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迹官场 作者:夹袄

    第三百九十六章 大观园里女子好

    苍天有道,夺我无双,与我灵儿。

    感谢小朵,让我自六岁起照顾你,弥我隔世伤痛。

    一时间,千百个念头涌入于顺脑海。诚然,身边任何女子但有危难,于顺定会泼了命去救,护得她们周全。但灵儿和小朵两个,却有别样地位。

    这地位就是,灵儿和小朵,所予我者,更甚于我所予之者。这是一种慰藉的温柔,这是一种浸润的光芒,这是一种支撑前行的力量。

    眼前若是失了灵儿或者小朵其一,于顺定会堕入无边的黑暗,再也无法原谅自己,了无生趣。

    苏烟又不同。人生之初见,苏烟像极了玉奴,直达于顺心底。继而,琴瑟和合,共效于飞。久之,玉奴却是玉奴,苏烟却是苏烟。苏烟有苏烟的好,却非玉奴之替代。否则,既是对玉奴的背叛在先,又是对苏烟的亵渎在后。

    苏烟已经作为苏烟,而不是别人,在于顺心中茁壮成长起来。那个兰心蕙质,善解人意,小鸟依人却又自强自立的女子,只在一旁默默地守候着。于顺累了伤了迷惑了时,定有一个温柔的怀抱与他。唯有苏烟,而不是别人。

    楚楠又不同。相互之间,从水火不容的龃龉,到发现对方些许优点,逐渐互相接受,终于刻骨铭心。期间颇多互相迁就和包容,磕磕绊绊一路走来,酸楚多于甜蜜。

    可以说,楚楠代表着于顺的新生,是一段全新的体验,始料未及。重生以来所有种种,俱是楚楠的影子,无可分割,更无可忘怀。

    换言之,剥离了楚楠,于顺几乎就没有存在过。

    这个生于大户人家的野丫头,能力或在慢慢成长,责任感却一直爆棚,敢把藏马山抗在肩上。甚至说,楚楠是女化了的于顺,似一种神投存焉。

    唯有对楚楠,于顺委屈自己甚多。反过来,大概也是一样吧。楚家大小姐,又因谁委屈过自己?

    奈何,总是事与愿违。

    楚楠对于顺,通常不假辞色,直斥其非,恨铁不成钢。然就在刚才,楚楠终于说了“离开”,语气平静乃至冷漠。于顺却分明地听出,强硬如楚楠,几乎是软语相求!这软语背后,是何等的无奈,又是何等的期待。

    原来不知何时,楚楠早已伤透了心。临了却又抛弃一切怨怼,只要你跟我走……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虽千难万难,但有一线可能,于顺岂舍得楚楠离开?

    于顺为楚楠心神失守,却是招惹了灵儿,引出今天这番祸端。

    电闪雷鸣一瞬间,于顺消解兄妹两人的巨大坠力,手推脚踹,借力于崖壁,纵是钢筋铁骨也难免损伤。面朝下高速跌入温泉,又让腰腹承受巨大压力。此时虽四肢酥麻,关节隐痛,头脑迷糊,于顺却仍不知后果有多严重,更遑论向来以哥哥为天神般存在的于小灵。

    灵古怪的灵儿,于顺一直视之为小孩子,呵护其成长。岂不知灵儿早已悄悄地长大,更是用情最久最单纯,一发而不可收拾。灵儿半是呓语的一番讲,竟让于顺心碎。

    灵儿在学校悄悄长大,与之同龄的阑珊,还很远吗?

    一年多来,水阑珊一直跟在于顺身边,相处时间竟是最久。

    近在身边,往往视而不见。即使看见,也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水阑珊没有存在感。

    这个挥鞭伤了胳膊,烧水燎了眉毛,端饭烫了拇指的小丫头,一直是无怨无悔,无欲无求地侍立着。陈沫年少不堪用,水阑珊才是于顺真正的徒儿,甚至如旧时代徒儿一般,侍奉师尊以父执。

    台湾废弃码头的仓库中,水阑珊嚎啕一哭,却是第一次开口吐露心声。蓦然惊醒时,于顺才知,此前真是忽略了太多。

    水阑珊只是让于顺恍然大悟,马蒂儿却着实让于顺吃惊非小。

    这个超级“白富美”,管理经营上或者有一套,许多机心小可爱,各种贪财小算盘,却让于顺觉得好玩好笑。于顺也时常附和着小马奋一道,装个长辈,逗逗马蒂儿的乐子,看这个致的瓷娃娃一喜一嗔。

    总之两人背景轨迹,生活状态,均是差了十万八千里。意外有些交叉,也是风牛马不相及,各忙各的事业,各奔各的前程。谁又能料到小马蹄子居然暗生情愫,而且蓄谋已久?这都不挨着啊!

    更过分的是,小马奋不但不拦着,反倒像是乐见其成!你让哥找谁说理去……

    重生后,于顺几乎没有时间停下来思索。步子迈得太大,结果扯了蛋。步子迈得太快,风吹**啊**凉。

    从未考虑经营,身边却已经恁多女子。

    想不负所有女子,却是着实全负。

    更有陆晚之低调含蓄,任静静之张扬火辣,于顺虽一直拒之于千里之外,自觉未尝心动。然烦恼之余,却也有温馨感动存焉。时也势也,慎于独处,于顺能止乎礼否?

    庞大后,着实在于顺能力之外,虞兮虞兮奈若何?

