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谁敢喜欢我的月儿?
第241章 谁敢喜欢我的月儿?
“侯爷,以老婢看,您若是真的喜欢大小姐,有些话最好说清楚,咱们大小姐可不缺人喜欢呐。”
张婆子的话顿时让赵奚言从迷惑中回过神来。
“你说什么?谁敢喜欢我的月儿?”
他瞪着一双绝美的凤眼,凌厉的眼神让张婆子不寒而栗。
“老婢是说,大小姐那样的人,有人喜欢很正常啊!义诊的时候,就有一个人对大小姐纠缠不休,之后大小姐走的时候,他也跟着走了,好像是一路呐。”
“什么?他是谁?”赵奚言瞬间没有了侯爷的矜贵,眼角甚至泛起可怕的红意。
虽然压力很大,但张婆子还是觉得赵奚言最配得上戚月,因此强忍着害怕的心思,继续说着,“听说他叫秦仲煜,好像是西楚燕王。”
“轰”
一双如玉般的手掌拍打在桌子上,那檀木桌子瞬间裂成了几块,摇了两下,哗啦倒地了。
“该死的!”
一向冷言冷语的赵奚言难得地爆出了一句粗口,飞一般地走了。
张婆子看着那道修竹般的身影很快飘远,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
“大小姐啊,老婢只能帮你这么多了,要是真的喜欢,您可要抓住不放啊!”
这边赵奚言裹挟着一身冷霜,走进了日升昌票号在东江的分部!
一进门他就甩出一只黑色的锥形玉坠。
“叫你们掌柜的来!”
柜上的小厮一看那玉坠,吓得都快跪了,打颤的腿立马跑向里间,声音都发飘。
“掌、掌柜的,主子来了!”
在日升昌,所有新进人员首先要记住的就是这个黑色的锥形玉坠。
这东西代表着日升昌,代表着他们效忠的主子!
赵奚言却已经轻车熟路地进了内堂,走进最里一间。
日升昌遍布天下,各地区的格局都一样,而且也有一个规矩,最里面这一间是留给主子的。
看着房间里熟悉的摆设格局,赵奚言的脸色微微好了一点儿,但一看架子上各处都落满灰尘,至少也有十天半月没有打理了,他绝美的脸上瞬间升起一层搵怒。
刚刚进门的文掌柜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忙拾起袖子去擦桌椅板凳,额头的冷汗哗哗地往外冒。
“主子,最近生意好,一忙就忘了收拾了。不过戚大小姐在东江的时候,小的们都是一天三次打扫的。”
闻言,赵奚言的脸色缓和了一些。
“她来过吗?”
文掌柜的神色立刻紧张起来。
“没有。不过小的们去打听了,沈家给的都是金银,戚大小姐不需要换”
见赵奚言的脸色再次难看,文掌柜也不敢再说下去了,垂下头不言语了,一副自暴自弃的样子。
“罢了,即刻联络龙南郡分部,确认戚大小姐人是不是已经到了?另外,追踪戚大小姐当前位置!”
“是,小的马上就办!”
文掌柜离开后在,赵奚言简直左立不安。
一想到戚月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他就全身不舒服。
虽然知道以戚月的性子是不会和秦仲煜有什么瓜葛,但他还是忍不住去想。
她会喜欢上秦仲煜吗?
那人虽然比不上他,但品貌也是一等一的好。
而且那秦仲煜可不是个老实的,要是他死缠烂打呢?
越这么想,赵奚言就越坐不住,恨不得立刻马上飞到戚月身边去,把秦仲煜一脚踢飞出去。
半日后,虽然龙南郡那边的消息还没有那么快,但戚月离开后的踪迹还是查到了一些。“主子,我们查到,戚大小姐到南关镇后,没多久秦仲煜也到了”
来禀报的赵冲话说到一半就停住了,一脸犹豫之色。
“.继续说!”赵奚言的脸色冷的像千年寒冰。
赵冲舔了舔唇,镇定了一下才道,“据说他们下榻的是同一家客栈,而且相谈甚欢,关系亲近.”
“闭嘴!”
赵奚言怒喝一声,黑白分明的眸子就像是一黑一白两把双生剑,刺得赵冲无处躲藏。
“这是哪个嚼出来的舌头?那南关镇只有两家客栈,住同一家客栈有什么稀奇?她为人飒爽,跟人说几句话又怎么了?传令下去,再敢胡乱传谣,把舌头全拔了。”
赵冲打了一个激灵。
“是,主子。”
没多久,又有了消息,说是戚月和秦仲煜在南关镇分道扬镳,往抚州方向去了。
赵奚言听了,脸上泛起冷笑。
“把秦仲煜的行踪透露出去,我要让他在北渊无立足之所。”
“是,主子。”
很快,他就想起了一个可能性!
