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处是秀水镇北边郊外一栋废弃的房子,地图上并没标记房子名称,也许是年深月久,万方成绘制地图之时,这座房子就已失去了名字。
我曾经说过,秀水镇上这一类废弃已久的房子有很多,大多斑驳陆离,有的甚至只剩颓壁残垣,看不出年代,辨不出最初的用途,更无从得知原先的主人是谁。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原先的主人走了,没有任何留恋,后来的人到达,并不珍惜这些破旧的老房子,宁愿重新建造。
秀水镇上什么都缺,只有土地最宽广,随处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建造具备独特风格的房子。只要有钱,建房子太容易了。而来到秀水镇的人,大多是携带重金的逃亡之士。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万方成。
长年累月下来,秀水镇中心随着人们的喜好不断移动,几经变迁,而郊外废弃的房子也越来越多,到最后,甚至超过了有人居住的房子数量。
这几乎成了秀水镇的一大景观,也成为各路神秘江湖人物的藏身之所。
对我而言,镇中心北边的郊外比较熟悉。因为我曾经来过这里,阿红的隐秘住所便在此处。
那天晚上,我一举击伤聚鹰帮的五大护卫和归无情之后,背着重伤的阿红,依靠黑暗的掩护逃到这里。然后,在她的那些简陋而整洁的房子里,我帮她清理伤口,最终一吻定情。第二天,同样在那所房子里,我被聚鹰帮帮主上官飞鹰打成重伤,关键时刻又被朱玲所救,而阿红被上官飞鹰虏去。此后一整天,我重伤之下与朱玲单独相处,互生情愫,并且亲吻数次,最终难分难舍。
简单地说,我那天在同一间房子里,先后与两个姑娘有过亲密接触。
现在,我在万方成的地图上寻找出口和落脚点,几乎毫不犹豫选择了这个地方,也许是出于内心的某种渴望与需求。两个姑娘先后离我而去,下落不明,我只能回到最初的地方,对着那些尚未消失的踪迹和气味,聊解相思之苦。
当然,从理智上说,我选择在此处现身,主要是因为这里地形相对而言比较复杂。秀水镇北边地势较高,又凹凸不平,所有的房子都建得既不规则也无规划,再加上年深月久少人往来,到处杂草丛生,这些因素综合起来,使得此处简直成了另一个天然的迷宫。单个的江湖人物,随便往哪里一钻,再也难以找到踪迹。
另外就是,在这种地形复杂的场所,集体的力量不易发挥作用。大批江湖人物想在此处围攻别人,效果肯定大打折扣。就算是小股高手要联手对敌,比如我前几天遇到的那个古怪七人剑阵,在这种地方,威力也会大为减弱。因为根本很难找到一片宽大而又平整的地方,无法使他们的步法和手法整齐合一。
像我这种孤独的野狼,既无帮派也无组织,保命或退敌都只能单打独斗,却最适合在这种荒凉而又混乱的地方出没。
我可以自信地说,依我现在的身体状态,再占据此处的地形优势,天下几乎没人能对我的生命产生威胁。就算再次遇到聚鹰帮帮主或武当掌门之类的绝顶高手,我虽则力有不逮,不能取胜,保命应该没有问题,全力施为,甚至还可以让自己毫发无损。
总而言之,我到这里来,既有情感上的因素,又是在内心经过了理智上的深入分析。
现在,经过不知多久的黑暗奔波之后,我已经站在地图上所标注的出口处。
