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第223章 火车,开在枝桠上的花朵
下巴支在她的肩上,陆子初眸子里沾染了微光:“那天你哭的很伤心。”
阿笙微愣,转眸看他:“你怎么知道?”
他心情很好,上扬了嘴角:“你第一次看到我是在阶梯教室,我第一次看到你,听到‘顾笙’这个名字却是在法学系宿舍楼附近的电话亭。”
“……”记忆中,陆子初似乎跟她提过这件事,说到电话亭,过往回忆似乎一下子全都回来了。
那天她似乎哭的很狼狈。
“怎么?”他忍不住笑了,笑容撩人。
“我一定哭的很丑。”
“不会。”陆子初收紧了手臂:“我觉得这孩子蹲在电话亭里失声痛哭的时候,很让人心疼。”
阿笙没了声音……
火车行驶着,凌晨卧铺,他们拥着被子轻声说着话,这样的体验是之前从未有过的,靠在他的怀里,似乎找到了最坚实的依靠。
在望江苑入睡前,吴奈告诉她,陆子初回陆家了。她醒来后就出现在了火车上,她不问,是因为她知道,陆子初怕是因为她和家人闹僵了。
其实家人都一样,盼着子女将来能够少走一些弯路,过得比谁都好,对子女付出不求回报,但同时也会很护短。这是很多家长的通病。
其实韩淑慧并没有错,如果她是韩淑慧,她也不会同意自己的儿子跟一个叫顾笙的女人在一起,大概全世界99 %的父母从一开始就会站出来反对,至于另外1 %,尚待考究。
这世上能伤她的人乏陈可数:她的过去,一个陆子初。
韩淑慧的话针针见血,字字往她心窝上面戳,若说不介意,那是假的。但她不恨韩淑慧,更不曾有丝毫的怨愤。
韩淑慧说的对,没有男人会那么大度,不介意她躺在另外一个男人的身边生活那么多年。
她是一个传统观念很强的人,这辈子认准一个人,那么不管生死,她都是他的。所以纵使在知道自己结婚后,她也一直在自我欺骗她是属于陆子初的。
五年可以发生很多事情,控制不住自己去呕吐,她觉得自己脏了,从里到外都是残缺的。那是一种伴随经年的自厌和无望。
倒不是担心陆子初有一天会厌弃她,他是天上的飞鸟,她是深潜海底的鱼,太怕有一天他会因为她举步维艰。
阿笙问:“就这么走了,许晓找我怎么办?”
“我会跟她联系。”
她太后知后觉,声音有些不稳:“你这是……要跟我私奔吗?”
陆子初看着她,眸子里是遮不住的笑意,“所以,别拒绝我。”
“……”阿笙就算想拒绝,也不可能让火车半路停下来。
席慕蓉说:“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久,若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无瑕的美丽。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说再见,要心存感谢,感谢他给了你一份记忆。长大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无遗憾。”
和陆子初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她都不曾忘却过,仿佛开在枝桠上的丝绸花,经年不谢。
来束河,太突然。
面的师傅说:“你们来的不是时候,束河和丽江12月和1月最冷,白天还好,就是早晚温差比较大。”
陆子初说:“季节不重要。”
面的师傅和善微笑:“出来游玩,季节不重要,什么才重要?”
其实这样的话问了也等于没问,还不够一目了然吗?说实话他开车这么多年,见过不少游客,可这么漂亮的游客却不多见,男人长得帅,身旁的女孩子气质也很好,就是不太爱说话,偶尔男人同她说话,她的回答会让人觉得很妥帖,也很有分寸。
一看都是出身好家庭的人。
陆子初仅是笑了笑,并没有回答面的师傅的话,抵达束河的时候正是午后,这个季节虽是淡季,但想看到游客并不难,有导游拿着小旗子,身后跟着一群游客,阿笙看着,仿佛正在经历依依曾经走过的路,心里很温暖。
两人来束河,倒像是随遇而安,走哪停哪,没有目的地,当然对吃住也没什么可挑剔的。
面的师傅问:“去酒店吗?”