抚州是八方通衢之地,往西可直达国都,难道戚月竟去找他了吗?
“继续探查,有任何消息立刻汇报!”
他再也坐不住了,丢下一句话就往抚州方向追赶。
等到了抚州,方才收到曲唯被掳,戚月去登州的事情。
赵奚言一路往登州赶,一路派人沿途查探,终于查实戚月在东郜。
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料到,此刻的戚月已经在炎京认识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男人——齐元世子。
说起这齐元世子,四国里颇有些名声。
他是当今东郜皇帝的同胞弟弟邺亲王的小儿子。
样貌好,脑子聪明,从小就显露出过人的心智,十几岁的时候,就被册立为世子了。
不仅如此,就连东郜在位的这个皇帝也十分喜爱他,常常将他召进宫去陪侍在册,如同亲儿子一般。
也许是受到的宠爱太多,长大后的齐元世子十分狂放不羁。
他不喜欢舞刀弄枪,建功立业,也不喜欢读书上进,亲近仕途。
小的时候他一度对求医问道很感兴趣,跟宫里的御医们混了一段时间后,被家里人发现了。
皇家人虽然看重学医之人,但绝不会让齐元世子这样的人学医,因此强烈的干涉了。
那之后齐元世子就一味的胡乱逛着,跟炎京大多数权贵子弟一样,变成了一个种逗鸟,往返于烟酒色之人。
只是他又与一般的权贵子弟不同,多了一种张狂怪癖,自由散漫。
平日里更是一身白衣,不好装饰,别说他亲爹了,连皇帝说了都不听。
那天戚月进皇宫里看到侍卫抓他,就是因为他逃离了宴会,不愿陪酒之缘故。
就是这么一个人,在皇城失窃的第二天,却收拾打扮整齐上街去抓贼了,简直惊掉一众人的下巴。
“齐元世子这是改性子了?要奋发图强了?”
就连他爹邺亲王也在背地里感谢偷皇宫的贼。
“老天有眼啊,我的好儿子终于知道建功立业了。”
他们哪里知道,齐元世子正满大街的追着一个女子跑。
(本章完)
“侯爷,以老婢看,您若是真的喜欢大小姐,有些话最好说清楚,咱们大小姐可不缺人喜欢呐。”
张婆子的话顿时让赵奚言从迷惑中回过神来。
“你说什么?谁敢喜欢我的月儿?”
他瞪着一双绝美的凤眼,凌厉的眼神让张婆子不寒而栗。
“老婢是说,大小姐那样的人,有人喜欢很正常啊!义诊的时候,就有一个人对大小姐纠缠不休,之后大小姐走的时候,他也跟着走了,好像是一路呐。”
“什么?他是谁?”赵奚言瞬间没有了侯爷的矜贵,眼角甚至泛起可怕的红意。
虽然压力很大,但张婆子还是觉得赵奚言最配得上戚月,因此强忍着害怕的心思,继续说着,“听说他叫秦仲煜,好像是西楚燕王。”
“轰”
一双如玉般的手掌拍打在桌子上,那檀木桌子瞬间裂成了几块,摇了两下,哗啦倒地了。
“该死的!”
一向冷言冷语的赵奚言难得地爆出了一句粗口,飞一般地走了。
张婆子看着那道修竹般的身影很快飘远,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
“大小姐啊,老婢只能帮你这么多了,要是真的喜欢,您可要抓住不放啊!”
这边赵奚言裹挟着一身冷霜,走进了日升昌票号在东江的分部!
一进门他就甩出一只黑色的锥形玉坠。
“叫你们掌柜的来!”
柜上的小厮一看那玉坠,吓得都快跪了,打颤的腿立马跑向里间,声音都发飘。
“掌、掌柜的,主子来了!”
在日升昌,所有新进人员首先要记住的就是这个黑色的锥形玉坠。
这东西代表着日升昌,代表着他们效忠的主子!
赵奚言却已经轻车熟路地进了内堂,走进最里一间。
日升昌遍布天下,各地区的格局都一样,而且也有一个规矩,最里面这一间是留给主子的。
看着房间里熟悉的摆设格局,赵奚言的脸色微微好了一点儿,但一看架子上各处都落满灰尘,至少也有十天半月没有打理了,他绝美的脸上瞬间升起一层搵怒。
刚刚进门的文掌柜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忙拾起袖子去擦桌椅板凳,额头的冷汗哗哗地往外冒。
“主子,最近生意好,一忙就忘了收拾了。不过戚大小姐在东江的时候,小的们都是一天三次打扫的。”
闻言,赵奚言的脸色缓和了一些。
“她来过吗?”
