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衣美人一抬头, 就看到一男子身姿清俊, 夜风将他的衣袖吹得猎猎作响, 看着就像是要乘风而去的仙人一般。
    但听听这话,显然不是仙人会开口说的。
    “竟又是一位俊俏的郎君, 奴家见了您,便心生欢喜呢。”
    谭昭表示敬谢不敏:“姑娘这话就不对了,人间的规矩总归还是要守的, 你将我与他放在一起, 有可比性吗?”
    美人一楞, 以衣袖掩面娇笑:“倒是奴家的不是了,郎君说得对,似这般没有眼色的凡夫俗子,自然……是比不得郎君你的。”
    陈光蕊被两根蛛丝挂在墙上, 胸口难受得几乎要将心肝都呕出来, 他原本以为小舅子的出现是来搭救他的,却没想到……是来打情骂俏的!
    可恨!着实可恨!
    “这么说才对嘛,不过姑娘修行不易, 如此行将踏错, 可不是好姑娘该做的事情。”谭昭摇头,似是叹息道。
    美人一笑, 如同牡丹一般娇艳:“好姑娘?郎君莫要开奴家玩笑了, 这大晚上的,好姑娘可都是不出门的。”
    “……有理有据,你说得对。”谭昭干脆走上一步, 落在陈光蕊头上的屋檐上,顺势坐下,这才道,“姐夫,你也看到了,这位坏姑娘要对你做一些不大好的事情,需要我出手相救吗?”
    “救我!你难道要看着我被个妖孽糟蹋吗?”陈光蕊终于找回了自己颤颤巍巍的声音。
    谭昭尝试着讲道理:“我可以闭上眼睛不看。”
    陈光蕊很想破口大骂,他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才遇上殷家一群奇葩。
    “你阿姊……”
    谭昭忽然急言打断他:“休要提我阿姊!你以为你这些日子的所做作为,我不知道吗?”满意地看到陈光蕊的瞳孔急剧收缩,他才抬头看粉衣美人。
    “打个商量,放了他,如何?”
    粉衣美人大概也觉得差不多了,脸上已没有了方才的柔情蜜意:“凭你一个普通凡人,可笑!”
    你可不要小瞧普通凡人哦,这要是输了,他可是以后都没脸给猴哥送桃子的。
    并不算宽的暗巷里,上演着光怪陆离的厮杀,当然这场厮杀结束得非常之快,至少陈光蕊尚处在惊惧之下,那边的打斗就已经结束了。
    一只开了杀戒的红粉蜘蛛罢了,谭昭三两下将蜘蛛打回原形,随意找了个容器丢进去,轻轻一跃,跳到了对面的屋檐上,再度坐下,望向对面墙上挣扎着下不来的陈光蕊道:“现在,咱们能好好聊聊了吧。”
    说罢,他还摇了摇头手里的蜘蛛,摆明了就是威胁。
    “你怎么……”
    谭昭一笑:“我知道我帅气又能干,不用惊讶。”
    “……”陈光蕊气得直翻白眼。
    “我便当姐夫默认了,你在洪江水府的事,我管不着,但如今的事,我却是能管一管的。”谭昭张下结界,说话非常直接明白,“陈光蕊,你还看不明白吗?说穿了,我现在就是捏死你,你又能如何?”
    “你——”
    谭昭对上人含着怒火的双眼,嗤笑一声:“你还生气?呵!一个女子为你生儿育女,忍辱负重十八年,到头来你却嫌弃人家,你以为你又是什么高贵的仙人吗?”
    被人指着鼻子骂,陈光蕊的脑子被反夜风一吹,当即再也忍不住了:“我以为你是男人,该明白的!”
    “……天底下的男子要都如你这样,那还不如死绝算了。”
    “你——”
    “我如何,不用你来置喙,如今我为刀俎,你为鱼肉,既然你舍不下丞相府这门好亲事,那便只要我来帮帮你了。”谭昭拿出了自己的强盗逻辑,“今夜我救了你的命,总归是事实吧?”
    陈光蕊不想应,但他确实无法否认。
    “既然如此,在你心里你的命应该还是挺值钱的,不如离开长安城外放,如何?”轻声细语的,像是有商有量的样子,但陈光蕊抬头,看到小舅子的眼神却不是这么说的。
    那是没有任何掩饰的威胁,像是一把刀子扎进他的心里。
    陈光蕊惊疑不已,殷元既有如此本事,为何要装成一个一无是处的纨绔,有病吧?
    “怎么样?”
    陈光蕊丝毫不怀疑,若是他摇头,对方那双修长的手会立刻吻上他的咽喉。
    是要未卜的前途,还是性命?
    “我殷家人说话向来算话,你若是应了,此后你不论如何,我与阿耶都不会为难你,更不会出手扰乱你的前程。”打一棒子,自然是要稍微安抚一下的,“你与阿姊和离,他日男婚女嫁,理之自然,左右你也不喜欢学佛的儿子,再生一个,好继承你陈家无上的荣光,不是更好?”
