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住,警察临检 作者:寒梅墨香
分卷阅读11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他们都功成名就,他也无所谓,发生了就发生了。可他们都太年轻,现在最主要的,还是前途。
看着他流着眼泪大吼着,我爱你,他就算是在坚硬的心,还是破了一个角,萧姚的身影,就这么进入了进去。
萧姚抹去了脸上的眼泪,跑到厨房拎出几瓶啤酒。往日之事不可追,还想这些干什么?让那个混蛋去死吧,就那么把他丢在路边,为了前途什么都不管,他受了多少罪,现在就要一点一点的让他还回来。
王毅在他的房间苦苦的笑了,那时候,他做的是很过分了。真的是,害苦了他。
看他现在的生活,都是他造成的。对于萧姚,他有责任。
第二天晚上,萧姚特意穿了一件银光亮色的体恤衫,低腰裤低的都可以看见股沟,背着一个大的吓死人的包,抓乱了头发,就这么进了酒吧。
“哟,妖儿,你来了啊!”
所有经过的男男女女都会招呼他一声。
属于夜晚得萧姚,就是一只华丽的妩媚的妖精,因为他的名字是萧姚,人们就喜欢叫他姚,也是妖的谐音字,叫着叫着,变成了妖儿。
妖儿,妖精,魅惑人心之后,毫不负责人的溜走,迷住了寻找美丽激情刺激的人们。
他大方,喜欢开玩笑,也喜欢拼酒,更喜欢和所有人谈恋爱,只要感觉上来了,他毫不反对一夜情,总是会满足很多人的渴望。
趴在吧台的时候,低腰裤下滑,可以看见他里边穿的那件丁字裤的带子。
他的腰很细,皮肤也很白,神情也是懒懒散散的,就好像是一只高傲的波斯猫,炫耀着自己的美丽,自己的所有优点。
慢慢的等着,他的猎物。
“昨天被抄了?我以为你贩卖摇头丸,会被关几年呢。”
一个身穿暗红色贴身衬衣的妩媚男人,手指围着萧姚袒露的腰侧一转,指尖滑过他的肌肤,停在他的肩膀上。
“老子是那么笨的人吗?警察都是笨蛋,随便一个借口,让他们死无对证,我也就出来了。哎,唐豆子,我带了比摇头丸更刺激的,你到底要不要?”
穿暗红色衬衣的妩媚男人叫做唐豆子,一听萧姚这么说,立马来了精神。
掏出所有的钱,萧姚把他的大包打开,拿出一小袋,很小的一袋,白色粉末。
唐豆子马上提着小粉包去了厕所。
“哎,妖儿,给我三颗摇头丸,音乐这么好,不去摇头怎么行?”
萧姚递给他一杯啤酒,丢了一颗摇头丸进去,那个人赶紧大口大口的喝了。
萧姚把手往他前边一伸,这个人掏出钱来,结果他另外两颗摇头丸。舞曲很激烈,这个人马上就冲到舞池,开始随着激烈的舞曲,疯狂地摇着。
这就是他的生意,在酒吧夜总会里贩卖一些摇头丸,顺便帮自己找一个好猎物,度过寂寞的夜晚。
包包里的摇头丸,慢慢的变少,他的钱也就越来越多。
一杯五连六色的鸡尾酒酒保递到面前。
对他一抬下巴。
“四号桌客人送你的。”
萧姚回头看过去,一个长相不错的男人,穿着品味也很好,小口地喝着酒,看着他的眼神,充满了兴趣。
这个男人不错,他喜欢。今晚不用寂寞的一个人度过了。
接受吧,萧姚端起酒杯,敬了他一下,当着他的面,喝下去。这无疑就是接受他的邀请。
萧姚对他一笑,无限风情。
那个男人眼神热辣,绕过人群,来到他的身边。
“有没有兴趣一起跳舞。”
萧姚拉起他的衣襟,带着他走进舞池。
舞曲火辣,他跳的更是狂野,用他的身体,肢体语言,挑逗着这个男人,围着他跳贴面舞。手指上下触摸着这个男人的身体,在男人想搂过他,亲热的时候,他会像是水妖一样逃走。
男人被他激起所有的火气,似乎被萧姚逗弄的,有些恼,有些惊喜。
在萧姚贴着他身体摩挲的时候,他一把抓住他。
“妖儿,果然你是这里的妖精!”
第十章没完没了的临检
已经等不及找间旅馆了,这个男人拉起萧姚往厕所走。
有人对他们吹口哨,有人大叫着,妖儿,钓上男人啦!尽兴哦!
