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安的民哪,应当歌唱。以色列阿,应当欢呼。耶路撒冷的民哪,应当满心欢喜快乐。耶和华已经除去你的刑罚,赶出你的仇敌。以色列的王耶和华在你中间,你必不再惧怕灾祸。”
——《圣经:西番雅书》
十五个人的尸体在村口的三条大木柱中间拉起的绳索上悬吊着,晚夏时节,尸体散发出难闻的腐败气息,但阿尔格隆村的村民并没有表现出厌恶的心绪,而是一同拍手称快。这十五具尸体吊在这里就像一个无言的门神,至少能庇佑阿尔格隆从今往后好几年不再遭受任何程度的盗匪侵袭。
彭易之遥望着戴维斯和他的人马鱼贯进入村中心的小圣堂,而维桑的战士们则在每一户村民中找到了自己的帮手:村民们乐于分享自己的多余床榻给这些庇佑自己一方平安的守护神们。戴维斯的东奥弥尔士兵们几乎要高兴坏了,刘峻辰为了他们的到来特意在小圣堂举行了一场小型宴会,由乔伊斯来为他们祝酒。烧烤乳猪,烤羊肋排,还有大块的白面包,那都是无论这些东奥弥尔人还是平民或是之后成为匪徒都不曾享受过的好东西,但真正将他们的情绪点燃的是他们亲眼看见了刘峻辰指挥人手运送了五车粮食到他们的家乡。
“阿格尼万岁!刘峻辰副官万岁!”一名醉醺醺的东奥弥尔壮汉站了起来,拿着酒杯大声宣布。
“万岁!万岁!”东奥弥尔人们附和道。
彭易之微笑着看着这一切,这一回他没有对刘峻辰挥霍金钱感到痛惜,因为这些钱确实是用在了需要的地方:他们现在约莫有两百二十名战士和一百匹马,不管是盔甲还是刀剑都储备充分,是一支装备精良的军队了,甚至比柯蒂斯堡伯爵的常备军都更加强大,而说到柯蒂斯堡伯爵,昨天晚上阿格尼就和格里芬一起去往了柯蒂斯堡,向伯爵禀告匪患已解决的好消息,说不好还能被封个爵位;封爵就说明有了自己的封地,这些异邦的冒险者们也就有了自己梦寐以求的落脚点,就算是在这片未知的大陆上站稳了脚跟。
彭易之在阿尔格隆的村道上走着,见到的每个村民都恭敬地向阿格尼爵士大人的侍从致敬,这让彭易之产生了一种当时在威远城大街上行走前往圆形剧场参加庆功宴会时的错觉,这种错觉让他有些飘飘然。一路上他见到了许多这几天暂住在阿尔格隆的洛溪团老兵和少年兵们,被分散在每个村民家中的维桑士兵不仅全额支付他们食宿产生的费用(当然是由刘峻辰出钱),还会在训练之余替农户们分担农活,这让这些农民很高兴,因为他们自打生下来就没有见过会帮他们干农活的士兵,士兵每次来的时候都只会带走一大堆粮食和贡税,或许还拉走一队壮丁,只会给他们增添烦恼。而这些来自于维桑的士兵完全颠覆了他们对于“士兵”这一概念的认知,他们感到幸运。
他们算是真正站住脚了吗?彭易之困惑着,但他想自己没有选择,只能选择相信阿格尼,而阿格尼总是将他们引领向胜利的一方。他开始理解那些洛溪团的老兵们为什么像邪教崇拜一样追随着阿格尼这个人了,是的,他年轻,甚至有些老兵的岁数比他大一轮。但他确实有着这样的能力洞察世间之事,好像一盏指路的明灯一样,而在这盏明灯下,他们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依照阿格尼的命令去战斗。彭易之知道不应该这样相信自己的领袖,即使是阿格尼也有自己的性格缺陷,也会有做错决断的时候,而身为领袖的他即使做出任何一个错误的决定都可能导致好些人丧命,但他还是无法控制的想要去追随阿格尼,去追随陈生,那个在漆吴山的山顶上挥舞着赤羽白鹰旗的洛溪团团长。
还能要求些什么呢?他有着和自己一样的目的,这就足够了。
彭易之这么想着,在村道上行走,点起了一根烟,静静等待着阿格尼和格里芬回来,给他们带来些好消息。作为阿格尼的侍从,他本有资格加入小圣堂的宴会,和那些东奥弥尔的战士一起吃点好东西——深入接触之后,他也能感觉到这些东奥弥尔人并没有他想象中那样坏,他们也只是为了谋生路和一口热饭的可怜人。但他并不沉溺于口腹之欲,嘈杂的宴会也让他头晕脑胀,他便像当初逃离威远城的圆形剧场一样逃离了宴会现场,想一个人到处走走。
