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头来自宋代 作者:陌雨清寒
分卷阅读54
吃,摆弄着手里的叉子:“我和战辉是在加拿大认识的。那天我在公园散步,看到一只小猫,很乖巧的样子。你知道,我一般不喜欢那些带毛的东西,可那只猫,我却一眼就喜欢上了,见它趴在长椅上很老实,就把它抱了起来。谁知那爪子厉得很,我刚抱起来,它就挠了我,我又疼又气,一把把它扔到地上。这时猫的主人来了,不问青红皂白就骂我,我当然不干,就跟他争执起来,到底,他带我去打了猎犬疫苗。因为疫苗一打要一个月,所以我就讹着他,让他每到打针这天都送我去防疫站。他脸子很难看,可很守信,不算吵架那次,后来我们五次见面,他跟我说的话都没超过十句,可是,我就这样喜欢上了他,是不很搞笑?”
“就这样,他回国你就追了回来?”
“不是。他在加拿大居住了一年,也在一个乐队里唱歌,他的歌很好听,特别打动人,当地迷他的女孩很多,可他谁也不看,只唱自己的歌。我故意接近他的队友,想知道更多他的事,听他们说,他喜欢过一个女孩,后来女孩出意外死了,他就再没谈过恋爱。”
“也是个痴情的人。”蝶儿叹息,仿佛又看到那双冰冷的眼睛,面对那个女孩的时候,那眼睛里一定也是有温度的吧。
“是啊,他越是这样,我就越迷恋他。为了他,我甚至悄悄地改变,试着留长发、穿裙子、学着化妆,可是不管怎么样,他都不看我。后来有一天,我去找他,发现他不在那了,乐队的人说,有个喜欢他的女孩的父亲是当地的黑社会头目,因为遭到他拒绝,那女孩回去闹自杀,被及时发现救了下来。女孩的爸爸急了,把这事怪到他头上,要废了他的手,当时,那些人那么打他,拿刀尖对着他的手腕,他就是不吭声。他们挑了他一只手筋,女孩来了,哭着求他爸爸救他。我去找他的时候,他已经被送到德国,最好的医生帮他治手,然后,就没了消息。”
讲到这儿,她停了下来,喝了一大口酒,看着窗外。蝶儿也看过去,路边的霓虹已经亮起来,把一栋栋高楼顶部照得五光十色,却仍是一片黑暗。来往的车亮得晃眼,拟利箭似的,呼地一下,就从眼前窜过去了。
这样的节奏,仍会使蝶儿感到眩晕,几乎不敢相信眼前的真实。她扭头又看林帆:“昨晚,你又去找他了?”
“嗯,在钟家刚下车,我看到一个人,好像是当年他们乐队的成员,走过去一看,果然是。他认出了我很高兴,正好他也不喜欢参加那样的宴会,我们一起去吃饭,他把战辉也叫了出来。
战辉很给他面子,真的来了。聊起以前的事,话有点多,我和那个人都喝多了,只有战辉还算。出来时战辉开车送我,我仗着酒劲跟他说了很多话,可他都没反应。我气急了就抢他手里的方向盘,然后,就出事了。
到了警局,他坚决不同意跟我关在一起,那嫌恶的目光让我的心凉透了。很奇怪,虽然醉了,但心还是的,雨筝,那时候我真后悔,抢他的方向盘的时候,没能一下子撞死。”
林帆的泪终于流下来,蝶儿伸手覆在她手背上,轻轻摩挲,却没开口。说什么呢?这时候,任何的话都是多余的。来到这个世界,她发现爱情成了一件很麻烦的事,不像她那时候,喜欢了没有希望,就藏在心里。现在的女孩,都勇敢了,可因为勇敢,受的伤也更大了。
☆、59、念齐的危机
“这样也好,死心了,也就轻松了。雨筝,明天我就回y市。”林帆嘴角牵起个笑,蝶儿看着都觉得苦苦的。
“你真的能放下?”
“放不下又怎么样?本来就不是我的。不说他了,喝酒!”
林帆又倒了一大杯酒,端起来往蝶儿的杯子上响当当地一碰,一口气灌了下去。
“慢点喝,当心醉了。”蝶儿伸手去按她的杯子,可哪里按得住?罢了,醉了也好,暂时忘了眼前的烦恼,醒过来,就是另一天了。
“说说你吧,雨筝,你对那个钟少还是一往情深?”
