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们的罗曼史 作者:五生
分卷阅读47
他是看客。
也是见证。
这个世界,万千变化,人终有一死,发枯白骨腐败,而清临,却会帮这个世界记得,在不知名的角落,有过多少伟大的小人物,和未被歌颂的爱情。
当然,没有人要求他一定要记得什么。人间的大事有史官记,天上的大事有仙官记,就连妖魔鬼怪,也有各家的谱。
清临当然不会去在意哪家的皇帝娶了哪个妃子,哪家的大臣和谁联姻,这些都是被史书写烂了的东西。
他要记得的,偏偏是小门小户的小人物。‘东街的小秀才爱上了西街的小榜眼,俩人一同辞了官,去漠北开马场’,‘卖烧饼的张大爷每天悄悄往李屠夫家里塞烧饼,回家时,发现自家窗沿上多了块油纸包好的猪排骨’,‘戏园子里的小男旦,被恶霸赎回家整日欺凌,恶霸家的小少爷与小男旦日久生情,二人相约私奔,恶霸的家奴错把小少爷打死,小男旦跟着殉情’,神乎点的,还有‘王家小姐未出阁就大了肚子,惨遭火刑,垂死之际,突然雷雨大作,王小姐消失不见’(清临知道,施法的是丑蛟怪,明明与王小姐两情相悦,偏觉得自己配不上王小姐,差点就做了傻事),那些事,除了清临,没有人在意。
清临记录这些小事,无非是想给人一个交代。这是他答应的。
虽然这个人,压根想不起来这个约定。
……
那些前生,他都记不太清了。
他只记得两个人。临死前,一个男娃,给了他两个肉包子。一个路人,埋了他。
他死那日,是个寒冬。大雪刚刚结束。他倒在某个小城的郊外荒野,浑身伤痕,血流满地,染红了四周的雪。那雪和着泥土和雪,脏的让人恶心,发出腥臭。他或许是个将军,或许是个护卫——他记不太清了,只知道,自己穿着盔甲,手上还握着残剑。
他快死了。
死了也好。他这个样子,没法去求救,大冷的天,也不会有人来遛弯。被人救的可能微乎其微,况且他这一身伤,华佗在世也救不活了。
他躺在污雪中,等待死亡。可惜这时间太漫长,让他无端有些急躁。
而且自己这一身脏烂,心里直难受。
他很想记起很多东西,但却记不得。他甚至不记得自己是谁。都说得喝了孟婆汤,才能忘记今生事,他忘得未免也太早了些。
实在无聊。
四周寂寥,连个逗趣的玩意都没有。哪怕有只猫狗老鼠的,也比孤自一人躺在这好。
一片静逸,突然打远处想起了小娃娃的声音。
那声音稚嫩,哼的歌也没个调子,小娃娃由远至近,边唱便跳,本已经路过这片地方,硬是又跑了回来。
他这才看清这娃娃。棉衣破烂,蓬头垢面,看不出样貌,就是个小乞丐。
小乞丐胆子大,竟不怕死人,三两步跑过来,仔细看了半响,从怀里掏出一个脏兮兮的玩意放在死人手边。
「我爷说,你这样的,都是饿死鬼。咱见着饿死鬼,得分点东西行个善,积阴德,免得自己以后也成饿死鬼。这是我偷的肉包子,给你个,投胎路上充饥用。」男娃说话利索的很,又觉不妥,皱着眉头想了好大一会,掏出第二个包子,「喏,再给你一个吧。」
男娃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把怀里的包子全掏出来,挨个挨个的数,一共十个。这娃娃,得偷了一蒸笼。
「两个不够的话…再给你个。」男娃把包子揣回怀里,又给了清临一个。
「行啦,我走啦!」男娃站起身,拍拍身上的污雪,「你下辈子一定得投个大官,可别忘了小爷我!」
尸体没法回答他。他想让这男娃,给自己擦擦脸,这脏的,实在难受的很。这三个包子,他是吃不得了。这男娃,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倘若他清临进了阴曹地府,能谋个一官半职,定然会为这男娃添一笔福禄。
只是这男娃跑开十来步,又原路返回,看着地上那三个包子很是不舍,半响弓腰从地上捡起一个包子,说:「我还是给你两个罢,这一个包子,可是我一天的口粮咧。」
「两个包子,够你上路了吧?」男娃没等到死人的回答,自顾自说,「那就当你够罢,肉包子可管饱!」
男孩说罢,蹦蹦跳跳走了。
他只觉好笑,他这半辈子,应当是没挨过饿的,对这肉包子,可是一点都爱不起来。
寒冬腊月,昼短夜长,才傍晚,天就黑了下来。
他依旧躺在那里。仰头看着寂寞星空。没有云,没有星辰。皑皑白雪衬得四周洁净发亮,若没死,应当喝杯小酒,才不辜负这雪夜。
时间缓缓流逝,他正努力回忆这世间到底有什么好酒,突然身子一轻,竟然漂浮了起来。
