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景晓月觉得景燕归在方弦之的面前这样说她,很伤她的自尊心,她的脸微微发红,却说:“你刚做的那张试卷比这张简单多了,我要做你那张的话,肯定能拿九十分以上。”
景燕归笑眯眯地动手把她刚做的那张试卷上铅笔字用橡皮擦掉:“好啊,那你现在来做啊!”
景晓月轻哼一声,坐下去就开始做题,她做选择题和填空题的时候问题还不大,做到后面的几何题和应用题的时候,她直接就傻了眼,那些看起来简单的题根本就没有她想像中的那么简单。
数学题这种东西,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不像文科的题,还能凑字数博同情分。
景晓月的脸色有些发白,她想把景燕归比下去给方弦之留一个聪明的印象,这张试卷狠狠地打了她一巴掌。
半个小时后,景燕归淡淡地说:“时间到,收卷。”
试卷后面一面几乎没做,不要说九十分了,就连五十分都不可能拿到。
方弦之拿笔勾了对错后说:“四十三分。”
景燕归把景晓月的试卷拿起来说:“啧啧,说好的九十分呢?才四十三分啊,晓月,我现在有点怀疑你每次考完跟妈说的全班前三名是怎么考出来的。”
景晓月咬着牙说:“那也比你全班倒数的强!”
“我从来就不避讳我全班倒数的成绩,要是你像我平时做那么多活,我觉得你不要说全班倒数了,你只怕连读书这事都坚持不下去。”景燕归淡淡地说:“你今天跑过来做题不就是想证明你比我聪明嘛,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
她说到“不过如此”四个字的时候话语里的讥讽之意不加掩饰,景晓月顿时大怒:“景燕归,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终于叫我景燕归了。”景燕归轻抚着胸口说:“你平时总是这么喊我,今天假惺惺地喊我姐,我真的是吓得不行,不知道你在什么时候又开始发疯要整我。”
景晓月的脸有些扭曲,如果方弦之不在这里的话,她只怕已经动手去打景燕归了。
她这会只能忍着,眼里有了几分泪光:“姐,你总这样气我欺负我有意思吗?”
她说完扭头泪光盈盈地看着方弦之说:“方大哥,你刚才也看到了,我姐自己什么都不会,却用高难度的试卷让我做,我做不出来她就欺负我!”
她说这话的时候一直看看着方弦之的脸,只要他稍微表现的站在她这边,她就扑进他的怀里。
结果方弦之冷冰冰地说:“是初中的试卷。”
景晓月愣了一下,方弦之又补了一句:“燕归拿给你的第一章试卷是初三的试卷。”
景晓月的脸色顿时难看的不行,方弦之又拿起她刚做的那张试卷说:“这张是初一的试卷。”
景晓月从来就没有觉得这么丢脸过,她再也撑不住扭头就走。
景燕归有些不厚道地笑了起来,试卷的确是初中的,不过却是初中的奥数,方弦之觉得她学数学要先训练思维,所以今天拿出来的试卷全是奥数的试卷。
就景晓月那破水平,想踩着她来方弦之这里刷优越感,简直就是痴人说梦!她现在虽然也是学渣,却依旧能分分钟把景晓月碾成渣渣!
她一扭头见方弦之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她被看得有些不自在:“怎么呢?”
方弦之眼里的笑意浓了些:“没事。”
景燕归心说:“没事这样看着我干嘛?”
杨晚秀在外面喊:“燕归,小方,吃饭了!”
刚才景晓月过来的时候,她是想过来拦的,但是她当时正在烧火做饭,火正烧着灶边离不开人,等她把那边的事情处理完之后就看见景晓月安安份份地在那里做题。
景晓月的那点心思杨晚秀当然是清楚的,她当时觉得有些怪异,但是却也不好把景晓月轰走,就又回到厨房那边去继续做饭。
结果她的饭还没有做完,就看见景晓月黑着一张脸走了,她心里有点纳闷,景燕归和方弦之是怎么把景晓月给弄走的?