说来也奇怪,彭易之能感觉到自己的性格在来到希罗的这一个多月时间里逐渐被改变。他本是桀骜不驯的顽固派,性格孤僻乖戾,时常与人动怒,但阿尔格隆的村民总是对他笑脸相向;村口的酒馆老板总是在他喝酒的时候免费为他附送额外的下酒小菜,染坊主人的女儿时常拿他开没有恶意的玩笑,让他不要那么严肃。管理蜂箱的大叔总是在他路过的时候热情的招呼他来尝一尝刚刚从蜂巢里掏出来的蜂蜜,就连村庄的守夜人也会和他一起打桥牌,有时候还赌几个铜板。他们真的都是很好很好的人,彭易之这么想着...和望江堡的邻居们有些相像,他们真的都是很好很好的人。
每当想到这里,彭易之都会忍不住落泪,只不过落泪的时候他会特意藏起来不让别人看见。
走到村口的时候,远远望向通往阿尔格隆的大道,彭易之看到了自己熟悉的身影:那是两名穿着板甲的骑士,毫无疑问,那是他所熟悉的阿格尼和格里芬。与离开的时候不同的是,阿格尼的战马披上了白色的罩袍,那是在拉札德尼亚只有贵族才被允许使用的马匹装饰,骑着白罩袍战马的阿格尼显得威风凛凛。
“战神阿瑞斯,骑在白色的驯鹿上。”阿格尼·柯蒂斯笑了一下,念了一句见回组军歌的歌词。
“您回来了,阿格尼爵士?”彭易之恭敬地向二人行礼。
“不再是‘爵士’了,侍从。”格里芬庄严的宣布,“现在他是雷诺茨的男爵,阿格尼·柯蒂斯。”
飨宴持续了一天一夜,士兵们整晚都在开怀畅饮,每个人都喝得满脸通红。他们不断的举杯敬酒,互相吹嘘自己过往的经历,互相说笑话然后一起笑的前仰后合,每一道菜他们都像饿鬼一般吃个不休。昨日还在刀兵相见的年轻人,今天上了酒桌就成了好兄弟。阿格尼不胜酒力,午夜刚过的时分就先行前往乔伊斯家休憩,剩余的士兵们围着篝火,和阿尔格隆的村民们一起又唱又跳,直到天亮。
格里芬在清晨走进了阿格尼·柯蒂斯的房间,穿着他那雕刻着他家族盾徽的胸甲。格里芬·达勒的家族盾徽是黑底狼獾——那本不是经常在卡尔加里出现的动物,但因为达勒家族的先祖因为在卡尔加里王国的御林中为保护国王而猎杀了一只狼獾而被破格提拔为了贵族,狼獾这种动物就默默地在达勒家族的盾徽上呆了一百多年。而现在,他传到了格里芬的手上。
“我有件事情要告诉你,阿格尼男爵。”
“怎么了?爵士?”阿格尼打着哈欠从床上爬了起来,“我正结束完东奥弥尔人的应酬,累得不行呢。”
“我有一件事情没有和你说。”格里芬给自己找了一个座位,并倒上一杯麦酒。“我并不是没有封地的誓言骑士。”
“这有什么?”阿格尼不解的问。
“你是知道的,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也没有那么相信你...莫里斯男爵告诉我,你要来到雷诺茨山堡,今后还可能成为阿尔格隆的男爵。但我不知道我的封君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所以趁着你还和我一样地位的时候,我在您身上做了一个实验。”格里芬嗫嚅着小声说。
阿格尼坐了起来,尖锐的盯着格里芬的眼睛:“所以,你的封地在阿尔格隆附近,或许是哪一处的农场。”
“对的...”格里芬正要回答,话音未落,却被阿格尼所打断:“是沃雷丁的农庄。对吗?告诉我,格里芬,你想说的是这个?”
“对的。”格里芬说,“那个强奸农场少女的骑士...那个壮汉安德鲁,并不是一名真正的骑士,他是我的侍从。”
“所以你测试出什么来了?格里芬,告诉我,你用那个可怜的少女得到了什么样的答案?”阿格尼沉着脸说。
“我认为你有一颗善良而勇敢的心,男爵大人,”格里芬说,“您会为了您的领民和封臣不惧艰险,誓死保护他们的安全,是一名真正的骑士。对不起...之前我一直以为您虽然是伯爵大人的子嗣,但在外和异乡人相处时间久了,会...”
