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少年历险记 作者:五生
分卷阅读13
起来说:“我要走了,祝你旅途愉快。”
庄泽看着短腿英斗扭着屁股进了入口,很是纳闷:“地铁停运了,你—咳,住在下面?”
英斗扭过头:“我的班次快到了。”
庄泽:……
“你的…班次?”庄泽梗了梗,然后他神奇的说了下半句,“可以到火车站么?”
英斗想了想:“站点不变,只是乘客和白天有区别罢了。”
——不得不承认,英斗这个品种总有点倒霉。明明是很认真的在说话,也很耐心,可表情无时不刻都在透着着“你这个老傻逼快滚蛋吧不要浪费老子时间”这种极端嫌弃的情绪。
庄泽被这表情刺激了好几次,才说:“我能和你一起么?”
“嗯。”
于是庄泽背起书包,小跑着跟上去。
庄泽跟着还没自己膝盖高的小短腿狗从停掉的电梯上走了下去,安检机和哔卡机没有运行,英斗直接从哔卡机下面的空隙钻过去,庄泽则是翻了进去。
没有值班警察,空档的地铁站,没有一个人。除了这一人一狗。每一个声音都能在这个巨大的地下宫殿引起回声,不知谁弄掉了什么东西,哐——哐——哐,震得庄泽耳朵发麻。
地铁还没有来。
庄泽曾经在这个地铁站画过很长一段时间的速写。那阵子是雨季,阴雨连绵半个多月,学校没有可以呆的地方,他就来地下站台画速写。
那个时候他认识一个年轻男人。
那男人面色苍白,阴柔俊美,身材挺拔,总喜欢坐在某一个固定的休息凳上看书,也只有在夜晚降临时,才来这里。一本书,一杯星巴克,固定的时间和位子。庄泽画了那个男人很久,画男人每天低调而漂亮的着装,画他的侧颜,修长的手指,以及其他有时略显幼稚的小动作。
男人和庄泽大概属于同一类人,总是独来独往,从未见过他和同伴一起。
大概庄泽每日的视奸太过明显,有一天夜晚,男人带来了两杯咖啡。
漂亮男人走到庄泽面前,递过咖啡,微微一笑,说:“请你。”
庄泽接过咖啡。漂亮男人坐到了他的身边。
“今天准备画什么?”男人问。
“随便吧。”庄泽翻开新的画纸,“什么都好。”
“那就好。还怕和你坐在一起的话,会影响你作画。”男人释然般一笑,随即翻开书本,找到夹着书签的那一页,开启了读书模式。
男人这两日看的书,是一本推理小说。
庄泽很喜欢这本书,把这本书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甚至知道凶手在第几页的第几行出现。不过还是不要剧透好了,太不厚道。
——剧透or不剧透,是个考验人品的问题。然而在庄泽努力回想‘杀人犯到底为什么杀人,是复仇还是精分’这个问题时,忽略了身边人的无奈表情。
“第五页的第三行那个警察是杀人犯。”漂亮男人语气有些苦恼,“就说不该看侦探小说的。”
“你知道?”庄泽可是看见,书签的位置是在书的五分之三处。
“不想知道也没办法。”男人笑了笑,“所以我不常看柯南和福尔摩斯。被剧透的感觉有点糟糕。不说这个,你有没有还不错的书?”
“旅游画报,要不要?”庄泽从书包里翻出册子。
“好啊,我喜欢这个。”漂亮男人温柔笑道。
庄泽和漂亮男人一同呆过几日。一个人画画,一个人看书,各自忙各自的,却意外有种“陪伴”的温馨感。在雨季结束的时候,庄泽和男人礼貌道别。
漂亮男人眉头轻蹙,认真而茫然。他说:“我在刚刚变成这样时,对自己的生命感到无比荣幸。可过了一两年后,却发现自己其实不过是做了件傻事。那段时间我很苦闷,总想着如何才能死掉。但发现怎么死都死不成时,才意识到,既然已经这样,倒不如好好生活。” 他比庄泽成熟的多,即便因为某些特殊能力失去了更多的生活,但依旧算是个爱笑的乐观生物,“说这些你或许不太懂,实际上我也不太懂……我的生活,一直是懵懵懂懂的。说这些,你应该会厌烦吧。就当这是个过来人的无病呻吟吧。——你还太年轻,或许经历过坏事。但一个人,总归是要遇到各种坏事的。”漂亮男人笑了笑,继而道,“但你所能感受到的温暖,总是比那些恶意要多。这个世界,实际上是充满温柔和美好的。”
庄泽在那之后,就没有在晚上来地铁站了。
在很久之后他突然想起这个奇怪而漂亮的男人时,他在夜晚来过一次。可再也没有见过他。
漂亮男人要走了关于他的速写,说是要留一个纪念。因此庄泽什么都没有留下,那段记忆仿佛是他凭空捏造的。
庄泽和英斗站在站台边,他踟蹰片刻,指着一旁的椅子问:“你知道,一个经常在这里出现,只坐在这个位子上,只看书的,很漂亮的男人么?”