文掌柜的神色立刻紧张起来。
“没有。不过小的们去打听了,沈家给的都是金银,戚大小姐不需要换”
见赵奚言的脸色再次难看,文掌柜也不敢再说下去了,垂下头不言语了,一副自暴自弃的样子。
“罢了,即刻联络龙南郡分部,确认戚大小姐人是不是已经到了?另外,追踪戚大小姐当前位置!”
“是,小的马上就办!”
文掌柜离开后在,赵奚言简直左立不安。
一想到戚月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他就全身不舒服。
虽然知道以戚月的性子是不会和秦仲煜有什么瓜葛,但他还是忍不住去想。
她会喜欢上秦仲煜吗?
那人虽然比不上他,但品貌也是一等一的好。
而且那秦仲煜可不是个老实的,要是他死缠烂打呢?
越这么想,赵奚言就越坐不住,恨不得立刻马上飞到戚月身边去,把秦仲煜一脚踢飞出去。
半日后,虽然龙南郡那边的消息还没有那么快,但戚月离开后的踪迹还是查到了一些。“主子,我们查到,戚大小姐到南关镇后,没多久秦仲煜也到了”
来禀报的赵冲话说到一半就停住了,一脸犹豫之色。
“.继续说!”赵奚言的脸色冷的像千年寒冰。
赵冲舔了舔唇,镇定了一下才道,“据说他们下榻的是同一家客栈,而且相谈甚欢,关系亲近.”
“闭嘴!”
赵奚言怒喝一声,黑白分明的眸子就像是一黑一白两把双生剑,刺得赵冲无处躲藏。
“这是哪个嚼出来的舌头?那南关镇只有两家客栈,住同一家客栈有什么稀奇?她为人飒爽,跟人说几句话又怎么了?传令下去,再敢胡乱传谣,把舌头全拔了。”
赵冲打了一个激灵。
“是,主子。”
没多久,又有了消息,说是戚月和秦仲煜在南关镇分道扬镳,往抚州方向去了。
赵奚言听了,脸上泛起冷笑。
“把秦仲煜的行踪透露出去,我要让他在北渊无立足之所。”
“是,主子。”
很快,他就想起了一个可能性!
抚州是八方通衢之地,往西可直达国都,难道戚月竟去找他了吗?
“继续探查,有任何消息立刻汇报!”
他再也坐不住了,丢下一句话就往抚州方向追赶。
等到了抚州,方才收到曲唯被掳,戚月去登州的事情。
赵奚言一路往登州赶,一路派人沿途查探,终于查实戚月在东郜。
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料到,此刻的戚月已经在炎京认识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男人——齐元世子。
说起这齐元世子,四国里颇有些名声。
他是当今东郜皇帝的同胞弟弟邺亲王的小儿子。
样貌好,脑子聪明,从小就显露出过人的心智,十几岁的时候,就被册立为世子了。
不仅如此,就连东郜在位的这个皇帝也十分喜爱他,常常将他召进宫去陪侍在册,如同亲儿子一般。
也许是受到的宠爱太多,长大后的齐元世子十分狂放不羁。
他不喜欢舞刀弄枪,建功立业,也不喜欢读书上进,亲近仕途。
小的时候他一度对求医问道很感兴趣,跟宫里的御医们混了一段时间后,被家里人发现了。
皇家人虽然看重学医之人,但绝不会让齐元世子这样的人学医,因此强烈的干涉了。
那之后齐元世子就一味的胡乱逛着,跟炎京大多数权贵子弟一样,变成了一个种逗鸟,往返于烟酒色之人。
只是他又与一般的权贵子弟不同,多了一种张狂怪癖,自由散漫。
平日里更是一身白衣,不好装饰,别说他亲爹了,连皇帝说了都不听。
那天戚月进皇宫里看到侍卫抓他,就是因为他逃离了宴会,不愿陪酒之缘故。
就是这么一个人,在皇城失窃的第二天,却收拾打扮整齐上街去抓贼了,简直惊掉一众人的下巴。
“齐元世子这是改性子了?要奋发图强了?”
就连他爹邺亲王也在背地里感谢偷皇宫的贼。
“老天有眼啊,我的好儿子终于知道建功立业了。”
他们哪里知道,齐元世子正满大街的追着一个女子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