“格里芬,站起来。”阿格尼命令,“这是命令。”
格里芬浑身一震,阿格尼从没给他这么严肃的下过命令,准确的说,他几乎不给格里芬下命令,即使有什么事情要拜托格里芬,他也是好声好气的和格里芬商量,但现在的阿格尼在生气。他能清晰的感受出来,甚至比和壮汉安德鲁对打的时候更生气。格里芬站了起来。
“梆!”重重的一拳,那是阿格尼扎稳了脚步,扭腰挥出的全力一拳,直打到格里芬没有头盔保护着的脸上,把他轰到了墙上,撞得格里芬好像能看见有七十二个小矮人围着他跳草裙舞。这拳打掉了格里芬的一颗大牙,他踉跄着稳住脚步,重新站回了自己的位置,低着头面对阿格尼,脑袋直发晕。
“你知道我为什么打你吗?”阿格尼语调低沉的问。
“我...我不知道,爵士。是因为我测试了你,你感到被侮辱了?”格里芬断断续续的说着,嘴里都是血,他每说一句话,血就顺着自己的嘴唇往下滴,拉出一条条细细的红线。
“不,这拳为了沃雷丁的女儿。”阿格尼一字一句地说,“因为自身实力不足或是外敌过于强大而保护不了自己的领民并不是错,但拿自己领民的性命和尊严开玩笑的人,不配有自己的领地。”
“是的,男爵大人。”格里芬诚恳的道歉,“以朱庇特的名义发誓,绝不会再有第二次。”
“很好。”阿格尼说完,紧紧抱住了格里芬,“这个拥抱来自于你的封君、同袍和兄弟,你向我说了实话,证明你已经开始信任我,我也将回馈给你足够的信任和尊敬,赏罚之间并不抵触。从今往后,你的命就是我的命,我阿格尼·柯蒂斯将誓死保卫你的一切权利。”
“好。”格里芬哭了出来,血水和鼻涕、眼泪一起在他的脸上肆意纵走,直把阿格尼肩上的衣物弄得粘乎乎的。
“艾能奇!彭易之!”阿格尼大声呼唤他的侍从,二人连忙从门外跑了进来。“劳驾你们跑一趟,去帮我把戴维斯·德雷克爵士请过来。”
刚刚获封阿尔格隆南方一个小农庄的戴维斯·德雷克此时已经是阿格尼的封臣了,但他并不清楚在一个刚刚结束宴会的夜晚,阿格尼召见他有什么要紧事务。戴维斯揉着惺忪的睡眼来到了阿格尼的屋子,第一个看到的却是脸上肿着一块儿的格里芬·达勒爵士。
“怎么了?格里芬爵士,您脸上这是...”戴维斯一看就忍不住笑出了声,“您这是被老婆打了?”
格里芬沉着脸一前一后把事情告诉了戴维斯,戴维斯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找了个椅子坐下,并为自己倒了一杯麦酒,然后点上一根烟:“格里芬爵士这番举动着实不太恰当,但是阿格尼男爵,您喊我来有什么事情吗?”