英斗瞟了眼那个凳子:“我知道一个有偏执症的吸血鬼,和你描述的差不多,不知道是不是你问的那个。”
“……吸血鬼?”庄泽囧,“应该不是吧。”都有会说话的狗了,吸血鬼也不无可能,但要说那个男人是吸血鬼,庄泽还是有些不能接受。
“也是。”英斗说,“人类和吸血鬼还是不要有交集的好。”
庄泽点头称是:“早就被吸干了。”
“的确。”
“那,”吸血鬼的确对普通人类而言太具有吸引力,庄泽又问,“那个吸血鬼呢?”
英斗明显无奈了一瞬。它顿了顿,说:“…和人类谈恋爱去了。”
远处传来地铁的轰鸣声,黄色的光晕渐渐飘来。
“来了。”庄泽不自主抓紧书包带子,心里略微忐忑不安,“如果在车上,遇见不好的家伙,怎么办?”
英斗甩了甩尾巴,一脸炫酷的拽道:“不会的。”
庄泽:……
借着这个缝隙,庄泽自我介绍道:“我叫庄泽。”
英斗沉默半响,闭着眼睛艰难吐出三个字:“孙旺财。”
“噗——咳咳,抱歉。”
“上一任主人给的名字,虽然后来分开了,不过还是应该留个念想。”孙旺财估摸着也知道自己这个名字的搞笑意味,因此丝毫不在意年轻人的嘲笑。
“原来这么了不得的…嗯…”庄泽想了想,还是没用‘狗’这个字,“也有过主人啊。”
孙旺财认面前的玻璃隔板印出它的模样,四肢短小,大脑袋,甩着舌头,像个丑角儿。它平静道:“是个挺不错的人。”傻是傻了点,但还不赖,心地是善良的,“可能你在电视上见过他。”
“算是明星吧。”孙旺财又说,“很久没有再联系过了。不知道他现在过的怎么样。”
“你…和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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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说:“我要走了,祝你旅途愉快。”
庄泽看着短腿英斗扭着屁股进了入口,很是纳闷:“地铁停运了,你—咳,住在下面?”
英斗扭过头:“我的班次快到了。”
庄泽:……
“你的…班次?”庄泽梗了梗,然后他神奇的说了下半句,“可以到火车站么?”
英斗想了想:“站点不变,只是乘客和白天有区别罢了。”
——不得不承认,英斗这个品种总有点倒霉。明明是很认真的在说话,也很耐心,可表情无时不刻都在透着着“你这个老傻逼快滚蛋吧不要浪费老子时间”这种极端嫌弃的情绪。
庄泽被这表情刺激了好几次,才说:“我能和你一起么?”
“嗯。”
于是庄泽背起书包,小跑着跟上去。
庄泽跟着还没自己膝盖高的小短腿狗从停掉的电梯上走了下去,安检机和哔卡机没有运行,英斗直接从哔卡机下面的空隙钻过去,庄泽则是翻了进去。
没有值班警察,空档的地铁站,没有一个人。除了这一人一狗。每一个声音都能在这个巨大的地下宫殿引起回声,不知谁弄掉了什么东西,哐——哐——哐,震得庄泽耳朵发麻。
地铁还没有来。
庄泽曾经在这个地铁站画过很长一段时间的速写。那阵子是雨季,阴雨连绵半个多月,学校没有可以呆的地方,他就来地下站台画速写。
那个时候他认识一个年轻男人。
那男人面色苍白,阴柔俊美,身材挺拔,总喜欢坐在某一个固定的休息凳上看书,也只有在夜晚降临时,才来这里。一本书,一杯星巴克,固定的时间和位子。庄泽画了那个男人很久,画男人每天低调而漂亮的着装,画他的侧颜,修长的手指,以及其他有时略显幼稚的小动作。
男人和庄泽大概属于同一类人,总是独来独往,从未见过他和同伴一起。
大概庄泽每日的视奸太过明显,有一天夜晚,男人带来了两杯咖啡。
漂亮男人走到庄泽面前,递过咖啡,微微一笑,说:“请你。”
庄泽接过咖啡。漂亮男人坐到了他的身边。
“今天准备画什么?”男人问。
“随便吧。”庄泽翻开新的画纸,“什么都好。”
“那就好。还怕和你坐在一起的话,会影响你作画。”男人释然般一笑,随即翻开书本,找到夹着书签的那一页,开启了读书模式。
男人这两日看的书,是一本推理小说。
庄泽很喜欢这本书,把这本书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甚至知道凶手在第几页的第几行出现。不过还是不要剧透好了,太不厚道。
——剧透or不剧透,是个考验人品的问题。然而在庄泽努力回想‘杀人犯到底为什么杀人,是复仇还是精分’这个问题时,忽略了身边人的无奈表情。
“第五页的第三行那个警察是杀人犯。”漂亮男人语气有些苦恼,“就说不该看侦探小说的。”
“你知道?”庄泽可是看见,书签的位置是在书的五分之三处。
“不想知道也没办法。”男人笑了笑,“所以我不常看柯南和福尔摩斯。被剧透的感觉有点糟糕。不说这个,你有没有还不错的书?”