方弦之走后,杨晚秀就问出了她的疑惑,景燕归就把刚才的事情粗略的说了一下,她忍不住笑了起来,笑过后又有些暗然:“晓月这孩子要是再不好好引导,以后只怕会载大跟头。”
景燕归觉得杨晚秀还是相当有先见之明的,算是提前预知了景晓月的命运。
前世的景晓月爱慕虚荣,第一次高考失利后又是复读了一年,然后考了一个大专,人家到学校里是去好好学习的,她到学校之后却和学校附近一所单位的工程师勾搭上了。
工程师是已婚的,他的妻子家里有背景,脾气也大,当场捉了奸,离了婚,把那位工程师净身出户。
这个年代发生这种事情是非常丢人现眼的,学校把景晓月直接开除了,那位工程师也因为作风问题被单位开除了,又因为是净身出户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景晓月又不是个能吃苦的,直接把那位工程师给喘了,又勾搭上了租房的房东,那位工程师原本以为自己是景晓月的真爱,后面发现景晓月和房东的事情时,一怒之下把景晓月给砍死了。
这事前世引起了很大的轰动,还上了报纸。
性格决定命运,只要给景晓月还是现在这副性子和想法,迟早会死在这种事上。
只是现在景晓月盯上了方弦之,还是让景燕归恶心的不行。
前世因为方弦之非常高冷,平时很少在村子里,景晓月完全没有下手的机会,所以两人基本上没有交集,而这一辈子因为她的重生,和方弦之又有了婚约,可能让景晓月觉得自己是能拿下方弦之的。
景燕归还知道,因为她的重生,会产生蝴蝶效应,改变很多事情,景晓月未必就是和前世一样的命运,很可能还会给她带来一定的麻烦。
景晓月从她老宅出去后气得不行,逮谁都想发脾气,而她今天偷懒的事情也同样让景建国生气,这会他见她从田梗上过,他立即喊住她:“你要去哪里?还不过来插秧!”
景燕归笑眯眯地动手把她刚做的那张试卷上铅笔字用橡皮擦掉:“好啊,那你现在来做啊!”
景晓月轻哼一声,坐下去就开始做题,她做选择题和填空题的时候问题还不大,做到后面的几何题和应用题的时候,她直接就傻了眼,那些看起来简单的题根本就没有她想像中的那么简单。
数学题这种东西,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不像文科的题,还能凑字数博同情分。
景晓月的脸色有些发白,她想把景燕归比下去给方弦之留一个聪明的印象,这张试卷狠狠地打了她一巴掌。
半个小时后,景燕归淡淡地说:“时间到,收卷。”
试卷后面一面几乎没做,不要说九十分了,就连五十分都不可能拿到。
方弦之拿笔勾了对错后说:“四十三分。”
景燕归把景晓月的试卷拿起来说:“啧啧,说好的九十分呢?才四十三分啊,晓月,我现在有点怀疑你每次考完跟妈说的全班前三名是怎么考出来的。”
景晓月咬着牙说:“那也比你全班倒数的强!”
“我从来就不避讳我全班倒数的成绩,要是你像我平时做那么多活,我觉得你不要说全班倒数了,你只怕连读书这事都坚持不下去。”景燕归淡淡地说:“你今天跑过来做题不就是想证明你比我聪明嘛,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
她说到“不过如此”四个字的时候话语里的讥讽之意不加掩饰,景晓月顿时大怒:“景燕归,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终于叫我景燕归了。”景燕归轻抚着胸口说:“你平时总是这么喊我,今天假惺惺地喊我姐,我真的是吓得不行,不知道你在什么时候又开始发疯要整我。”
景晓月的脸有些扭曲,如果方弦之不在这里的话,她只怕已经动手去打景燕归了。
她这会只能忍着,眼里有了几分泪光:“姐,你总这样气我欺负我有意思吗?”