环顾四周,蛛网纵横交错,视线里不是黑暗幽深,就是一片灰蒙蒙。空气中漂荡着一股凝固的霉味。很显然,此处不知有多少年没人来过了。
万方成当年把最北的出口修在这里,大概是为自己提供一个逃生的最后可能性,但他这么多年估计从未踏足此处。天下除了万方成自己,应该没人知道此处还有一个地下城堡的出入口,更别说在这里留下足迹了。
在这个出口建成之后,除了万方成自己,我大概是惟一一个到达这里的人。
我费了很大的劲才在墙上找到开门按钮,拂去蛛网和灰尘,用力一拍,前面的石板门缓缓地移动,声音粗重,就像一头老牛般步履艰难。门板移动的同时,灰尘和沙子便四面飘散,呛得我喘不过气来。
门开了许久,灰沙慢慢沉淀下来,我才看清前方不远处的石头阶梯。我拍去头上和身上的灰尘,举起火把走了过去,毫不犹豫地踏上阶梯慢慢往上行。
但是,刚踏上第五级的时候,上面却传来了人声。
我这一惊非同小可,比之刚才遇到无厘道长一行人更甚。原本以为此处荒凉偏远,人迹罕至,应该是既安全又安静,没想到我刚出地道口,立即就听到了人声。而且,从脚步声判断,至少在七八人以上。
我的第一反应是熄灭了手中的火把,眼前立即漆黑一团。然后屏住呼吸继续凝神细听,对方说话声没停,脚步声也没停,似乎还有人搬动大件东西的声响。
我轻声回到地道入口处。凭触觉找到了开门机关,准备一旦遭遇攻击,便开门重新进入地道,这是确保自己安然无恙的最佳方法。
刚进入这里时,我借着火把观察过,这个地方其实是一间储藏室,大概三丈见方,平常的用途是储存食物或杂物。基本没什么家具摆设,只有一些不规则的木架子,估计是用来搁置风干的食品,比如牛肉干一类的东西。
秀水镇上大部分房子,都有这么一个地下储藏室。因为此地风沙肆虐,昼夜温差又大,建造这么一个地下室,关上门既可以保温,又能阻挡大部分沙子,是储存食品的最佳场所。在天气非常恶劣的日子,此处还可以暂时住人。
只不过,我现在身处的地方,废弃已久,没有任何可吃的东西。而且木头架子在地上摆放得杂乱无章,在这种环境下与人动武,腾挪非常不便。
地道的门关上之后,严丝合缝,基本上看不出什么痕迹,一般人从外面进到这里,绝对不会发现墙上还有一道暗门,直通神秘的地下迷宫。
我相信,就算原来房子的主人,也未必知道暗门的存在,更无从发现开门的机关。万方成地下城堡的其它出口处,大概都与地面的房子对接得如此天衣无缝,神不知鬼不觉。
我静静待了很久,没人进来。此处如此偏远,突然间却有这么多人出没,肯定不是普通的客商。况且,从时辰上推算,现在应该是深夜,什么客商深更半夜不睡觉,在这里闹腾?明显是江湖人物,在干着某些阴暗的勾当。
这么想着,我就想再次蹬上阶梯去看看,但是尚未抬脚跨出去,就听上面有人喊道:
“找到地下储藏室了,把东西搬到里面去吧。”
我又是一惊,不加思索立即启动开门机关,闪身重新进入地道,随即又把门关上。然后,提剑站在门边凝神细听。轰然一声巨响,大概有人撞开了储藏室与外屋的出入口,闯进了储藏室。接着是一阵杂乱的脚步声,步沉重,显然每一个人都背负着重物。然后又是几声巨响,重物放在了地上。
只听刚才那个人再次说道:
“把东西放此处比较安全,咱们都去外头找点东西吃吧。吃完还得赶远路呢。”
说完,传来几个人蹬阶梯远去的声音。那人最后又说:“留盏灯在这里吧,省得等会回来一片漆黑。放心,这地方就像个坟墓,绝对不会有人闯进来。”
不久之后,外头完全安静下来。我忍不住好奇心,他们背负的是什么东西,为什么深更半夜要赶远路?