“不,去客栈。”
客栈是陆子初拿着当地客栈图临时选的,征询阿笙的意见,阿笙觉得客栈设计的很有艺术感。
去的时候,陆子初说:“如果不喜欢,我们再换地方。”
阿笙还是很喜欢的,客栈男主人是知名大学美术系毕业,装修设计全是他一个人完成的。
客栈门口悬挂的灯,用素布蒙在外面,上面画着手绘图案,现在是白天,还没打开,若是晚上点燃,一定会散发出淡雅的美。
院子里溪流,鹅卵石,花草,假山应有尽有,伞下摆放着原木家具,造型很独特,刷上具有历史厚重感的漆,看起来很古朴。
陆子初牵着阿笙的手走进客栈庭院的时候,台阶上站着一只猫,弓着身子,虎视眈眈的瞪着他们。
阿笙觉得好笑,扯着陆子初的衣摆不肯上前,不忍心扰了家猫领地,让它感受到威胁,倒是他们不对了。
“它叫肉团,别看它很凶,其实很和善,明天再看见你们,绝对会围着你们直打转。”老板娘说着,叫了声“肉团”,肉团立马收敛了适才的凶神恶煞,乖顺的跑到老板娘脚旁,亲热着呢。
老板娘对阿笙笑道:“你看,特别缠人,甩都甩不掉。”
阿笙低头看那只家猫,嗯……似是极具灵性,背着老板娘在瞪她,不过肉团似乎只是在针对她,对陆子初倒是喜欢的很。
陆子初和客栈男老板谈话的时候,肉团一直围着他打转,仰着猫脸,“喵喵”的叫着,那模样倒像是在叫春。
敲定好房间,陆子初走过来,摸了摸阿笙的头,“走了。”
束河那天天气很好,冬日阳光穿过镂空的木窗户洒落入室,古朴的家具,倒像是居家卧房,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很有当地特色。
忽然明白陆子初为什么要舍酒店住客栈了,因为居家,因为客栈里有来自四面八方的朋友,因为接地气,所以增添了人情味。
这个房间,阿笙还是很喜欢的,她不喜欢的是房间里的那只笼子。
巨大的绿鹦鹉站在笼子里的铁架上,转动着大眼睛望着他们。
陆子初拿了一条温毛巾从洗手间走出来,就看到阿笙蜷着腿缩在沙发里,双手环抱着腿,脸埋在膝盖上。
陆子初坐在她身边,伸手揽住她的肩:“怎么了?”
“我怕鹦鹉。”
陆子初抬眸看了看,眸色里有光划过,她不是怕鹦鹉,她是厌恶囚禁鹦鹉的那只笼子,像是西雅图常年上锁,束缚自由的铁锁。
“来,擦擦脸。”并没有多说什么,陆子初把温毛巾递给阿笙,提着鸟笼下了楼,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跟客栈老板说的,只知道他们在束河逗留的几天时间里,她再也没有看到那只鸟。
绿鹦鹉并没有影响阿笙的情绪,陆子初再次上楼进屋的时候,肉团竟光明正大的跟在了他的身后,亲昵的依偎在陆子初的腿旁,耀武扬威的看着阿笙。
阿笙忍不住笑了,她原是很少笑的人,这么一笑,只显得一双眸子波光潋滟,十分好看。
陆子初见了,心情也是很好的,早该带她出来走一走了,熟悉的城市,有着太多的回忆,太多熟悉的人,对于她来说,并不见得就是一件好事。
“这只猫吃的很胖。”对猫,他还是很有耐心的,并不觉得烦,只是在坐下时,抬脚轻轻踢了一下肉团。
肉团避开,紧接着再次缠了上来,还真是坚持不懈。
陆子初懒得再理会,接过阿笙手中的温毛巾,已经有些凉了,也不介意,慢条斯理的擦着手。
“老板娘说它叫肉团,好吃懒做,吃东西挺精的,就是不爱捉老鼠。”
阿笙这话一出口,肉团似是感觉阿笙在说它坏话,呲牙咧嘴的“喵”了一声,倒像是在抗议。
陆子初勾了唇,觉得有趣:“看来猫比人还懂得享受生活。”
阿笙说:“它是家猫,如果是流浪猫的话就没有它这么好运了。”
“哪来的感慨?”陆子初好笑的看着她。
沉默了一会儿,她问:“我只是想起了外婆,那些流浪猫后来都去了哪里?”