“旅游画报,要不要?”庄泽从书包里翻出册子。
“好啊,我喜欢这个。”漂亮男人温柔笑道。
庄泽和漂亮男人一同呆过几日。一个人画画,一个人看书,各自忙各自的,却意外有种“陪伴”的温馨感。在雨季结束的时候,庄泽和男人礼貌道别。
漂亮男人眉头轻蹙,认真而茫然。他说:“我在刚刚变成这样时,对自己的生命感到无比荣幸。可过了一两年后,却发现自己其实不过是做了件傻事。那段时间我很苦闷,总想着如何才能死掉。但发现怎么死都死不成时,才意识到,既然已经这样,倒不如好好生活。” 他比庄泽成熟的多,即便因为某些特殊能力失去了更多的生活,但依旧算是个爱笑的乐观生物,“说这些你或许不太懂,实际上我也不太懂……我的生活,一直是懵懵懂懂的。说这些,你应该会厌烦吧。就当这是个过来人的无病呻吟吧。——你还太年轻,或许经历过坏事。但一个人,总归是要遇到各种坏事的。”漂亮男人笑了笑,继而道,“但你所能感受到的温暖,总是比那些恶意要多。这个世界,实际上是充满温柔和美好的。”
庄泽在那之后,就没有在晚上来地铁站了。
在很久之后他突然想起这个奇怪而漂亮的男人时,他在夜晚来过一次。可再也没有见过他。
漂亮男人要走了关于他的速写,说是要留一个纪念。因此庄泽什么都没有留下,那段记忆仿佛是他凭空捏造的。
庄泽和英斗站在站台边,他踟蹰片刻,指着一旁的椅子问:“你知道,一个经常在这里出现,只坐在这个位子上,只看书的,很漂亮的男人么?”
英斗瞟了眼那个凳子:“我知道一个有偏执症的吸血鬼,和你描述的差不多,不知道是不是你问的那个。”
“……吸血鬼?”庄泽囧,“应该不是吧。”都有会说话的狗了,吸血鬼也不无可能,但要说那个男人是吸血鬼,庄泽还是有些不能接受。
“也是。”英斗说,“人类和吸血鬼还是不要有交集的好。”
庄泽点头称是:“早就被吸干了。”
“的确。”
“那,”吸血鬼的确对普通人类而言太具有吸引力,庄泽又问,“那个吸血鬼呢?”
英斗明显无奈了一瞬。它顿了顿,说:“…和人类谈恋爱去了。”
远处传来地铁的轰鸣声,黄色的光晕渐渐飘来。
“来了。”庄泽不自主抓紧书包带子,心里略微忐忑不安,“如果在车上,遇见不好的家伙,怎么办?”
英斗甩了甩尾巴,一脸炫酷的拽道:“不会的。”
庄泽:……
借着这个缝隙,庄泽自我介绍道:“我叫庄泽。”
英斗沉默半响,闭着眼睛艰难吐出三个字:“孙旺财。”
“噗——咳咳,抱歉。”
“上一任主人给的名字,虽然后来分开了,不过还是应该留个念想。”孙旺财估摸着也知道自己这个名字的搞笑意味,因此丝毫不在意年轻人的嘲笑。
“原来这么了不得的…嗯…”庄泽想了想,还是没用‘狗’这个字,“也有过主人啊。”
孙旺财认面前的玻璃隔板印出它的模样,四肢短小,大脑袋,甩着舌头,像个丑角儿。它平静道:“是个挺不错的人。”傻是傻了点,但还不赖,心地是善良的,“可能你在电视上见过他。”
“算是明星吧。”孙旺财又说,“很久没有再联系过了。不知道他现在过的怎么样。”
“你…和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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