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银币。”沈之默说得就像一根毛那么微不足道,拍拍哑巴的肩膀说:“看到没有?你把我的兄弟给打傻了,知道他以前是干什么的吗?他在我们铁匠铺里专门负责管账的,没有他,我们铁匠铺不知要损失多少收入,你负担得起吗?”说到后面,已是声色俱厉,一点也没有开玩笑的意思在里面。
那哑巴一直任人摆布,让他坐就坐,让他喝酒就喝酒,跟扯线木偶没什么两样。
酒馆老板冷汗涔涔而下,偷眼打量契布曼,暗忖:“他们一直都不怎么做声,莫非是事先串通好了来勒索钱财不成?”说道:“先生,酒馆生意不好,哪有那么多钱给你?”
“那你也让我痛打一顿,两相抵过吧。”沈之默抓住破成两半的酒瓶颈站起身来,只见酒瓶边缘犬齿交错,锐利的光芒闪动,动辄就能要人性命。
老板大吃一惊,说:“好好,我给,我给,不过目前店里没那么多现金”
“有多少给多少,剩下的写张字据,我以后再来拿。”
老板磨磨蹭蹭在后堂找出一百多枚银币,还写了张字据,白纸黑字明白无误,沈之默这才放松颜色,小心收好,对契布曼说:“你也同样欠我一千银币,别试图逃跑,过几天我会找你有事,帮我干活抵债。”
契布曼哪敢争辩,连声答应,心中早操翻了沈之默十八代祖宗。
沈之默本来是要来买酒的,凭空讹诈到一笔横财,哪还好意思久留?酒也不买了,拉起哑巴说:“还愣着干嘛,跟我走。”那哑巴居然也老老实实跟在他后面。
这一番下来,凭空多了一堆银币,重要的是在没有秩序、法律可言的库泽斯卡尔港,简直可以称为合法收入。
回到铁匠铺,哈马尔已经做好午饭,见沈之默身后多了一个人,奇怪地问:“他是谁?”
沈之默无端端把人带回家里,也没来得及细问,这才认真观察那古怪的哑巴。只见他周身上下笼罩在黑色的斗篷内,看不出容貌,但依稀可以辨出他体态修长,有接近沈之默那么高,步履轻盈,手掌洁白干净,挨了一顿好打之后并没有半分不适,说明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把哑巴拉到餐桌前坐下,说:“哦,这家伙是个残疾人,不会说话,专门在街头讨饭的。看他穿成这样,说不定是哪里来是越狱犯,哈哈。”
那哑巴突然开口说道:“我叫泰瑞希尔,寂静森林过来的。”声音低沉悦耳,带有一点点上古撒姆尔语的韵律,十分好听。
沈之默吓了一大跳,足足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原来你小子不是哑巴。”
“我不喜欢说话。”泰瑞希尔淡漠地说,看样子他不太愿意阐述自己的经历。
沈之默拍着他的肩膀:“不错,有共同语言,我也不喜欢说话。”
哈马尔敲敲自己的脑袋思索良久,问道:“寂静森林在什么地方?我怎么没听说过?”
