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燃烧的腿毛
第66章 燃烧的腿毛
七文楼,鬼市最大的商行。
背后的东家,正是上京城有名的商贾:冯家。
其子是兵部侍郎,冯家也是借此关系,拿到了不少的市面上无法流通的黑货,在鬼市里经营的风生水起。
当然,冯家本身是不会住在鬼市的。
他们又不傻,在那阴天暗地的鬼市里赚了钱,自然是要在阳光明媚的城里居住了,此刻他们所在地,正是城郊的一座别院。
一大家子整整齐齐的住在别院里,然后整整齐齐的一起中毒。
“我安排马车过来,接你们一起过去吧。”
“不必,坐马老的车吧,他的车平稳舒坦,我还要顺便去一趟茶馆。”
曹安也算坐过不少马车了,那木车轮一路颠簸起来,实在让人受不了,也就只有马老的车,能让他感觉舒坦。
据应火绒所说,马老以前是驾驶战车的,上阵杀敌如若无人之境,小小马车自然不在话下。
而作为青衣署里唯一在干活的水绣,曹安自然毫不客气的调走了马老,把他作为自己的司机兼保镖。
至于曹安要去的茶馆,那自然是他们青衣署唯一的产业了。
经过几日的改造,茶馆总算是看着高档了些,虽然依旧很冷清,但每碗茶10两银子的售价,总能吸引一些猎奇者。
例如这位庞都知,本来是无心喝茶的,可看到这茶10两银子一碗,难道有什么奇妙之处?
“老板,来两碗茶试试。”
看,这生意不就上门了嘛。
已经改行当说书客的齐艺,看到这位的打扮,也猜到了庞士的身份,连忙回屋向庄老请教相关的故事。
很快,一段翻了10倍敌人的《皇城司大战无名楼》,就呈现在面前,听得庞士如痴如醉。
至于曹安,他可没心情听书。
喝了一口茶,把茶钱记庞士头上,转身就把火绒这几日摘的草药送到了柜台,然后独自一个人来到后厨。
远远的,就看到小九一个人蹲在水桶旁。
不熟悉的,还以为这只小可爱在看鱼儿游泳,乖巧听话。
熟悉的,心里都很清楚,她是在等鱼儿翻肚皮。
“小九,今天乖不乖啊!”曹安轻声唤了句。
得到的答案,自然是小九的冷言相对:“好无聊的问题,你觉得我是小孩吗?”
曹安微微一笑,从身后拿出了一串葫芦。
“嗯,我今天很乖的。”小九放弃了看鱼,接过葫芦啃了起来。
可紧接着,波澜不惊的目光中,第一次露出了疑惑:“你似乎,有机会活下去了?”
危机缓解了!
曹安不自觉的握紧了拳头,给了自己一个激励的鼓励。
当捕快,时时刻刻都会遇上危机,而化解危机的办法,也无非是两种:识破敌人奸计、努力提升实力。
关于敌人的计划,曹安暂时还没头绪,但提升实力这一块,他可是有系统相助的。
破案就能奖励【天元一气】,这完全超出了天命的范畴,让曹安完成了急速的提升,这就是逆天改命的底气。
当然,在小九的眼里,曹安只是从黑的发紫,便成了黑的发绿,反正都是黑,危机依旧没解除,还需努力。
“多谢了,那今天就这样吧,小九,有空去找我玩啊!”
“嗯,伱死之前也记得告诉我哦。”
告别了友善的小九,曹安回到了茶馆里,一把拉起听故事入迷的庞士。
“走,咱们去查案了。”
“稍微等会,故事还没听完,到最关键时候了。”
哦?是吗?到最关键的时候啦?
曹安冲着说书台上的齐艺微微挑眉,齐艺心领神会,拿起纸扇轻轻一敲台面:“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庞士:……
……
穿过城内的青石道,车轮在郊外的碎石土路上婉转。
连日的几场大雨,让路旁的丛林山坳显得生机勃勃,不时有两只长尾雀,落在车窗上,叽叽喳喳的与火绒闹腾。
距离冯家的别院,还有一段路程,曹安也没有闲着,低头沉思了一会,决定让对面这位才高八斗的庞都知,给他出出主意。
“庞大人,问你一个十分深奥的问题。”
“你说。”
“若是让你选:腿毛、裹脚布、臭布鞋你选哪个?”
