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狼崽子 作者:鸡鸭鱼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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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了一点,吃完的早饭,余海天简直有些舍不得走了。

    余朗也舍不得余海天走啊,他刚才可把安蕙兰得罪狠了,安蕙兰不能怎么着他,可是以安蕙兰的缺德性子,绝不会咽下这口气去,有意无意的总要把这口气给出去。

    虽然余海天不是个东西,可现在毕竟是他亲爸啊,安蕙兰可不是他亲妈,他宁愿跟着余海天,怎么着,余海天再不是东西,也不会动他一根手指头。

    “爸爸,爸爸。”余朗光着自己的肉嘟嘟的小脚丫,穿着雪白的小短袖,迈着自己的小短腿,使出吃奶得劲,抱住了余海天的大腿。

    余海天这是正要抬脚,都一只脚迈出去了,冷不防的脚下就撞过来一只小肉团子,小肉团子还使出吃奶得劲,抓着他的裤子,往他腿上爬。

    “宝贝儿这是怎么了,舍不得爸爸?”余海天干脆弯下腰,把安蕙兰要把余朗扯开的手挥开,把余朗抱了起来。

    “嗯,我舍不得爸爸。”余朗使劲的点点了头,他由衷地希望,自己的记忆力不会太好,等自己长大了不会记得自己现在努力装白痴的记忆,也希望白痴装多了,不会影响自己正常的智力发育,本来他亲妈的智商就不太高,还赶上生他的时候,卵-子的质量也不高,他的先天条件,本来就够呛,现在后天再这么搞,他应该不会变成白痴吧。

    余朗还真是有些怀疑。

    怀疑归怀疑,他要是不想被抓去除妖,白痴还是要装的。

    看到余朗在他的怀里,趴在他的肩上,一脸渴望的把在门口,望眼欲穿,余海天立刻心有灵犀的,“爸爸晚上才能回来呢,要不然跟爸爸去学校?”

    太善解人意了,我都没有说出来,你都已经领会到了。余海天这么识相,欢喜的余朗当下在余海天的嘴巴上咬了一口,甜兮兮的道,“爸爸,爸爸,你最好啦,我最喜欢你了。”

    是这样哄没错吧,他记得他以前的女朋友经常这么哄他的。

    余朗捧着余海天啵啵的就亲了几口。

    余海天着实有些受宠若惊,这孩子什么时候这么黏着他了,他刚才说的话有些冲口而出,刚说出口就有些后悔,带着孩子去学校,不说别的,学校里的眼光,这万一余朗闹起来就够他受得了,余朗的高兴劲却让他打消了主意。

    “爸爸,我想跟你在一起,我一定会听话的。”余朗在余海天怀里扭动身子,做出了保证,他发誓,以他现在的心理年龄,他捣蛋才是不正常,他也急需一个正常的环境,来让他洗洗眼睛,听大学老师催眠,总比在家里看葫芦娃,还要兴高采烈的看,满怀激情的看,更好吧。

    “好吧,爸爸带你就见见,今天你可要听话吆,不然爸爸下次不带你去了。”余海天拍了拍余朗的小屁股,抱着余朗从门口又回到了沙发上,对几乎傻了眼半句话都没有插嘴,事情就已经定下的安蕙兰道,“去,给宝贝儿收拾一下东西,连环画给他几本,还有水。”

    “还有我的小帽子。”余朗在一旁举手发言,事情解决了,他现在有心情理会其他的事情了,扭过头来就纠正余海天,“爸爸,你说话不算数哦,你都答应我了以后不会再叫我宝贝儿了,要叫我朗朗。”

    虽然朗朗他也不满意,不过宝贝儿比朗朗更让他忍受不了。

    “爸爸都叫这种多年,宝贝儿总给时间让爸爸改吧,这样好了。”余海天伸出两根手指,一秒钟之后又竖起来两根,“给爸爸四个月,四个月之后,爸爸肯定能改过来的。”

    你他妈的怎么不说四年啊,余朗被这个老混蛋气的险些吐血,气鼓鼓的,脸颊立时就鼓了起来,抓住余海天的手,就把余海天的手指按下了一根,讨价还价,“三个月。”

    “宝贝儿,你居然识数儿啊。”余海天简直觉得太神奇了,他儿子居然知道三和四。

    余朗真的要吐血了,余海天你那么一脸见鬼的表情算什么啊,难道他不应该识数吗,他识数儿那是理所应当的。

    哪怕他不记得自己五岁的事,余朗也不相信自己五岁的时候连识数儿都不会,余海天这么惊讶,肯定是因为他对他不够关心,这就是他忽视他□裸的证据啊,他识数儿这么大的事,他居然不知道?难道当时你不应该广邀亲朋,来庆祝一下吗?

    安蕙兰拎着余朗的小书包下楼了,小书包里鼓鼓囊囊的,小人书,小零食,还跟余朗带了一个粉红色的小水壶,递给余海天,她试图做最后一次努力。

    “朗朗这孩子坐不住的,去了一定会打扰你的。”安蕙兰贤妻良母似的,在一旁的柔声的劝道,“朗朗明年就要上小学了,他也没上幼儿园,我还想一会儿想要给他补习一些功课,免得跟不上课程。”

    ——跟不上课程,你说小爷二十一岁的岁的智商不懂一加一等于二?我告诉你你这是□裸的侮辱我,余朗真心的想要给这个女人一爪子。

    “教什么啊,余家的孩子长大了又不是去当教授的。”余海天微微皱着眉头,孩子还是放养的好,从他的眼光看,就是再学识渊博,养的跟一个模子的鹌鹑蛋似的,还不如养一只有野性的狼崽子呢,孩子压根就不能闷在家里,男孩子更是不能干,要不然就不会有长于妇人之手这句话了。

    余海天越发觉得,自己带着余朗简直就是太正确了。

    拎着余朗的小书包,抱起余朗,父子俩就出门了,余朗得意洋洋的和安蕙兰拍拍手再见,有些幼稚,但是余朗就是喜欢看安蕙兰吃瘪,安蕙兰赞成的他必然反对,安蕙兰不赞成的,他必然举起双手双脚赞成。

    余朗没有让余海天后悔,一整天不哭不闹,让叫人就叫人,表现得相当的乖巧,余海天上他的课,他坐在旁边看他的小人书,就是被人当成大熊猫似的围观,也就是不理人而已。余朗自己都不知道,他是情愿对着小人书呢,还是愿意回家对着安蕙兰,也许去玩儿安蕙兰,还要比他在这里装小朋友更好。

    一天,余海天上完了课,余朗完成了一个壮举,他在他满书包里的小人书里,找了几本黑白的,拿着彩笔涂涂抹抹的,楞把一套上下册的小人书,给上了色。

    就是上辈子他都没有干过这活啊。

    余朗坐在车上,抱着他的小人书,咂摸一下这浪费了他一天时间的小人书,能不能废物利用啊,虽然比毕加索的画差一点,但是也不能太差啊,累了他小胳膊小腿,价钱也不能差太多不是。

    余朗一整天就折腾这两本小人书了,余海天翻看了一下,以余朗的年纪,涂的颜色算是不错的了,起码他知道头发应该是黑色,至于把皮肤也涂成了黑色,世界上还不是有非洲人吗,这不算错。

    余海天觉得自己人儿子智商真高啊,他要是知道自己儿子琢磨着,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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