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的情书 作者:温清欢
分卷阅读11
....偏偏外面的人还一脸无辜的不罢休:“没事?没事你......”
“真没事,你先走吧,我......我换衣服了,你别站在外面。”虽然羞得不想和他说话,但还是先把他弄走换好衣服重要。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席易生一路上都到家了还不准她把外套拿下来了......
席易生也没多为难她,轻笑一声,走开了。
今笙这才轻轻呼出一口气,迅速把身上的湿衣服脱下来,换上新买的衣服——没时间剪吊牌了,直接折了,掖进衣服。
等妥帖穿好,这才终于再敢看一眼镜子里的人——少女脸上的红晕还未消,一双大眼睛沾了水一样,在浴室的灯下格外明亮。
打开水龙头,拍了点凉水在脸上。拍拍跳得快的反常的胸口,一遍一遍安慰自己——没啥,不就是......看了眼嘛,说不准他也没看清,也说不准他转眼就忘了,没事的没事的......别害羞,别害羞......
一横心,最后再看了眼镜子里的人,拎着换下的湿衣服,咬牙拉开了浴室的门。
只可惜少女太不知□□,只觉得自己心跳得反常,却不知,女孩子在经历这种事情的时候,心里没有委屈只有害羞,本就是一种反常。
今笙从浴室出去,席易生已经换好衣服坐在客厅了,短发潮湿着,应该是冲了个澡。
看她出来,坐在沙发上的人不着痕迹扯了扯嘴角,问:“换好衣服了?”
“.......啊。”
“过来,给你吹头发。”说着拍了拍身边的空地方。
今笙愣了愣,还是走过去,乖乖坐好。任由他修长的指撩起她被雨水打湿的头发,靠近温热的风口。
这事他之前常做,早就熟能生巧——今笙小时候特别懒,洗完头发永远不愿意吹,胡乱拿毛巾擦两把完事。他怕她着凉,只好亲自动手帮她吹,久而久之,今笙家里吹风机放在哪,他比今笙还清楚得多。
在国外这几年虽然再也没有帮谁吹过头发,但再做起来,还是得心应手的。
今笙被轻轻的摆弄着,吹风机呼出的风打在脑皮上,格外舒服——她连眼睛都小眯了起来。
他好笑,手上动作不停,声音却放得很轻:“困了?”
她点点头。
“这里有客房,一会儿去睡一会儿再走。”
她没犹豫,摇了摇头。
“怎么?”
她睁开眼,别开他的手:“......这几天我要回家陪妈妈。”
席易生一顿,关了吹风机。房间一下子安静下来。
是这些天过得太好,他居然忘了。
一周后,是今笙爸爸的祭日。
作者有话要说: 来噜~
☆、第八章
今笙爸爸是很传奇的人物,在他们这帮孩子心中,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他是个警察,特警队队长。他曾经训练过无数特警精英,也完成过无数次特殊逮捕行动,胸前永远挂着一排亮闪闪的勋章。但是对所有人都很亲切——是那种,你一眼就可以看出这个人很厉害,但他却从未低看你半眼的亲切感。
席易生也特别喜欢这个叔叔,小时候,他经常会教自己散打和防身术,然后和自己开玩笑说“把本事教给了你小子,你可得好好保护我闺女”——他每次都在心里一口答应,然后偷摸去看旁边叫好加油的今笙,耳边是今叔叔爽朗的大笑声。
然而四年前,在一次缉毒任务中,这个所有人心中的大英雄,却再也没能回来。
今家一下子失去了主心骨,今妈妈从知道消息的一刻起就因为伤心过度,倒下了;那时候今笙还在读大学,他陪着她匆匆从学校赶回来,看她满脸泪水的问自己:“席易生,怎么办啊......我没有爸爸了,我爸爸他......”