“……这问题,的确很深奥。”
庞士自诩有敏思急辩,遇上这问题,他也是两眼一黑。
毕竟这些东西,听着就没一个是好的。
“非要选一个?”
“对,必须选一个。”
“那,要不就腿毛吧,至少味道没那么重。”
“嗯,我也这么觉得。”
曹安终于从纠结之中脱困而出,这次的奖励三选一,真是不容易啊!
探案奖励,是根据案件强弱来评估的。
一名面色猥琐的男性,被诬告调戏了寡妇,这案子一听就很普通,奖励自然也是弱的可怜,所以拖到现在才选择。
「恭喜破获南街寡妇案,神探奖励开始发放。」
「请从下列三项奖励中,选择其一:」
「一、燃烧的腿毛(九品宝物):可代替火折子,每一根腿毛都可生火。」
「二、王寡妇的裹脚布(藏品):观感独特、持久弥香,珍藏时间越久,气味越浓烈,若是寻到同好藏友,或可卖出高价。」
「三、臭布鞋(九品宝物):行脚僧必备宝物,尺码合适,穿戴舒服,行路千里亦不会磨损。」
……
没有神探天赋,更没有【天元一气】的奖励,只有三项看着有点蠢的玩意儿。
关于裹脚布,曹安是肯定没这爱好的,而且喜好此物的藏友,也不知道去哪找,就算是选了,怕是也很难卖出去。
臭布鞋到是看着不错,绝对舒适与永不磨损,算是非常优秀的特性。
可弊端就是它很丑,而且很臭。
鞋坏了可以再换,但帅是一辈子的事情,曹安实在扛不住这两缺点。
还是选择燃烧的腿毛吧,日后若遇野外生存,还能拔一根点点火。
叮铃铃~~
马车上的铜铃声静止了,马老的一杆烟也结束了。
车停,曹安掀开车帘,入眼是一片乌烟瘴气的冯家别院。
(本章完)
七文楼,鬼市最大的商行。
背后的东家,正是上京城有名的商贾:冯家。
其子是兵部侍郎,冯家也是借此关系,拿到了不少的市面上无法流通的黑货,在鬼市里经营的风生水起。
当然,冯家本身是不会住在鬼市的。
他们又不傻,在那阴天暗地的鬼市里赚了钱,自然是要在阳光明媚的城里居住了,此刻他们所在地,正是城郊的一座别院。
一大家子整整齐齐的住在别院里,然后整整齐齐的一起中毒。
“我安排马车过来,接你们一起过去吧。”
“不必,坐马老的车吧,他的车平稳舒坦,我还要顺便去一趟茶馆。”
曹安也算坐过不少马车了,那木车轮一路颠簸起来,实在让人受不了,也就只有马老的车,能让他感觉舒坦。
据应火绒所说,马老以前是驾驶战车的,上阵杀敌如若无人之境,小小马车自然不在话下。
而作为青衣署里唯一在干活的水绣,曹安自然毫不客气的调走了马老,把他作为自己的司机兼保镖。
至于曹安要去的茶馆,那自然是他们青衣署唯一的产业了。
经过几日的改造,茶馆总算是看着高档了些,虽然依旧很冷清,但每碗茶10两银子的售价,总能吸引一些猎奇者。
例如这位庞都知,本来是无心喝茶的,可看到这茶10两银子一碗,难道有什么奇妙之处?
“老板,来两碗茶试试。”
看,这生意不就上门了嘛。
已经改行当说书客的齐艺,看到这位的打扮,也猜到了庞士的身份,连忙回屋向庄老请教相关的故事。
很快,一段翻了10倍敌人的《皇城司大战无名楼》,就呈现在面前,听得庞士如痴如醉。
至于曹安,他可没心情听书。
喝了一口茶,把茶钱记庞士头上,转身就把火绒这几日摘的草药送到了柜台,然后独自一个人来到后厨。
远远的,就看到小九一个人蹲在水桶旁。
不熟悉的,还以为这只小可爱在看鱼儿游泳,乖巧听话。
熟悉的,心里都很清楚,她是在等鱼儿翻肚皮。
“小九,今天乖不乖啊!”曹安轻声唤了句。
得到的答案,自然是小九的冷言相对:“好无聊的问题,你觉得我是小孩吗?”
