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78
少来倒贴我家爱豆! 作者:cicadaES
分卷阅读78
啊干嘛一个劲儿傻笑?”王子越狐疑道,顺便撒开手。
“咳——”申为奇一本正经地建议,“我觉得这里不需要牵手吧,毕竟这是古装剧,两个大男人在街上拉拉扯扯似乎不太雅观。”
“这……”
王子越细细一想也觉得有道理,范忧喜和孙景晖都不是小孩子了,逛街还拉手确实有扮嫩的嫌疑。
“好,那重来一次吧。”
于是,两人返回沙发,重新走到床前。
王子越这回没拉申为奇的手,只是指着落地窗兴奋道:“师兄你快看,游州的茶肆好大好热闹啊!”
“这里随便一家店都比青玉镇的酒楼还气派呢。”
“师兄,我们去吃果子嘛!”
申为奇声情并茂地读剧本,语气很宠溺:“小晖你想吃什么?师兄都请你吃。”
王子越坏笑道:“师兄,还是我请你吧,娘亲知我要出远门,就差人送了不少银钱细软来。”
申为奇继续念:“范忧喜笑而不语,只是神情中略带落寞,还有一丝艳羡——诶这什么台词?”
“那是范忧喜的心理活动,不需要念出来的……”
申为奇:“……”
好丢脸qaq
王子越很阳光地鼓励他:“这段戏就当过了,我们排练另外一段吧。”
接下来是女主角萧蓉的剧情,申为奇打起十足的精神:“我一定会好好演的。”
开玩笑,中原武林第一美人的角色简直是为我申大美人(划掉)申大帅比量身打造的好伐!
王子越原还担心他不愿意反串,没想到大娃如此敬业一点没有偶像包袱,感动道:“这是孙景晖和萧蓉一见钟情的邂逅戏,是很重要的剧情转折点。”说着把剧本翻到相应的地方。
一见钟情?申为奇更加认真了,念道:“只见一紫衣女子骑黑马自远方而来,面戴头纱不得见庐山真面目。一时间,茶肆众食客皆为之侧目——啊,这段是不是也不用念?”
王子越很体贴道:“没事你念吧,有助于入戏。”
“嗯。”
于是,申为奇把大概剧情都读了一遍。
在这段剧情中,萧蓉惊艳亮相,茶肆内众人皆注目围观。萧大小姐初出侯府不懂人情世故,错把围观群众当成了茶肆杂役,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高声问路。在场皆是自视清高的武林豪侠,不愿在美人面前自降身份又存了几分戏弄心思,自然不会应答。
唯有孙景晖个性直率,心肠没有那么多弯弯绕。他拨开人群,好心好意为美人指了路。萧蓉当时虽无多言,但暗地记住了这位看似少爷脾气、实际温柔体贴的清秀青年。
申为奇一人分饰多角,先是提高音量,朗声念萧蓉的台词:“请问诸位,武林盟总坛怎么走?”又放低声音,飞速念旁白:“众人彼此环顾皆嘿然不语,萧蓉正要策马离开,茶肆角落忽传来一声呼唤。”
“ ——且慢!”
王子越清喝一声,装作拨开人群的模样艰难挪动几步,在申为奇面前立住。接着,他抖抖袖子抬手行礼,姿势有模有样一看就是学过的。
主唱大大行礼的样子好乖好可爱哦!申为奇被萌得不行,声音都有些飘:“萧蓉听闻来声便勒马止步,众人则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只见王子越站姿如竹,落落大方道:“我乃青玉门门人,我派掌门正在高盟主府中拜谒。女侠不如在此稍作休息,等我师父回来了,大家好顺路一起去武林盟总坛。”
“茶肆内众食客皆嗤笑出声。青玉门?什么玉什么门?哪里来的小鱼小虾当众逞英雄?” 申为奇越念越得劲,念出了rap般的节奏感!
王子越丝毫不为非议所动,此情此景正应了那句枪打出头鸟。孙景晖虽是小地方出身,但毕竟是个富贵少爷,不会因为众人瞩目而畏手畏脚。
他的笑容和煦而阳光:“敢问姑娘意下如何?”
申为奇又模仿女性音调,冷声道:“事从紧急,不可久留。”
王子越露出遗憾的表情,依旧很热心地指路:“那么,姑娘就穿过市集往东边走,路上再问问别人,应当能找着路。”
“萧蓉答好,于是策马离场。”
.
诶?女主角这就离场了?
申为奇把剧本往后翻了一页,初遇剧情真的结束了。
他惊诧道:“不是男女主人公一见钟情吗?问个路就一见钟情了?”
