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曹宇的打算,四件兵器不可能同时练习,曹宇打算先练刀剑,等获得了系统奖励的10点武力后再练习长枪和弓箭。
毕竟这两样武器都需要不小的臂力,按曹宇15点的武力值想要强行练习还很勉强,也很难掌握。
获得10点武力后,曹宇的力量应该会有不小的增长,这时候开始练习长枪和弓箭正是最恰当的时候。
离曹宇正式开始学武已经半年有余,这半年内曹宇已经可以熟练使用刀剑,并已经开始练习长枪,弓箭三月了。
弓箭还好,已经快要熟练使用了,可长枪的练习进度让曹宇很不满意,三个月了也只是比初学时流畅了一些。
这天,曹宇正在习武场舞弄着长枪时,二兄曹纯走到近前道:
“三弟,快些收拾收拾,前往前厅会客,汝之从兄到访”。
曹宇疑惑曹纯口中从兄是谁:
“从兄?,不知是族中哪位兄长”
曹纯答:“嵩伯父之子”
曹宇惊喜异常:“嵩伯父,那来人可是曹操?”
曹纯不满的看着曹宇:“怎可直呼兄长其名,待会儿会客,切莫如此。”
曹宇这次讪笑道:“吾只是太过惊喜,这才口呼从兄之名,弟谨记兄长教诲,吾等快去前厅。”
曹宇心里那个激动的呀,终于要亲眼见到这位名满后世的魏武帝了吗,曹操熹平三年举为孝廉,今年应该25岁,按理说曹操现在应该还在洛阳为郎,怎么会突然回到谯县。
曹宇随着曹纯来到前厅,只见一人与曹仁同席而坐,两人不停的交谈着什么,曹仁抬头见兄弟二人到来,指了指左右的位置,吩咐道:
“子和,宇弟速坐,此乃吾等从兄,孟德兄是也。”
曹纯与曹宇分别与曹操抱拳行礼以作问候。
这时曹宇才细细打量起曹操来,只见曹操身长约七尺,方面大耳,唇上留着一丛漆黑短须,细眼长髯,目光锐利,顾盼之间,自有一股威严。
曹宇心想道:这就是曹丞相吗,果然如书中大差不差,不过此时曹操还是青年版,气质中更多的是英豪之气,少了一丝狡诈。
正想着,只听身旁曹纯问道:
“孟德兄长归有何事?”
曹操闻言大笑:“吾凭进言之功,将拜都尉,此次归家求父给予千金,献于陛下。”
听到这曹宇反应过来,哪是什么献千金给皇帝,这是刘宏收取买官的钱,给有功劳的大臣封官,还要让大臣把买官的钱补上,东汉朝廷之腐败可见一斑。
现在已经是光和五年三月,离黄巾之乱刚好还有两年。看来我得抓紧时间了,到时不求建功立业,只要能将谯县的家业守住便好。历史上曹操起兵反董的大部分兵力可都是曹家和夏侯家支持的。
只希望,到时面对黄巾贼众时能帮兄长分担一些。
看来也要劝兄长开始囤积粮草,招募家兵了,有兵有粮到时候才能游刃有余,大有可为。于是等曹操走后,曹宇便将两位兄长叫住道:
“两位兄长,弟有要事相商。”
曹仁和曹纯一脸古怪的对视一眼,自家这三弟可从来不管家,族中大小事务都是曹仁在处理。兄弟三人重新落座,曹宇调整一番思绪后说道:
“两位兄长皆熟读兵书,可觉得当今天下有什么不妥之处吗?”。
曹仁不解答道:“当今天下未发生什么大事,三弟何从问起。”
“等事至,则晚矣!”
“现皇帝昏庸,朝中奸臣当道,更有十长侍扰乱朝纲,陛下只知享乐,苛政杂税层出不穷,百姓无以为生,衣不蔽体,易子而食者不知凡几,此皆乃天下大乱之昭也。”曹宇答道。
曹仁一脸震惊的看着曹宇竟不知如何作答,曹纯在一旁问:
“可这与我等何干?”
