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名精瘦汉子,眼睛发红,嘴巴叼着鸡腿,一脸希翼:他真的要去除妖啊,真的能除妖吗?
    “何方宵小?”鹿角怪客的声音,震惊百里,吓得百姓们战战兢兢。
    他妖力恐怖,境界极高,已达离尘期,放到洞天中也是有数的高手。
    凡间妖孽在这大乱世,也不乏惊才绝艳之辈,有些开发了奇功,借助人间战争造就的血煞气息修行,成长极快。
    当初沈乐陵,就曾在济水战场修炼,若非有正经炼炁士传承,她几乎也要走这条路子了。
    “吃人的受死,没吃人的趴下,不要命的来挡我!”
    炎奴的吼声,震撼湖中心。
    百姓们能看到远方有巨浪激起,阵阵波纹传到湖畔来。
    他们感受不到炎奴的气息,但是妖怪们却惊骇了,一时间各种躁动之音传来。
    “找死,我乃金角大王座下妖将,鹿……啊别!”
    鹿角怪客的话说了一半,就当场求饶起来。
    但一切戛然而止,黄半云能眺望到那妖将被当场斩杀,炎奴那仙武枪法,势若雷霆,妙不可言。
    他都认不出,那是自家六妙金枪改进的。
    仙道武道,在炎奴手中融合,而且是武道为主,仙道为辅。
    枪法之中,蕴含各种法术效果,信手拈来。
    无须符箓玉器,无须施法元神,但凭武夫之力,就可搅动万物万象,阴阳五行。
    “呃啊……”
    喊杀声只持续了刹那,就陡然间消失。
    百姓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见远方湖中心有人骑马归来。
    马踏湖水,长枪在湖面上拖划,荡起无数涟漪。
    一具具可怕的妖怪尸骸,被烈火铸成的锁链串联,拖在湖上荡漾。
    有巨大的蟒蛇,亦有青面獠牙的恶狼,头角峥嵘的巨猿,浑身脓血的蛤蟆……一个个都散发可怕的气息。
    但是全都死掉了,没有生机迹象,或妖目圆瞪,或筋骨尽碎,或脑浆迸裂,或浑身窟窿……
    更有甚者,只剩一团烂泥。
    勉强从鹿茸上,分辨出曾是一头巨鹿,乃是那大妖将鹿角怪客。
    他境界最高,所以死得最惨,就好像他那强大的境界与其他小妖的区别,仅仅在于炎奴要用更彻底的手段将其打死。
    “这这这……”
    “妖怪们都死了!”
    “真的除掉了!”
    “天哪!俺鸡腿都没吃完啊!”
    百姓们惊喜至极,完全没想到,他们吃两口饭的功夫,炎奴就宰杀近千妖孽归来。
    而且还把尸体都拖回来了,散发可怕气息,这都做不得假。
    “老天爷啊,呜呜,你睁眼了啊。”
    他们哭喊着,跪下向炎奴感激。
    不过嘴上却是喊着老天爷,黄半云一愣,心说天道管个屁啊,所有妖怪,都是天道点化的。
    他张嘴解释了一下,可天道之事,说来话长,他三言两语,百姓也听不懂。
    百姓们自古信奉天理,老天爷之说,故老相传。
    但这老天、天帝,是谁?就谁也说不清了。
    炎奴一笑,摆手阻止了黄半云:“好了,不用多言,阿翁也总是喊着老天爷,这都没错。”
    “半云,我们的任务,就是要让老天爷,变成人们希望的样子。”
    黄半云感慨,哪怕炎奴与天对抗,也从来不在意人们的信仰。因为在他心里,这是两码事!
    可以说奇物天道窃取了人们对于天的信仰,不断替代大自然的权柄。
    也可以说,是天道接受了人们的信念,却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责任。
    就好像他对于西方的圣主教,也没有干涉一样,人们向善的信仰本身没有错,出了问题的是高高在上的神明。
    如果圣主上帝没有做好,那炎奴就把他宰了便是,去地府学一学怎么做上帝。
    “明白……”黄半云看着一脸老实的炎奴,不禁也充满信心。
    “走,去下一座妖窟!”
