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少帅接到线报,那个小客栈里发现了慕纤纤被换掉的衣物,他立即率领亲信赶来。
    店小二战战兢兢地指向城门方向,“少帅,那个房间的客人往城门那边去了。”
    “有几个人?都什么模样?”
    “信息登记是一个女人,具体模样没看清楚。”
    “分头追,我到北城门。”傅少帅命令道。
    不多时,傅少帅到达了北城门,他不打算放过任何有可能藏有慕纤纤的车辆,就连已经出了城门的,也让其停下来要亲自检查。
    陆铭华听到呵斥声,停下了马车。
    兵士们围在马车两旁,傅少帅步履从容地走近马车,掀开厚重的车帘——
    只见里面躺着一个病怏怏的麻子脸,在看到他时还泪流满面,只是那张脸太丑了,让他厌恶地放下了车帘。
    一个大男人居然做出这种姿态,实在让人恶心。
    随之,傅少帅不耐烦地挥手,“走走走。”
    转身离开之际,擦肩而过的间隙,心中有些不适,但当下并未多想。
    错失救援机会的慕纤纤哭的几乎昏厥,为什么少帅不多看看她,如果多看两眼,说不定就能认出她了。
    这一刻,慕纤纤后悔莫及——早知道陆铭华是这么个睚眦必报的人,她就不该怂恿她娘算计陆铭华!
    与此同时,赶着马车的陆铭华心情大好,“别哭得这么伤心呀~你很快就能跟你亲爱的母亲相聚了呢。”
    她语气轻松地调侃着,抽了一记马屁股,让马儿跑的更快了些。
    一路上慕纤纤都在想办法逃跑,但陆铭华一直让她处于不能动的状态中,只能心焦地看着路一天比一天偏僻。
    到了这个山村后,慕纤纤身上的女主光环就弱了下来,因为这里比较偏僻,马车进不来,陆铭华弃了马车,选择骑马进村。
    因为路不好,她把慕纤纤颠簸到了马下,马蹄子踩在她的小腿骨上。
    陆铭华本以为慕纤纤会没事,谁知道这次她身上没冒出金光保护。
    陆铭华没了顾忌,把慕纤纤的另外一条腿也打折了。
    不要说陆铭华狠,只能说她是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原身即便被卖到山村里,也一直在想办法逃跑,可那些人打断了她的腿,她实在受不了,一脑袋撞墙上,把自己撞死了。
    原身要报仇,不让害她的人好过,那就都尝尝断腿生活没指望的滋味儿吧。
    苗秀荷本来还指望女儿能想办法救她,谁知道等来的却是慕纤纤也被送到了这里来。
    没了指望,她整个人就疯了。
    慕纤纤也要疯了,指着小厮装扮的陆铭华大叫,“她是女的,比我还漂亮,你们这里不是缺媳妇吗,快把她也抓了。”
    村里的男人们眼前大亮,慢慢朝陆铭华围了过来,陆铭华从腰间拿出一把枪,朝距离最近的那个男人“砰”两腿之间的那二两肉开了一枪。
    那男人摔倒在地上,两腿哆嗦着,手想捂住那个地方都不敢,嘴里呵呵喊着救命,找大夫,疼死他了。
    陆铭华索性也不装了,直接把头上的瓜皮小帽摘下来,连带着脸上的易容面皮揭了下来,“你们大概不知道吧,老娘在江湖上有个名号叫‘阉割大王’,很多人看我这脸长得好,就小瞧我,于是我练了一手飞刀,一飞刀过去就能割下一个卵蛋来,还能叫另一个卵蛋好好挂在那儿,你们想试试吗?”
    话落,她把手枪别回腰间,不知道从哪里拿出十来把飞刀,开始随意瞄围着她的汉子们。
    汉子们:“……”下意识夹着双腿往后退。
    慕纤纤瞪大眼,“不要相信她,她是我们那儿镇上有名的大户人家的小姐,怎么可能学那种腌臜手段?”
    汉子们不敢堵,没人再往前,就算这女的说的那飞刀扇卵蛋是假的,但凭她那枪法,他们也不敢堵。
    陆铭华一脸可惜道:“你们真的不想试试吗?”
    汉子们齐齐摇头,谁他娘的想试啊,一试命根就要没了,他们有病才会想试。
    陆铭华冲慕纤纤摆摆手,“好好享受未来的日子吧,再也不见。”
    话落,在慕纤纤愤恨的神色中,她转身离开了这个山村。
    飘渺的声音在陆铭华脑海里响起,“你为什么不灭掉这些不把女人当人看的村里人?”
    “我只是来给原身报仇的,原身的遗留情绪告诉我最恨的是那五个糟蹋她的拐子和背后的始作俑者苗秀荷母女,我为什么要多事?”
    这一刻,老天爷才知道自己看中的这个宿主有多冷心冷肺。
    当初他正是看中这孩子这点,起码不必担心她因为和小世界的人产生感情而留下。
    现在么,他有点担心这孩子太过冷心冷肺,日后回到他的世界,不知道愿不愿意拨乱反正?
    陆铭华不知道这些,此时已经回到了陆家,才不到三个月没见,陆老爷的头发就白了一大半。
    而陆铭华却没问,挥手在书房里单独给陆老爷展示了原身上辈子的记忆片段和原身声嘶力竭要报仇的吼叫。
    “老天爷,我要报仇,我要害我之人都不得好死!”
    陆老爷看完之后,眼泪再次决堤。
    之前他看到陆铭华展示本事的时候,就有了不好的预感,现在更是心痛。
    陆铭华没半分动容,陆老爷识人不明,不相信原身,原身才有了悲苦的命运,也该让他知道真相。
    陆老爷在书房里待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头发全白了。
    陆铭华仍旧没任何关心的意思,家里的下人都觉得大小姐有些过于冷心冷肺了,还有人劝她。
    陆铭华没放在心上,依旧我行我素,因着有打不死的小强体质,她经常去跑马,射击,晚上还去歌舞厅看表演,日子不要太快活。
    老天爷那么狗,她得抓紧时间享受,只是还没过半个月,她就被抽离了身体,可见原身的仇人都死了。
    哎,怎么死的这么快啊!
    好歹让她多享受几天啊!
    老天爷听到陆铭华的自言自语,更心塞了。
    怎么就能这么冷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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