曹宇一脸正色:“每逢乱世。必有英雄崛起,吾观二位兄长饱读兵书,武艺不凡,何不趁势而起,建立一番旷世伟业,封侯拜将已有可得,大丈夫岂能白活一世。”
听见此话兄弟二人皆涨红了脸,心脏跳动如鼓,血液仿佛在燃烧,难以抑制的兴奋道:“善!吾等该如何做”
曹宇轻笑一声:
“吾早有打算,正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趁天下还未大乱,吾等拿出半数家资收购粮食,再招募青壮男子以充家兵,雇佣县中工匠打造武器,军械,二兄皆善兵之人,细心操练,必成强军。”
“吾弟竟有如此见识,然恐家中存金不足供”曹仁十分为难的答着。
曹宇闻言也是一愣,他从没有管过家中事物,想着曹家好歹是谯县数一数二的大族,本想好好大干一场,没曾想大兄竟说家中钱不够。
于是询问道“吾族乃谯县大族,怎会存金不足”。
曹仁苦笑道:“吾族虽乃大族,然父母早逝,所留资产虽丰厚,然不足成大事也。”
曹宇顿感头疼,他虽然是后世之人,高中学的也是理科,大概清楚酿酒的原理,反复实验,肯定也可以酿出后世的酒,这本是曹宇暗藏的赚钱利器。
可曹宇并不想现在就把它拿出来,原因有几点:虽然懂得其中原理,但想要酿出好酒,定要重复实验,不知要花费许多时间,现在的时间对曹宇来说十分重要,在变强与酿酒之间肯定选择前者。
二是曹家虽是大族,但所行商事较少,也没有组织商队往来贸易,酒再好,也需要有钱的人来买,就谯县这一亩三分地能卖多少酒,赚多少钱。
想要去其他郡县行商,那可不是想去就去的,不说能不能打点通官员,就是那些本地世家也不会允许其他势力的人来自己地盘行商,正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
思虑一番过后,曹宇还是打算等跟着曹老板打下一片属于自己的地盘后,才开始酿酒赚钱。可这钱从哪来呢?
正当曹宇一筹莫展的时候,无意中瞥见方才曹操席坐的位置,顿时想到了这钱从哪来了,兴奋道:“嵩伯父朝中为官多年,家资颇丰,必可助我等。”
毕竟这两样武器都需要不小的臂力,按曹宇15点的武力值想要强行练习还很勉强,也很难掌握。
获得10点武力后,曹宇的力量应该会有不小的增长,这时候开始练习长枪和弓箭正是最恰当的时候。
离曹宇正式开始学武已经半年有余,这半年内曹宇已经可以熟练使用刀剑,并已经开始练习长枪,弓箭三月了。
弓箭还好,已经快要熟练使用了,可长枪的练习进度让曹宇很不满意,三个月了也只是比初学时流畅了一些。
这天,曹宇正在习武场舞弄着长枪时,二兄曹纯走到近前道:
“三弟,快些收拾收拾,前往前厅会客,汝之从兄到访”。
曹宇疑惑曹纯口中从兄是谁:
“从兄?,不知是族中哪位兄长”
曹纯答:“嵩伯父之子”
曹宇惊喜异常:“嵩伯父,那来人可是曹操?”
曹纯不满的看着曹宇:“怎可直呼兄长其名,待会儿会客,切莫如此。”
曹宇这次讪笑道:“吾只是太过惊喜,这才口呼从兄之名,弟谨记兄长教诲,吾等快去前厅。”
曹宇心里那个激动的呀,终于要亲眼见到这位名满后世的魏武帝了吗,曹操熹平三年举为孝廉,今年应该25岁,按理说曹操现在应该还在洛阳为郎,怎么会突然回到谯县。
曹宇随着曹纯来到前厅,只见一人与曹仁同席而坐,两人不停的交谈着什么,曹仁抬头见兄弟二人到来,指了指左右的位置,吩咐道:
“子和,宇弟速坐,此乃吾等从兄,孟德兄是也。”
曹纯与曹宇分别与曹操抱拳行礼以作问候。
这时曹宇才细细打量起曹操来,只见曹操身长约七尺,方面大耳,唇上留着一丛漆黑短须,细眼长髯,目光锐利,顾盼之间,自有一股威严。
曹宇心想道:这就是曹丞相吗,果然如书中大差不差,不过此时曹操还是青年版,气质中更多的是英豪之气,少了一丝狡诈。
正想着,只听身旁曹纯问道:
“孟德兄长归有何事?”