王子越也思考过这个问题,按照自己的想法回答:“我觉得男女主人公说了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时的气氛和环境。只要演出眼神交汇、怦然心动的感觉,后期再配上唯美bgm和慢镜头,观众会get到这种含蓄的爱情的。”
申为奇不由皱起眉头:“我get不到,喜欢一个人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吗?”
王子越反问道:“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是很简单的事情啊。就像s的歌《向阳的街道》,这首歌里的‘我’连话都没和女孩说过,只是擦肩而过就萌生了情愫。其实,人类荷尔蒙本来就是很简单的事情。”
说来就来,王子越干脆清唱起来:
“礼拜天的午后,我骑着自行车路过一条街道。车轮咯吱咯吱响,一个女孩微笑而过。她的发梢掠过我的肩头,我的心随她而去——”
王子越就这么站在客房里唱起了歌,申为奇愣住了。
他被感动了,就像第一次听到这首歌一样被感动了。
其实王子越很久没有正式演唱过了,遑论专业保养和正规训练。
然而,他的歌声依旧清澈如昨。
那歌声是一枚琥珀,金棕色的胶质凝固住了无法凝固的时光。
清澈是青春特有的音质,不禁让人想到洗得发白的薄衬衫,闷热的教室,昏昏欲睡的阳光,漫无目的地翻着笔记,又漫无目的地望着窗外的绿树和树梢间遥远的蓝天。
走廊传来嘈杂脚步,不想去看。同学在谈天说地,不想去听。
没有特别在乎的东西,也没有特别在意的事情——
不。
有的。
有一个特别在乎的笑容,有一个特别在意的名字,宛若花落湖面,涟漪久久不息。
这是青春。
那歌声是一枚琥珀,金棕色的胶质凝固住了无法凝固的时光。
透过琥珀折射的金子般的麦色光芒,我看到凝固的时光。
这是他的青春。
才十七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起玩乐队吧。”“好啊。”“谁来做主唱?”“我来吧,我喜欢唱歌。”于是表演、签约、出道,一切都是那么顺利,一切都是那么光明。他闭着眼睛在黑暗的舞台上唱歌,朋友们都围在身边。太美好了,美好得不像现实。
现实?说什么现实?一个
分卷阅读78
-
分卷阅读78
啊干嘛一个劲儿傻笑?”王子越狐疑道,顺便撒开手。
“咳——”申为奇一本正经地建议,“我觉得这里不需要牵手吧,毕竟这是古装剧,两个大男人在街上拉拉扯扯似乎不太雅观。”
“这……”
王子越细细一想也觉得有道理,范忧喜和孙景晖都不是小孩子了,逛街还拉手确实有扮嫩的嫌疑。
“好,那重来一次吧。”
于是,两人返回沙发,重新走到床前。
王子越这回没拉申为奇的手,只是指着落地窗兴奋道:“师兄你快看,游州的茶肆好大好热闹啊!”
“这里随便一家店都比青玉镇的酒楼还气派呢。”
“师兄,我们去吃果子嘛!”
申为奇声情并茂地读剧本,语气很宠溺:“小晖你想吃什么?师兄都请你吃。”
王子越坏笑道:“师兄,还是我请你吧,娘亲知我要出远门,就差人送了不少银钱细软来。”
申为奇继续念:“范忧喜笑而不语,只是神情中略带落寞,还有一丝艳羡——诶这什么台词?”
“那是范忧喜的心理活动,不需要念出来的……”
申为奇:“……”
好丢脸qaq
王子越很阳光地鼓励他:“这段戏就当过了,我们排练另外一段吧。”
接下来是女主角萧蓉的剧情,申为奇打起十足的精神:“我一定会好好演的。”
开玩笑,中原武林第一美人的角色简直是为我申大美人(划掉)申大帅比量身打造的好伐!
王子越原还担心他不愿意反串,没想到大娃如此敬业一点没有偶像包袱,感动道:“这是孙景晖和萧蓉一见钟情的邂逅戏,是很重要的剧情转折点。”说着把剧本翻到相应的地方。
一见钟情?申为奇更加认真了,念道:“只见一紫衣女子骑黑马自远方而来,面戴头纱不得见庐山真面目。一时间,茶肆众食客皆为之侧目——啊,这段是不是也不用念?”