“我们现在有二百二十名士兵,一百匹战马,在密涅瓦城搜罗雇佣兵的人返回之后,也许还能再多上几十个人。”阿格尼说,“这已经是一支军队了,而不是一伙松散的土匪或冒险者。我希望能建立一个组织来领导这支军队。”
“建立组织?”戴维斯抬了抬眉毛,“恕我直言,大人,我们两个是您的封臣,而这些士兵都听命于您。”
“但我并不希望以君臣的样子和你们相处,在外人面前做做样子无可厚非,”阿格尼道,“但我把你们视作兄弟。我希望这支军队日后应该如何使用,应当由我们共同商议决定。”
“我真是受宠若惊,大人。”戴维斯放下了手里的酒杯,“这是莫大的信任和荣耀。”
“很好,至少我们在某些方面达成共识了。”阿格尼说着,“部队不能没有名称,我已经听了太多次‘卡尔加里黑袍骑士’‘密涅瓦步兵大队’这样的名字了,我想,这支部队的名字今后就叫做‘盟约团’。”
“为什么叫盟约团?”格里芬问阿格尼。
“正如我所说,我不希望以君臣的方式和你们相处,我把我们之间的联合视为平等的结盟。”阿格尼拍了拍肩膀上的血渍,“所以这支部队,我希望称他为‘盟约团’。”
——《圣经:西番雅书》
十五个人的尸体在村口的三条大木柱中间拉起的绳索上悬吊着,晚夏时节,尸体散发出难闻的腐败气息,但阿尔格隆村的村民并没有表现出厌恶的心绪,而是一同拍手称快。这十五具尸体吊在这里就像一个无言的门神,至少能庇佑阿尔格隆从今往后好几年不再遭受任何程度的盗匪侵袭。
彭易之遥望着戴维斯和他的人马鱼贯进入村中心的小圣堂,而维桑的战士们则在每一户村民中找到了自己的帮手:村民们乐于分享自己的多余床榻给这些庇佑自己一方平安的守护神们。戴维斯的东奥弥尔士兵们几乎要高兴坏了,刘峻辰为了他们的到来特意在小圣堂举行了一场小型宴会,由乔伊斯来为他们祝酒。烧烤乳猪,烤羊肋排,还有大块的白面包,那都是无论这些东奥弥尔人还是平民或是之后成为匪徒都不曾享受过的好东西,但真正将他们的情绪点燃的是他们亲眼看见了刘峻辰指挥人手运送了五车粮食到他们的家乡。
“阿格尼万岁!刘峻辰副官万岁!”一名醉醺醺的东奥弥尔壮汉站了起来,拿着酒杯大声宣布。
“万岁!万岁!”东奥弥尔人们附和道。
彭易之微笑着看着这一切,这一回他没有对刘峻辰挥霍金钱感到痛惜,因为这些钱确实是用在了需要的地方:他们现在约莫有两百二十名战士和一百匹马,不管是盔甲还是刀剑都储备充分,是一支装备精良的军队了,甚至比柯蒂斯堡伯爵的常备军都更加强大,而说到柯蒂斯堡伯爵,昨天晚上阿格尼就和格里芬一起去往了柯蒂斯堡,向伯爵禀告匪患已解决的好消息,说不好还能被封个爵位;封爵就说明有了自己的封地,这些异邦的冒险者们也就有了自己梦寐以求的落脚点,就算是在这片未知的大陆上站稳了脚跟。
彭易之在阿尔格隆的村道上走着,见到的每个村民都恭敬地向阿格尼爵士大人的侍从致敬,这让彭易之产生了一种当时在威远城大街上行走前往圆形剧场参加庆功宴会时的错觉,这种错觉让他有些飘飘然。一路上他见到了许多这几天暂住在阿尔格隆的洛溪团老兵和少年兵们,被分散在每个村民家中的维桑士兵不仅全额支付他们食宿产生的费用(当然是由刘峻辰出钱),还会在训练之余替农户们分担农活,这让这些农民很高兴,因为他们自打生下来就没有见过会帮他们干农活的士兵,士兵每次来的时候都只会带走一大堆粮食和贡税,或许还拉走一队壮丁,只会给他们增添烦恼。而这些来自于维桑的士兵完全颠覆了他们对于“士兵”这一概念的认知,他们感到幸运。
他们算是真正站住脚了吗?彭易之困惑着,但他想自己没有选择,只能选择相信阿格尼,而阿格尼总是将他们引领向胜利的一方。他开始理解那些洛溪团的老兵们为什么像邪教崇拜一样追随着阿格尼这个人了,是的,他年轻,甚至有些老兵的岁数比他大一轮。但他确实有着这样的能力洞察世间之事,好像一盏指路的明灯一样,而在这盏明灯下,他们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依照阿格尼的命令去战斗。彭易之知道不应该这样相信自己的领袖,即使是阿格尼也有自己的性格缺陷,也会有做错决断的时候,而身为领袖的他即使做出任何一个错误的决定都可能导致好些人丧命,但他还是无法控制的想要去追随阿格尼,去追随陈生,那个在漆吴山的山顶上挥舞着赤羽白鹰旗的洛溪团团长。
