢刘心武?”
百家讲坛当初火了好几个文学大家,朝雨最喜欢的就是刘心武和易中天。
朝雨点点头。“等忙完,再上去看看。走吧,我们先工作。”
现在的书店越来越漂亮,风格也多样,也不再是单纯的卖书。人们已经日渐习惯了电子阅读,实体书以后的路也会越来越艰难。
朝雨心里微微感慨,其实她还是喜欢手捧书,摸着纸张的感觉。
她和钱璟拍好照片,两人商量了一下用选了两张,今天发稿用。忙完之后,才十一点。两人去排队,买了两本刘心武的签名书。
朝雨莞尔一笑:“其实,我没有看过《金瓶梅》。”
钱璟赧然:“那你还来排队?”
“我喜欢他揭秘《红楼梦》,这书买的是一个情结。钱璟,时间还早,你自己去活动吧。”
钱璟犹豫了一下:“朝姐,要不要我陪你?”
朝雨现在已经习惯了他一声又一声的“朝姐”的叫法。“不用了,我一会儿找家咖啡店,把稿子写好。”
“那我出去逛逛啊。”
“注意安全,五点半记得回来。”
“知道。”
半天时间,好像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上次来苏州也去了寒山寺和七里山塘,她最想去园林至今没有机会去。等有时间倒是可以和许博衍一起出来走走。
朝雨在一楼找了一家咖啡厅,好不容易有一个位置。她点了一杯咖啡坐下来。
稿子写了一半,手机响起来,是程晓曦打来的。
她接通:“晓曦,什么事?”
“你在哪儿?”
朝雨报了地址。
“那我一会儿来找你。”
“好。”
早上来的路上,程晓曦一直在车上睡觉,一个字都没有说。朝雨或多或少能感受到她的沉闷,是因为许博衍吧。
她喝了一口咖啡,嘴里微微泛着苦涩。反正,不管晓曦同她说什么,她是不会让的。
不一会儿,程晓曦找来了。
朝雨问道:“要不要喝点什么?”
程晓曦坐下来,摇摇头。“不用了,我不渴。你在写稿?”
朝雨合上电脑:“写了一半了。你怎么不和他们出去逛逛?”
程晓曦望着她,忽而一笑:“他们肯定不想和我一起。”
朝雨:“……怎么会?大家都是同事。”
程晓曦勾了勾嘴角,淡淡道:“真是奇怪,你从到报社实习的那天起,大家都很喜欢你。每次有活动,大家也都愿意和你一组。”
朝雨听得懵住了,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尴尬地喝了一口咖啡,思索片刻开着玩笑道:“可能是我性格比较活泼。”
程晓曦轻轻叹了一口气:“甚至连他……”
他,自然是指许博衍了。
第四十一章
“朝雨, 你有多喜欢他?”
朝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这个问题。她对他并不是一见钟情。她喜欢他什么,起初被他的品性所吸引。
是什么时候喜欢他呢?他救下了掉下窨井的小男孩, 他去雨花路查看,他在宁则救援, 还是第一次, 他们在雨花路相遇……
这一幕一幕交织起来。
时间不长,可是情谊早已深种。
在她并不知道他是谁的情况下,她喜欢上了他。
无关他是不是席溪阿姨的儿子,他只是他。
朝雨双手捧着咖啡杯, 指尖摩梭着杯子身上的图案。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
朝雨看着程晓曦失落的表情,心里百转千回。
程晓曦浅浅开口:“我的名字和他母亲的名字很像。阿姨叫席溪,她家里人都喊她小溪。我刚刚认识他们的时候, 席阿姨就说我和她有缘。”
朝雨又喝了一口咖啡, 苦涩的味道慢慢溶化到心里。“他妈妈人肯定很好吧。”
程晓曦没想到她会这么说:“是啊。席阿姨对我们院子里的孩子都很好。可惜好人不常命。”
朝雨低下了头,她嘴角哆嗦了一下:“晓曦,你很喜欢他吗?”