    今日损伤前所未有,打坐后更是勉力才得稍动。经此高温蒸煮,于顺脑袋反而清醒?一桩桩,一幕幕——呃,不——一个个,一条条鲜活的女子,一时间旋踵毕至……

    “哥,哥?”灵儿掐了掐于顺的肚皮,似乎觉得哥哥有些不对头,鼻息很重。

    “嗯,嗯?”肚皮麻木不仁,只剩下触感,于顺强打起神回话。仿佛才知道身陷山之内,更是浑身燥热,脑袋里混沌一片,前世今生从未有如此感觉。

    “哥,高考完后,我从腕儿姐姐那里借了《红楼梦》。”灵儿见于顺朝自己笑,也温柔地回笑一下,继续说下去。

    “嗯?嗯。”于顺听得灵儿的声音在天上飘。

    “大观园里众多女子,灵儿独爱晴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敢爱敢恨,心灵手巧。抱病勇补雀金裘,拼上了命,也只为宝玉少挨一番数落。”灵儿喃喃说着,却又背起了晴雯的原话,“原本与宝玉一清二白的,却落得个‘你这样轻狂给谁看’,被她们骂作勾引宝玉的狐狸,你说冤也不冤?说心里话,我若早知落得这样下场,也早与宝玉……”

    “晴雯是个好女子。”于顺似乎并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总是要答应着灵儿,免她害怕。大观园么?有一个护不得女子周全的宝二爷,泥塑的身子,算什么男人。

    “哥,灵儿十八岁了。”灵儿的声音,这回是真的飘了。

    “瞎说,明明十七。”于顺嗤之以鼻。哥二十二,大灵儿五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敢睁眼说瞎话。

    “赶过了生日就十八了,虚岁也是十八!”灵儿似乎恼怒,于顺连忙点头称是,态度很好。十八就十八呗,多大点事儿。灵儿果然回嗔转喜,却又忧虑起来,“哥,你说灵儿会不会死?”

    “瞎说,绝对不会!”于顺却是着恼。好端端的小女孩,这些有的没的。

    “灵儿害怕……肚子疼,你帮我揉揉。”说着,灵儿就拉着于顺的手搭在小腹上。于顺恍惚中觉得有些不对劲,却也没办法让头脑更清醒些,果然有一圈没一圈地揉了起来。

    于小灵的体恤衫本就不大,浸水后又高温烘干,此时缩卷上去,黑暗中也可见一道刺目的白皙。于顺揉在灵儿肚皮上,柔腻滑啊润,恰是软玉温香,手感不要太好。即使硫磺味道,也冲不掉一股处子芬芳,升腾直入口鼻……

    “哥,你知道吗?晴雯临死前,很后悔。”灵儿的嘴巴闲不住。于顺听得迷迷糊糊,这孩子今天话多的。

    “哥,灵儿让你在大庭广众之下受冤枉了。”灵儿说起来没完,都是些有的没的。

    “没事,没什么要紧。”于顺还在敬业地揉着灵儿小腹。

    “哥,你是不是不爱灵儿?”灵儿小手,压住了于顺的大手,叠在肚皮上停住。

    “怎么会!”于顺不假思索地回答,这点从来都没有怀疑过。肚子不疼了吗?

    “哥,其实,其实,你可以不用冤枉,灵儿也可以不用后悔的。”灵儿的声音发颤变轻,虽然断断续续,却坚决乃至坚强地说了出来,“哥,我想……哥,你就要了灵儿吧……”

    “哦,好。”于顺答应着,回头却猛然惊醒,身体顿时一僵,“啊?!你胡说什么?!欠揍!”

    这熊孩子,刚才就欠一通好打!原来一直在绕着哥呢,这顿屁股是不能饶了!说着,于顺当真翻了一下灵儿,找出屁股,一巴掌拍下去,“啪!”的一声脆响。

    没承想,灵儿没有吃痛惨呼,却是“嘤咛”一声,仿佛好大享受。这叫声还一时没完,萦绕在于顺耳边,挥之不去。灵儿本来半躺在于顺腿上,此时调姿,已经成了半趴。好死不死的,灵儿全身乱动,于顺身体居然起了反应。

    真是要了亲命了!兄妹俩本就是亲密无间,这反应直接顶到了灵儿身上!

    灵儿虽然似懂似不懂,此时却完全豁了出去,两只小手在于顺身上乱一气。这动作是胡胡有理,更加刺激于顺。身体反应大了许多,这家伙哪里是收发如心的?

    要禽兽,还是要禽兽不如?

    拍灵儿屁股时,于顺只觉胳膊剧痛,传入脑海,化为浆糊。刚才一直强自支持,现在却一并爆发出来,几乎形不成思维。

    “灵儿,哥不是不想要你,哥身上痛!”于顺使劲咬住嘴唇,勉强恢复一线清明。想来这样回答灵儿是最好。暴拒绝女孩的主动,会伤至女孩心灵,其品行恶劣,远甚杀人放火。

    “你骗人!你还会痛?”灵儿有些紧张,更多些意乱情迷。高温之下,谁又能头脑清醒的?只知道哥哥是天底下第一壮士,怎么可能受伤的?凹凸曼会痛哥都不会痛。找这借口,也太拙劣了吧?

    “你本就是不想要灵儿!一直在搪塞灵儿!”灵儿的声音突然变高,高得跑了调!

    紧张迷乱之下,灵儿慌不择路,小手居然抓到了于顺的罪证!火热的一杵,哪里像是痛的?捏一下会不会痛?

    “唉哟!”于顺真是痛了。

    前世今生都没有叫过痛,今日破天荒介叫一回痛,偏偏人家还不肯信。

    不肯信也就罢了,人家还撕扯起来,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于顺此时真是不痛了,脑袋里灌满了浆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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