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3章 偷鸡不成
王坤眼睛都不眨一下,死死地盯着路神医掀起的眼帘。
当看见师傅真的醒来了。
他这才敢放声大哭:“师傅啊,你终于醒了啊。你再不醒,我可就真的要切腹谢罪了。”
他要是救不醒师傅,那他这么多年的医术,可真是白学了。
路神医不由得勾唇淡淡笑了笑。
他虚弱苍白的脸色,似乎因这一笑,生出了几分血色与精气神。
他气若游离地夸赞王坤:“王坤,你能将我救醒,可见你的医术,已然可以独当一面了。你没有辜负这些年,我对你的悉心栽培。”
王坤激动得热泪盈眶,揪着路神医的衣袖,又忍不住哭号起来。
施隶实在看不下去了,直接揪着王坤的衣领,将他拎了出去,让他不要打扰王爷和路神医。
室内终于安静下来,萧廷宴走过来,坐在了路神医的面前。
他看着路神医,勾唇笑道:“沈焕之死了,还是自杀的。路神医,你好本事啊……”
路神医闻言,不由得苦涩一笑。
他倒没有任何的意外与惊诧。
仿佛对于沈焕之的结局,早就有所预感。
“在他的心里,一直都对沈娇存着深深的执念,当年他卑鄙至极,使用各种手段,不让我们在一起。我对他说,倘若我死了,就能和沈娇团聚了,这无疑是触碰了他的逆鳞。以他偏执的性子,他怎会允许,让我和沈娇团聚?”
“我与他相识多年,怎会不清楚他是什么样的人呢。我那样说,他自然是无法忍受,我到地狱里与沈娇团聚的。他宁愿自己死了,也不会让我和沈娇在一起。”
萧廷宴看着路神医眼底浮现出的讽刺,他不由得低声问了句。
“那在你心里,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沈娇呢?”
路神医一怔,他想起那个娇艳可人的女子,嘴角不由得缓缓上扬。
“喜欢……怎会不喜欢呢。她用自己的整个生命,都在爱我,我又不是一块石头,怎会不被她打动呢。”
“可惜,我也仅仅是喜欢她而已,并不如她爱我那么深。其实,她若能喜欢上沈焕之,或许她就不会落到一个惨死的下场。以沈焕之对她的执念,他肯定会好好爱她,给她很多的幸福的。”
“可以说,我是沈娇的劫难,她的悲剧,也是因我而起的。如今,我为了活着,又利用了她,算计了沈焕之。我对不起她……王爷,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冷血无情啊?”
萧廷宴缓缓地摇头,他安抚性地拍了拍路神医的手背,低声说道:“这件事,本来就是沈焕之的错。你也没利用沈娇什么的,再说,倘若她还活着,她肯定也会支持你的做法。”
“路神医,有时候爱一个人,也是一种幸福。你又不是沈娇,你又怎会明白,她爱你时的那种幸福呢?”
路神医的眼睛泛红,忍不住的哽咽了几声。
他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沈娇。
若是有来生,他愿意为她当牛做马,来报答她今生的情。
萧廷宴让路神医平复了一会儿情绪,而后他就将那个黑色蛊虫递到了路神医的面前。
“沈焕之临死前,将这个黑色蛊虫交了出来。我们都知道,这黑色蛊虫,自古以来唯有梁国圣女才有,可王坤说,梁国圣女的蛊虫,一般是拇指般大小。这只蛊虫的大小,明显不符合……”
路神医连忙坐直身体,接过了瓷瓶。
他将盖子拽掉,将瓶内的蛊虫倒在了手心里。
他看着那黑色的蛊虫,在掌心轻轻蠕动时,他不由得勾唇乐了。
“这个蛊虫应该也是梁国圣女的本命蛊……不过区别是,这蛊虫是那本命蛊的子蛊。可以说,它们之间是母子关系。没想到,沈焕之居然将梁国圣女的子蛊给带了过来……看来,我中的这个蛊虫,也是出自这个子蛊,而不是本命蛊。”
萧廷宴听得有些疑惑,但看着路神医的表情,他却轻轻地松了口气。
若是子蛊的蛊毒,如今这子蛊在他们手中,那是不是说明,路神医有救了,他不用死了?