“一个长有很多树的地方。”
“你这不是废话吗?没树的地方怎么能叫做森林?”哈马尔不悦道,抬手招呼后面两个搬东西搬得汗流浃背的孩子过来用餐。
午餐是两条煎得焦黄的彩尾鳝和牛肉汤,每人两块面包和奶酪。
牛肉汤味道很鲜,穿上新衣服的男孩精神振奋,舀到盘子里大口大口喝了起来。
泰瑞希尔拉开斗篷,露出脸庞,只见他长长的头盖住耳朵,鼻梁挺直,眼珠透出淡淡微光,脸型端正,线条柔和,脸上覆盖着奇异的紫色斑纹,一时竟看不出是男是女,是老是幼。
哈马尔叫道:“你是精灵?天啊,长得真漂亮。”语气中十分惊讶,混乱的港口城市很少有精灵出现,一旦某条海船载有精灵乘客,总会引起大量无聊人士的围观。
沈之默一下眯起眼睛,他至今没在库泽斯卡尔港见过精灵种族,而中国古代典籍记载中的精灵大都接近于神话中的鬼怪。
在当今世界,精灵是一个庞大的智慧种族,拥有上万年的历史,分为四个分支。他们身型纤细、行动敏捷、体态优美,擅长魔法,崇尚自然,崇拜月神,以月亮做为自己的信仰。最大的一支定居在遥远的撒姆尔大6,并在夜光森林建立了规模巨大的国度,都银月城,和人类王国有联盟关系,与东部的牛头人部族对峙。
泰瑞希尔既不否认也不承认,只喝了一杯清水便端坐不动。
沈之默给他倒了一杯麦酒,笑道:“不管精灵还是什么,来了就是客人,干了这杯。”
泰瑞希尔摇摇头,表示拒绝。
“连酒都不喝,你还到底是不是个男人?”沈之默刚才明明看到他在酒馆里鬼混,现在回到家里却不喝酒,按照江湖上的规矩来说,那就是“不给面子”做为主人是要生气的。
泰瑞希尔仍是没半分表情地说:“我不喜欢喝酒。”
沈之默盯着他,手按在桌子上,低沉着嗓子说:“我不喜欢罗嗦,当我是朋友就马上喝下去。”
哈马尔紧张地看着沈之默,心想这家伙怎么脾气如此古怪,非要人家喝酒,不知道麦酒很贵吗?酒馆里二十铜币一杯,都抵得上一天的生活费了。而且看这样子,似乎对方不喝,他就要动人了,见过强奸的、逼赌的,就没见过逼人喝酒的,这小子有点不正常。
沈之默咄咄逼人,横眉倒竖,气氛十分紧张,眼见这个优雅恬静的精灵便要惨遭他的殴打,两个孩子都不敢做声。
泰瑞希尔沉默半晌,接过酒杯一口气喝干。
沈之默展颜欢笑:“这才是好朋友,嘿嘿,从今天开始,你只要在库泽斯卡尔港说是我沈撒加的朋友,没人敢拿正眼看你。”哈马尔心道:“还没喝醉就开始吹牛了,库泽斯卡尔港谁当我们是根蒜啊?”
沈之默自己也干了一杯,说:“明天,我和你去集市四处走走,反正一看你就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没什么事可干,不如先跟我混一段时日吧。”打定主意把盘踞在集市的毒瘤猛虎佣兵团赶走,自己当老大。
泰瑞希尔不置可否,依旧坐着呆。
第二天一大清早,沈之默兴致勃勃地起身,洗脸漱口,拿一点昨夜的火腿当早餐。吃饱以后,找出前日打制的解腕尖刀,在磨刀石上来来去去,开了锋口,拇指试一试锐利程度,自言自语笑道:“好家伙,今天能不能捞到好处,全靠你了。”那刀尖长,背厚,刃薄,柄短,拿在手里非常灵活,正是近身搏斗的最佳利器。
翻出一片硝制牛皮稍微绑了一下,做成个简易的刀鞘,插进后腰裤带里,衣襟一拉下来,谁也看不出他身藏凶器。
走过天井,跨进铺子内,现里面坐着个黑黝黝的背影,竟是泰瑞希尔。
“小子,起来得挺早啊。”沈之默打了个招呼:“吃过早餐没?我还剩有半只火腿在厨房,你不吃的话我就留给两个孩子了。”
“不吃。”
“咦,你小子一夜没睡?”沈之默看到他与昨天的姿势一般无二,几乎没有动过,不禁暗暗称奇:“哈马尔说精灵喜欢黑夜和月亮,我还不信,原来是真的。”
泰瑞希尔说:“艾露恩给大地上所有种族以自然的赐福。”
“艾露恩是谁?”