提起韩老太太,陆子初表情如旧,不过笑容却有了收敛的迹象,平静无波道:“外婆人缘广,她去世后,有人陆续前来领养那些流浪猫,我也养了几只,有专人看管着。你喜欢的话,改天我带你去看看。”
阿笙点头应了,或许不该提起外婆,怕冷了气氛,她开始转移话题,彼时肉团再次宣战,跳上了木艺沙发,缩在了陆子初身旁。
“她一定是只母猫。”这么扯高气昂,倒是让人无法心生厌弃。
“嗯?”陆子初垂眸看着那只猫……怎么说呢?这猫很胆大,也不怯生,“喵”了一声,直接跳在了他的腿上。
陆子初清了清嗓子:“也有可能是只公的。”
“母猫思春。”
闻言,陆子初挑眉看着她,阿笙笑了:“我去趟洗手间。”
陆子初哪能放过她,所谓“母猫思春”,思的是谁?动物思春对象是人,说的过去吗?
阿笙这边刚站起身,就被陆子初拦腰抱起,语气故意冷硬了好几分,但却循循善诱:“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再说一遍。”
如果她敢说的话。
阿笙不敢说,一手搂着他的脖子,一手抓住了他的手臂,只笑不语。
“不说?”陆子初笑了一下,那笑看起来有些危险。
阿笙摇头,笑意却加深了。
陆子初貌似认真的想了想,眸子里光华流转:“老实说,你是不是在跟一只猫争风吃醋?”
阿笙连忙摇头,见他面露不悦,微微眯了眸,又连忙点头,却是笑出声来。
“笑什么?”语气是柔和的,就连目光也温柔了许多,一句默认的“争风吃醋”,也不知道算不算得上是意外之喜。
“我没想到束河的猫会这么喜欢你。”那只猫叫声一声高过一声,仰着猫脸围着陆子初的腿烦躁的直打转。
从未想过,在束河,她竟然能从一只猫身上收获到这么大的欢喜。
陆子初低低的笑,伶牙俐齿,这话听着喜人,但多少带着恶意的取笑,将她抱到床上,躺在了她身旁,握住她的手,侧眸看她,“顾笙喜欢我吗?”
阿笙微愣,转眸看他:“你怎么知道?”
他心情很好,上扬了嘴角:“你第一次看到我是在阶梯教室,我第一次看到你,听到‘顾笙’这个名字却是在法学系宿舍楼附近的电话亭。”
“……”记忆中,陆子初似乎跟她提过这件事,说到电话亭,过往回忆似乎一下子全都回来了。
那天她似乎哭的很狼狈。
“怎么?”他忍不住笑了,笑容撩人。
“我一定哭的很丑。”
“不会。”陆子初收紧了手臂:“我觉得这孩子蹲在电话亭里失声痛哭的时候,很让人心疼。”
阿笙没了声音……
火车行驶着,凌晨卧铺,他们拥着被子轻声说着话,这样的体验是之前从未有过的,靠在他的怀里,似乎找到了最坚实的依靠。
在望江苑入睡前,吴奈告诉她,陆子初回陆家了。她醒来后就出现在了火车上,她不问,是因为她知道,陆子初怕是因为她和家人闹僵了。
其实家人都一样,盼着子女将来能够少走一些弯路,过得比谁都好,对子女付出不求回报,但同时也会很护短。这是很多家长的通病。
其实韩淑慧并没有错,如果她是韩淑慧,她也不会同意自己的儿子跟一个叫顾笙的女人在一起,大概全世界99 %的父母从一开始就会站出来反对,至于另外1 %,尚待考究。
这世上能伤她的人乏陈可数:她的过去,一个陆子初。
韩淑慧的话针针见血,字字往她心窝上面戳,若说不介意,那是假的。但她不恨韩淑慧,更不曾有丝毫的怨愤。
韩淑慧说的对,没有男人会那么大度,不介意她躺在另外一个男人的身边生活那么多年。
她是一个传统观念很强的人,这辈子认准一个人,那么不管生死,她都是他的。所以纵使在知道自己结婚后,她也一直在自我欺骗她是属于陆子初的。
五年可以发生很多事情,控制不住自己去呕吐,她觉得自己脏了,从里到外都是残缺的。那是一种伴随经年的自厌和无望。
倒不是担心陆子初有一天会厌弃她,他是天上的飞鸟,她是深潜海底的鱼,太怕有一天他会因为她举步维艰。
阿笙问:“就这么走了,许晓找我怎么办?”