他的猜测,很快得到了路神医的肯定。
路神医将蛊虫放入了瓷瓶内,他眼底掠过几分幸灾乐祸的暗芒:“有了这个子蛊,我的蛊毒,也就不构成任何的生命危险了。倒是不知道,那梁国圣女知不知道,沈焕之将她的子蛊也带了出来呢?”
“倘若她不知道,那就有好戏可看了。我们有了子蛊,也就有了能够牵制她本命蛊的筹码了。”
萧廷宴的眸光微闪,眼底漫上几分喜色。
“路神医的意思是说,这个子蛊的作用,是能够牵制梁国圣女的蛊毒?”
路神医点头,勾着唇角:“没错,不但能牵制她的蛊毒,我们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她进行反杀。他们梁国的军队,在与我们对战时,不是利用蛊毒,对我们使用阴招吗?我们也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王坤和施隶走进来时,正巧听见了路神医说的这番话。
他们眼中纷纷露出喜色,不可思议地看向路神医。
“真没想到啊,居然还能有这样的逆转?这沈焕之过来算计路神医,到头来,难道是给我们送辅助的吗?”
路神医挑眉,嗤笑一声:“还别说,真的是给我们送辅助的,我真的很想看一看,那梁国圣女当得知自己的本命蛊,被沈焕之拿走,她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萧廷宴勾唇,跟着附和。
“本王也很想知道。”
他转身看向施隶,低声吩咐:“你传话出去,将沈焕之的死讯,以最快的速度散播出去。尽量夸张一些,就说沈焕之痴情无比,为了不让心爱的女人,与路神医团聚,他不惜自刎,去黄泉与佳人团聚去了。”
王坤听了,乐得龇牙咧嘴的。
“王爷,你这一招真是绝啊。那梁国圣女,费尽心机唆使沈焕之,前来对付我师傅,没想到,到头来偷鸡不成蚀把米。她估计得气得要吐血了……”
当看见师傅真的醒来了。
他这才敢放声大哭:“师傅啊,你终于醒了啊。你再不醒,我可就真的要切腹谢罪了。”
他要是救不醒师傅,那他这么多年的医术,可真是白学了。
路神医不由得勾唇淡淡笑了笑。
他虚弱苍白的脸色,似乎因这一笑,生出了几分血色与精气神。
他气若游离地夸赞王坤:“王坤,你能将我救醒,可见你的医术,已然可以独当一面了。你没有辜负这些年,我对你的悉心栽培。”
王坤激动得热泪盈眶,揪着路神医的衣袖,又忍不住哭号起来。
施隶实在看不下去了,直接揪着王坤的衣领,将他拎了出去,让他不要打扰王爷和路神医。
室内终于安静下来,萧廷宴走过来,坐在了路神医的面前。
他看着路神医,勾唇笑道:“沈焕之死了,还是自杀的。路神医,你好本事啊……”
路神医闻言,不由得苦涩一笑。
他倒没有任何的意外与惊诧。
仿佛对于沈焕之的结局,早就有所预感。
“在他的心里,一直都对沈娇存着深深的执念,当年他卑鄙至极,使用各种手段,不让我们在一起。我对他说,倘若我死了,就能和沈娇团聚了,这无疑是触碰了他的逆鳞。以他偏执的性子,他怎会允许,让我和沈娇团聚?”
“我与他相识多年,怎会不清楚他是什么样的人呢。我那样说,他自然是无法忍受,我到地狱里与沈娇团聚的。他宁愿自己死了,也不会让我和沈娇在一起。”
萧廷宴看着路神医眼底浮现出的讽刺,他不由得低声问了句。
“那在你心里,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沈娇呢?”
