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大理寺少卿当得好好的,贵妃娘娘怀的皇子也快落地了,却在这个节骨眼,公子被外派了。
说来说去都是后宫争斗惹的风波,近来后宫新起一名美人,据说是个乡下地主的女儿,没身份没背景,却迷得皇上五迷三道的,在后宫里搅风搅雨,这回更是联合皇后娘娘摆了贵妃一道,贵妃这边输了一招,报应就落在了贵妃最宠爱的娘家弟弟身上。
国丈说得好听,什么年轻有为青年才俊,太守当个三年回来,跟着就能往上再官升一两级,再往后还能继续升,前途无量,汝阳侯大幸,贵妃娘娘大幸。
如果是去别的地方当太守,以公子的身份,的确不需要花费太大的力气,就能白得功绩,回来跟着就升官,可这里是什么地方?
那是有名的南蛮之地!那是有去无回,太守上任就跟肉包子打狗似的,朝堂百官人人闻之色变的岭南!
在这里上任还有命回去?
是叫他家公子在这里入赘保命?
小厮想着想着眼睛都红了。
李襄喝完水,从马上下来,水壶顺手往后扔,没想到一向机灵的贴身小厮没接住,落了地,发出哐当的响声。
李襄回头一看,小厮眼睛红红的,满脸惶恐心疼。
李襄嘴角一抽,“想啥呢?”
“想公子倒霉,被派到这种地方来,将来也不知道如何是好……”
“贵妃娘娘怎么忍心!”
李襄瞪了一眼过去,“莫提我阿姐。”
“来了便来了,小爷就不信那些百姓真有这么凶悍,能吃了我?”
“不但百姓凶悍,还有土匪……”
“有土匪就去缴呗,我带了一千精兵过来,还能打不过区区土匪?”
话音刚落,便有一阵箭雨从四面八方射下,一群蒙着面穿着粗衣麻布的人将他们团团包围。
李襄抽出佩剑,艰难抵挡利箭侵袭。
小厮这张臭乌鸦嘴,还真叫他说中了,说土匪土匪便来。
李襄以为这些都是普通土匪,会一些粗浅的拳脚功夫罢了,自己一千精兵在手能干不过?
打了一会儿才发现,这哪是普通土匪,简直就是疯子,是疯狗野狼,不但身手利落,且下手极狠,才一盏茶功夫,他一千精兵已经十去四五,身旁护着他的那些亲兵护卫更是死伤好几,一时间他身边落了空,一名身手矫健的土匪忽然从另一边掠过来,一剑刺出,直逼他面门。
李襄一时间什么想法都没了,直道吾命休矣,年纪轻轻的就要命丧在赴任途中,他的抱负,他的爱情皆没有实现,就要跟着他死去了。
他红着眼睛盯着那柄利剑,绝望大喊:“怜儿!怜儿啊哇呜,我这辈子是再也见不到你了!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说……”
剑忽而转了方向,一剑刺在他肩膀上。
李襄晕了过去。
——
赶着春耕的尾巴,虞怜把买来的地全部都种上了庄稼,中上等良田都种上了栗米小麦,下等田地则种了大麦,若是以大麦价格自是不合算,但她寻思着自个儿要酿酒,大麦收了来酿酒是百赚不赔的好生意,多多益善。
大麦不挑地不说,产量比起小麦栗米等精细粮食产量不知高出多少番,实在是不挑食又高产的好孩子,深得虞怜喜欢。
她沉迷于地主事业,得了空便在农田上巡视佃户们种田的背影,还吩咐人烧了麦茶送来田间,分给佃户们喝,喜得佃户们一口一个东家姑娘喊着。
虞怜也从不解释按照法理来说,自个儿即便孤身一人,还是黄花大姑娘,但也也非闺阁姑娘,她是个实实在在的寡妇,只是这个寡得比较主动,比较特殊一些……
她猜上邑村那些村民之所以喊她怜姑娘,是因为知晓她嫁给华极的原因,不想喊她夫家的缀称,免得惹她伤怀,便默契喊她姑娘,左右她还是黄花大闺女,得一句姑娘也不亏心。
她忽然想起村里的习惯,如同她婆婆陈氏就经常被村里妇人喊作木头家的,一贯是喊人家小名,然后加上个家的,这意思便是木头家的婆娘。
若是喊她……华极的小名她记得祖母说过叫做花童。
岂不是喊:花童家的。
一想到这个称呼,她美眸中便泛起笑意,忍俊不禁。
这小名,真的怪可爱的。
慢慢踱步回了家,到了家家中已经做好了午饭,一家人坐在饭桌前一块吃饭,今儿个奇怪,一向是家里饭桶担当的两个大男人公爹华詹和竹影都不在座。
问了全桌人都不知道,倒是双胞胎哥俩说了:“师父说他和爹去后山练剑了。”
老太太嗔怪:“大中午不吃饭,空着肚子练剑?闲得慌!”
