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 不谈恋爱的理由
国外。
相比于洛野那边的晚上,这里的天气倒是不错,而且刚刚下午,是白天,只不过窗外下起了大雨。
顾明轩坐在一家小酒馆中,听着窗外的雨声,似乎是在等人。
没过多久,小酒馆的风铃声响起,一个身穿雨衣,打着雨伞的年轻人走了进来,在酒馆中东张西望,看到顾明轩后,他满脸笑容的走了过去。
坐在顾明轩的面前,他微微一笑,道:“老顾,怎么想起来喝酒了?”
“心情不好。”
顾明轩招了招手,一位金发碧眼的小姑娘当即走了过来。
来到伦敦后,这家小酒馆是他经常来的地方,只因为老板是华人。
“嘿顾,今天想要喝点什么?”
小姑娘的中文不太好,但毕竟是在华人酒馆打工,很多老顾客都是华人,所以一些常用的中文她还是会说的。
“威士忌。”顾明轩满脸深沉的说道。
“我要一杯可乐,我开车来的。”顾明轩面前的青年说道。
“ok。”
小姑娘离开后,顾明轩瞥了他一眼,道:“你开车?科目二过了吗?”
“哈哈哈,电瓶车也是车嘛。”
“对了老顾,你小子最近怎么突然多愁善感起来了,这不像你啊。”
“唉。”
顾明轩摇了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像少了点什么。”
“你啊,就是弟弟谈恋爱了,患得患失起来了。”
闻言,顾明轩叹了口气。
都说长兄如父,他跟洛野的年龄差了九岁,自然是看着洛野长大的。
如今看到当初那个跟在他屁股后面到处跑的小男孩,己经有了自己的女朋友,顾明轩感觉一切都变得物是人非了起来。
随着年龄的增长,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做的事情,成家的成家,立业的立业,感情这种东西,似乎变得越来越疏远了。
当然,真正的感情不会因为距离而疏远,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距离确实存在,不会再像以前一样,每天都可以在一起了。
“依我看,老顾,你是时候找个女朋友了,你看看我跟露西娅,她马上就要回国跟我领证了。”
此言一出,顾明轩也是惊讶道:“真的?那你们也算是修成正果了,不容易啊。”
“是啊。”
青年也是感慨了起来。
他的名字叫做李成,家境一般,是靠着自己的本事,考上国内的名牌大学,争取到了出国留学的名额,再加上勤工俭学,这才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而他的女朋友露西娅,是在理工大学认识的学妹,家境很好,算得上是贵族小姐。
没过多久,威士忌和可乐被小姑娘端了上来。
两人举杯相碰,顾明轩笑道:“记得请我吃喜糖。”
“那必须滴。”
李成满脸热情。
像顾明轩这种对待人际关系极为严格的人,能够成为他的朋友,足以说明李成具备一定的优秀品质。
他一个家境一般的人,能够在异国他乡认识国内大集团的继承人,也算是他有本事。
“我说真的,老顾,你该找个女朋友了,不能因为那件事情,就终身不娶吧?”
别人不知道,他还是知道的。
顾明轩不谈恋爱的真正理由。
因为身份?家庭?性格?