她说完扭头泪光盈盈地看着方弦之说:“方大哥,你刚才也看到了,我姐自己什么都不会,却用高难度的试卷让我做,我做不出来她就欺负我!”
她说这话的时候一直看看着方弦之的脸,只要他稍微表现的站在她这边,她就扑进他的怀里。
结果方弦之冷冰冰地说:“是初中的试卷。”
景晓月愣了一下,方弦之又补了一句:“燕归拿给你的第一章试卷是初三的试卷。”
景晓月的脸色顿时难看的不行,方弦之又拿起她刚做的那张试卷说:“这张是初一的试卷。”
景晓月从来就没有觉得这么丢脸过,她再也撑不住扭头就走。
景燕归有些不厚道地笑了起来,试卷的确是初中的,不过却是初中的奥数,方弦之觉得她学数学要先训练思维,所以今天拿出来的试卷全是奥数的试卷。
就景晓月那破水平,想踩着她来方弦之这里刷优越感,简直就是痴人说梦!她现在虽然也是学渣,却依旧能分分钟把景晓月碾成渣渣!
她一扭头见方弦之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她被看得有些不自在:“怎么呢?”
方弦之眼里的笑意浓了些:“没事。”
景燕归心说:“没事这样看着我干嘛?”
杨晚秀在外面喊:“燕归,小方,吃饭了!”
刚才景晓月过来的时候,她是想过来拦的,但是她当时正在烧火做饭,火正烧着灶边离不开人,等她把那边的事情处理完之后就看见景晓月安安份份地在那里做题。
景晓月的那点心思杨晚秀当然是清楚的,她当时觉得有些怪异,但是却也不好把景晓月轰走,就又回到厨房那边去继续做饭。
结果她的饭还没有做完,就看见景晓月黑着一张脸走了,她心里有点纳闷,景燕归和方弦之是怎么把景晓月给弄走的?
方弦之走后,杨晚秀就问出了她的疑惑,景燕归就把刚才的事情粗略的说了一下,她忍不住笑了起来,笑过后又有些暗然:“晓月这孩子要是再不好好引导,以后只怕会载大跟头。”
景燕归觉得杨晚秀还是相当有先见之明的,算是提前预知了景晓月的命运。
前世的景晓月爱慕虚荣,第一次高考失利后又是复读了一年,然后考了一个大专,人家到学校里是去好好学习的,她到学校之后却和学校附近一所单位的工程师勾搭上了。
工程师是已婚的,他的妻子家里有背景,脾气也大,当场捉了奸,离了婚,把那位工程师净身出户。
这个年代发生这种事情是非常丢人现眼的,学校把景晓月直接开除了,那位工程师也因为作风问题被单位开除了,又因为是净身出户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景晓月又不是个能吃苦的,直接把那位工程师给喘了,又勾搭上了租房的房东,那位工程师原本以为自己是景晓月的真爱,后面发现景晓月和房东的事情时,一怒之下把景晓月给砍死了。
这事前世引起了很大的轰动,还上了报纸。
性格决定命运,只要给景晓月还是现在这副性子和想法,迟早会死在这种事上。
只是现在景晓月盯上了方弦之,还是让景燕归恶心的不行。
前世因为方弦之非常高冷,平时很少在村子里,景晓月完全没有下手的机会,所以两人基本上没有交集,而这一辈子因为她的重生,和方弦之又有了婚约,可能让景晓月觉得自己是能拿下方弦之的。
景燕归还知道,因为她的重生,会产生蝴蝶效应,改变很多事情,景晓月未必就是和前世一样的命运,很可能还会给她带来一定的麻烦。
景晓月从她老宅出去后气得不行,逮谁都想发脾气,而她今天偷懒的事情也同样让景建国生气,这会他见她从田梗上过,他立即喊住她:“你要去哪里?还不过来插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