“我会跟她联系。”
她太后知后觉,声音有些不稳:“你这是……要跟我私奔吗?”
陆子初看着她,眸子里是遮不住的笑意,“所以,别拒绝我。”
“……”阿笙就算想拒绝,也不可能让火车半路停下来。
席慕蓉说:“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久,若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无瑕的美丽。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说再见,要心存感谢,感谢他给了你一份记忆。长大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无遗憾。”
和陆子初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她都不曾忘却过,仿佛开在枝桠上的丝绸花,经年不谢。
来束河,太突然。
面的师傅说:“你们来的不是时候,束河和丽江12月和1月最冷,白天还好,就是早晚温差比较大。”
陆子初说:“季节不重要。”
面的师傅和善微笑:“出来游玩,季节不重要,什么才重要?”
其实这样的话问了也等于没问,还不够一目了然吗?说实话他开车这么多年,见过不少游客,可这么漂亮的游客却不多见,男人长得帅,身旁的女孩子气质也很好,就是不太爱说话,偶尔男人同她说话,她的回答会让人觉得很妥帖,也很有分寸。
一看都是出身好家庭的人。
陆子初仅是笑了笑,并没有回答面的师傅的话,抵达束河的时候正是午后,这个季节虽是淡季,但想看到游客并不难,有导游拿着小旗子,身后跟着一群游客,阿笙看着,仿佛正在经历依依曾经走过的路,心里很温暖。
两人来束河,倒像是随遇而安,走哪停哪,没有目的地,当然对吃住也没什么可挑剔的。
面的师傅问:“去酒店吗?”
“不,去客栈。”
客栈是陆子初拿着当地客栈图临时选的,征询阿笙的意见,阿笙觉得客栈设计的很有艺术感。
去的时候,陆子初说:“如果不喜欢,我们再换地方。”
阿笙还是很喜欢的,客栈男主人是知名大学美术系毕业,装修设计全是他一个人完成的。
客栈门口悬挂的灯,用素布蒙在外面,上面画着手绘图案,现在是白天,还没打开,若是晚上点燃,一定会散发出淡雅的美。
院子里溪流,鹅卵石,花草,假山应有尽有,伞下摆放着原木家具,造型很独特,刷上具有历史厚重感的漆,看起来很古朴。
陆子初牵着阿笙的手走进客栈庭院的时候,台阶上站着一只猫,弓着身子,虎视眈眈的瞪着他们。
阿笙觉得好笑,扯着陆子初的衣摆不肯上前,不忍心扰了家猫领地,让它感受到威胁,倒是他们不对了。
“它叫肉团,别看它很凶,其实很和善,明天再看见你们,绝对会围着你们直打转。”老板娘说着,叫了声“肉团”,肉团立马收敛了适才的凶神恶煞,乖顺的跑到老板娘脚旁,亲热着呢。
老板娘对阿笙笑道:“你看,特别缠人,甩都甩不掉。”
阿笙低头看那只家猫,嗯……似是极具灵性,背着老板娘在瞪她,不过肉团似乎只是在针对她,对陆子初倒是喜欢的很。
陆子初和客栈男老板谈话的时候,肉团一直围着他打转,仰着猫脸,“喵喵”的叫着,那模样倒像是在叫春。
敲定好房间,陆子初走过来,摸了摸阿笙的头,“走了。”
束河那天天气很好,冬日阳光穿过镂空的木窗户洒落入室,古朴的家具,倒像是居家卧房,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很有当地特色。
忽然明白陆子初为什么要舍酒店住客栈了,因为居家,因为客栈里有来自四面八方的朋友,因为接地气,所以增添了人情味。
这个房间,阿笙还是很喜欢的,她不喜欢的是房间里的那只笼子。
巨大的绿鹦鹉站在笼子里的铁架上,转动着大眼睛望着他们。
陆子初拿了一条温毛巾从洗手间走出来,就看到阿笙蜷着腿缩在沙发里,双手环抱着腿,脸埋在膝盖上。
陆子初坐在她身边,伸手揽住她的肩:“怎么了?”
