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迹官场 作者:夹袄

    第一百九十二章 爱恨情仇

    灰姑娘嫁入王之后,童话结束,生活开始。

    临海区的二居室退掉了,改租了台西区城中村农民的一间阁楼。阁楼上没有暖气,和房东共用院子里的厕所,阳台上安个打火灶算是厨房。

    再也没有下过馆子了,连烧烤摊都不曾去。开始时,两人都不会做饭,甚至连放油前要把锅里的水滴烧干都不知道。油花溅出来,两人手上都有水泡。吃得最多的食是**脖子和**架子。

    有一次,李天行晚上上班,岑招娣也是闲得无聊,把两人吃剩的**脖子一点点撕开,又吃了一遍。**脖子是活,很香。

    李天行回来后,看到一盘子豌豆大小的骨头,心疼得把岑招娣搂在怀里说,“招娣,一切都会有的!”

    可是,一切都会有,可能需要很长时间的奋斗。

    贫贱夫妻百事哀。两人开始因为一些**毛蒜皮的事情吵架,虽然床头吵架床尾和,生活中却多了些沉默。

    李天行是个有担当的男人,有时候却也像个任的大男孩。他默默地坐在打火灶前,抽一块二一包的“老刀”时,岑招娣感到很心疼。

    本来李天行可以快乐地念书,兴之所至打个工,毕业后有一个基础不错的工厂等着他大展鸿图。而今,生活的重担早早地压在了他的肩上,更重要的却是和父亲闹崩的心理压力。天行没说过什么,岑招娣却知道他负担很重。可是,她不知道怎样才能让他快乐起来。

    岑招娣时常想,如果能找一个山沟沟,远离这尘世的纷扰,“你耕田来我织布,你挑水来我浇园”,该有多好……

    穷汉养娇子。高二期末底,岑家驹在班里考了四十多名,按照往年的升学率,一个班顶多能考上十来个。父亲让他复读,岑家驹却偷了家里钱跑到了沧海,找他能干的姐姐和更加能干的姐夫。

    李天行不喜欢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舅子,教训他回去读书,“你个连大学都考不上的废柴!”岑家驹却不服气,“什么狗屁大学生,什么广东老板的儿子,就让我姐住这么屁大点地方?还不如我老家!”李天行气血上头,把岑家驹揍了一顿。

    岑家驹鼻青脸肿地跑了,李天行又坐在打火灶前抽闷烟。

    岑招娣既心疼老公,又心疼弟弟,夹在中间很为难。不过她早知道弟弟不是读书的料,求人安排弟弟在“天玑”女子会所当了保安。那时,岑招娣已经升作领班了。

    收入虽然多了些,父亲的要求却更多。儿子不读书了,父亲也就不打工了,在家里酗酒搓麻,还要招娣给弟弟在老家起房子,准备娶媳妇生孙子。李天行对他们这一家人越来越讨厌,也就更沉默,眼神里更多的郁。

    半年多来,这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学会了很多东西。包括从旧货市场里淘电视,自己拿铁丝拉天线,居然能收到六个台。窗户透风,他也能买块塑料薄膜,拿图钉摁住,屋里果然暖和了许多。当然,他也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喝酒,学会了叹气。

    岑招娣想,如果不是为了我,天行不会落到这般田地,父子之间哪有什么仇恨,天行应该可以和父亲讲和的,前程远大……爱情这东西,真是不能当饭吃的。岑招娣提出了分手,天行却固执地说,“一切都会过去的。”

    变故还是因岑家驹而起。这个模样还算凑合的小雏**,被一个寂寞贵妇搞上了。偏偏事有不密,被绿帽子捉奸在床。绿帽子虽然自己不常用老婆,却是自私得很,不肯让别人用。岑家驹被当场打了个半死,送进派出所告他强奸。

    问题解决了,岑家驹被捞了出来,换到了“金碧辉煌”当保安。岑招娣却给李天行留个*,“天行,忘记我!”就此人间蒸发了。

    李天行到处寻岑招娣未果,从“金碧辉煌”里找到了岑家驹。岑家驹拿下巴看着李天行说,“死心吧,你个癞蛤蟆!”李天行气得抬脚就踹,却被一群手持各式家伙的保安围上,揍了个七荤八素。

    新任保安小队长的岑家驹,拿一叠钞票摔在李天行脸上,“拿去治伤,你个废柴,敢再骚扰我姐,老子打断你的狗腿!”