说罢,也不管了,只管叫孙媳儿媳还有三个孩子梅姨娘吃自己的,左右两个大男人也不是傻子,饿了就知道回来吃。
一家人没放心上,虞怜也不觉得奇怪,他们习武之人喜欢练剑比划是常事,经常兴致上来了就会比划两下,尤其是年后开始,公爹好像换了一个人,越发生机蓬勃,时常找竹影练剑。
后山小树林。
两个大男人排排坐,拆信。
竹影看了一眼,委屈地撇撇嘴,主子有了爹就忘记下属了,上面根本没有叮嘱自己的话,全是给侯爷说的。
华詹看着看着皱起了眉头,久久未松,气道:“孽子。”
长子不愿意让他向儿媳和家中其他人透露他还活着的消息他能够理解,若是换成他,在平安归来之前,也不愿意叫她们再担忧挂心一次,若是得了希望,回头再绝望一次,没人受得住。
但是长子却不愿意放弃复仇大业,准备继续跟皇帝杠上,还让他给他三年时间,三年时间又怎么可能掀翻一个手握大权的皇帝?
何况如今天下虽政治弊端明显,赋税深重,贪官众多,强敌环绕,但勉强还算是太平,新帝这代更是才传承了第三代,按以往的规律,这皇位最少还能再继续传三四代,鲜少有这么短命的皇朝……
华儿不但想螳臂当车,还想和天命对抗,他就真的不在乎家人,不在乎妻子了?
他默默提起竹影的剑,在树林里挥剑如雨,半个时辰过去了,方才停下。刚才还一片新绿的树林,骤然间成了光秃秃一片。
竹影小心翼翼问:“侯爷……?”
华詹长叹一声,“以后莫要再给那边写信,只当没有华极这人。”
天南地北,他拿长子没办法,便只给他三年时间,这三年都只当没有这个人,只当他死了,三年后,若他死了,他便跋山涉水也要去给他收尸,给怜儿一个交代。
若是他活着……
活着回来……
华詹苦笑摇摇头,这怎么可能呢?
他做好了长子失败的准备,也做好了再一次失去他的准备,没关系,这一次,至少他有了准备,还能亲自替他收尸。
至于儿媳,他早已将她看成亲生闺女,在他有生之年都会尽全力替不孝儿补偿她,若是能为她寻得良人托付,也会为她高兴。
他到现在还弄不清楚华儿到底心里有没有怜儿,这次的来信也只字未提怜儿的事。
再一次长叹一声,道:“走吧。”
竹影这才反应过来,愤愤不平说:“主子咋这样,主子怎么能忘了少夫人,少夫人待他那么好……!”