王子越很体贴道:“没事你念吧,有助于入戏。”
“嗯。”
于是,申为奇把大概剧情都读了一遍。
在这段剧情中,萧蓉惊艳亮相,茶肆内众人皆注目围观。萧大小姐初出侯府不懂人情世故,错把围观群众当成了茶肆杂役,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高声问路。在场皆是自视清高的武林豪侠,不愿在美人面前自降身份又存了几分戏弄心思,自然不会应答。
唯有孙景晖个性直率,心肠没有那么多弯弯绕。他拨开人群,好心好意为美人指了路。萧蓉当时虽无多言,但暗地记住了这位看似少爷脾气、实际温柔体贴的清秀青年。
申为奇一人分饰多角,先是提高音量,朗声念萧蓉的台词:“请问诸位,武林盟总坛怎么走?”又放低声音,飞速念旁白:“众人彼此环顾皆嘿然不语,萧蓉正要策马离开,茶肆角落忽传来一声呼唤。”
“ ——且慢!”
王子越清喝一声,装作拨开人群的模样艰难挪动几步,在申为奇面前立住。接着,他抖抖袖子抬手行礼,姿势有模有样一看就是学过的。
主唱大大行礼的样子好乖好可爱哦!申为奇被萌得不行,声音都有些飘:“萧蓉听闻来声便勒马止步,众人则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只见王子越站姿如竹,落落大方道:“我乃青玉门门人,我派掌门正在高盟主府中拜谒。女侠不如在此稍作休息,等我师父回来了,大家好顺路一起去武林盟总坛。”
“茶肆内众食客皆嗤笑出声。青玉门?什么玉什么门?哪里来的小鱼小虾当众逞英雄?” 申为奇越念越得劲,念出了rap般的节奏感!
王子越丝毫不为非议所动,此情此景正应了那句枪打出头鸟。孙景晖虽是小地方出身,但毕竟是个富贵少爷,不会因为众人瞩目而畏手畏脚。
他的笑容和煦而阳光:“敢问姑娘意下如何?”
申为奇又模仿女性音调,冷声道:“事从紧急,不可久留。”
王子越露出遗憾的表情,依旧很热心地指路:“那么,姑娘就穿过市集往东边走,路上再问问别人,应当能找着路。”
“萧蓉答好,于是策马离场。”
.
诶?女主角这就离场了?
申为奇把剧本往后翻了一页,初遇剧情真的结束了。
他惊诧道:“不是男女主人公一见钟情吗?问个路就一见钟情了?”
王子越也思考过这个问题,按照自己的想法回答:“我觉得男女主人公说了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时的气氛和环境。只要演出眼神交汇、怦然心动的感觉,后期再配上唯美bgm和慢镜头,观众会get到这种含蓄的爱情的。”
申为奇不由皱起眉头:“我get不到,喜欢一个人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吗?”
王子越反问道:“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是很简单的事情啊。就像s的歌《向阳的街道》,这首歌里的‘我’连话都没和女孩说过,只是擦肩而过就萌生了情愫。其实,人类荷尔蒙本来就是很简单的事情。”
说来就来,王子越干脆清唱起来:
“礼拜天的午后,我骑着自行车路过一条街道。车轮咯吱咯吱响,一个女孩微笑而过。她的发梢掠过我的肩头,我的心随她而去——”
王子越就这么站在客房里唱起了歌,申为奇愣住了。
他被感动了,就像第一次听到这首歌一样被感动了。
其实王子越很久没有正式演唱过了,遑论专业保养和正规训练。
然而,他的歌声依旧清澈如昨。
那歌声是一枚琥珀,金棕色的胶质凝固住了无法凝固的时光。
清澈是青春特有的音质,不禁让人想到洗得发白的薄衬衫,闷热的教室,昏昏欲睡的阳光,漫无目的地翻着笔记,又漫无目的地望着窗外的绿树和树梢间遥远的蓝天。
走廊传来嘈杂脚步,不想去看。同学在谈天说地,不想去听。
没有特别在乎的东西,也没有特别在意的事情——
不。
有的。
有一个特别在乎的笑容,有一个特别在意的名字,宛若花落湖面,涟漪久久不息。
这是青春。
那歌声是一枚琥珀,金棕色的胶质凝固住了无法凝固的时光。
透过琥珀折射的金子般的麦色光芒,我看到凝固的时光。
这是他的青春。
才十七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起玩乐队吧。”“好啊。”“谁来做主唱?”“我来吧,我喜欢唱歌。”于是表演、签约、出道,一切都是那么顺利,一切都是那么光明。他闭着眼睛在黑暗的舞台上唱歌,朋友们都围在身边。太美好了,美好得不像现实。
现实?说什么现实?一个
分卷阅读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