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对手不简单……
    杨兴镇心里想着,随手掂量着自己手里的苗刀。面对这样的对手,抢占先机很重要。这第一击不能随便的出手。
    几乎是没有预兆的杨兴镇挥舞出刀,苗刀是双手刀,刀柄细长,沉淀,坚硬。就算没有用长刀的经验,但把它当做棍棒一样挥击,效果就非常好。只要对方闪躲,杨兴镇就能预判出周福闪躲的方式。
    只要将这一击用好了,就能抢占先机。
    这一次杨兴镇的心里发生了变化,两次交手,他已经把周福当成了难缠的对手。这一次是抱着一定要打到周福的想法去进攻的。在战斗方面,格斗方法很重要,但有一颗能战胜对手的心更重要。
    苗刀挂着风声,凌厉带着一抹寒芒。杨兴镇右脚踏地挥刀的同时,重心移到了右脚,同时左脚后脚跟抬起,眼睛紧紧盯着周福,准备预判周福下一步的动作。
    “这怎么可能?”
    周福并没有躲闪,徒手接住了刀,手上毫发无伤。然后周福用手推了一下眼镜:“我这个人虽然是武林中人,但不怎么愿意和别人动手,怕麻烦。不过,一旦我决定战斗,那战斗自然由我主宰。”
    “草,这个人打不过。”
    杨兴镇果断的松开刀,就地一滚,他准确的找到了刚才手枪掉落的地方,起身,射击,一气呵成。
    没打中……
    不过没关系,杨兴镇立刻后退几步,又捡起另一把枪,对着树后的周福进行连续射击。不过,打了几枪,杨兴镇就停下来了。因为他已经感觉到树后没人,刚才明明躲在树后呢。难道借着树干上了树。
    杨兴镇抬头,看着树梢,林荫遮日并没有看到人。
    啪嚓!
    身后有树枝断裂的声音,杨兴镇转身,看到颤巍巍的树枝,依旧没有人。
    突然,天空传来哗啦啦的声音,杨兴镇赶紧举枪,已经晚了。凌空直落的周福,双手分别抓住了杨兴镇的手腕,脚蹬树干,身体在空中旋转。周福利用这个旋转发力,把杨兴镇的两个手腕都卸掉了。
    杨兴镇疼的手枪脱了手,他猛地甩出周福,仓皇后退。可周福如影随形,根本摆不脱。杨兴镇被迫抬起大臂,用大臂去硬挡周福的腿,身体向后飞。落地之后翻滚,同时用手腕触地,肩膀往下压,将脱掉的手腕重新推了回去。
    这些动作,在电闪雷鸣中完成,但这些都不够,杨兴镇把手腕修复之后,取出手雷,朝着周福准确的扔过去。
    周福身体急刹车,连续翻滚,还抱起了昏倒的赵老二,躲在树后。轰隆一声,传至整个森林,百鸟惊散。
    硝烟散尽,周福小心的往下看,看到了杨兴镇已经远去的身影,心里乐了:“这回该走了吧?”
    噗嗤……
    刚才的爆炸,昏倒的赵老二已经被惊醒了,他手指弯曲成鹰爪状,一下子就插入了周福的腋下。
    赵老二是赵虎的孩子,是周福看着长大的。他根本没有想过,这孩子会对自己出手,所以他腋下是完全暴露在赵老二的面前的。
    手指插进去,并没有就此结束,赵老二手指还转了一圈。这下疼得周福岔气,甩手朝着赵老二打去,赵老二闪身躲开。
    周福捂着伤口,气恼的喊:“小兔崽子,你干什么?”
    “屠杀令是新头领给大家的,我还接到另一个命令,如果碰到你,偷袭你,杀了你。”
    “我是你福大爷。”
    “你的那些书籍,我早就想要了。”
    “你要哪一本,你说话,犯得着对我动手吗?”
    “对啊,我要哪一本你都给我,但我想把那些书据为己有,只有你死了,杀死你的我才有资格拥有那些东西。更何况还有新首领的命令,我何乐而不为。”
    周福皱着眉头,这个赵老二一直很好强,而且不服管教,经常气得赵虎暴跳如雷。不过,这两年,好像突然懂事了,就算回家也默不作声。现在才知道,赵老二已经跟那些新来的家伙学坏了。
    “那些书并不值钱,我从山下收破烂那按斤买来的。”
    “我不管,我只想拥有它。”
    赵老二说着已经捡起来落在地上的苗刀:“刚才那一下,就算你是福大爷,也用不上多少力气了吧。把你的眼睛摘下来,赵虎说过,你福大爷摘眼镜的时候天下无敌。”
    周福无奈:“那是我和你爸在吹牛b,这你也信?”
    “我也这么觉得,顺便说一句,我喜欢这种大话,那眼镜我也要。”
    周福用手扶着伤口,本来就疼的岔气,这下又被气的更岔气了:“赵老二,你多大了。”
    “十六。”
    “那怎么屁事不懂,这是近视镜,你好好的眼睛戴着不晕吗?”
    赵老二皱眉,显然他不知道。看到赵老二的样子,周福嘟嘟囔囔的说:“我早就说过,这孩子不能老在山里呆着,外面的世界日新月异的,躲在山沟里,练一辈子武功,早晚得出事。看看,现在这报应不就来了吗?强词夺理,光明正大的抢一堆擦屁股纸。”
    在周福抱怨的时候,赵老二已经把刀握好,严阵以待。他清楚周福的能耐,就算受伤了,他也不能大意。
    就在这时传来一阵女人的笑声,一个穿着白色僧袍的女人出现了。这个女人应该有五十岁了,满脸的皱纹。
    麻衣如血,红莲越女,这是一对。
    麻衣如血,这是江湖人给麻衣道士的一个评价。但喜欢他的这个女人,硬生生的把这个变成了一首诗。
    麻衣如雪一枝梅,笑掩微妆入梦来。若到越溪逢越女,红莲池里白莲开。
    因为这首诗,这个女尼姑,把自己的名字都忘了,就叫自己红莲越女。其实,这是她没文化的表现,这首诗说的是一个白衣女仔,在红衣越女当中,宛若白莲一样盛开。她生生给理解成,这是在描述红莲越女。
    虽然,周福可以在文化领域上抨击红莲越女,但在武学修为上,必须要正视这对狗男女,他们很厉害。
    “我家老头去杀赵虎,我来对付你,没想到竟然让我看到这么一出好戏。”
    这话一出,赵老二就眉头一挑,目光从紧紧盯着周福,转到了红莲越女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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