曹安微微一笑,从身后拿出了一串葫芦。
“嗯,我今天很乖的。”小九放弃了看鱼,接过葫芦啃了起来。
可紧接着,波澜不惊的目光中,第一次露出了疑惑:“你似乎,有机会活下去了?”
危机缓解了!
曹安不自觉的握紧了拳头,给了自己一个激励的鼓励。
当捕快,时时刻刻都会遇上危机,而化解危机的办法,也无非是两种:识破敌人奸计、努力提升实力。
关于敌人的计划,曹安暂时还没头绪,但提升实力这一块,他可是有系统相助的。
破案就能奖励【天元一气】,这完全超出了天命的范畴,让曹安完成了急速的提升,这就是逆天改命的底气。
当然,在小九的眼里,曹安只是从黑的发紫,便成了黑的发绿,反正都是黑,危机依旧没解除,还需努力。
“多谢了,那今天就这样吧,小九,有空去找我玩啊!”
“嗯,伱死之前也记得告诉我哦。”
告别了友善的小九,曹安回到了茶馆里,一把拉起听故事入迷的庞士。
“走,咱们去查案了。”
“稍微等会,故事还没听完,到最关键时候了。”
哦?是吗?到最关键的时候啦?
曹安冲着说书台上的齐艺微微挑眉,齐艺心领神会,拿起纸扇轻轻一敲台面:“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庞士:……
……
穿过城内的青石道,车轮在郊外的碎石土路上婉转。
连日的几场大雨,让路旁的丛林山坳显得生机勃勃,不时有两只长尾雀,落在车窗上,叽叽喳喳的与火绒闹腾。
距离冯家的别院,还有一段路程,曹安也没有闲着,低头沉思了一会,决定让对面这位才高八斗的庞都知,给他出出主意。
“庞大人,问你一个十分深奥的问题。”
“你说。”
“若是让你选:腿毛、裹脚布、臭布鞋你选哪个?”
“……这问题,的确很深奥。”
庞士自诩有敏思急辩,遇上这问题,他也是两眼一黑。
毕竟这些东西,听着就没一个是好的。
“非要选一个?”
“对,必须选一个。”
“那,要不就腿毛吧,至少味道没那么重。”
“嗯,我也这么觉得。”
曹安终于从纠结之中脱困而出,这次的奖励三选一,真是不容易啊!
探案奖励,是根据案件强弱来评估的。
一名面色猥琐的男性,被诬告调戏了寡妇,这案子一听就很普通,奖励自然也是弱的可怜,所以拖到现在才选择。
「恭喜破获南街寡妇案,神探奖励开始发放。」
「请从下列三项奖励中,选择其一:」
「一、燃烧的腿毛(九品宝物):可代替火折子,每一根腿毛都可生火。」
「二、王寡妇的裹脚布(藏品):观感独特、持久弥香,珍藏时间越久,气味越浓烈,若是寻到同好藏友,或可卖出高价。」
「三、臭布鞋(九品宝物):行脚僧必备宝物,尺码合适,穿戴舒服,行路千里亦不会磨损。」
……
没有神探天赋,更没有【天元一气】的奖励,只有三项看着有点蠢的玩意儿。
关于裹脚布,曹安是肯定没这爱好的,而且喜好此物的藏友,也不知道去哪找,就算是选了,怕是也很难卖出去。
臭布鞋到是看着不错,绝对舒适与永不磨损,算是非常优秀的特性。
可弊端就是它很丑,而且很臭。
鞋坏了可以再换,但帅是一辈子的事情,曹安实在扛不住这两缺点。
还是选择燃烧的腿毛吧,日后若遇野外生存,还能拔一根点点火。
叮铃铃~~
马车上的铜铃声静止了,马老的一杆烟也结束了。
车停,曹安掀开车帘,入眼是一片乌烟瘴气的冯家别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