一路上尽是喋喋不休骂骂咧咧回去了,回去后俩男人干了一壶酒。
第96章 乱世 ◇
◎虞怜想到自己该死的运气!◎
春去秋来, 麦子收了两茬儿,第三茬儿已经黄了,沉甸甸地挂在麦秆上, 正待主人收割。
这三年来,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
诚然, 虞怜认为跟自己没多大关系,但不可否认, 世道变迁,影响了她的生活、她的种种计划。
譬如生意,譬如种植。
从三年前成为镇上最大的地主,她亲自安排佃户种下庄稼开始, 世道就以过山车的速度和惊险开始疯狂地变幻,不单是人, 老天爷也作祟。
先是头一年,眼看着去年冬日润了大雪, 有经验的老农总说来年总得丰收, 结果夏日碰上了暴雨连连,淹了不少田地庄稼, 那些娇贵的小麦栗米,损失了大半。
虞怜刚接手了大片的田地, 头一年就遭遇天灾,亏了不少, 村里人都叹她运道不好。
好在大麦抗造, 愣是挨到了冬天还是收了不少回来, 她凭着大麦酿酒挣了不少银子回来, 算是补回了庄稼上的亏空。
第二年她吸取了教训, 不顾二大爷和村里其他长辈的阻拦, 愣是把中等田也种上了大麦,这样一来,中下等田都种了大麦,比例一下子多了起来,可以想见到了秋天麦田金黄的模样。
可村里人说:这样咋行?
大麦不值钱啊!你头年中上等田已经亏了不少,第二年不赶紧继续种点精细庄稼,多卖一些银两,补回来,还改成种不值钱的大麦?
这是疯了?
按照老农们的传统想法,虞怜这是被大麦的抗造能力蒙了眼睛,觉得这玩意能有收成就改种这个,殊不知种是能种,但不值钱种了没用,等于浪费了好地。
结果第二年,又闹了灾。
这一回好家伙,干旱!
整整一个夏天,热得要命,没下过几回雨,到了秋天大片的田地几乎颗粒无收,庄稼早早便旱死在地里头了,这一年比头年闹得还凶,还可怕。
好在虞怜中下等田都种着大麦呢,这家伙,抗造抗旱,一年下来又收成不少,至少粮库里囤满了……
村民:“……”
上邑村这片有一条河,就虞怜家门口那条长河,前头一段时间这条河为村民百姓顶了不少压力,好歹保住了两三分收成,外边的就惨了。
听说各地都在闹灾,南方水灾,北方旱灾,还有闹蝗虫的,全搁这一年了,像是老天爷发脾气,一下子火气全给你撒出来。
各地百姓流离失所,饿死不知凡几,更加可恶的是官府不但没有作为,还以赈灾的名义,加重了民间的赋税,闹得人心惶惶,民愤四起。
边关外的那些什么辽人金人也趁着这个机会,四处骚扰劫掠,趁机从朝廷剥削了不少好东西回去,还拐了几个和亲公主。
朝堂分裂得更厉害了,今天这个占东风,明天那个鼓大旗,闹得轰轰烈烈,你死我活。
贵妃的孩子被皇后弄死了,皇后的儿子刚封了太子贵妃把他搞残了,倒是陈地主的女儿异军突起,生了个儿子,封了陈妃,成为皇宫又一大势力,夹在贵妃和皇后中间,陈妃还认了个干亲,是当朝丞相,势力不小……
外面人称陈妖妃。
虞怜:“……”要不是天灾太多了,朝不保夕,她能天天嗑瓜子当戏文看。
这些朝堂后宫的事都不干小屁民的事,天灾更不是老百姓可以左右干涉的,唯独叫虞怜心惊的是,农民起义!
在天灾人祸和朝堂强行增加赋税、贪官为祸人间、莫得粮食吃的压力下,老百姓反了!
全国四处都有起义军,有落草为寇的,有揭竿起义的,有只为了一口饭吃给人当兵充人头的,有被迫上山的……应有尽有,外面全乱套了。
虞怜从第二年开始,酒也不敢酿了,粮食囤在粮库里,不敢声张,日夜派人看守,哪怕是大麦难脱壳口感差,以往丰年都是喂牲畜的,但人饿了连草皮泥土都能吃,何况是大麦这种能饱肚的正经粮食?