他抱住她,抱紧,然后一手承担了今叔叔所有的身后事。
四个月后,他离开中国,去了美国。
他知道,这件事,她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还是怨他的。可他不后悔。
他不能后悔。
他答应过今爸爸要保护今笙一生一世的,所以他必须让自己有保护今笙的能力——今笙从小就能歌,大学读的也是主持专业,以后最想要做的,也是主持或者记者。
他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去调查这个圈子,得到的结果让他胆战心惊,要么太屈辱,要么太苦痛,要么被埋没——这些,他都不愿让今笙承受。
于是从那天起,他就开始计算,自己要怎么努力,要做什么,去哪,何时离开,才能在她经历这些之前,拥有保护她的强大力量。
他去找了自己的恩师,拜托她帮着照顾今笙。然后孤身一人,去了异国。
为了他的爱人。
为了他对另一个男人的承诺。
不像其他少年去过单纯的学校生活,从他去的那一刻起,踏进的,便是白骨森森的商场。
他一面应付着吃人不吐骨头的的商道,一面克制不住的想她。给她的邮件,也大多没有回音。唯一让他支撑下去的,只有曾经鲜活的记忆。
世人都说这个中国男人杀伐果断、铜墙铁壁,却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内心,是柔软的温柔乡。
所以他瞅准时间回国,一回国就把所有引来的资金都投给了电视台。
可是这些,他并不想让今笙知道——他太了解今笙了,她知道后,势必会原谅自己,但这四年,也会成为她一生背负的沉重包袱。
——她不会舍得他受苦,尤其是,为她受苦。
————
一周后。
夏季的墓园总有几声鸟叫,但不叽喳,只时而引吭几声,反倒更显得寂静。
门口走进两个女人,一老一少,手里捧着纯白的鲜花,冲守墓人微微点头,然后缓缓走向她们早已熟悉的一方墓地。
墓碑上的照片里,男人俊郎端正,穿着一身警服,在微微笑着。
今笙蹲下.身,把手里抱着的花轻轻摆在男人墓前,开口,低声道:“爸爸,我和妈妈来看你了。”
......
母女两人在墓前一待就是一天,离开时,已经日头西落了。眼泪掉了干,干了掉,早就麻木了。今笙扶着母亲,缓缓走下山,坐车离开。
车轮擦着地面,呼啸,驶离。
后面,离他们不远处,一辆黑色汽车静静停着,目送她们离开。然后一个身穿黑色衬衫的年轻男人,开门下了车。
默默看了会儿今笙母女离开的方向,又仰头望望山顶寂静的墓园,抬脚,登山。
山路不长,又修了楼梯,男人几分钟便登了顶。进园,按照之前派人查到的消息,向着今笙爸爸的墓碑走去。
碑前的花已经被雨水打湿,有花瓣掉落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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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外面的人还一脸无辜的不罢休:“没事?没事你......”
“真没事,你先走吧,我......我换衣服了,你别站在外面。”虽然羞得不想和他说话,但还是先把他弄走换好衣服重要。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席易生一路上都到家了还不准她把外套拿下来了......
席易生也没多为难她,轻笑一声,走开了。
今笙这才轻轻呼出一口气,迅速把身上的湿衣服脱下来,换上新买的衣服——没时间剪吊牌了,直接折了,掖进衣服。
等妥帖穿好,这才终于再敢看一眼镜子里的人——少女脸上的红晕还未消,一双大眼睛沾了水一样,在浴室的灯下格外明亮。
打开水龙头,拍了点凉水在脸上。拍拍跳得快的反常的胸口,一遍一遍安慰自己——没啥,不就是......看了眼嘛,说不准他也没看清,也说不准他转眼就忘了,没事的没事的......别害羞,别害羞......
一横心,最后再看了眼镜子里的人,拎着换下的湿衣服,咬牙拉开了浴室的门。
只可惜少女太不知□□,只觉得自己心跳得反常,却不知,女孩子在经历这种事情的时候,心里没有委屈只有害羞,本就是一种反常。
今笙从浴室出去,席易生已经换好衣服坐在客厅了,短发潮湿着,应该是冲了个澡。
看她出来,坐在沙发上的人不着痕迹扯了扯嘴角,问:“换好衣服了?”
“.......啊。”
“过来,给你吹头发。”说着拍了拍身边的空地方。
今笙愣了愣,还是走过去,乖乖坐好。任由他修长的指撩起她被雨水打湿的头发,靠近温热的风口。
这事他之前常做,早就熟能生巧——今笙小时候特别懒,洗完头发永远不愿意吹,胡乱拿毛巾擦两把完事。他怕她着凉,只好亲自动手帮她吹,久而久之,今笙家里吹风机放在哪,他比今笙还清楚得多。
在国外这几年虽然再也没有帮谁吹过头发,但再做起来,还是得心应手的。
今笙被轻轻的摆弄着,吹风机呼出的风打在脑皮上,格外舒服——她连眼睛都小眯了起来。
他好笑,手上动作不停,声音却放得很轻:“困了?”