他浮在半空,动了动四肢,发现竟然没有半点僵硬疼痛,再一低头,透过自己的手掌,看见自己的尸体,依旧躺在那里。
他咽了气。
终于死了。
他看着这具尸体,即便肮脏破败,依旧不减那股气势,若把脸上污血擦净,应当也是个英俊男子。他只觉得可惜。这么个身穿战甲的人,本应该是死在战场上的,却落得曝尸荒野的下场。
他现在只是缕魂魄,等了又等,却不见有鬼差来勾魂。
他应当是阳寿未尽,偏偏冤死在此,无人超度,只得成为孤魂野鬼一枚。
不勾也罢。
他索性坐在尸体旁,等着看,这尸体最终,能有个什么结局。
做魂魄,还是很有趣味的。他在一旁时而坐时而飘,能随意穿过其他物体,也不用担心会惊扰到他人,唯一的不好,就是不能触碰。他想把那张脏脸擦干净,却始终碰不到。
他在想,这具尸体,是会被野狗啃了,还是被人发现。发现的那个人,会是打更的更夫,还是早起的农夫,抑或哪家游玩的孩童,兴许明天还能见到那个给肉包子的男娃。
被人发现之后,是会被好生安葬,还是被丢进乱葬岗。是有棺材入住,还是直接被烧成一把灰。
这问题实在复杂,他又有些隐隐期盼。希望自己的尸体,能遇见个好心人。好歹,把他的脸给擦一下。若能换身干净衣物,更是再好不过了。
冬日夜晚安静的很,一直都没有过路人。他看着尸体,没有什么能证明身份的物件。腰封里倒是有个挂坠,可惜他摸不着,没法翻出来看一眼。
他想知道,自己是谁。
------
三更天,飘起了小雪。
若真是下了半宿雪,大清早的,更鲜得有人出来了。即便有人出来,他被埋在雪里,也不会有人发现罢。一埋多年,再重见天日时,就只剩一把白骨了。
没人会记得他的生平往事,连他自己都不记得。就仿佛白活一遭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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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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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万千变化,人终有一死,发枯白骨腐败,而清临,却会帮这个世界记得,在不知名的角落,有过多少伟大的小人物,和未被歌颂的爱情。
当然,没有人要求他一定要记得什么。人间的大事有史官记,天上的大事有仙官记,就连妖魔鬼怪,也有各家的谱。
清临当然不会去在意哪家的皇帝娶了哪个妃子,哪家的大臣和谁联姻,这些都是被史书写烂了的东西。
他要记得的,偏偏是小门小户的小人物。‘东街的小秀才爱上了西街的小榜眼,俩人一同辞了官,去漠北开马场’,‘卖烧饼的张大爷每天悄悄往李屠夫家里塞烧饼,回家时,发现自家窗沿上多了块油纸包好的猪排骨’,‘戏园子里的小男旦,被恶霸赎回家整日欺凌,恶霸家的小少爷与小男旦日久生情,二人相约私奔,恶霸的家奴错把小少爷打死,小男旦跟着殉情’,神乎点的,还有‘王家小姐未出阁就大了肚子,惨遭火刑,垂死之际,突然雷雨大作,王小姐消失不见’(清临知道,施法的是丑蛟怪,明明与王小姐两情相悦,偏觉得自己配不上王小姐,差点就做了傻事),那些事,除了清临,没有人在意。
清临记录这些小事,无非是想给人一个交代。这是他答应的。
虽然这个人,压根想不起来这个约定。
……
那些前生,他都记不太清了。
他只记得两个人。临死前,一个男娃,给了他两个肉包子。一个路人,埋了他。
他死那日,是个寒冬。大雪刚刚结束。他倒在某个小城的郊外荒野,浑身伤痕,血流满地,染红了四周的雪。那雪和着泥土和雪,脏的让人恶心,发出腥臭。他或许是个将军,或许是个护卫——他记不太清了,只知道,自己穿着盔甲,手上还握着残剑。
他快死了。
死了也好。他这个样子,没法去求救,大冷的天,也不会有人来遛弯。被人救的可能微乎其微,况且他这一身伤,华佗在世也救不活了。
他躺在污雪中,等待死亡。可惜这时间太漫长,让他无端有些急躁。
而且自己这一身脏烂,心里直难受。
他很想记起很多东西,但却记不得。他甚至不记得自己是谁。都说得喝了孟婆汤,才能忘记今生事,他忘得未免也太早了些。
实在无聊。
四周寂寥,连个逗趣的玩意都没有。哪怕有只猫狗老鼠的,也比孤自一人躺在这好。