程晓曦咬了一下唇角:“是啊。”
朝雨笑了一笑:“你刚刚问我有多喜欢他?我可以告诉你, 为了他我可以放弃我的生命。”她慢慢抬眼,一字一字地说道。
程晓曦被她眼底所散发出眸光镇住了,她知道朝雨没有开玩笑。
朝雨与她对视着:“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喜欢一个人没有错,就像我喜欢陈伟霆,宁珊也喜欢他一样。你喜欢许博衍, 我不干涉。”只是许博衍要是敢三心二意, 朝雨可不会饶了他。
程晓曦咬着唇角, 脸色胀得通红。她有她的骄傲, 也说不出什么刻薄的话。
“你要是喜欢的人不是我男朋友,我还能安慰你一下。可现在我也爱莫能助了。”
程晓曦落落一笑:“我只是想和你说说话。这些话,我也不知道该和谁说。他刚回来的时候,我可高兴了。小时候,我叫他博衍哥哥,我还和他一起玩过娃娃家,我是妈妈,他是爸爸,席哲是客人。”谁想到,多年之后,她和他之间就生疏成这样。
她究竟是怎么错过了他?从情窦初开,她把所有的感情都投注在许博衍身上了。隔着千里远,她依旧时常想起他。
朝雨心里嘀咕,她不想听啊。青梅竹马,不一定都要发展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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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许博衍。他的资料你们都清楚。”
大家瞬间开了话匣子。
“朝雨,你藏得够深的啊?领导让你去采访,你顺便找了个男朋友啊。”
“你是不是一开始就看上他了啊?许队的颜值和身材担当。”
“朝雨,快说说啊。”
……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追问着,朝雨呼了一口气,正色道:“我是那么肤浅的人嘛。他追的我好嘛!”
“切!你刚刚那什么表情,明明一副舍不得走,许队一出现,你的眼睛都直了。”
朝雨:“……有那么明显吗?吃东西吃东西。”她把东西分给大家。
程晓曦坐在前方,朝雨递了一包薯片给她,“晓曦——”
程晓曦脸色寡淡,她看着薯片袋,又看看她:“谢谢,我不吃膨化食品。”
朝雨回头微微楞了一下。
一旁的钱璟探身说道:“朝姐,给我吧,我早饭没吃,我也不怕长胖。”
去程一个多小时,大家说着话,一会儿就到了。
主办方派了一个工作人员来接待他们。三十八九度的高温,也挡不住来看书的人。诚品书店满满的人。
钱璟去拍照片,不一会儿过来,说道:“朝姐,刘心武老师今天在这里签售。”
朝雨读书的时候很喜欢听刘心武老师揭秘《红楼梦》,听说他最近在揭秘《金瓶梅》。“几点开始签售?”
“没注意。朝姐,你喜欢刘心武?”
百家讲坛当初火了好几个文学大家,朝雨最喜欢的就是刘心武和易中天。
朝雨点点头。“等忙完,再上去看看。走吧,我们先工作。”
现在的书店越来越漂亮,风格也多样,也不再是单纯的卖书。人们已经日渐习惯了电子阅读,实体书以后的路也会越来越艰难。
朝雨心里微微感慨,其实她还是喜欢手捧书,摸着纸张的感觉。
她和钱璟拍好照片,两人商量了一下用选了两张,今天发稿用。忙完之后,才十一点。两人去排队,买了两本刘心武的签名书。
朝雨莞尔一笑:“其实,我没有看过《金瓶梅》。”
钱璟赧然:“那你还来排队?”
“我喜欢他揭秘《红楼梦》,这书买的是一个情结。钱璟,时间还早,你自己去活动吧。”
钱璟犹豫了一下:“朝姐,要不要我陪你?”
朝雨现在已经习惯了他一声又一声的“朝姐”的叫法。“不用了,我一会儿找家咖啡店,把稿子写好。”
“那我出去逛逛啊。”
“注意安全,五点半记得回来。”
“知道。”
半天时间,好像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上次来苏州也去了寒山寺和七里山塘,她最想去园林至今没有机会去。等有时间倒是可以和许博衍一起出来走走。
朝雨在一楼找了一家咖啡厅,好不容易有一个位置。她点了一杯咖啡坐下来。
稿子写了一半,手机响起来,是程晓曦打来的。
她接通:“晓曦,什么事?”