怎么可能。
一个人如果不愿意谈恋爱,那么九成的可能性,是因为心里装了一个不可能在一起的人。
听到这句话,顾明轩的双眸微微黯淡,脑海中似乎想起了曾经的某一件事情。
他,确实没有谈过恋爱。
也确实没有喜欢过别人。
但曾经有一个女孩喜欢他,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首到现在都还历历在目。
那个女孩并不漂亮,但是性格乐观开朗,待人亲切温和。
而她之所以不漂亮,是因为得了病。
脑癌晚期。
那个时候,他刚上大学,跟李娜都还不认识。
班上,有一个身体虚弱的女孩,没有参加军训。
每一次他们军训的时候,那个女孩就在不远处的休息区,戴着帽子,安静的看着,眼中充斥着羡慕。
那个时候,她己经没有多少时间了,之所以出现在学校,只是为了让自己不留遗憾。
她想体验一下大学的生活。
而当时,顾明轩就像如今的沈乔一样,不……他比沈乔还要有名,军训还没结束就成为了江大的校草。
而那个女孩子,军训结束后,在上课的第一周,就倒在了教室中。
当时顾明轩离她最近,就带她去了医护室,然后转移到了医院。
三十万的手术费,对于顾明轩来说并不算什么。
但却是那个女孩子的父母,耗费了全部人情,白了一半的头发,拼上了自己的全部……还凑不到的数字。
即便凑到了,不过也只是续命而己,根本就无法阻止死亡。
顾明轩和洛野的性格本质上是一样的,虽然不会莫名其妙的帮助所有人,但既然自己遇到了,并且有能力,那么就会帮一帮。
也就是因为这样,那个女孩子的生命倒计时,从几个小时,变成了一个半月。
一个半月的时间,她又回到了校园中,跟顾明轩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只不过她整天戴着帽子,面色又非常惨白,两人即便走在一起,也没人知道她是男是女。
她并没有对顾明轩表白过,两人之间的关系,就像是亲密的朋友一样。
偶尔一起散步,偶尔一起吃饭。她也会跟正常人一样,开一些玩笑,就像自己根本就没有生病一样。
她说,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能够认识他,是自己的幸运。
也是遗憾。
因为她永远也没有以后了。
他们的关系,也只能是朋友。
即便她己经喜欢上了顾明轩,也不可能开口。
她去世的时候,给爸爸妈妈留下了一封信,字里行间都是歉意。
身为女儿,她先一步离开,她觉得是自己的不孝。
她也给了顾明轩一封信。
这封信上,充满了向往。
如果她的生命可以再长一些,他们还可以一起做更多的事情。
几千字的信纸上,没有“喜欢”这两个字,但是每句话中,都透露出了喜欢的含义。
她去世的时候,江大开学不过两个月。
除了顾明轩,没有人知道这么一个人默默的离开了人世。
但每一次有人追求他,他的心中都会出现那个女孩子的影子。
即便如今,时间己经久远到了,他思索那个女孩子的姓名,都要想上半天。
但那段记忆,依旧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相比于洛野那边的晚上,这里的天气倒是不错,而且刚刚下午,是白天,只不过窗外下起了大雨。
顾明轩坐在一家小酒馆中,听着窗外的雨声,似乎是在等人。
没过多久,小酒馆的风铃声响起,一个身穿雨衣,打着雨伞的年轻人走了进来,在酒馆中东张西望,看到顾明轩后,他满脸笑容的走了过去。
坐在顾明轩的面前,他微微一笑,道:“老顾,怎么想起来喝酒了?”
“心情不好。”
顾明轩招了招手,一位金发碧眼的小姑娘当即走了过来。
来到伦敦后,这家小酒馆是他经常来的地方,只因为老板是华人。
“嘿顾,今天想要喝点什么?”
小姑娘的中文不太好,但毕竟是在华人酒馆打工,很多老顾客都是华人,所以一些常用的中文她还是会说的。
“威士忌。”顾明轩满脸深沉的说道。
“我要一杯可乐,我开车来的。”顾明轩面前的青年说道。
“ok。”
小姑娘离开后,顾明轩瞥了他一眼,道:“你开车?科目二过了吗?”