    炎奴拍了拍吉量龙马,又给百姓们留下一些吃食,便驰骋而去。
    百姓们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感恩戴德,眼前留下的食物,足够他们重新开始生活。
    他们不敢直呼其名,只以烈甲天将为名,记在心中。
    两日,仅仅两日。
    炎奴就以摧枯拉朽地速度,清理了青州群妖。
    事实上可以更快,飞遁各地,一套仙力下去,捉拿妖邪就如同捞鱼一样简单。
    只不过为了妙寒、池清那边的发展,最终选择以人间身份,驰骋于各地斩妖。
    人间名望极为重要,之后若拿到人皇名额,就更需要了。
    若要罢黜天道,他们不仅不能做好事不留名,相反还得大大的留名,汇聚人心。
    此刻,身披烈甲的少年将军,羽扇纶巾三尺青峰的俊逸公子,蓑衣斗笠鱼篓降妖的老迈渔夫,都已渐渐从百姓的口中传开。
    而在妙寒的运作下,各方都知道,是高密城替代常家的新势力所派出。
    一时间,至少在乡野百姓的心中,常家灭亡所带来的恐慌与骚动渐渐平息。
    “我真没骗你们,那金角大妖,就在北海郡的刺史府。”
    一座巨城之外,猪妖朱金刚,躬身在修羊公身旁,一脸卑微。
    炎奴、黄半云、张辟疆、鱼秧子也都汇聚于此,听闻此话,面色古怪。
    “刺史府?这是青州治所,那金角竟然在这里开辟了洞府?”鱼秧子懵逼,人间怎么了?这妖怪未免也太嚣张,这是一点也不怕修行界的高人来降服他吗?
    修羊公摊手道:“事关人间城市,我不好直接杀进去,而且我没感应到那妖怪,你们定夺吧。”
    他虽然是妖仙,迄今为止已知最强的妖,还是古之幽都之主,开辟最大妖国。
    但实际上非常讲规矩,受春秋时期礼乐影响极重,从不会轻易伤害世俗之人。
    他们这两天,可谓兵分四路,把整个青州都给肃清了一遍。
    势如雷霆,手段强势,金角妖国直接被摧毁掀翻。
    十二妖将,死了九个,还有三个被俘虏。
    麾下无数小妖,几乎被剿灭殆尽,只剩不足百余。
    这些留下的妖怪,都是较为纯良的。妖怪有天性,有些十分亲近人类,譬如黄半云的猴子,又譬如妙寒的母亲。
    温顺纯良的妖怪不多,但也不少,哪怕是以吃人修炼为主流的金角妖国里,也有近百个。
    妖怪的天性极为专一,基本不会近墨者黑。投身于金角妖国,也是因为这是少有的妖族势力,想有个安身立命之地罢了。
    那猪妖朱金刚便是一个,哪怕位居妖将之职,也都是靠自己的本事修上来的。
    如今轻而易举就背叛了金角妖王,实在是也看不惯这吃人妖国的邪恶氛围。
    “你没有搞错吧?我也没有感应到任何妖气,反而此地元气充盈,有大福气之象。”鱼秧子惊道。
    张辟疆眯眼道:“其实没有妖气才奇怪,青州各大城池,或多或少都有点妖气。”
    众人点头,他们肃清青州妖邪,经常能发现有妖怪藏在城镇里,而眼前的大城,竟然一丁点妖气都没有,这反而违和。
    朱金刚急忙道:“真的,那金角在刺史府内,开辟了一座洞府,可以完美隐藏气息。”
    “好像是有一件宝贝,可以把他的一切妖气、煞气、邪气等气息,都转化为福气。”
    “什么!还有这种东西?”张辟疆惊愕。
    炎奴问道:“福气是啥?”
    张辟疆解释道:“是一种普通气运,很多人都可能有,你可以理解为类似天命者的气运。”
    “但天命者是印证王朝更替,天下大势的,拥有的是皇气。”
    “而普通人,天道若要钦定其崛起,就会降下福气。百病不生,运气绝佳,平步青云。”
    “福气者,就相当于一个弱化的天命者。天道不仅有‘大势剧本’,对个人命途,也经常干涉,有‘小势剧本’。”
    “一个人若有巨大的福气,那就是天道决定他一定可以达到某个成就。”
    听到这,炎奴一怔,又想起这北海郡的刺史府内,住的不就是那苟稀吗?
    “那苟稀我素有所知,当年茶山村,就是他带兵灭的,说我们是叛贼。”
    “从此之后,阿翁失去了土地,成为世家的家奴,之后又被征入军队送死……啊,那济水之战,就是苟稀领的兵。”
    “这家伙的名号,我小时候总是听闻,阿翁受的苦难,大半都是他造成的。结果他每次害了我们,最后都能升官……”
    炎奴叙说着幼年见闻,大家一听,结合眼前的冲天福气,不仅恍然。
    在炎奴的描述中,这人庸碌贪婪,就没干过人事,结果平步青云,直升青州刺史。
    八王之乱时,不管谁崛起,他都能跟着升官,可谓是青州的土皇帝。
    若不是秃发氏灭了他的大军,让他实力大损,而常家又在炎奴的帮助下,灭了秃发氏。
    那如今掌控青州的割据势力,根本不会是常家。
    而即便如此,他名义上依旧是青州之主,常家顶在前面,而他苟稀依旧在这北海郡治所内享福。
    青州各种动乱,都没有真正的冲垮他,可谓真是个福气深厚之人!
    张辟疆说道:“此人是天道钦定的青州刺史……贪婪残暴没有才干,出身门第也不高,却有如此大的福气,定然是在大势中有重要作用。比如给天命者送兵送领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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