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249蜻蜓
小时候,觉得忘带作业是天大的事。
高中的时候,觉得考不上大学是天大的事。
恋爱的时候,觉得跟喜欢的人分开是天大的事。
时过境迁再回首。
那些难以攀爬的山,依旧还是那么高。
那些难以蹚过的海,依旧还是那么深。
那些难以忘怀的人,依旧还是那么远。
所谓与生活和解,无非是没有更好的选择罢了。
王敬民是有得选的,虽然现在的他并不是很清楚。
小孩子心思简单,王敬民写下名单后,收了苦相,去厨房找唐植桐。
唐植桐刚才那是单独拿出来的天牛,已经被他用线栓起,此刻正好交由小舅子拎着玩。
这会王敬民也不再说怕虫子的事了,欢天喜地拎着去找王静莹:“二姐,你瞧,我根本不怕虫子!”
“哼,胆小鬼,不怕虫子,你倒是用手拿着呀。”王静莹在家一点都不惯着弟弟,言语刺激道。
“拿就拿,不许说我胆小鬼!”王敬民拽着绳子,将天牛放在地上,用脚踩住头部,弯下身学着姐夫拿捏天牛的样子,另一只手捏住天牛两侧就把天牛拿了起来。
“瞧见没!我用手拿起来了!”王敬民一副嘚瑟的模样,拿着天牛往王静莹脸上怼。
“呀!臭小子,找揍是吧!”王静莹皱起眉头,看着眼前挥舞着六条腿的天牛,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哼!我不怕!”王敬民此刻信心爆棚,心里想的是不怕虫子了。
弟弟话传到王静莹耳中却成了不怕自己的意思,伸手就揪住了弟弟的耳朵:“不怕是吧?来,来,我让你不怕!”
“放手,放手,我说我不怕虫子!”王敬民一看情况不妙,赶紧张口解释。
“哼,算伱识相。”王静莹见误会了弟弟,这才松手。
王敬民挨揪后,蹲在一旁捏着天牛拆零件,边揪边嘟囔:“让你揪我耳朵!让你揪我耳朵!”
又是一阵名正言顺、出师有名的鸡飞狗跳。
等菜做好,王敬民尝了一个天牛,就停不下来,吃的那叫一个欢畅,唐植桐看得开心,这算治好了小舅子的心病吧?
“桉子,今天做的不错,妈高兴,陪你喝一杯。”叶志娟今天很生气,但又很高兴,破天荒的给女婿拿出来一瓶酒,拧开就要给唐植桐倒酒。
“好嘞,妈。”唐植桐抢过酒瓶,先给岳母斟酒,作为小辈可不能大大咧咧的接受长辈倒酒,像什么话。
酒是好酒,都是泰山大人在的时候存下的,叶志娟也真是陪唐植桐喝了一杯,两钱的那种小酒杯。
唐植桐自己喝了二两,微醺,正正好好。
临走的时候,唐植桐只肯带一书包依拉克枣,叶志娟却执意让他将一麻袋都带走。
“妈,我们还是少带点吧,住在胡同里,人多眼杂,别人容易红眼。”唐植桐还是不肯多带,这一麻袋依拉克枣可不便宜,比自己零零碎碎往这带的小米值钱。
“行,那就零碎着往回带。文文,下星期下班后,每天都过来一趟,慢慢带回去。”叶志娟稍微改了一下主意,变通道。
“嗯,妈妈最好了。”王静文点头应下,抱住叶志娟撒个娇。
“去,多大人了,天晴了,快走吧。”叶志娟拍拍闺女的背,老一辈人的感情很含蓄,直接开口赶人。
小两口从椿树胡同出来,大街小巷都飞着蜻蜓,成群成片,像一张密密麻麻的大网。
这些蜻蜓在空中翩翩起舞,轻盈而自由,阳光透过云层,洒在蜻蜓身上,折射出璀璨的光芒,宛如一串串闪亮的珍珠。
孩子们有的拿着扫帚、有的拿着帽子,跟在蜻蜓身后,试图抓到三两只。
唐植桐骑着自行车,小心的避开孩子们,慢慢从他们身旁经过。
骑了没多远,身后就传来小孩子兴奋的喊声:“我抓到了!我抓到了!”
唐植桐不禁莞尔,小孩子们的快乐总是这么简单、淳朴,曾几何时,自己也是这番模样啊!