一片静逸,突然打远处想起了小娃娃的声音。
那声音稚嫩,哼的歌也没个调子,小娃娃由远至近,边唱便跳,本已经路过这片地方,硬是又跑了回来。
他这才看清这娃娃。棉衣破烂,蓬头垢面,看不出样貌,就是个小乞丐。
小乞丐胆子大,竟不怕死人,三两步跑过来,仔细看了半响,从怀里掏出一个脏兮兮的玩意放在死人手边。
「我爷说,你这样的,都是饿死鬼。咱见着饿死鬼,得分点东西行个善,积阴德,免得自己以后也成饿死鬼。这是我偷的肉包子,给你个,投胎路上充饥用。」男娃说话利索的很,又觉不妥,皱着眉头想了好大一会,掏出第二个包子,「喏,再给你一个吧。」
男娃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把怀里的包子全掏出来,挨个挨个的数,一共十个。这娃娃,得偷了一蒸笼。
「两个不够的话…再给你个。」男娃把包子揣回怀里,又给了清临一个。
「行啦,我走啦!」男娃站起身,拍拍身上的污雪,「你下辈子一定得投个大官,可别忘了小爷我!」
尸体没法回答他。他想让这男娃,给自己擦擦脸,这脏的,实在难受的很。这三个包子,他是吃不得了。这男娃,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倘若他清临进了阴曹地府,能谋个一官半职,定然会为这男娃添一笔福禄。
只是这男娃跑开十来步,又原路返回,看着地上那三个包子很是不舍,半响弓腰从地上捡起一个包子,说:「我还是给你两个罢,这一个包子,可是我一天的口粮咧。」
「两个包子,够你上路了吧?」男娃没等到死人的回答,自顾自说,「那就当你够罢,肉包子可管饱!」
男孩说罢,蹦蹦跳跳走了。
他只觉好笑,他这半辈子,应当是没挨过饿的,对这肉包子,可是一点都爱不起来。
寒冬腊月,昼短夜长,才傍晚,天就黑了下来。
他依旧躺在那里。仰头看着寂寞星空。没有云,没有星辰。皑皑白雪衬得四周洁净发亮,若没死,应当喝杯小酒,才不辜负这雪夜。
时间缓缓流逝,他正努力回忆这世间到底有什么好酒,突然身子一轻,竟然漂浮了起来。
他浮在半空,动了动四肢,发现竟然没有半点僵硬疼痛,再一低头,透过自己的手掌,看见自己的尸体,依旧躺在那里。
他咽了气。
终于死了。
他看着这具尸体,即便肮脏破败,依旧不减那股气势,若把脸上污血擦净,应当也是个英俊男子。他只觉得可惜。这么个身穿战甲的人,本应该是死在战场上的,却落得曝尸荒野的下场。
他现在只是缕魂魄,等了又等,却不见有鬼差来勾魂。
他应当是阳寿未尽,偏偏冤死在此,无人超度,只得成为孤魂野鬼一枚。
不勾也罢。
他索性坐在尸体旁,等着看,这尸体最终,能有个什么结局。
做魂魄,还是很有趣味的。他在一旁时而坐时而飘,能随意穿过其他物体,也不用担心会惊扰到他人,唯一的不好,就是不能触碰。他想把那张脏脸擦干净,却始终碰不到。
他在想,这具尸体,是会被野狗啃了,还是被人发现。发现的那个人,会是打更的更夫,还是早起的农夫,抑或哪家游玩的孩童,兴许明天还能见到那个给肉包子的男娃。
被人发现之后,是会被好生安葬,还是被丢进乱葬岗。是有棺材入住,还是直接被烧成一把灰。
这问题实在复杂,他又有些隐隐期盼。希望自己的尸体,能遇见个好心人。好歹,把他的脸给擦一下。若能换身干净衣物,更是再好不过了。
冬日夜晚安静的很,一直都没有过路人。他看着尸体,没有什么能证明身份的物件。腰封里倒是有个挂坠,可惜他摸不着,没法翻出来看一眼。
他想知道,自己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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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天,飘起了小雪。
若真是下了半宿雪,大清早的,更鲜得有人出来了。即便有人出来,他被埋在雪里,也不会有人发现罢。一埋多年,再重见天日时,就只剩一把白骨了。
没人会记得他的生平往事,连他自己都不记得。就仿佛白活一遭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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