这些大麦得留着自家吃,得留着整个上邑村的村民活口用,不敢轻易往外输出。
这一年连罐头生意也不做了,还存在地窖里的罐头便留在里面,等着应付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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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说去都是后宫争斗惹的风波,近来后宫新起一名美人,据说是个乡下地主的女儿,没身份没背景,却迷得皇上五迷三道的,在后宫里搅风搅雨,这回更是联合皇后娘娘摆了贵妃一道,贵妃这边输了一招,报应就落在了贵妃最宠爱的娘家弟弟身上。
国丈说得好听,什么年轻有为青年才俊,太守当个三年回来,跟着就能往上再官升一两级,再往后还能继续升,前途无量,汝阳侯大幸,贵妃娘娘大幸。
如果是去别的地方当太守,以公子的身份,的确不需要花费太大的力气,就能白得功绩,回来跟着就升官,可这里是什么地方?
那是有名的南蛮之地!那是有去无回,太守上任就跟肉包子打狗似的,朝堂百官人人闻之色变的岭南!
在这里上任还有命回去?
是叫他家公子在这里入赘保命?
小厮想着想着眼睛都红了。
李襄喝完水,从马上下来,水壶顺手往后扔,没想到一向机灵的贴身小厮没接住,落了地,发出哐当的响声。
李襄回头一看,小厮眼睛红红的,满脸惶恐心疼。
李襄嘴角一抽,“想啥呢?”
“想公子倒霉,被派到这种地方来,将来也不知道如何是好……”
“贵妃娘娘怎么忍心!”
李襄瞪了一眼过去,“莫提我阿姐。”
“来了便来了,小爷就不信那些百姓真有这么凶悍,能吃了我?”
“不但百姓凶悍,还有土匪……”
“有土匪就去缴呗,我带了一千精兵过来,还能打不过区区土匪?”
话音刚落,便有一阵箭雨从四面八方射下,一群蒙着面穿着粗衣麻布的人将他们团团包围。
李襄抽出佩剑,艰难抵挡利箭侵袭。
小厮这张臭乌鸦嘴,还真叫他说中了,说土匪土匪便来。
李襄以为这些都是普通土匪,会一些粗浅的拳脚功夫罢了,自己一千精兵在手能干不过?
打了一会儿才发现,这哪是普通土匪,简直就是疯子,是疯狗野狼,不但身手利落,且下手极狠,才一盏茶功夫,他一千精兵已经十去四五,身旁护着他的那些亲兵护卫更是死伤好几,一时间他身边落了空,一名身手矫健的土匪忽然从另一边掠过来,一剑刺出,直逼他面门。
李襄一时间什么想法都没了,直道吾命休矣,年纪轻轻的就要命丧在赴任途中,他的抱负,他的爱情皆没有实现,就要跟着他死去了。
他红着眼睛盯着那柄利剑,绝望大喊:“怜儿!怜儿啊哇呜,我这辈子是再也见不到你了!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说……”
剑忽而转了方向,一剑刺在他肩膀上。
李襄晕了过去。
——
赶着春耕的尾巴,虞怜把买来的地全部都种上了庄稼,中上等良田都种上了栗米小麦,下等田地则种了大麦,若是以大麦价格自是不合算,但她寻思着自个儿要酿酒,大麦收了来酿酒是百赚不赔的好生意,多多益善。
大麦不挑地不说,产量比起小麦栗米等精细粮食产量不知高出多少番,实在是不挑食又高产的好孩子,深得虞怜喜欢。
她沉迷于地主事业,得了空便在农田上巡视佃户们种田的背影,还吩咐人烧了麦茶送来田间,分给佃户们喝,喜得佃户们一口一个东家姑娘喊着。
虞怜也从不解释按照法理来说,自个儿即便孤身一人,还是黄花大姑娘,但也也非闺阁姑娘,她是个实实在在的寡妇,只是这个寡得比较主动,比较特殊一些……
她猜上邑村那些村民之所以喊她怜姑娘,是因为知晓她嫁给华极的原因,不想喊她夫家的缀称,免得惹她伤怀,便默契喊她姑娘,左右她还是黄花大闺女,得一句姑娘也不亏心。
她忽然想起村里的习惯,如同她婆婆陈氏就经常被村里妇人喊作木头家的,一贯是喊人家小名,然后加上个家的,这意思便是木头家的婆娘。
若是喊她……华极的小名她记得祖母说过叫做花童。
岂不是喊:花童家的。
一想到这个称呼,她美眸中便泛起笑意,忍俊不禁。
这小名,真的怪可爱的。
慢慢踱步回了家,到了家家中已经做好了午饭,一家人坐在饭桌前一块吃饭,今儿个奇怪,一向是家里饭桶担当的两个大男人公爹华詹和竹影都不在座。
问了全桌人都不知道,倒是双胞胎哥俩说了:“师父说他和爹去后山练剑了。”
老太太嗔怪:“大中午不吃饭,空着肚子练剑?闲得慌!”