抓到蜻蜓后,有时用细线拴着放风筝;有时用扫帚苗从蜻蜓屁股里塞进去,再贴近脸膛,享受蜻蜓翅膀带来的微风;玩够了再拿去喂鸡……
岁月使人蹉跎,生活使人背驮,不知不觉中就变成了没有快乐的人。
幸好,自己有了重来的机会。
回到家后,王静文拿出叶志娟给的依拉克枣分给大家。
“哇!真甜!谢谢嫂子!”凤芝当仁不让,一口塞进嘴里,嚼了两下,唾液疯狂分泌,一点都没嫌齁。
“谢谢亲家母,这枣不便宜吧?”张桂芳也吃了一颗,表情跟唐植桐第一次吃差不多,眼睛鼻子缩了一下。
“我妈没说,估计没多少钱,您吃就行。”王静文乐呵呵的说道。
“桉子,你回头记得弄些板油送过去。”张桂芳有自己的想法,白、红八毛四一斤,像这种这么甜,还没核的枣,便宜不到哪儿去。
“行。”唐植桐答应下来,之前就给小王同学许诺过,只是没找到合适的机会。
“妈,我要喝水!”凤芝嘴里一个,一手捏着一个,不舍得放下,腾不出手倒水,抬头求助张桂芳。
“放下一个,去倒水。”张桂芳没有帮她,而是让凤芝自己去。
趁凤芝放下一个去倒水的工夫,张桂芳将那一颗又放回了包里,把包收了起来:“小孩子不能吃这么多,会长虫牙,到时候晚上疼得睡不着觉。”
凤芝看到母亲的动作,听着母亲的话,撇撇嘴,没说话,认下了。
唐植桐在一旁看着直乐。
蛀牙不一定与直接关系,但老一辈人都这么说,大家也就都默认了。
凤芝贪甜,即便被收走一颗,依旧是吃了三颗依拉克枣,后果就是连干两大碗水,这玩意忒甜!
看天色还早,唐植桐跟家人打声招呼,说要出去走走。
唐植桐盯上了满大街飞舞的蜻蜓。
蜻蜓这种生物很神奇,一般只出现在夏季的雨后,雨停后成群结队的突然冒出来,过几天就会销声匿迹。
蜻蜓是蚊子天生的死对头。
蜻蜓的幼虫叫水虿,食谱中就有孑孓一项,成虫后也不挑食,食谱中还是有蚊子。
蜻蜓算是一种肉食昆虫,但它不咬人。
灭四害的运动就这几年效果好一些,等后面蚊虫会死灰复燃,让人不厌其烦。
由于现下没有特效的杀虫剂,紫外线灯也不够普及,所以唐植桐打算收一批进空间,等以后放出来在家做无公害灭蚊。
蜻蜓现下漫天遍野都是,但再过几十年将会随着高楼大厦的崛起、小河流水的消失而敛声匿迹……
(本章完)
小时候,觉得忘带作业是天大的事。
高中的时候,觉得考不上大学是天大的事。
恋爱的时候,觉得跟喜欢的人分开是天大的事。
时过境迁再回首。
那些难以攀爬的山,依旧还是那么高。
那些难以蹚过的海,依旧还是那么深。
那些难以忘怀的人,依旧还是那么远。
所谓与生活和解,无非是没有更好的选择罢了。
王敬民是有得选的,虽然现在的他并不是很清楚。
小孩子心思简单,王敬民写下名单后,收了苦相,去厨房找唐植桐。
唐植桐刚才那是单独拿出来的天牛,已经被他用线栓起,此刻正好交由小舅子拎着玩。
这会王敬民也不再说怕虫子的事了,欢天喜地拎着去找王静莹:“二姐,你瞧,我根本不怕虫子!”
“哼,胆小鬼,不怕虫子,你倒是用手拿着呀。”王静莹在家一点都不惯着弟弟,言语刺激道。
“拿就拿,不许说我胆小鬼!”王敬民拽着绳子,将天牛放在地上,用脚踩住头部,弯下身学着姐夫拿捏天牛的样子,另一只手捏住天牛两侧就把天牛拿了起来。
“瞧见没!我用手拿起来了!”王敬民一副嘚瑟的模样,拿着天牛往王静莹脸上怼。
“呀!臭小子,找揍是吧!”王静莹皱起眉头,看着眼前挥舞着六条腿的天牛,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哼!我不怕!”王敬民此刻信心爆棚,心里想的是不怕虫子了。
弟弟话传到王静莹耳中却成了不怕自己的意思,伸手就揪住了弟弟的耳朵:“不怕是吧?来,来,我让你不怕!”
“放手,放手,我说我不怕虫子!”王敬民一看情况不妙,赶紧张口解释。
“哼,算伱识相。”王静莹见误会了弟弟,这才松手。
王敬民挨揪后,蹲在一旁捏着天牛拆零件,边揪边嘟囔:“让你揪我耳朵!让你揪我耳朵!”
又是一阵名正言顺、出师有名的鸡飞狗跳。
等菜做好,王敬民尝了一个天牛,就停不下来,吃的那叫一个欢畅,唐植桐看得开心,这算治好了小舅子的心病吧?