我再次拍了一下开门机关,这一次暗门缓慢移动时没有灰尘,只是外面透进来的灯光让我眼睛一时之间受不了。待到眼睛适应之后,我才重新走进储藏室。
没有一个人影,地上多了两个巨大的箱子。箱子的材料一看就知道是木板,做工比较粗糙,没有上漆,更没雕花。目测长度五尺有余,宽度三尺,高度在四尺左右。这么巨大的箱子,里面装的是什么?从刚才这些人摆弄的声音判断,箱子非常沉重,而从人数上估计,大概是三四个人合力抬一个箱子。
箱子没上锁。
不用猜疑了。我侧着身子用剑使劲一挑,箱盖应声而开,耀眼的光亮扑面而来。
我擦了擦眼睛,终于看清了:这是整整一箱的银子。每一锭银子的形状和大小,与我自己身上的差不多。
我拿出一锭仔细查看,没看出什么异样。关键是,银子底部没有鹰图案,任何图案都没有。这一点与我自己的银子有所不同,也证明这些银子不是来自聚鹰帮的秘密金库。
另一只箱子也是银子无疑了。我顺手也用剑将它的盖子挑开了。
这一次让我大吃一惊,因为里面除了银子,还躺着一个人。一个女人。
真正让我吃惊的是,这个人我认识,她叫叶欣。(未完待续)
我曾经说过,秀水镇上这一类废弃已久的房子有很多,大多斑驳陆离,有的甚至只剩颓壁残垣,看不出年代,辨不出最初的用途,更无从得知原先的主人是谁。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原先的主人走了,没有任何留恋,后来的人到达,并不珍惜这些破旧的老房子,宁愿重新建造。
秀水镇上什么都缺,只有土地最宽广,随处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建造具备独特风格的房子。只要有钱,建房子太容易了。而来到秀水镇的人,大多是携带重金的逃亡之士。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万方成。
长年累月下来,秀水镇中心随着人们的喜好不断移动,几经变迁,而郊外废弃的房子也越来越多,到最后,甚至超过了有人居住的房子数量。
这几乎成了秀水镇的一大景观,也成为各路神秘江湖人物的藏身之所。
对我而言,镇中心北边的郊外比较熟悉。因为我曾经来过这里,阿红的隐秘住所便在此处。
那天晚上,我一举击伤聚鹰帮的五大护卫和归无情之后,背着重伤的阿红,依靠黑暗的掩护逃到这里。然后,在她的那些简陋而整洁的房子里,我帮她清理伤口,最终一吻定情。第二天,同样在那所房子里,我被聚鹰帮帮主上官飞鹰打成重伤,关键时刻又被朱玲所救,而阿红被上官飞鹰虏去。此后一整天,我重伤之下与朱玲单独相处,互生情愫,并且亲吻数次,最终难分难舍。
简单地说,我那天在同一间房子里,先后与两个姑娘有过亲密接触。
现在,我在万方成的地图上寻找出口和落脚点,几乎毫不犹豫选择了这个地方,也许是出于内心的某种渴望与需求。两个姑娘先后离我而去,下落不明,我只能回到最初的地方,对着那些尚未消失的踪迹和气味,聊解相思之苦。
当然,从理智上说,我选择在此处现身,主要是因为这里地形相对而言比较复杂。秀水镇北边地势较高,又凹凸不平,所有的房子都建得既不规则也无规划,再加上年深月久少人往来,到处杂草丛生,这些因素综合起来,使得此处简直成了另一个天然的迷宫。单个的江湖人物,随便往哪里一钻,再也难以找到踪迹。
另外就是,在这种地形复杂的场所,集体的力量不易发挥作用。大批江湖人物想在此处围攻别人,效果肯定大打折扣。就算是小股高手要联手对敌,比如我前几天遇到的那个古怪七人剑阵,在这种地方,威力也会大为减弱。因为根本很难找到一片宽大而又平整的地方,无法使他们的步法和手法整齐合一。
像我这种孤独的野狼,既无帮派也无组织,保命或退敌都只能单打独斗,却最适合在这种荒凉而又混乱的地方出没。
我可以自信地说,依我现在的身体状态,再占据此处的地形优势,天下几乎没人能对我的生命产生威胁。就算再次遇到聚鹰帮帮主或武当掌门之类的绝顶高手,我虽则力有不逮,不能取胜,保命应该没有问题,全力施为,甚至还可以让自己毫发无损。
总而言之,我到这里来,既有情感上的因素,又是在内心经过了理智上的深入分析。
现在,经过不知多久的黑暗奔波之后,我已经站在地图上所标注的出口处。
环顾四周,蛛网纵横交错,视线里不是黑暗幽深,就是一片灰蒙蒙。空气中漂荡着一股凝固的霉味。很显然,此处不知有多少年没人来过了。