这个男人是他的猎物,猎捕的,所以,他才是胜利者。
厕所里的隔间,有人在吸毒,有人正在进行某种交易,比如他们,就要进行。
男人有些凶狠,一把把他推到门板上,上去就拉萧姚的低腰牛仔裤,看见了他穿着白色的丁字裤,欲盖弥彰的包裹着他,若隐若现的还有黑色的颜色。无一不是挑逗。
萧姚张开腿,带些骄傲。
“先让我快乐了,我就让你高兴。”
男人蹲下身,隔着薄薄的布料,触摸,亲吻,拉扯。
靠在门板上,他的神志没有离开,眼睛里带着一丝的冰冷,嫌弃。可嘴里,还是配合着他的动作,吟出一些挑逗的声音。
随便和个男人上,床,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妖精,他喜欢和男人上,床,喜欢这种一夜情的游戏,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爱着这种生活,也恨着这种生活。
只有让他累得没有心思胡思乱想,他才会安稳的睡着。这种运动,至少可以驱赶他的寂寞。身处人群中,就算是音乐在热闹,那么多人和他一起狂乱的跳舞,他也感到孤单。
其实,他不是污点,王毅不需要他,王毅把他的真心真感情丢到地上踩个稀巴烂,可这些人需要他,都围着他跳舞狂欢。他不孤单的,他需要忘记,需要太多人陪着他,让他快乐一些。
夜里他总是想起,王毅决然的离开,说他是一个污点,必须处理掉。他阻拦他的前途了。
总是冷笑着,在王毅眼里,他是必须处理掉的。可在这些人眼里,他是被需要的。他被父母遗弃,被学校开除,他以前生活的环境集体唾弃他,都不重要了。他是酒吧里的妖儿,太多人喜欢他了。他喜欢这种狂乱的音乐,引发他体内的狂野。他就会非常开心。
实在开心不起来了,他也会磕一些药,随着激烈的音乐一起摇头。
每个人都有不开心的,来酒吧寻找刺激的人,也都有这样那样的不开心。都不去打听,来这里就是来高兴的。寂寞的人,凝聚在一起,就不寂寞了。
可这些人进进出出他的身体,让自己觉得,自己更加恶心了。
就连自己都唾弃自己了,更别说让谁珍惜。
就堕落吧,他反正不干净。已经堕落到最底层,也就没有心思在往上攀爬。习惯这种酒醉金迷的生活,习惯了糜烂的自己,习惯了和太多人一起寻找快乐,习惯了灯红酒绿,习惯了像一个吸血鬼一样昼伏夜出,也就觉得这样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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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他们都功成名就,他也无所谓,发生了就发生了。可他们都太年轻,现在最主要的,还是前途。
看着他流着眼泪大吼着,我爱你,他就算是在坚硬的心,还是破了一个角,萧姚的身影,就这么进入了进去。
萧姚抹去了脸上的眼泪,跑到厨房拎出几瓶啤酒。往日之事不可追,还想这些干什么?让那个混蛋去死吧,就那么把他丢在路边,为了前途什么都不管,他受了多少罪,现在就要一点一点的让他还回来。
王毅在他的房间苦苦的笑了,那时候,他做的是很过分了。真的是,害苦了他。
看他现在的生活,都是他造成的。对于萧姚,他有责任。
第二天晚上,萧姚特意穿了一件银光亮色的体恤衫,低腰裤低的都可以看见股沟,背着一个大的吓死人的包,抓乱了头发,就这么进了酒吧。
“哟,妖儿,你来了啊!”
所有经过的男男女女都会招呼他一声。
属于夜晚得萧姚,就是一只华丽的妩媚的妖精,因为他的名字是萧姚,人们就喜欢叫他姚,也是妖的谐音字,叫着叫着,变成了妖儿。
妖儿,妖精,魅惑人心之后,毫不负责人的溜走,迷住了寻找美丽激情刺激的人们。
他大方,喜欢开玩笑,也喜欢拼酒,更喜欢和所有人谈恋爱,只要感觉上来了,他毫不反对一夜情,总是会满足很多人的渴望。
趴在吧台的时候,低腰裤下滑,可以看见他里边穿的那件丁字裤的带子。
他的腰很细,皮肤也很白,神情也是懒懒散散的,就好像是一只高傲的波斯猫,炫耀着自己的美丽,自己的所有优点。
慢慢的等着,他的猎物。
“昨天被抄了?我以为你贩卖摇头丸,会被关几年呢。”
一个身穿暗红色贴身衬衣的妩媚男人,手指围着萧姚袒露的腰侧一转,指尖滑过他的肌肤,停在他的肩膀上。
“老子是那么笨的人吗?警察都是笨蛋,随便一个借口,让他们死无对证,我也就出来了。哎,唐豆子,我带了比摇头丸更刺激的,你到底要不要?”