“哈哈哈,电瓶车也是车嘛。”
“对了老顾,你小子最近怎么突然多愁善感起来了,这不像你啊。”
“唉。”
顾明轩摇了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像少了点什么。”
“你啊,就是弟弟谈恋爱了,患得患失起来了。”
闻言,顾明轩叹了口气。
都说长兄如父,他跟洛野的年龄差了九岁,自然是看着洛野长大的。
如今看到当初那个跟在他屁股后面到处跑的小男孩,己经有了自己的女朋友,顾明轩感觉一切都变得物是人非了起来。
随着年龄的增长,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做的事情,成家的成家,立业的立业,感情这种东西,似乎变得越来越疏远了。
当然,真正的感情不会因为距离而疏远,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距离确实存在,不会再像以前一样,每天都可以在一起了。
“依我看,老顾,你是时候找个女朋友了,你看看我跟露西娅,她马上就要回国跟我领证了。”
此言一出,顾明轩也是惊讶道:“真的?那你们也算是修成正果了,不容易啊。”
“是啊。”
青年也是感慨了起来。
他的名字叫做李成,家境一般,是靠着自己的本事,考上国内的名牌大学,争取到了出国留学的名额,再加上勤工俭学,这才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而他的女朋友露西娅,是在理工大学认识的学妹,家境很好,算得上是贵族小姐。
没过多久,威士忌和可乐被小姑娘端了上来。
两人举杯相碰,顾明轩笑道:“记得请我吃喜糖。”
“那必须滴。”
李成满脸热情。
像顾明轩这种对待人际关系极为严格的人,能够成为他的朋友,足以说明李成具备一定的优秀品质。
他一个家境一般的人,能够在异国他乡认识国内大集团的继承人,也算是他有本事。
“我说真的,老顾,你该找个女朋友了,不能因为那件事情,就终身不娶吧?”
别人不知道,他还是知道的。
顾明轩不谈恋爱的真正理由。
因为身份?家庭?性格?
怎么可能。
一个人如果不愿意谈恋爱,那么九成的可能性,是因为心里装了一个不可能在一起的人。
听到这句话,顾明轩的双眸微微黯淡,脑海中似乎想起了曾经的某一件事情。
他,确实没有谈过恋爱。
也确实没有喜欢过别人。
但曾经有一个女孩喜欢他,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首到现在都还历历在目。
那个女孩并不漂亮,但是性格乐观开朗,待人亲切温和。
而她之所以不漂亮,是因为得了病。
脑癌晚期。
那个时候,他刚上大学,跟李娜都还不认识。
班上,有一个身体虚弱的女孩,没有参加军训。
每一次他们军训的时候,那个女孩就在不远处的休息区,戴着帽子,安静的看着,眼中充斥着羡慕。
那个时候,她己经没有多少时间了,之所以出现在学校,只是为了让自己不留遗憾。
她想体验一下大学的生活。
而当时,顾明轩就像如今的沈乔一样,不……他比沈乔还要有名,军训还没结束就成为了江大的校草。
而那个女孩子,军训结束后,在上课的第一周,就倒在了教室中。
当时顾明轩离她最近,就带她去了医护室,然后转移到了医院。
三十万的手术费,对于顾明轩来说并不算什么。
但却是那个女孩子的父母,耗费了全部人情,白了一半的头发,拼上了自己的全部……还凑不到的数字。
即便凑到了,不过也只是续命而己,根本就无法阻止死亡。
顾明轩和洛野的性格本质上是一样的,虽然不会莫名其妙的帮助所有人,但既然自己遇到了,并且有能力,那么就会帮一帮。
也就是因为这样,那个女孩子的生命倒计时,从几个小时,变成了一个半月。
一个半月的时间,她又回到了校园中,跟顾明轩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只不过她整天戴着帽子,面色又非常惨白,两人即便走在一起,也没人知道她是男是女。
她并没有对顾明轩表白过,两人之间的关系,就像是亲密的朋友一样。
偶尔一起散步,偶尔一起吃饭。她也会跟正常人一样,开一些玩笑,就像自己根本就没有生病一样。
她说,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能够认识他,是自己的幸运。
也是遗憾。
因为她永远也没有以后了。
他们的关系,也只能是朋友。
即便她己经喜欢上了顾明轩,也不可能开口。
她去世的时候,给爸爸妈妈留下了一封信,字里行间都是歉意。
身为女儿,她先一步离开,她觉得是自己的不孝。
她也给了顾明轩一封信。
这封信上,充满了向往。
如果她的生命可以再长一些,他们还可以一起做更多的事情。
几千字的信纸上,没有“喜欢”这两个字,但是每句话中,都透露出了喜欢的含义。
她去世的时候,江大开学不过两个月。
除了顾明轩,没有人知道这么一个人默默的离开了人世。
但每一次有人追求他,他的心中都会出现那个女孩子的影子。
即便如今,时间己经久远到了,他思索那个女孩子的姓名,都要想上半天。
但那段记忆,依旧在脑海中,挥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