    陈光蕊被“说服”了。
    但在应下的那一刻,他依然忍不住开口:“你就不怕,我将你阿姊的事实说出去吗?”
    谭昭双指于空中一划,将困住陈光蕊的蛛丝切断,随后轻巧一跳,落在了屋脊上,如此他才顺势回头,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你可以试试。”
    陈光蕊摔在地上,终于安静地闭上了嘴,他到底还是个聪明人,如今殷元显露出来的能力不是他所能够对抗的,与其以卵击石,不若蛰伏他日再算恩仇。
    **
    陈光蕊的去向,终于下来了。
    这事儿一落下,不仅是殷家人心头落下一块大石,就连吏部的人都松了一口气。
    此时,春意正浓,陈光蕊外放之地距离海州并不远,他十八年未归家,自然是要先回家一趟的。
    因为妻子十八年前生子体弱无力远行,陈光蕊“心疼爱妻”,独自踏上了自己的第二次外放之旅。
    毕竟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呢。
    谭昭和玄奘陪着殷温娇送别陈光蕊,待到陈光蕊的马车出了长安官道,他们这才往回走。
    这回,显然是吃一堑长一智,改走陆路了。
    “阿姊,回吧。”谭昭出言提醒道。
    殷温娇怔忪地望着远方,许久才露出一个笑容:“走吧。”
    **
    一切,都渐渐变得更好。
    直到,殷温娇主动提出送儿子去洪福寺进修。
    当然,玄奘去洪福寺这件事,其实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即便短暂停留在丞相府,也不过是因为尘缘未了。
    殷温娇不是陈光蕊,她首先是个母亲,对儿子疼爱多过殷切,并没有将自己的意愿加诸到孩子身上的想法。
    就这点,殷家人一脉相承。就像殷开山不会逼殷元走上仕途一样。
    “多谢母亲宽宥,阿弥陀佛。”玄奘感动道,俊秀的脸上几乎闪着光芒。
    既然下了决定,那么就要提上日程。
    早先谭昭带便宜外甥出门去素斋馆时,玄奘就与洪福寺的大和尚聊得非常投机,早先便说了,论佛在玄奘而言,颇有一种在座的都是辣鸡的既视感。
    有法明师父的推荐,加上有认识的人,洪福寺是方外之地,又是皇家寺庙,香火非常鼎盛,入寺的和尚是不看俗家身份的。
    对此,玄奘表示非常开心。
    他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期待着去洪福寺,少年僧人少有情绪这么高昂的时候。
    是夜,谭昭提着一壶碧螺春去找便宜外甥谈天,因为明日就是玄奘去洪福寺的日子,如无意外,便宜外甥应该是再也不会回丞相府了。
    “舅舅。”
    谭昭笑着哎了一声:“来,喝茶。”
    茶是上好的贡茶,身在天子近臣的家里,总是不缺这些好东西的。
    “真的要一个人去?”
    玄奘笑着点头:“小僧又不是出去野游。”
    ……不容易啊,他这大外甥居然会同他开玩笑了。
    谭某人立刻接了一句:“如果你想,也不是不可以啊。”
    “……”说不过,阿弥陀佛。
    看大外甥又恢复招牌微笑,谭昭遂失笑道:“我已经能预见到洪福寺之后的香火有多旺了!”唇红齿白的少年僧人,肯定是极受欢迎的。
    “殷施主,皮相不过是表相罢了。”玄奘试图掰正人的价值观。
    ……逗便宜外甥真有意思,谭昭呷了一口茶想道。
    说来玄奘和陈光蕊是真的挺像的,斯文俊秀,也难怪当年殷温娇会一见钟情。
    但气质真的是样神奇的东西,至少这对父子站在一起,绝没有人会错认他们。
    不是因为年龄大小,而是……有些人,确实生来就是要做大事的。
    谭昭伸手拍了拍少年僧人不甚宽阔的肩膀,道:“好好学,不论身在何处,无愧于心就好,别太勉强自己。”
    玄奘想,他大概很久以后都会记得今晚的。
    第二日天微亮,玄奘不带一丝行李,穿着那身黄僧衣,怀揣举荐信,拒绝了门房提供的马车,一步一步地朝着城外的洪福寺而去。
    谭昭坐在丞相府最高的楼顶,遥遥目送大外甥坚定地离去。
    说起来,他对佛门实在没多少喜欢,但不得不承认的是,佛门有时候能给人提供巨大的充实满足感。
    每个人都有自己要走的路,他尊重每一个认真坚持往前走的人。
    “你很失落吗?”
    谭昭摇了摇头:“我失落什么?他去了洪福寺,难道我就不能去找他喝茶了吗?”
    杨戬:“……”你还是别去了,没的将人烦死。
    “哦对了,这个给你。”谭昭从袖子里取出一个小瓶子递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系统一日手札:宿主,别飘!小心二郎邀战!
    关于陈,以后还会讲,莫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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