曹操闻言大笑:“吾凭进言之功,将拜都尉,此次归家求父给予千金,献于陛下。”
听到这曹宇反应过来,哪是什么献千金给皇帝,这是刘宏收取买官的钱,给有功劳的大臣封官,还要让大臣把买官的钱补上,东汉朝廷之腐败可见一斑。
现在已经是光和五年三月,离黄巾之乱刚好还有两年。看来我得抓紧时间了,到时不求建功立业,只要能将谯县的家业守住便好。历史上曹操起兵反董的大部分兵力可都是曹家和夏侯家支持的。
只希望,到时面对黄巾贼众时能帮兄长分担一些。
看来也要劝兄长开始囤积粮草,招募家兵了,有兵有粮到时候才能游刃有余,大有可为。于是等曹操走后,曹宇便将两位兄长叫住道:
“两位兄长,弟有要事相商。”
曹仁和曹纯一脸古怪的对视一眼,自家这三弟可从来不管家,族中大小事务都是曹仁在处理。兄弟三人重新落座,曹宇调整一番思绪后说道:
“两位兄长皆熟读兵书,可觉得当今天下有什么不妥之处吗?”。
曹仁不解答道:“当今天下未发生什么大事,三弟何从问起。”
“等事至,则晚矣!”
“现皇帝昏庸,朝中奸臣当道,更有十长侍扰乱朝纲,陛下只知享乐,苛政杂税层出不穷,百姓无以为生,衣不蔽体,易子而食者不知凡几,此皆乃天下大乱之昭也。”曹宇答道。
曹仁一脸震惊的看着曹宇竟不知如何作答,曹纯在一旁问:
“可这与我等何干?”
曹宇一脸正色:“每逢乱世。必有英雄崛起,吾观二位兄长饱读兵书,武艺不凡,何不趁势而起,建立一番旷世伟业,封侯拜将已有可得,大丈夫岂能白活一世。”
听见此话兄弟二人皆涨红了脸,心脏跳动如鼓,血液仿佛在燃烧,难以抑制的兴奋道:“善!吾等该如何做”
曹宇轻笑一声:
“吾早有打算,正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趁天下还未大乱,吾等拿出半数家资收购粮食,再招募青壮男子以充家兵,雇佣县中工匠打造武器,军械,二兄皆善兵之人,细心操练,必成强军。”
“吾弟竟有如此见识,然恐家中存金不足供”曹仁十分为难的答着。
曹宇闻言也是一愣,他从没有管过家中事物,想着曹家好歹是谯县数一数二的大族,本想好好大干一场,没曾想大兄竟说家中钱不够。
于是询问道“吾族乃谯县大族,怎会存金不足”。
曹仁苦笑道:“吾族虽乃大族,然父母早逝,所留资产虽丰厚,然不足成大事也。”
曹宇顿感头疼,他虽然是后世之人,高中学的也是理科,大概清楚酿酒的原理,反复实验,肯定也可以酿出后世的酒,这本是曹宇暗藏的赚钱利器。
可曹宇并不想现在就把它拿出来,原因有几点:虽然懂得其中原理,但想要酿出好酒,定要重复实验,不知要花费许多时间,现在的时间对曹宇来说十分重要,在变强与酿酒之间肯定选择前者。
二是曹家虽是大族,但所行商事较少,也没有组织商队往来贸易,酒再好,也需要有钱的人来买,就谯县这一亩三分地能卖多少酒,赚多少钱。
想要去其他郡县行商,那可不是想去就去的,不说能不能打点通官员,就是那些本地世家也不会允许其他势力的人来自己地盘行商,正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
思虑一番过后,曹宇还是打算等跟着曹老板打下一片属于自己的地盘后,才开始酿酒赚钱。可这钱从哪来呢?
正当曹宇一筹莫展的时候,无意中瞥见方才曹操席坐的位置,顿时想到了这钱从哪来了,兴奋道:“嵩伯父朝中为官多年,家资颇丰,必可助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