说罢,也不管了,只管叫孙媳儿媳还有三个孩子梅姨娘吃自己的,左右两个大男人也不是傻子,饿了就知道回来吃。
一家人没放心上,虞怜也不觉得奇怪,他们习武之人喜欢练剑比划是常事,经常兴致上来了就会比划两下,尤其是年后开始,公爹好像换了一个人,越发生机蓬勃,时常找竹影练剑。
后山小树林。
两个大男人排排坐,拆信。
竹影看了一眼,委屈地撇撇嘴,主子有了爹就忘记下属了,上面根本没有叮嘱自己的话,全是给侯爷说的。
华詹看着看着皱起了眉头,久久未松,气道:“孽子。”
长子不愿意让他向儿媳和家中其他人透露他还活着的消息他能够理解,若是换成他,在平安归来之前,也不愿意叫她们再担忧挂心一次,若是得了希望,回头再绝望一次,没人受得住。
但是长子却不愿意放弃复仇大业,准备继续跟皇帝杠上,还让他给他三年时间,三年时间又怎么可能掀翻一个手握大权的皇帝?
何况如今天下虽政治弊端明显,赋税深重,贪官众多,强敌环绕,但勉强还算是太平,新帝这代更是才传承了第三代,按以往的规律,这皇位最少还能再继续传三四代,鲜少有这么短命的皇朝……
华儿不但想螳臂当车,还想和天命对抗,他就真的不在乎家人,不在乎妻子了?
他默默提起竹影的剑,在树林里挥剑如雨,半个时辰过去了,方才停下。刚才还一片新绿的树林,骤然间成了光秃秃一片。
竹影小心翼翼问:“侯爷……?”
华詹长叹一声,“以后莫要再给那边写信,只当没有华极这人。”
天南地北,他拿长子没办法,便只给他三年时间,这三年都只当没有这个人,只当他死了,三年后,若他死了,他便跋山涉水也要去给他收尸,给怜儿一个交代。
若是他活着……
活着回来……
华詹苦笑摇摇头,这怎么可能呢?
他做好了长子失败的准备,也做好了再一次失去他的准备,没关系,这一次,至少他有了准备,还能亲自替他收尸。
至于儿媳,他早已将她看成亲生闺女,在他有生之年都会尽全力替不孝儿补偿她,若是能为她寻得良人托付,也会为她高兴。
他到现在还弄不清楚华儿到底心里有没有怜儿,这次的来信也只字未提怜儿的事。
再一次长叹一声,道:“走吧。”
竹影这才反应过来,愤愤不平说:“主子咋这样,主子怎么能忘了少夫人,少夫人待他那么好……!”