还能要求些什么呢?他有着和自己一样的目的,这就足够了。
彭易之这么想着,在村道上行走,点起了一根烟,静静等待着阿格尼和格里芬回来,给他们带来些好消息。作为阿格尼的侍从,他本有资格加入小圣堂的宴会,和那些东奥弥尔的战士一起吃点好东西——深入接触之后,他也能感觉到这些东奥弥尔人并没有他想象中那样坏,他们也只是为了谋生路和一口热饭的可怜人。但他并不沉溺于口腹之欲,嘈杂的宴会也让他头晕脑胀,他便像当初逃离威远城的圆形剧场一样逃离了宴会现场,想一个人到处走走。
说来也奇怪,彭易之能感觉到自己的性格在来到希罗的这一个多月时间里逐渐被改变。他本是桀骜不驯的顽固派,性格孤僻乖戾,时常与人动怒,但阿尔格隆的村民总是对他笑脸相向;村口的酒馆老板总是在他喝酒的时候免费为他附送额外的下酒小菜,染坊主人的女儿时常拿他开没有恶意的玩笑,让他不要那么严肃。管理蜂箱的大叔总是在他路过的时候热情的招呼他来尝一尝刚刚从蜂巢里掏出来的蜂蜜,就连村庄的守夜人也会和他一起打桥牌,有时候还赌几个铜板。他们真的都是很好很好的人,彭易之这么想着...和望江堡的邻居们有些相像,他们真的都是很好很好的人。
每当想到这里,彭易之都会忍不住落泪,只不过落泪的时候他会特意藏起来不让别人看见。
走到村口的时候,远远望向通往阿尔格隆的大道,彭易之看到了自己熟悉的身影:那是两名穿着板甲的骑士,毫无疑问,那是他所熟悉的阿格尼和格里芬。与离开的时候不同的是,阿格尼的战马披上了白色的罩袍,那是在拉札德尼亚只有贵族才被允许使用的马匹装饰,骑着白罩袍战马的阿格尼显得威风凛凛。
“战神阿瑞斯,骑在白色的驯鹿上。”阿格尼·柯蒂斯笑了一下,念了一句见回组军歌的歌词。
“您回来了,阿格尼爵士?”彭易之恭敬地向二人行礼。
“不再是‘爵士’了,侍从。”格里芬庄严的宣布,“现在他是雷诺茨的男爵,阿格尼·柯蒂斯。”
飨宴持续了一天一夜,士兵们整晚都在开怀畅饮,每个人都喝得满脸通红。他们不断的举杯敬酒,互相吹嘘自己过往的经历,互相说笑话然后一起笑的前仰后合,每一道菜他们都像饿鬼一般吃个不休。昨日还在刀兵相见的年轻人,今天上了酒桌就成了好兄弟。阿格尼不胜酒力,午夜刚过的时分就先行前往乔伊斯家休憩,剩余的士兵们围着篝火,和阿尔格隆的村民们一起又唱又跳,直到天亮。
格里芬在清晨走进了阿格尼·柯蒂斯的房间,穿着他那雕刻着他家族盾徽的胸甲。格里芬·达勒的家族盾徽是黑底狼獾——那本不是经常在卡尔加里出现的动物,但因为达勒家族的先祖因为在卡尔加里王国的御林中为保护国王而猎杀了一只狼獾而被破格提拔为了贵族,狼獾这种动物就默默地在达勒家族的盾徽上呆了一百多年。而现在,他传到了格里芬的手上。
“我有件事情要告诉你,阿格尼男爵。”
“怎么了?爵士?”阿格尼打着哈欠从床上爬了起来,“我正结束完东奥弥尔人的应酬,累得不行呢。”
“我有一件事情没有和你说。”格里芬给自己找了一个座位,并倒上一杯麦酒。“我并不是没有封地的誓言骑士。”
“这有什么?”阿格尼不解的问。
“你是知道的,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也没有那么相信你...莫里斯男爵告诉我,你要来到雷诺茨山堡,今后还可能成为阿尔格隆的男爵。但我不知道我的封君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所以趁着你还和我一样地位的时候,我在您身上做了一个实验。”格里芬嗫嚅着小声说。
阿格尼坐了起来,尖锐的盯着格里芬的眼睛:“所以,你的封地在阿尔格隆附近,或许是哪一处的农场。”
“对的...”格里芬正要回答,话音未落,却被阿格尼所打断:“是沃雷丁的农庄。对吗?告诉我,格里芬,你想说的是这个?”
“对的。”格里芬说,“那个强奸农场少女的骑士...那个壮汉安德鲁,并不是一名真正的骑士,他是我的侍从。”
“所以你测试出什么来了?格里芬,告诉我,你用那个可怜的少女得到了什么样的答案?”阿格尼沉着脸说。
“我认为你有一颗善良而勇敢的心,男爵大人,”格里芬说,“您会为了您的领民和封臣不惧艰险,誓死保护他们的安全,是一名真正的骑士。对不起...之前我一直以为您虽然是伯爵大人的子嗣,但在外和异乡人相处时间久了,会...”