路神医一怔,他想起那个娇艳可人的女子,嘴角不由得缓缓上扬。
“喜欢……怎会不喜欢呢。她用自己的整个生命,都在爱我,我又不是一块石头,怎会不被她打动呢。”
“可惜,我也仅仅是喜欢她而已,并不如她爱我那么深。其实,她若能喜欢上沈焕之,或许她就不会落到一个惨死的下场。以沈焕之对她的执念,他肯定会好好爱她,给她很多的幸福的。”
“可以说,我是沈娇的劫难,她的悲剧,也是因我而起的。如今,我为了活着,又利用了她,算计了沈焕之。我对不起她……王爷,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冷血无情啊?”
萧廷宴缓缓地摇头,他安抚性地拍了拍路神医的手背,低声说道:“这件事,本来就是沈焕之的错。你也没利用沈娇什么的,再说,倘若她还活着,她肯定也会支持你的做法。”
“路神医,有时候爱一个人,也是一种幸福。你又不是沈娇,你又怎会明白,她爱你时的那种幸福呢?”
路神医的眼睛泛红,忍不住的哽咽了几声。
他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沈娇。
若是有来生,他愿意为她当牛做马,来报答她今生的情。
萧廷宴让路神医平复了一会儿情绪,而后他就将那个黑色蛊虫递到了路神医的面前。
“沈焕之临死前,将这个黑色蛊虫交了出来。我们都知道,这黑色蛊虫,自古以来唯有梁国圣女才有,可王坤说,梁国圣女的蛊虫,一般是拇指般大小。这只蛊虫的大小,明显不符合……”
路神医连忙坐直身体,接过了瓷瓶。
他将盖子拽掉,将瓶内的蛊虫倒在了手心里。
他看着那黑色的蛊虫,在掌心轻轻蠕动时,他不由得勾唇乐了。
“这个蛊虫应该也是梁国圣女的本命蛊……不过区别是,这蛊虫是那本命蛊的子蛊。可以说,它们之间是母子关系。没想到,沈焕之居然将梁国圣女的子蛊给带了过来……看来,我中的这个蛊虫,也是出自这个子蛊,而不是本命蛊。”
萧廷宴听得有些疑惑,但看着路神医的表情,他却轻轻地松了口气。
若是子蛊的蛊毒,如今这子蛊在他们手中,那是不是说明,路神医有救了,他不用死了?
他的猜测,很快得到了路神医的肯定。
路神医将蛊虫放入了瓷瓶内,他眼底掠过几分幸灾乐祸的暗芒:“有了这个子蛊,我的蛊毒,也就不构成任何的生命危险了。倒是不知道,那梁国圣女知不知道,沈焕之将她的子蛊也带了出来呢?”
“倘若她不知道,那就有好戏可看了。我们有了子蛊,也就有了能够牵制她本命蛊的筹码了。”
萧廷宴的眸光微闪,眼底漫上几分喜色。
“路神医的意思是说,这个子蛊的作用,是能够牵制梁国圣女的蛊毒?”
路神医点头,勾着唇角:“没错,不但能牵制她的蛊毒,我们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她进行反杀。他们梁国的军队,在与我们对战时,不是利用蛊毒,对我们使用阴招吗?我们也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王坤和施隶走进来时,正巧听见了路神医说的这番话。
他们眼中纷纷露出喜色,不可思议地看向路神医。
“真没想到啊,居然还能有这样的逆转?这沈焕之过来算计路神医,到头来,难道是给我们送辅助的吗?”
路神医挑眉,嗤笑一声:“还别说,真的是给我们送辅助的,我真的很想看一看,那梁国圣女当得知自己的本命蛊,被沈焕之拿走,她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萧廷宴勾唇,跟着附和。
“本王也很想知道。”
他转身看向施隶,低声吩咐:“你传话出去,将沈焕之的死讯,以最快的速度散播出去。尽量夸张一些,就说沈焕之痴情无比,为了不让心爱的女人,与路神医团聚,他不惜自刎,去黄泉与佳人团聚去了。”
王坤听了,乐得龇牙咧嘴的。
“王爷,你这一招真是绝啊。那梁国圣女,费尽心机唆使沈焕之,前来对付我师傅,没想到,到头来偷鸡不成蚀把米。她估计得气得要吐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