她点点头。
“这里有客房,一会儿去睡一会儿再走。”
她没犹豫,摇了摇头。
“怎么?”
她睁开眼,别开他的手:“......这几天我要回家陪妈妈。”
席易生一顿,关了吹风机。房间一下子安静下来。
是这些天过得太好,他居然忘了。
一周后,是今笙爸爸的祭日。
作者有话要说: 来噜~
☆、第八章
今笙爸爸是很传奇的人物,在他们这帮孩子心中,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他是个警察,特警队队长。他曾经训练过无数特警精英,也完成过无数次特殊逮捕行动,胸前永远挂着一排亮闪闪的勋章。但是对所有人都很亲切——是那种,你一眼就可以看出这个人很厉害,但他却从未低看你半眼的亲切感。
席易生也特别喜欢这个叔叔,小时候,他经常会教自己散打和防身术,然后和自己开玩笑说“把本事教给了你小子,你可得好好保护我闺女”——他每次都在心里一口答应,然后偷摸去看旁边叫好加油的今笙,耳边是今叔叔爽朗的大笑声。
然而四年前,在一次缉毒任务中,这个所有人心中的大英雄,却再也没能回来。
今家一下子失去了主心骨,今妈妈从知道消息的一刻起就因为伤心过度,倒下了;那时候今笙还在读大学,他陪着她匆匆从学校赶回来,看她满脸泪水的问自己:“席易生,怎么办啊......我没有爸爸了,我爸爸他......”
他抱住她,抱紧,然后一手承担了今叔叔所有的身后事。
四个月后,他离开中国,去了美国。
他知道,这件事,她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还是怨他的。可他不后悔。
他不能后悔。
他答应过今爸爸要保护今笙一生一世的,所以他必须让自己有保护今笙的能力——今笙从小就能歌,大学读的也是主持专业,以后最想要做的,也是主持或者记者。
他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去调查这个圈子,得到的结果让他胆战心惊,要么太屈辱,要么太苦痛,要么被埋没——这些,他都不愿让今笙承受。
于是从那天起,他就开始计算,自己要怎么努力,要做什么,去哪,何时离开,才能在她经历这些之前,拥有保护她的强大力量。
他去找了自己的恩师,拜托她帮着照顾今笙。然后孤身一人,去了异国。
为了他的爱人。
为了他对另一个男人的承诺。
不像其他少年去过单纯的学校生活,从他去的那一刻起,踏进的,便是白骨森森的商场。
他一面应付着吃人不吐骨头的的商道,一面克制不住的想她。给她的邮件,也大多没有回音。唯一让他支撑下去的,只有曾经鲜活的记忆。
世人都说这个中国男人杀伐果断、铜墙铁壁,却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内心,是柔软的温柔乡。
所以他瞅准时间回国,一回国就把所有引来的资金都投给了电视台。
可是这些,他并不想让今笙知道——他太了解今笙了,她知道后,势必会原谅自己,但这四年,也会成为她一生背负的沉重包袱。
——她不会舍得他受苦,尤其是,为她受苦。
————
一周后。
夏季的墓园总有几声鸟叫,但不叽喳,只时而引吭几声,反倒更显得寂静。
门口走进两个女人,一老一少,手里捧着纯白的鲜花,冲守墓人微微点头,然后缓缓走向她们早已熟悉的一方墓地。
墓碑上的照片里,男人俊郎端正,穿着一身警服,在微微笑着。
今笙蹲下.身,把手里抱着的花轻轻摆在男人墓前,开口,低声道:“爸爸,我和妈妈来看你了。”
......
母女两人在墓前一待就是一天,离开时,已经日头西落了。眼泪掉了干,干了掉,早就麻木了。今笙扶着母亲,缓缓走下山,坐车离开。
车轮擦着地面,呼啸,驶离。
后面,离他们不远处,一辆黑色汽车静静停着,目送她们离开。然后一个身穿黑色衬衫的年轻男人,开门下了车。
默默看了会儿今笙母女离开的方向,又仰头望望山顶寂静的墓园,抬脚,登山。
山路不长,又修了楼梯,男人几分钟便登了顶。进园,按照之前派人查到的消息,向着今笙爸爸的墓碑走去。
碑前的花已经被雨水打湿,有花瓣掉落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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