万方成当年把最北的出口修在这里,大概是为自己提供一个逃生的最后可能性,但他这么多年估计从未踏足此处。天下除了万方成自己,应该没人知道此处还有一个地下城堡的出入口,更别说在这里留下足迹了。
在这个出口建成之后,除了万方成自己,我大概是惟一一个到达这里的人。
我费了很大的劲才在墙上找到开门按钮,拂去蛛网和灰尘,用力一拍,前面的石板门缓缓地移动,声音粗重,就像一头老牛般步履艰难。门板移动的同时,灰尘和沙子便四面飘散,呛得我喘不过气来。
门开了许久,灰沙慢慢沉淀下来,我才看清前方不远处的石头阶梯。我拍去头上和身上的灰尘,举起火把走了过去,毫不犹豫地踏上阶梯慢慢往上行。
但是,刚踏上第五级的时候,上面却传来了人声。
我这一惊非同小可,比之刚才遇到无厘道长一行人更甚。原本以为此处荒凉偏远,人迹罕至,应该是既安全又安静,没想到我刚出地道口,立即就听到了人声。而且,从脚步声判断,至少在七八人以上。
我的第一反应是熄灭了手中的火把,眼前立即漆黑一团。然后屏住呼吸继续凝神细听,对方说话声没停,脚步声也没停,似乎还有人搬动大件东西的声响。
我轻声回到地道入口处。凭触觉找到了开门机关,准备一旦遭遇攻击,便开门重新进入地道,这是确保自己安然无恙的最佳方法。
刚进入这里时,我借着火把观察过,这个地方其实是一间储藏室,大概三丈见方,平常的用途是储存食物或杂物。基本没什么家具摆设,只有一些不规则的木架子,估计是用来搁置风干的食品,比如牛肉干一类的东西。
秀水镇上大部分房子,都有这么一个地下储藏室。因为此地风沙肆虐,昼夜温差又大,建造这么一个地下室,关上门既可以保温,又能阻挡大部分沙子,是储存食品的最佳场所。在天气非常恶劣的日子,此处还可以暂时住人。
只不过,我现在身处的地方,废弃已久,没有任何可吃的东西。而且木头架子在地上摆放得杂乱无章,在这种环境下与人动武,腾挪非常不便。
地道的门关上之后,严丝合缝,基本上看不出什么痕迹,一般人从外面进到这里,绝对不会发现墙上还有一道暗门,直通神秘的地下迷宫。
我相信,就算原来房子的主人,也未必知道暗门的存在,更无从发现开门的机关。万方成地下城堡的其它出口处,大概都与地面的房子对接得如此天衣无缝,神不知鬼不觉。
我静静待了很久,没人进来。此处如此偏远,突然间却有这么多人出没,肯定不是普通的客商。况且,从时辰上推算,现在应该是深夜,什么客商深更半夜不睡觉,在这里闹腾?明显是江湖人物,在干着某些阴暗的勾当。
这么想着,我就想再次蹬上阶梯去看看,但是尚未抬脚跨出去,就听上面有人喊道:
“找到地下储藏室了,把东西搬到里面去吧。”
我又是一惊,不加思索立即启动开门机关,闪身重新进入地道,随即又把门关上。然后,提剑站在门边凝神细听。轰然一声巨响,大概有人撞开了储藏室与外屋的出入口,闯进了储藏室。接着是一阵杂乱的脚步声,步沉重,显然每一个人都背负着重物。然后又是几声巨响,重物放在了地上。
只听刚才那个人再次说道:
“把东西放此处比较安全,咱们都去外头找点东西吃吧。吃完还得赶远路呢。”
说完,传来几个人蹬阶梯远去的声音。那人最后又说:“留盏灯在这里吧,省得等会回来一片漆黑。放心,这地方就像个坟墓,绝对不会有人闯进来。”
不久之后,外头完全安静下来。我忍不住好奇心,他们背负的是什么东西,为什么深更半夜要赶远路?
我再次拍了一下开门机关,这一次暗门缓慢移动时没有灰尘,只是外面透进来的灯光让我眼睛一时之间受不了。待到眼睛适应之后,我才重新走进储藏室。
没有一个人影,地上多了两个巨大的箱子。箱子的材料一看就知道是木板,做工比较粗糙,没有上漆,更没雕花。目测长度五尺有余,宽度三尺,高度在四尺左右。这么巨大的箱子,里面装的是什么?从刚才这些人摆弄的声音判断,箱子非常沉重,而从人数上估计,大概是三四个人合力抬一个箱子。
箱子没上锁。
不用猜疑了。我侧着身子用剑使劲一挑,箱盖应声而开,耀眼的光亮扑面而来。
我擦了擦眼睛,终于看清了:这是整整一箱的银子。每一锭银子的形状和大小,与我自己身上的差不多。
我拿出一锭仔细查看,没看出什么异样。关键是,银子底部没有鹰图案,任何图案都没有。这一点与我自己的银子有所不同,也证明这些银子不是来自聚鹰帮的秘密金库。
另一只箱子也是银子无疑了。我顺手也用剑将它的盖子挑开了。
这一次让我大吃一惊,因为里面除了银子,还躺着一个人。一个女人。
真正让我吃惊的是,这个人我认识,她叫叶欣。(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