“没有,我那时只是贪玩,哪有什么真感情。”
“哈,别蒙我了。以前是谁着了魔一样地迷他,收集他的种种喜好,专门记在小本子上,动不动就拿出来看。他喜欢什么颜色,爱穿什么牌子的衣服,欣赏什么型的女生,甚至是他习惯用哪只手接电话,喝咖啡喜欢热的还是温的,你都要记下来。只要一来z市,就打听他可能出现的地方,故意制造偶遇,为了他,不顾你爸反对,坚决要考电影学院。别告诉我说,这些都是你一时一兴起,你这一时,也太长了点。”
“呃……”蝶儿真被噎到了,她不知道齐雨筝喜欢钟允奚到了这般地步,与她比,自己对大少爷的那点心思,连毛毛雨都算不上了。
“那是因为那时没真正了解他,与其说是迷他,不如说是迷自己的一个梦。后来接近了一些,才发现他根本没有想的那么好,那份心思自然就淡了。”蝶儿说的,有一半是真的,他实在看不出钟少哪里好,冷冷臭臭的,比不上钟大哥十分之一。
“真的?你怎么接近他了?你的大计划真的实行了?”林帆已经有些醉意,靠近她,语气神秘,声音却很大。
“什么大计划?”蝶儿有些头大。
“不是你说的?要变身纯情少女,空降到他的生活中,让他时时处处感受到你的存在,从讨厌到喜欢,到欲罢不能非你莫属,甘愿跳进你爱情的圈套?”
林帆说得晃脑,蝶儿听得一个头两个大:“这是我说的?”
“是啊,当时还写了口号贴在你床头,说要卧薪尝胆,做长期准备,一战而——”
最后一个“成”字被林帆吞回肚子里,她瞪大眼睛,直直地看着蝶儿身后,一副见了鬼的样子。蝶儿见她这副模样,也转过头去,瞬间,被强冷空气秒杀。
在她身后不足一米远的地方,站着两个人。左面那个面无表情,一身森冷,黑眸正定定地看着她,目光几乎能将她冻成冰块。右面那个嘴巴张成o形,处于极度惊讶状态,见她看过来,想挤出个笑,没有成功,表情显得很怪异。
最先反应过来的还是蝶儿。她站起来挥挥手,语气平静:“程少、钟少,这么巧,你们也来吃饭?”
“是啊,好巧,呵呵呵……”程远弋干笑两声,被钟少一个眼神噎回去。
“来一起坐吧,人多了热闹。”林帆反应过来,看看钟少又看看蝶儿,一门心思地想给雨筝制造机会。
“我们换一家。”钟允奚扔下一句话,调头就走。程远弋想要叫他,张张嘴,没叫出来,跟蝶儿和林帆挥挥手,追了出去。
林帆酒喝得有点多,一时跟不太上,问蝶儿:“他怎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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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摆弄着手里的叉子:“我和战辉是在加拿大认识的。那天我在公园散步,看到一只小猫,很乖巧的样子。你知道,我一般不喜欢那些带毛的东西,可那只猫,我却一眼就喜欢上了,见它趴在长椅上很老实,就把它抱了起来。谁知那爪子厉得很,我刚抱起来,它就挠了我,我又疼又气,一把把它扔到地上。这时猫的主人来了,不问青红皂白就骂我,我当然不干,就跟他争执起来,到底,他带我去打了猎犬疫苗。因为疫苗一打要一个月,所以我就讹着他,让他每到打针这天都送我去防疫站。他脸子很难看,可很守信,不算吵架那次,后来我们五次见面,他跟我说的话都没超过十句,可是,我就这样喜欢上了他,是不很搞笑?”
“就这样,他回国你就追了回来?”
“不是。他在加拿大居住了一年,也在一个乐队里唱歌,他的歌很好听,特别打动人,当地迷他的女孩很多,可他谁也不看,只唱自己的歌。我故意接近他的队友,想知道更多他的事,听他们说,他喜欢过一个女孩,后来女孩出意外死了,他就再没谈过恋爱。”
“也是个痴情的人。”蝶儿叹息,仿佛又看到那双冰冷的眼睛,面对那个女孩的时候,那眼睛里一定也是有温度的吧。
“是啊,他越是这样,我就越迷恋他。为了他,我甚至悄悄地改变,试着留长发、穿裙子、学着化妆,可是不管怎么样,他都不看我。后来有一天,我去找他,发现他不在那了,乐队的人说,有个喜欢他的女孩的父亲是当地的黑社会头目,因为遭到他拒绝,那女孩回去闹自杀,被及时发现救了下来。女孩的爸爸急了,把这事怪到他头上,要废了他的手,当时,那些人那么打他,拿刀尖对着他的手腕,他就是不吭声。他们挑了他一只手筋,女孩来了,哭着求他爸爸救他。我去找他的时候,他已经被送到德国,最好的医生帮他治手,然后,就没了消息。”
讲到这儿,她停了下来,喝了一大口酒,看着窗外。蝶儿也看过去,路边的霓虹已经亮起来,把一栋栋高楼顶部照得五光十色,却仍是一片黑暗。来往的车亮得晃眼,拟利箭似的,呼地一下,就从眼前窜过去了。
这样的节奏,仍会使蝶儿感到眩晕,几乎不敢相信眼前的真实。她扭头又看林帆:“昨晚,你又去找他了?”