穿暗红色衬衣的妩媚男人叫做唐豆子,一听萧姚这么说,立马来了精神。
掏出所有的钱,萧姚把他的大包打开,拿出一小袋,很小的一袋,白色粉末。
唐豆子马上提着小粉包去了厕所。
“哎,妖儿,给我三颗摇头丸,音乐这么好,不去摇头怎么行?”
萧姚递给他一杯啤酒,丢了一颗摇头丸进去,那个人赶紧大口大口的喝了。
萧姚把手往他前边一伸,这个人掏出钱来,结果他另外两颗摇头丸。舞曲很激烈,这个人马上就冲到舞池,开始随着激烈的舞曲,疯狂地摇着。
这就是他的生意,在酒吧夜总会里贩卖一些摇头丸,顺便帮自己找一个好猎物,度过寂寞的夜晚。
包包里的摇头丸,慢慢的变少,他的钱也就越来越多。
一杯五连六色的鸡尾酒酒保递到面前。
对他一抬下巴。
“四号桌客人送你的。”
萧姚回头看过去,一个长相不错的男人,穿着品味也很好,小口地喝着酒,看着他的眼神,充满了兴趣。
这个男人不错,他喜欢。今晚不用寂寞的一个人度过了。
接受吧,萧姚端起酒杯,敬了他一下,当着他的面,喝下去。这无疑就是接受他的邀请。
萧姚对他一笑,无限风情。
那个男人眼神热辣,绕过人群,来到他的身边。
“有没有兴趣一起跳舞。”
萧姚拉起他的衣襟,带着他走进舞池。
舞曲火辣,他跳的更是狂野,用他的身体,肢体语言,挑逗着这个男人,围着他跳贴面舞。手指上下触摸着这个男人的身体,在男人想搂过他,亲热的时候,他会像是水妖一样逃走。
男人被他激起所有的火气,似乎被萧姚逗弄的,有些恼,有些惊喜。
在萧姚贴着他身体摩挲的时候,他一把抓住他。
“妖儿,果然你是这里的妖精!”
第十章没完没了的临检
已经等不及找间旅馆了,这个男人拉起萧姚往厕所走。
有人对他们吹口哨,有人大叫着,妖儿,钓上男人啦!尽兴哦!
这个男人是他的猎物,猎捕的,所以,他才是胜利者。
厕所里的隔间,有人在吸毒,有人正在进行某种交易,比如他们,就要进行。
男人有些凶狠,一把把他推到门板上,上去就拉萧姚的低腰牛仔裤,看见了他穿着白色的丁字裤,欲盖弥彰的包裹着他,若隐若现的还有黑色的颜色。无一不是挑逗。
萧姚张开腿,带些骄傲。
“先让我快乐了,我就让你高兴。”
男人蹲下身,隔着薄薄的布料,触摸,亲吻,拉扯。
靠在门板上,他的神志没有离开,眼睛里带着一丝的冰冷,嫌弃。可嘴里,还是配合着他的动作,吟出一些挑逗的声音。
随便和个男人上,床,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妖精,他喜欢和男人上,床,喜欢这种一夜情的游戏,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爱着这种生活,也恨着这种生活。
只有让他累得没有心思胡思乱想,他才会安稳的睡着。这种运动,至少可以驱赶他的寂寞。身处人群中,就算是音乐在热闹,那么多人和他一起狂乱的跳舞,他也感到孤单。
其实,他不是污点,王毅不需要他,王毅把他的真心真感情丢到地上踩个稀巴烂,可这些人需要他,都围着他跳舞狂欢。他不孤单的,他需要忘记,需要太多人陪着他,让他快乐一些。
夜里他总是想起,王毅决然的离开,说他是一个污点,必须处理掉。他阻拦他的前途了。
总是冷笑着,在王毅眼里,他是必须处理掉的。可在这些人眼里,他是被需要的。他被父母遗弃,被学校开除,他以前生活的环境集体唾弃他,都不重要了。他是酒吧里的妖儿,太多人喜欢他了。他喜欢这种狂乱的音乐,引发他体内的狂野。他就会非常开心。
实在开心不起来了,他也会磕一些药,随着激烈的音乐一起摇头。
每个人都有不开心的,来酒吧寻找刺激的人,也都有这样那样的不开心。都不去打听,来这里就是来高兴的。寂寞的人,凝聚在一起,就不寂寞了。
可这些人进进出出他的身体,让自己觉得,自己更加恶心了。
就连自己都唾弃自己了,更别说让谁珍惜。
就堕落吧,他反正不干净。已经堕落到最底层,也就没有心思在往上攀爬。习惯这种酒醉金迷的生活,习惯了糜烂的自己,习惯了和太多人一起寻找快乐,习惯了灯红酒绿,习惯了像一个吸血鬼一样昼伏夜出,也就觉得这样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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