“月神。”
“明白了。”沈之默心道:“也就和我们那里的菩萨、老君一样,都是拿来骗人的。”
让两个刚起床的学徒拉开风炉,交代几句,走出门口,对泰瑞希尔说:“既然你不吃东西,那我们去集市看看热闹。”
那哑巴一直任人摆布,让他坐就坐,让他喝酒就喝酒,跟扯线木偶没什么两样。
酒馆老板冷汗涔涔而下,偷眼打量契布曼,暗忖:“他们一直都不怎么做声,莫非是事先串通好了来勒索钱财不成?”说道:“先生,酒馆生意不好,哪有那么多钱给你?”
“那你也让我痛打一顿,两相抵过吧。”沈之默抓住破成两半的酒瓶颈站起身来,只见酒瓶边缘犬齿交错,锐利的光芒闪动,动辄就能要人性命。
老板大吃一惊,说:“好好,我给,我给,不过目前店里没那么多现金”
“有多少给多少,剩下的写张字据,我以后再来拿。”
老板磨磨蹭蹭在后堂找出一百多枚银币,还写了张字据,白纸黑字明白无误,沈之默这才放松颜色,小心收好,对契布曼说:“你也同样欠我一千银币,别试图逃跑,过几天我会找你有事,帮我干活抵债。”
契布曼哪敢争辩,连声答应,心中早操翻了沈之默十八代祖宗。
沈之默本来是要来买酒的,凭空讹诈到一笔横财,哪还好意思久留?酒也不买了,拉起哑巴说:“还愣着干嘛,跟我走。”那哑巴居然也老老实实跟在他后面。
这一番下来,凭空多了一堆银币,重要的是在没有秩序、法律可言的库泽斯卡尔港,简直可以称为合法收入。
回到铁匠铺,哈马尔已经做好午饭,见沈之默身后多了一个人,奇怪地问:“他是谁?”
沈之默无端端把人带回家里,也没来得及细问,这才认真观察那古怪的哑巴。只见他周身上下笼罩在黑色的斗篷内,看不出容貌,但依稀可以辨出他体态修长,有接近沈之默那么高,步履轻盈,手掌洁白干净,挨了一顿好打之后并没有半分不适,说明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把哑巴拉到餐桌前坐下,说:“哦,这家伙是个残疾人,不会说话,专门在街头讨饭的。看他穿成这样,说不定是哪里来是越狱犯,哈哈。”
那哑巴突然开口说道:“我叫泰瑞希尔,寂静森林过来的。”声音低沉悦耳,带有一点点上古撒姆尔语的韵律,十分好听。
沈之默吓了一大跳,足足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原来你小子不是哑巴。”
“我不喜欢说话。”泰瑞希尔淡漠地说,看样子他不太愿意阐述自己的经历。
沈之默拍着他的肩膀:“不错,有共同语言,我也不喜欢说话。”
哈马尔敲敲自己的脑袋思索良久,问道:“寂静森林在什么地方?我怎么没听说过?”
