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的空气仿佛被火烧过一样,让人闷热难耐,与屋里的凉爽形成强烈的对比。
    感觉心脏有些不舒服,江斐迅速回到房间。
    并未关门,而是打开所有窗户,坐在沙发上,逐渐调高空调,适应温差。
    约莫一个小时,江斐关了空调。
    窗边的温度计显示43c,高温正式降临,难怪这么热。
    “咦?302的门开了?小姐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肖初夏背着双肩包走进来,手里还拿着一封信。
    江斐:“刚进家门,你要出去吗?”
    “嗯,现在天气太热了,来回上下班容易中暑,上面通知我们搬到宿舍住,也不用走夜路了。”
    即使是高温,肖初夏还穿着长袖长裤,只露出脸和脖子。
    要是出门,必须戴上口罩和帽子。
    晚上的巡逻队少,有一些心怀不轨的人,会对走夜路的女生下手。
    肖初夏连脚踝都不敢露,每天热得汗流浃背。
    “你回家了,我就不用往门缝里塞信告诉你这件事了,小姐姐我走了。”
    “陆哥他们今晚也走,能送我安全到医院。”
    “吃药夜宵再走,冰箱里有现成的饭,做得快,你去叫陆昱他们。”江斐起身进了厨房。
    假装开冰柜,实际是从超市仓库取出5人份的凉皮,5碗果酱沙冰,2大盘以前做的卤肉,18个白吉馍。
    卤肉剁碎,白吉馍用刀切开,再填满卤肉,肉夹馍就做好了。
    10个装盘,8个分成4份装进袋。
    沙冰先放在冰箱里,江斐将凉皮和肉夹馍端上桌,重新打开空调。
    肖初夏也把陆昱三人叫来了。
    “卧槽!凉皮!”苏流远激动地坐下,双眼放光:
    “我这几天做梦就想吃这个!馋得我天天早上醒来,枕头上都是口水!”
    “还有什么是队长你不会做的?”
    苏流远开始疯狂吹彩虹屁。
    江斐听不下去,拿起一个肉夹馍堵住他的嘴,把凉皮分给了大家。
    “厨房的肉夹馍,你们一人一袋,当早餐,沙冰在冰箱里,路上吃。”
    “你们取物资不方便,我一周给你们送一趟,缺什么提前写在纸上,我下次就送过去了。”
    知道江斐是怕他们在宿舍住得不好,陆昱几人感受到了极大的暖心。
    有朋友如此,何其幸运。
    “大黄又要麻烦你照顾了。”
    陆昱将家钥匙给了江斐,说出了自己的打算:“301的卧室和302的客厅是一面墙,我想开个小门洞,这样大黄可以过来吃饭,你就不用两头跑了。”
    江斐欣然同意。
    她也是有猫的人了!
    吃完饭,陆昱拿来工具,量好尺寸,在客厅的沙发旁边,开了一个只有大黄能过的小门洞,装上小木门。
    门锁在江斐的这边。
    平常锁上,大黄就不能过来打扰邻居了。
    随后,陆昱和凌昭睿拿上各自的行李,送肖初夏去医院宿舍。
    苏流远从305搬来了9个手提箱。
    “队长,这些是最近卖的黄金。”
    “应聘的事情差不多了,你什么时候有空去店里进行最终的面试?”
    江斐想了想:“后天吧,我和你一起去店。”
    “那我明天通知他们时间。”
    苏流远走后,江斐将手提箱收进超市仓库,
    系统:【叮——检测到黄金:克】
    距离目标,还差一座金山。
    江斐被自己穷笑了。
    —
    到了面试的这天,江斐起早去楼下开皮卡,装冰柜和冰棍。
    临近8点,苏流远下楼上了副驾驶。
    江斐给了他一根冰棍尝味道。
    手掌形状的冰棍晶莹透亮,中间是鲜红的西瓜果肉,吃起来甜甜的,还带着一丝淡淡的糯米香,口感脆爽细腻。
    “安全所卖的白糖冰棍我买过,但是很硬,咬得费牙,队长你怎么做的?就像以前商店卖的一样。”
    “我加了糯米粉,可以增加一点粘性,做出来的冰棍也不会硬邦邦,这东西你看着定价,冰柜里有400根。”江斐复道:
    “过段时间会继续卖沙冰。”
    冰棍制作麻烦,要削木棍,煮糯米糖水,不如沙冰方便,卖价还高。
    苏流远看着手中的冰棍:“有少量的水果又好吃,一根88克黄金吧,第一天卖50克吸引顾客,再恢复原价。”
    “可以。”
    江斐刚说完,蓦地听到车外传来尖锐的笑声。
    斜对面的路边,男人抱着光秃秃的大树,双眼木讷,干裂的唇瓣嗫嚅着,不知道在嘀咕什么。
    是血红毒蚁的受害者。
    医院治疗不过来那么多的患者,导致一部分人神经永久性损伤,变成了傻子。
    有家人的,关在家里照顾。
    家人不管的,就在路上游逛,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时而还会跟路人搭话。
    可没人听懂他们说的话,只能叫来巡逻队处理。
    一颗子弹,结束他们的痛苦。
    亲眼看着男人被巡逻队的队员开枪打死,拖走了尸体,江斐平静地继续开车。
    末世,最不缺死人。
    对他们来说,死亡反而是一种解脱。
    —
    9点,江斐到达平安小超市,和苏流远搬冰棍,在大门挂上售卖的白板。
    应聘的人准时来了。
    好巧不巧,三个都是江斐的熟人。
    江正康老了很多,皮肤晒得黑红,穿着老头背心,大短裤。
    垂落的手,牵着江斐之前在阿红招待所遇到过的那个小男孩。
    站在最后的是周晚晴,一身洗褪色的大红运动套装,小脸收拾得干干净净。
    本就明艳的五官,在阳光下有种蛊惑人心的妖媚感,引起了不少回头率。
    江斐幽幽看向身边的苏流远:“解释。”
    苏流远轻咳了一声:“这几天来应聘的人,要么手脚不干净,偷东西偷黄金,要么消极怠工,想法设法的占便宜,只有他们三通过了考验,我就留下来了。”
    “我发誓,真的是一个意外。”
    天地良心,他一点没偏袒!
    缘分就这么奇妙。
    江斐有点头疼。
    熟人确实比陌生人好,起码知根知底。
    但江正康优柔寡断,心软成患的性格,着实给她留下了阴影。
    小男孩八九岁,还是个孩子,用他就真刑了。
    至于周晚晴,除了太漂亮,倒没什么问题。
    正当江斐思考该如何处理时,一个妇人拿着午餐肉罐头,气势汹汹地走来。
    嗓门大得像是拿喇叭在喊。
    “大家都来看啊!平安小超市卖有虫子的商品给我!”
    “我昨天在这里买的午餐肉,回家一打开,味道臭了不说,里面还有蛆!”
    妇人愤怒地把罐头摔在地上。
    几条长蛆,从混合着汤水的肉块中蠕动地爬出来。
    围观的人们一脸嫌恶。
    不远的姚金也来看热闹,打着遮阳伞嘲笑:
    “你们店里的东西是变质了多久,能养出这么大的蛆?”
    “拿有问题的商品卖高价,你不仅穷,心也黑透了。”姚金毫不掩饰着得意。
    他就不信今天过后,还有人来平安小超市买东西!
    姚金眼神示意妇人继续。
    妇人当即指着江斐质问:“你是店的老板!你说这事怎么解决?!”
    突然周晚晴打开了平安小超市的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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