“嗯,在钟家刚下车,我看到一个人,好像是当年他们乐队的成员,走过去一看,果然是。他认出了我很高兴,正好他也不喜欢参加那样的宴会,我们一起去吃饭,他把战辉也叫了出来。
战辉很给他面子,真的来了。聊起以前的事,话有点多,我和那个人都喝多了,只有战辉还算。出来时战辉开车送我,我仗着酒劲跟他说了很多话,可他都没反应。我气急了就抢他手里的方向盘,然后,就出事了。
到了警局,他坚决不同意跟我关在一起,那嫌恶的目光让我的心凉透了。很奇怪,虽然醉了,但心还是的,雨筝,那时候我真后悔,抢他的方向盘的时候,没能一下子撞死。”
林帆的泪终于流下来,蝶儿伸手覆在她手背上,轻轻摩挲,却没开口。说什么呢?这时候,任何的话都是多余的。来到这个世界,她发现爱情成了一件很麻烦的事,不像她那时候,喜欢了没有希望,就藏在心里。现在的女孩,都勇敢了,可因为勇敢,受的伤也更大了。
☆、59、念齐的危机
“这样也好,死心了,也就轻松了。雨筝,明天我就回y市。”林帆嘴角牵起个笑,蝶儿看着都觉得苦苦的。
“你真的能放下?”
“放不下又怎么样?本来就不是我的。不说他了,喝酒!”
林帆又倒了一大杯酒,端起来往蝶儿的杯子上响当当地一碰,一口气灌了下去。
“慢点喝,当心醉了。”蝶儿伸手去按她的杯子,可哪里按得住?罢了,醉了也好,暂时忘了眼前的烦恼,醒过来,就是另一天了。
“说说你吧,雨筝,你对那个钟少还是一往情深?”
“没有,我那时只是贪玩,哪有什么真感情。”
“哈,别蒙我了。以前是谁着了魔一样地迷他,收集他的种种喜好,专门记在小本子上,动不动就拿出来看。他喜欢什么颜色,爱穿什么牌子的衣服,欣赏什么型的女生,甚至是他习惯用哪只手接电话,喝咖啡喜欢热的还是温的,你都要记下来。只要一来z市,就打听他可能出现的地方,故意制造偶遇,为了他,不顾你爸反对,坚决要考电影学院。别告诉我说,这些都是你一时一兴起,你这一时,也太长了点。”
“呃……”蝶儿真被噎到了,她不知道齐雨筝喜欢钟允奚到了这般地步,与她比,自己对大少爷的那点心思,连毛毛雨都算不上了。
“那是因为那时没真正了解他,与其说是迷他,不如说是迷自己的一个梦。后来接近了一些,才发现他根本没有想的那么好,那份心思自然就淡了。”蝶儿说的,有一半是真的,他实在看不出钟少哪里好,冷冷臭臭的,比不上钟大哥十分之一。
“真的?你怎么接近他了?你的大计划真的实行了?”林帆已经有些醉意,靠近她,语气神秘,声音却很大。
“什么大计划?”蝶儿有些头大。
“不是你说的?要变身纯情少女,空降到他的生活中,让他时时处处感受到你的存在,从讨厌到喜欢,到欲罢不能非你莫属,甘愿跳进你爱情的圈套?”
林帆说得晃脑,蝶儿听得一个头两个大:“这是我说的?”
“是啊,当时还写了口号贴在你床头,说要卧薪尝胆,做长期准备,一战而——”
最后一个“成”字被林帆吞回肚子里,她瞪大眼睛,直直地看着蝶儿身后,一副见了鬼的样子。蝶儿见她这副模样,也转过头去,瞬间,被强冷空气秒杀。
在她身后不足一米远的地方,站着两个人。左面那个面无表情,一身森冷,黑眸正定定地看着她,目光几乎能将她冻成冰块。右面那个嘴巴张成o形,处于极度惊讶状态,见她看过来,想挤出个笑,没有成功,表情显得很怪异。
最先反应过来的还是蝶儿。她站起来挥挥手,语气平静:“程少、钟少,这么巧,你们也来吃饭?”
“是啊,好巧,呵呵呵……”程远弋干笑两声,被钟少一个眼神噎回去。
“来一起坐吧,人多了热闹。”林帆反应过来,看看钟少又看看蝶儿,一门心思地想给雨筝制造机会。
“我们换一家。”钟允奚扔下一句话,调头就走。程远弋想要叫他,张张嘴,没叫出来,跟蝶儿和林帆挥挥手,追了出去。
林帆酒喝得有点多,一时跟不太上,问蝶儿:“他怎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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