    几个月后,李天行才知道岑招娣已经改名叫岑汝琦,在莱州主持新开的天玑分店。而天玑的老板,是黑道大佬蒋破军……

    李天行觉得,整个世界都背叛了他。他也就背叛了整个世界,老爸见鬼去吧,老婆见鬼去吧!如果生活可憎,命运可恨,杀戮也是一种享受。从此,李天行死了,世界上多了一个行尸。

    行尸的情况,岑汝琦一直都知道,但此时她已经成了梅掩城的情妇,没有回头的余地。人生就是这样,一旦堕落,很快就习惯了。睡前喝一杯红酒,也能香甜入梦。

    回忆起曾经单纯的日子,回忆起曾经甜蜜的爱情,岑汝琦也只能是多喝一杯。梅掩城对岑汝琦很爱惜,对便宜小舅子也很关照。一家人都迁入沧海后,岑汝琦已经习惯了情妇的生活。关于行尸的一切,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可是,当岑汝琦知道,行尸居然在她的居所旁边租有房子时,十年前的朝朝暮暮居然清晰地出现在眼前。她没想到,天行居然痴情若斯!他一直在默默地守候着我?莫非这些年来,我都是错的?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梅掩城接了电话匆匆离去,岑汝琦一夜无眠。

    上午,岑汝琦犹豫再三,终于拨通了韦胜津的电话。韦胜津知道,梅头女人虽多,对岑汝琦却是有感情的,也曾带着岑汝琦和兄弟们一起吃饭,让大家喊嫂子。事实上,梅头有很多事情,就是通过这位“二嫂子”办的。

    在岑汝琦的逼问下,韦胜津最终吐露了实情,“梅头是要对付行尸,但只是顺道。这次怕是要对付蒋破军和‘飞车哥’的。嫂子,听兄弟说一句。这事,你不该知道。”

    十点钟,岑汝琦出现在北斗大厦。北斗大厦已经被警察接管,但沧海哪个警察不知道车牌尾号“7777”的宝马呢?守在摇光门外的黄炳坤,也架不住岑汝琦的攻势,把她放了进去。

    “掩城,我一生中最好的光都给了你,我不后悔。我希望你放过行尸。”当梅掩城诧异地回头看她时,岑汝琦摘下了太阳镜,面色凄楚,两眼红肿。

    “汝琦,你知道我有危险吗?”梅掩城耐着子说。

    “知道。但你的危险不是行尸造成的。他是无辜的。”岑汝琦勇敢地直视着梅掩城。

    “这里面,就他是*通缉犯,他是无辜的?”梅掩城笑了,就像听到一个很好笑的笑话。不过笑得很瘆人。

    “我不是在跟公安局长说话,我是在和我老公说话。”岑汝琦眼睛里噙着泪。

    “让你老公放过你的初恋情人?”梅掩城的耐心已经耗完,两眼眯了起来。

    “掩城,我参与过你的一些事情,也有人知道我到这里来,不是我弟弟。”岑汝琦的脸色也是一冷,说话时咬着下唇,猩红如血。

    “你这是在威胁我?”梅掩城眼里光一闪。

    “不,老公。我愿意陪你走完下半生!”岑汝琦仍是定定地看着梅掩城,情真意切,言语凿凿。

    从岑汝琦进来的那一刻起,李天行就傻掉了。即使是在黑洞洞的枪口下,他脸上也一直堆着不知所谓的笑容。此时这笑容已经无影无踪,显出了一张扭曲的面孔。

    这个我曾经发誓用一生来爱的负心女人,这个为了金钱和地位无情地抛弃了我的物欲女人,这个在两个老男人胯下婉转求欢的浮浪啊女人,居然冒着生命的危险来救我?

    李天行在“凭海临风”租房只是偶然,但后来知道岑汝琦住在这里时,他也并没有回避。十年了,仇恨太多太浓,他可能已经忘记了仇恨的对象,只是沉迷在仇恨本体中无可自拔吧。

    或者李天行并没想明白,他虽然恨这个女人,却更恨这个世界。至少,他从未想过要报复这个可怜的女人,却在不停地报复这个世界。或者说,在报复他自己。

    当然,完全忘记是不可能的。至少李天行在无数个女人身上冲刺时,曾经喊出了“招娣”这个名字。反正她们也没名字,不会介意的。在浴缸里劳动五姑娘时,他的脑海里也会出现一个模糊的影子,那影子好像也叫“招娣”。

    毕竟,李天行这一生,只爱过一次……

    “你爬开!我不需要一个无耻的女人来救我!你以为我一定会死吗?”李天行面容扭曲,脖子上青筋爆出。

    “天行,对不起!如果有来生,我一定好好爱你……”岑汝琦的嘴唇哆嗦着,两行清泪顺着姣好的脸颊无声地流下。

    “行尸!朝着一个女人咆哮,算什么本事!”梅掩城冷冷地盯住了李天行,猛地举起了手枪,“我给你十秒钟的时间,从我眼前消失,永远不要在沧海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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