“格里芬,站起来。”阿格尼命令,“这是命令。”
格里芬浑身一震,阿格尼从没给他这么严肃的下过命令,准确的说,他几乎不给格里芬下命令,即使有什么事情要拜托格里芬,他也是好声好气的和格里芬商量,但现在的阿格尼在生气。他能清晰的感受出来,甚至比和壮汉安德鲁对打的时候更生气。格里芬站了起来。
“梆!”重重的一拳,那是阿格尼扎稳了脚步,扭腰挥出的全力一拳,直打到格里芬没有头盔保护着的脸上,把他轰到了墙上,撞得格里芬好像能看见有七十二个小矮人围着他跳草裙舞。这拳打掉了格里芬的一颗大牙,他踉跄着稳住脚步,重新站回了自己的位置,低着头面对阿格尼,脑袋直发晕。
“你知道我为什么打你吗?”阿格尼语调低沉的问。
“我...我不知道,爵士。是因为我测试了你,你感到被侮辱了?”格里芬断断续续的说着,嘴里都是血,他每说一句话,血就顺着自己的嘴唇往下滴,拉出一条条细细的红线。
“不,这拳为了沃雷丁的女儿。”阿格尼一字一句地说,“因为自身实力不足或是外敌过于强大而保护不了自己的领民并不是错,但拿自己领民的性命和尊严开玩笑的人,不配有自己的领地。”
“是的,男爵大人。”格里芬诚恳的道歉,“以朱庇特的名义发誓,绝不会再有第二次。”
“很好。”阿格尼说完,紧紧抱住了格里芬,“这个拥抱来自于你的封君、同袍和兄弟,你向我说了实话,证明你已经开始信任我,我也将回馈给你足够的信任和尊敬,赏罚之间并不抵触。从今往后,你的命就是我的命,我阿格尼·柯蒂斯将誓死保卫你的一切权利。”
“好。”格里芬哭了出来,血水和鼻涕、眼泪一起在他的脸上肆意纵走,直把阿格尼肩上的衣物弄得粘乎乎的。
“艾能奇!彭易之!”阿格尼大声呼唤他的侍从,二人连忙从门外跑了进来。“劳驾你们跑一趟,去帮我把戴维斯·德雷克爵士请过来。”
刚刚获封阿尔格隆南方一个小农庄的戴维斯·德雷克此时已经是阿格尼的封臣了,但他并不清楚在一个刚刚结束宴会的夜晚,阿格尼召见他有什么要紧事务。戴维斯揉着惺忪的睡眼来到了阿格尼的屋子,第一个看到的却是脸上肿着一块儿的格里芬·达勒爵士。
“怎么了?格里芬爵士,您脸上这是...”戴维斯一看就忍不住笑出了声,“您这是被老婆打了?”
格里芬沉着脸一前一后把事情告诉了戴维斯,戴维斯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找了个椅子坐下,并为自己倒了一杯麦酒,然后点上一根烟:“格里芬爵士这番举动着实不太恰当,但是阿格尼男爵,您喊我来有什么事情吗?”
“我们现在有二百二十名士兵,一百匹战马,在密涅瓦城搜罗雇佣兵的人返回之后,也许还能再多上几十个人。”阿格尼说,“这已经是一支军队了,而不是一伙松散的土匪或冒险者。我希望能建立一个组织来领导这支军队。”
“建立组织?”戴维斯抬了抬眉毛,“恕我直言,大人,我们两个是您的封臣,而这些士兵都听命于您。”
“但我并不希望以君臣的样子和你们相处,在外人面前做做样子无可厚非,”阿格尼道,“但我把你们视作兄弟。我希望这支军队日后应该如何使用,应当由我们共同商议决定。”
“我真是受宠若惊,大人。”戴维斯放下了手里的酒杯,“这是莫大的信任和荣耀。”
“很好,至少我们在某些方面达成共识了。”阿格尼说着,“部队不能没有名称,我已经听了太多次‘卡尔加里黑袍骑士’‘密涅瓦步兵大队’这样的名字了,我想,这支部队的名字今后就叫做‘盟约团’。”
“为什么叫盟约团?”格里芬问阿格尼。
“正如我所说,我不希望以君臣的方式和你们相处,我把我们之间的联合视为平等的结盟。”阿格尼拍了拍肩膀上的血渍,“所以这支部队,我希望称他为‘盟约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