“我怕鹦鹉。”
陆子初抬眸看了看,眸色里有光划过,她不是怕鹦鹉,她是厌恶囚禁鹦鹉的那只笼子,像是西雅图常年上锁,束缚自由的铁锁。
“来,擦擦脸。”并没有多说什么,陆子初把温毛巾递给阿笙,提着鸟笼下了楼,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跟客栈老板说的,只知道他们在束河逗留的几天时间里,她再也没有看到那只鸟。
绿鹦鹉并没有影响阿笙的情绪,陆子初再次上楼进屋的时候,肉团竟光明正大的跟在了他的身后,亲昵的依偎在陆子初的腿旁,耀武扬威的看着阿笙。
阿笙忍不住笑了,她原是很少笑的人,这么一笑,只显得一双眸子波光潋滟,十分好看。
陆子初见了,心情也是很好的,早该带她出来走一走了,熟悉的城市,有着太多的回忆,太多熟悉的人,对于她来说,并不见得就是一件好事。
“这只猫吃的很胖。”对猫,他还是很有耐心的,并不觉得烦,只是在坐下时,抬脚轻轻踢了一下肉团。
肉团避开,紧接着再次缠了上来,还真是坚持不懈。
陆子初懒得再理会,接过阿笙手中的温毛巾,已经有些凉了,也不介意,慢条斯理的擦着手。
“老板娘说它叫肉团,好吃懒做,吃东西挺精的,就是不爱捉老鼠。”
阿笙这话一出口,肉团似是感觉阿笙在说它坏话,呲牙咧嘴的“喵”了一声,倒像是在抗议。
陆子初勾了唇,觉得有趣:“看来猫比人还懂得享受生活。”
阿笙说:“它是家猫,如果是流浪猫的话就没有它这么好运了。”
“哪来的感慨?”陆子初好笑的看着她。
沉默了一会儿,她问:“我只是想起了外婆,那些流浪猫后来都去了哪里?”
提起韩老太太,陆子初表情如旧,不过笑容却有了收敛的迹象,平静无波道:“外婆人缘广,她去世后,有人陆续前来领养那些流浪猫,我也养了几只,有专人看管着。你喜欢的话,改天我带你去看看。”
阿笙点头应了,或许不该提起外婆,怕冷了气氛,她开始转移话题,彼时肉团再次宣战,跳上了木艺沙发,缩在了陆子初身旁。
“她一定是只母猫。”这么扯高气昂,倒是让人无法心生厌弃。
“嗯?”陆子初垂眸看着那只猫……怎么说呢?这猫很胆大,也不怯生,“喵”了一声,直接跳在了他的腿上。
陆子初清了清嗓子:“也有可能是只公的。”
“母猫思春。”
闻言,陆子初挑眉看着她,阿笙笑了:“我去趟洗手间。”
陆子初哪能放过她,所谓“母猫思春”,思的是谁?动物思春对象是人,说的过去吗?
阿笙这边刚站起身,就被陆子初拦腰抱起,语气故意冷硬了好几分,但却循循善诱:“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再说一遍。”
如果她敢说的话。
阿笙不敢说,一手搂着他的脖子,一手抓住了他的手臂,只笑不语。
“不说?”陆子初笑了一下,那笑看起来有些危险。
阿笙摇头,笑意却加深了。
陆子初貌似认真的想了想,眸子里光华流转:“老实说,你是不是在跟一只猫争风吃醋?”
阿笙连忙摇头,见他面露不悦,微微眯了眸,又连忙点头,却是笑出声来。
“笑什么?”语气是柔和的,就连目光也温柔了许多,一句默认的“争风吃醋”,也不知道算不算得上是意外之喜。
“我没想到束河的猫会这么喜欢你。”那只猫叫声一声高过一声,仰着猫脸围着陆子初的腿烦躁的直打转。
从未想过,在束河,她竟然能从一只猫身上收获到这么大的欢喜。
陆子初低低的笑,伶牙俐齿,这话听着喜人,但多少带着恶意的取笑,将她抱到床上,躺在了她身旁,握住她的手,侧眸看她,“顾笙喜欢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