一路上尽是喋喋不休骂骂咧咧回去了,回去后俩男人干了一壶酒。
第96章 乱世 ◇
◎虞怜想到自己该死的运气!◎
春去秋来, 麦子收了两茬儿,第三茬儿已经黄了,沉甸甸地挂在麦秆上, 正待主人收割。
这三年来,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
诚然, 虞怜认为跟自己没多大关系,但不可否认, 世道变迁,影响了她的生活、她的种种计划。
譬如生意,譬如种植。
从三年前成为镇上最大的地主,她亲自安排佃户种下庄稼开始, 世道就以过山车的速度和惊险开始疯狂地变幻,不单是人, 老天爷也作祟。
先是头一年,眼看着去年冬日润了大雪, 有经验的老农总说来年总得丰收, 结果夏日碰上了暴雨连连,淹了不少田地庄稼, 那些娇贵的小麦栗米,损失了大半。
虞怜刚接手了大片的田地, 头一年就遭遇天灾,亏了不少, 村里人都叹她运道不好。
好在大麦抗造, 愣是挨到了冬天还是收了不少回来, 她凭着大麦酿酒挣了不少银子回来, 算是补回了庄稼上的亏空。
第二年她吸取了教训, 不顾二大爷和村里其他长辈的阻拦, 愣是把中等田也种上了大麦,这样一来,中下等田都种了大麦,比例一下子多了起来,可以想见到了秋天麦田金黄的模样。
可村里人说:这样咋行?
大麦不值钱啊!你头年中上等田已经亏了不少,第二年不赶紧继续种点精细庄稼,多卖一些银两,补回来,还改成种不值钱的大麦?
这是疯了?
按照老农们的传统想法,虞怜这是被大麦的抗造能力蒙了眼睛,觉得这玩意能有收成就改种这个,殊不知种是能种,但不值钱种了没用,等于浪费了好地。
结果第二年,又闹了灾。
这一回好家伙,干旱!
整整一个夏天,热得要命,没下过几回雨,到了秋天大片的田地几乎颗粒无收,庄稼早早便旱死在地里头了,这一年比头年闹得还凶,还可怕。
好在虞怜中下等田都种着大麦呢,这家伙,抗造抗旱,一年下来又收成不少,至少粮库里囤满了……
村民:“……”
上邑村这片有一条河,就虞怜家门口那条长河,前头一段时间这条河为村民百姓顶了不少压力,好歹保住了两三分收成,外边的就惨了。
听说各地都在闹灾,南方水灾,北方旱灾,还有闹蝗虫的,全搁这一年了,像是老天爷发脾气,一下子火气全给你撒出来。
各地百姓流离失所,饿死不知凡几,更加可恶的是官府不但没有作为,还以赈灾的名义,加重了民间的赋税,闹得人心惶惶,民愤四起。
边关外的那些什么辽人金人也趁着这个机会,四处骚扰劫掠,趁机从朝廷剥削了不少好东西回去,还拐了几个和亲公主。
朝堂分裂得更厉害了,今天这个占东风,明天那个鼓大旗,闹得轰轰烈烈,你死我活。
贵妃的孩子被皇后弄死了,皇后的儿子刚封了太子贵妃把他搞残了,倒是陈地主的女儿异军突起,生了个儿子,封了陈妃,成为皇宫又一大势力,夹在贵妃和皇后中间,陈妃还认了个干亲,是当朝丞相,势力不小……
外面人称陈妖妃。
虞怜:“……”要不是天灾太多了,朝不保夕,她能天天嗑瓜子当戏文看。
这些朝堂后宫的事都不干小屁民的事,天灾更不是老百姓可以左右干涉的,唯独叫虞怜心惊的是,农民起义!
在天灾人祸和朝堂强行增加赋税、贪官为祸人间、莫得粮食吃的压力下,老百姓反了!
全国四处都有起义军,有落草为寇的,有揭竿起义的,有只为了一口饭吃给人当兵充人头的,有被迫上山的……应有尽有,外面全乱套了。
虞怜从第二年开始,酒也不敢酿了,粮食囤在粮库里,不敢声张,日夜派人看守,哪怕是大麦难脱壳口感差,以往丰年都是喂牲畜的,但人饿了连草皮泥土都能吃,何况是大麦这种能饱肚的正经粮食?
这些大麦得留着自家吃,得留着整个上邑村的村民活口用,不敢轻易往外输出。
这一年连罐头生意也不做了,还存在地窖里的罐头便留在里面,等着应付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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