“你在哪儿?”
朝雨报了地址。
“那我一会儿来找你。”
“好。”
早上来的路上,程晓曦一直在车上睡觉,一个字都没有说。朝雨或多或少能感受到她的沉闷,是因为许博衍吧。
她喝了一口咖啡,嘴里微微泛着苦涩。反正,不管晓曦同她说什么,她是不会让的。
不一会儿,程晓曦找来了。
朝雨问道:“要不要喝点什么?”
程晓曦坐下来,摇摇头。“不用了,我不渴。你在写稿?”
朝雨合上电脑:“写了一半了。你怎么不和他们出去逛逛?”
程晓曦望着她,忽而一笑:“他们肯定不想和我一起。”
朝雨:“……怎么会?大家都是同事。”
程晓曦勾了勾嘴角,淡淡道:“真是奇怪,你从到报社实习的那天起,大家都很喜欢你。每次有活动,大家也都愿意和你一组。”
朝雨听得懵住了,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尴尬地喝了一口咖啡,思索片刻开着玩笑道:“可能是我性格比较活泼。”
程晓曦轻轻叹了一口气:“甚至连他……”
他,自然是指许博衍了。
第四十一章
“朝雨, 你有多喜欢他?”
朝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这个问题。她对他并不是一见钟情。她喜欢他什么,起初被他的品性所吸引。
是什么时候喜欢他呢?他救下了掉下窨井的小男孩, 他去雨花路查看,他在宁则救援, 还是第一次, 他们在雨花路相遇……
这一幕一幕交织起来。
时间不长,可是情谊早已深种。
在她并不知道他是谁的情况下,她喜欢上了他。
无关他是不是席溪阿姨的儿子,他只是他。
朝雨双手捧着咖啡杯, 指尖摩梭着杯子身上的图案。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
朝雨看着程晓曦失落的表情,心里百转千回。
程晓曦浅浅开口:“我的名字和他母亲的名字很像。阿姨叫席溪,她家里人都喊她小溪。我刚刚认识他们的时候, 席阿姨就说我和她有缘。”
朝雨又喝了一口咖啡, 苦涩的味道慢慢溶化到心里。“他妈妈人肯定很好吧。”
程晓曦没想到她会这么说:“是啊。席阿姨对我们院子里的孩子都很好。可惜好人不常命。”
朝雨低下了头,她嘴角哆嗦了一下:“晓曦,你很喜欢他吗?”
程晓曦咬了一下唇角:“是啊。”
朝雨笑了一笑:“你刚刚问我有多喜欢他?我可以告诉你, 为了他我可以放弃我的生命。”她慢慢抬眼,一字一字地说道。
程晓曦被她眼底所散发出眸光镇住了,她知道朝雨没有开玩笑。
朝雨与她对视着:“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喜欢一个人没有错,就像我喜欢陈伟霆,宁珊也喜欢他一样。你喜欢许博衍, 我不干涉。”只是许博衍要是敢三心二意, 朝雨可不会饶了他。
程晓曦咬着唇角, 脸色胀得通红。她有她的骄傲, 也说不出什么刻薄的话。
“你要是喜欢的人不是我男朋友,我还能安慰你一下。可现在我也爱莫能助了。”
程晓曦落落一笑:“我只是想和你说说话。这些话,我也不知道该和谁说。他刚回来的时候,我可高兴了。小时候,我叫他博衍哥哥,我还和他一起玩过娃娃家,我是妈妈,他是爸爸,席哲是客人。”谁想到,多年之后,她和他之间就生疏成这样。
她究竟是怎么错过了他?从情窦初开,她把所有的感情都投注在许博衍身上了。隔着千里远,她依旧时常想起他。
朝雨心里嘀咕,她不想听啊。青梅竹马,不一定都要发展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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