“一个长有很多树的地方。”
“你这不是废话吗?没树的地方怎么能叫做森林?”哈马尔不悦道,抬手招呼后面两个搬东西搬得汗流浃背的孩子过来用餐。
午餐是两条煎得焦黄的彩尾鳝和牛肉汤,每人两块面包和奶酪。
牛肉汤味道很鲜,穿上新衣服的男孩精神振奋,舀到盘子里大口大口喝了起来。
泰瑞希尔拉开斗篷,露出脸庞,只见他长长的头盖住耳朵,鼻梁挺直,眼珠透出淡淡微光,脸型端正,线条柔和,脸上覆盖着奇异的紫色斑纹,一时竟看不出是男是女,是老是幼。
哈马尔叫道:“你是精灵?天啊,长得真漂亮。”语气中十分惊讶,混乱的港口城市很少有精灵出现,一旦某条海船载有精灵乘客,总会引起大量无聊人士的围观。
沈之默一下眯起眼睛,他至今没在库泽斯卡尔港见过精灵种族,而中国古代典籍记载中的精灵大都接近于神话中的鬼怪。
在当今世界,精灵是一个庞大的智慧种族,拥有上万年的历史,分为四个分支。他们身型纤细、行动敏捷、体态优美,擅长魔法,崇尚自然,崇拜月神,以月亮做为自己的信仰。最大的一支定居在遥远的撒姆尔大6,并在夜光森林建立了规模巨大的国度,都银月城,和人类王国有联盟关系,与东部的牛头人部族对峙。
泰瑞希尔既不否认也不承认,只喝了一杯清水便端坐不动。
沈之默给他倒了一杯麦酒,笑道:“不管精灵还是什么,来了就是客人,干了这杯。”
泰瑞希尔摇摇头,表示拒绝。
“连酒都不喝,你还到底是不是个男人?”沈之默刚才明明看到他在酒馆里鬼混,现在回到家里却不喝酒,按照江湖上的规矩来说,那就是“不给面子”做为主人是要生气的。
泰瑞希尔仍是没半分表情地说:“我不喜欢喝酒。”
沈之默盯着他,手按在桌子上,低沉着嗓子说:“我不喜欢罗嗦,当我是朋友就马上喝下去。”
哈马尔紧张地看着沈之默,心想这家伙怎么脾气如此古怪,非要人家喝酒,不知道麦酒很贵吗?酒馆里二十铜币一杯,都抵得上一天的生活费了。而且看这样子,似乎对方不喝,他就要动人了,见过强奸的、逼赌的,就没见过逼人喝酒的,这小子有点不正常。
沈之默咄咄逼人,横眉倒竖,气氛十分紧张,眼见这个优雅恬静的精灵便要惨遭他的殴打,两个孩子都不敢做声。
泰瑞希尔沉默半晌,接过酒杯一口气喝干。
沈之默展颜欢笑:“这才是好朋友,嘿嘿,从今天开始,你只要在库泽斯卡尔港说是我沈撒加的朋友,没人敢拿正眼看你。”哈马尔心道:“还没喝醉就开始吹牛了,库泽斯卡尔港谁当我们是根蒜啊?”
沈之默自己也干了一杯,说:“明天,我和你去集市四处走走,反正一看你就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没什么事可干,不如先跟我混一段时日吧。”打定主意把盘踞在集市的毒瘤猛虎佣兵团赶走,自己当老大。
泰瑞希尔不置可否,依旧坐着呆。
第二天一大清早,沈之默兴致勃勃地起身,洗脸漱口,拿一点昨夜的火腿当早餐。吃饱以后,找出前日打制的解腕尖刀,在磨刀石上来来去去,开了锋口,拇指试一试锐利程度,自言自语笑道:“好家伙,今天能不能捞到好处,全靠你了。”那刀尖长,背厚,刃薄,柄短,拿在手里非常灵活,正是近身搏斗的最佳利器。
翻出一片硝制牛皮稍微绑了一下,做成个简易的刀鞘,插进后腰裤带里,衣襟一拉下来,谁也看不出他身藏凶器。
走过天井,跨进铺子内,现里面坐着个黑黝黝的背影,竟是泰瑞希尔。
“小子,起来得挺早啊。”沈之默打了个招呼:“吃过早餐没?我还剩有半只火腿在厨房,你不吃的话我就留给两个孩子了。”
“不吃。”
“咦,你小子一夜没睡?”沈之默看到他与昨天的姿势一般无二,几乎没有动过,不禁暗暗称奇:“哈马尔说精灵喜欢黑夜和月亮,我还不信,原来是真的。”
泰瑞希尔说:“艾露恩给大地上所有种族以自然的赐福。”
“艾露恩是谁?”
“月神。”
“明白了。”沈之默心道:“也就和我们那里的菩萨、老君一样,都是拿来骗人的。”
让两个刚起床的学徒拉开风炉,交代几句,走出门口,对泰瑞希尔说:“既然你不吃东西,那我们去集市看看热闹。”