“桉子,今天做的不错,妈高兴,陪你喝一杯。”叶志娟今天很生气,但又很高兴,破天荒的给女婿拿出来一瓶酒,拧开就要给唐植桐倒酒。
“好嘞,妈。”唐植桐抢过酒瓶,先给岳母斟酒,作为小辈可不能大大咧咧的接受长辈倒酒,像什么话。
酒是好酒,都是泰山大人在的时候存下的,叶志娟也真是陪唐植桐喝了一杯,两钱的那种小酒杯。
唐植桐自己喝了二两,微醺,正正好好。
临走的时候,唐植桐只肯带一书包依拉克枣,叶志娟却执意让他将一麻袋都带走。
“妈,我们还是少带点吧,住在胡同里,人多眼杂,别人容易红眼。”唐植桐还是不肯多带,这一麻袋依拉克枣可不便宜,比自己零零碎碎往这带的小米值钱。
“行,那就零碎着往回带。文文,下星期下班后,每天都过来一趟,慢慢带回去。”叶志娟稍微改了一下主意,变通道。
“嗯,妈妈最好了。”王静文点头应下,抱住叶志娟撒个娇。
“去,多大人了,天晴了,快走吧。”叶志娟拍拍闺女的背,老一辈人的感情很含蓄,直接开口赶人。
小两口从椿树胡同出来,大街小巷都飞着蜻蜓,成群成片,像一张密密麻麻的大网。
这些蜻蜓在空中翩翩起舞,轻盈而自由,阳光透过云层,洒在蜻蜓身上,折射出璀璨的光芒,宛如一串串闪亮的珍珠。
孩子们有的拿着扫帚、有的拿着帽子,跟在蜻蜓身后,试图抓到三两只。
唐植桐骑着自行车,小心的避开孩子们,慢慢从他们身旁经过。
骑了没多远,身后就传来小孩子兴奋的喊声:“我抓到了!我抓到了!”
唐植桐不禁莞尔,小孩子们的快乐总是这么简单、淳朴,曾几何时,自己也是这番模样啊!
抓到蜻蜓后,有时用细线拴着放风筝;有时用扫帚苗从蜻蜓屁股里塞进去,再贴近脸膛,享受蜻蜓翅膀带来的微风;玩够了再拿去喂鸡……
岁月使人蹉跎,生活使人背驮,不知不觉中就变成了没有快乐的人。
幸好,自己有了重来的机会。
回到家后,王静文拿出叶志娟给的依拉克枣分给大家。
“哇!真甜!谢谢嫂子!”凤芝当仁不让,一口塞进嘴里,嚼了两下,唾液疯狂分泌,一点都没嫌齁。
“谢谢亲家母,这枣不便宜吧?”张桂芳也吃了一颗,表情跟唐植桐第一次吃差不多,眼睛鼻子缩了一下。
“我妈没说,估计没多少钱,您吃就行。”王静文乐呵呵的说道。
“桉子,你回头记得弄些板油送过去。”张桂芳有自己的想法,白、红八毛四一斤,像这种这么甜,还没核的枣,便宜不到哪儿去。
“行。”唐植桐答应下来,之前就给小王同学许诺过,只是没找到合适的机会。
“妈,我要喝水!”凤芝嘴里一个,一手捏着一个,不舍得放下,腾不出手倒水,抬头求助张桂芳。
“放下一个,去倒水。”张桂芳没有帮她,而是让凤芝自己去。
趁凤芝放下一个去倒水的工夫,张桂芳将那一颗又放回了包里,把包收了起来:“小孩子不能吃这么多,会长虫牙,到时候晚上疼得睡不着觉。”
凤芝看到母亲的动作,听着母亲的话,撇撇嘴,没说话,认下了。
唐植桐在一旁看着直乐。
蛀牙不一定与直接关系,但老一辈人都这么说,大家也就都默认了。
凤芝贪甜,即便被收走一颗,依旧是吃了三颗依拉克枣,后果就是连干两大碗水,这玩意忒甜!
看天色还早,唐植桐跟家人打声招呼,说要出去走走。
唐植桐盯上了满大街飞舞的蜻蜓。
蜻蜓这种生物很神奇,一般只出现在夏季的雨后,雨停后成群结队的突然冒出来,过几天就会销声匿迹。
蜻蜓是蚊子天生的死对头。
蜻蜓的幼虫叫水虿,食谱中就有孑孓一项,成虫后也不挑食,食谱中还是有蚊子。
蜻蜓算是一种肉食昆虫,但它不咬人。
灭四害的运动就这几年效果好一些,等后面蚊虫会死灰复燃,让人不厌其烦。
由于现下没有特效的杀虫剂,紫外线灯也不够普及,所以唐植桐打算收一批进空间,等以后放出来在家做无公害灭蚊。
蜻蜓现下漫天遍野都是,但再过几十年将会随着高楼大厦的崛起、小河流水的消失而敛声匿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